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做事原則和生活方式,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思維方式來衡量別人,也不要把自己的熱情強加給別人。
很多人在內心深處,總有一種防備心理,尤其是在面對陌生人時,如果對方在拼命地向你展示他那無微不至的關懷與噓寒問暖的熱忱,則很容易讓你心存疑慮。熱情本來是件好事,可是過分熱情難免會讓人唯恐避之不及,特別是在服務行業。
我們不妨舉個例子:當你走進一家服裝店,本來只是打算看看有沒有自己喜歡的衣服,但是導購卻一直跟著你,熱情地給你推薦了一件又一件。你很不情願地說:「我自己看就好,就不麻煩你了。」導購口口聲聲說「好」,卻仍然寸步不離地跟著你。你看一款衣服,她就給你推薦一款衣服,熱情地讓你試了又試。
盛情難卻,無奈之下,你只好挑了幾件去試穿,剛穿上,導購又立刻迎了上去,邊幫你整理衣服,邊說如何適合你,「簡直就是為你量身定做的」。可是,你怎麼看都覺得哪裡不對勁兒,你說不喜歡,她又給你推薦其他幾款,讓你去試。
看著導購忙來忙去,你又開始顧慮了,「如果不買一件回去,實在是過意不去」,於是你只好從剛才試穿過的一堆衣服裡挑了一件,付了款。結果呢?買回去沒穿過幾次就束之高閣了。
也許很多人會說,這明擺著就是商家的銷售策略,但是在與人交往時,如果你待人過度熱情,同樣會適得其反。讓我們依然以購物這件事為例,這原本是一件很放鬆的事情,可是在你的身邊一直站著一個陌生人,無論你去哪兒,她都會跟著你,這種感覺想必很多人都體會過,絕非「不舒服」可以形容的。
試想一下,你本來只是想開開心心地買一件自己喜歡的衣服,但是對方卻不停地與你搭訕,給你推薦來、推薦去,有些甚至不是你自己喜歡的款式。這種熱情從一開始就帶著強烈的目的性,讓人感到不知所措,本該輕輕鬆鬆的事反倒讓人壓力很大、情緒很大。
雖說熱情好比人際交往的「升溫劑」,但是過分熱情難免會導致人際關係悲劇的產生。熟人之間的交往要注意分寸,陌生人之間更應該有禮有節。
在一次企業家沙龍里,一位女企業家給大家講了一個故事:
她的公司曾經同時招聘了兩個班組長:一個班組長屬於老好人型別,同事有什麼事,他都是有求必應,就算自己手裡有活,也會想著先去幫別人;午飯時間,總是和不同的同事拼桌,自然迅速和所有人打成了一片。
而另一個班組長則截然相反。如果他在工作,則基本上不允許任何人打擾,除了領導的要求或是特別緊急的情況,他一般都會拒絕。他有自己固定的午飯夥伴,也有固定的同事圈。與人相處,他總是彬彬有禮,卻始終和同事保持一定的距離。
半年後,公司組織了一次績效考評,後一位班組長在公司的業績卻遠遠甩開了前一個。
是不是很多人會為前一個員工叫屈?耗費了時間和精力,換來的卻是別人的置之不理。可是,真正聰明的人都懂得,與人交往留有餘地,適當地保持距離,才會讓你走得更快,也走得更遠。
一直以來,熱情好客就是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美德,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接人待物要熱情。若是對人不夠熱情,很可能就會被視為「木訥」,或是被誤以為「不近人情」。熱情,原本是一個褒義詞。但是,任何事情一旦過度,就成了問題。
在人際交往中,有的人總是急於和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無論對誰都表現得格外的積極、主動,好像與誰都已經認識了很久似的,無話不談,無話不說。這種人在各種場合都讓人感覺人緣很好的樣子。然而,有時候,如果你的熱情超過了一個度,則不但不能使自己受到歡迎,反而讓自己陷入孤立無援的處境,而且還會給人一種侵犯感和壓迫感。
與初次見面或是關係一般的人交往,我們的熱情最好是止於客氣,做到不冷漠、不過火。不幸的是,一不小心,一廂情願的過度熱情很可能就成了一個自焚的火焰。毫無疑問,熱情的人總是帶有光芒的,但是這光芒若是太散了,一旦散失在空氣中,卻未必真的照亮了誰。做人做事分得清你我,才穩得住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