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蚡和竇嬰的關係是先恭後倨。前文說過,當竇嬰是大將軍時,田蚡還只是諸曹郎,在竇嬰前行子侄禮,態度極為恭順。到了竇嬰做丞相、田蚡為太尉時,兩人的關係開始平起平坐。再說了,田蚡還在心裡下一盤更大的棋,著眼於更長遠的未來,要將竇嬰的丞相位置取而代之的,所以這個時候兩人的關係變得微妙起來。直至竇太后後發制人,將此二人從仕途上雙雙拿下,這才終點又回到起點,相看兩不厭,無可奈何哉。
只是時勢弄人,田蚡竟然東山再起了。建元六年(西元前135年)六月,竇太后去世,丞相周昌以坐喪事不辦之罪名被免,武帝以田蚡為丞相,竇嬰依舊在家賦閒。這又回到了辦公室政治中的派系勢力消長的規則上,田蚡是王皇后的人;竇嬰算是竇太后的人,雖然竇太后生前對他時拍時打,但畢竟是太皇太后一系的,輩分高,貢獻大,武帝不敢等閒視之。現在竇太后死了,竇嬰的失勢便是順理成章之事。事實上,失勢也沒什麼。只要甘於寂寞,不惹是生非,竇嬰大約也是可以得一善終的。當時他的個性加上灌夫在其中的摻合,直至將其命運徹底改變,並從此走向萬劫不復。這或許也是時勢使然。
灌夫字仲孺,潁陰(今河南省許昌市境內)人。為人剛強直爽,好飲酒,好發酒瘋,並多次因為喝酒惹出禍端。武帝剛即位時,對他還是很器重的,調任其為淮陽太守。因為武帝認為淮陽是天下交通的樞紐,必須駐紮強大的兵力加以防守,而灌夫頗有戰功,所以讓他擔此重任。只是灌夫自己不爭氣。建元二年(西元前139年),他與長樂衛尉竇甫喝酒,喝醉了,酒後打了對方。這竇甫是竇太后的兄弟。捱了打,竇太后是不會善罷甘休的。武帝也是好意,怕竇太后殺灌夫,忙調他任燕國國相。可幾年以後灌夫又惹事了,在燕國犯法,國相也做不成了。丟官後回到長安,閒居在家中。這一點其實和竇嬰早期的經歷很像。竇嬰曾任吳國國相,後因個性問題去職。說起來兩個都是耿介之人,命運其實大同小異。
兩個人因此便走到了一起。《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如是描述兩個失勢者的相識過程:「及魏其侯失勢,亦欲倚灌夫,引繩批根生平慕之後棄之者。灌夫亦倚魏其而通列侯宗室為名高。兩人相為引重,其遊如父子然,相得歡甚,無厭,恨相知晚也。」「恨相知晚」一語說明了他們在個性上的惺惺相惜。而此後兩人肯為對方拋頭顱灑熱血,實在是有其情感和性格基礎的。
糾結的線頭從田蚡差點爽約開始,田蚡、竇嬰和灌夫三者的複雜關係一直影響並且最終改變每一個當事人的命運。而這其中,竇嬰的命運改變尤為觸目驚心。起初,田蚡見灌夫喪服在身,和他客氣地說:「我想和你一起去拜訪魏其侯,恰恰你現在服喪不便前往。」一般的人要是聰明一點都知道這是敷衍之語,田蚡並不是真心想去拜訪竇嬰,但問題是灌夫他信以為真了,馬上回去告知竇嬰此事。竇嬰也信以為真,他和夫人為迎接丞相的到來,特地多買了肉和酒,還連夜打掃房子,佈置帷帳,做好酒宴的準備工作——但悲劇隨後發生了,田蚡並沒有來。當年那個在竇嬰前行子侄禮、態度極為恭順的諸曹郎此刻正在家醉臥,他向前來催其赴宴的灌夫如是說:「吾昨日醉,忽忘與仲孺言。」明擺著不把拜訪魏其侯竇嬰一事放在心上。但灌夫的確不是一般人,明知田蚡無心赴宴,偏偏趕鴨子上架,催促其駕車前往。由此,田蚡對灌夫的惡劣印象開始形成。作為心裡不爽的一種外在反應,田蚡故意走得很慢,使灌夫很生氣卻又無可奈何。另外,田蚡不情願地到了竇嬰處喝酒,灌夫為活躍氣氛,邀請田蚡站起來和他一起跳舞。田蚡卻拒絕了,並未起身。灌夫為報復,便在酒宴上當著竇嬰的面諷刺田蚡。所謂「夫從坐上語侵之。」由此,田蚡對灌夫的惡劣印象進一步加深,並波及到竇嬰。儘管隨後竇嬰馬上扶灌夫離去,同時向田蚡表示歉意,但糾結關係已然形成。竇嬰的悲劇命運用「起承轉合」來描述的話,此一階段我們不妨稱之為「起」。
「承」是接下來的「田蚡索田」事件。《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中這樣描述「丞相嘗使籍福請魏其城南田,魏其大望曰:‘老僕雖棄,將軍雖貴,寧可以勢奪乎?’不許。灌夫聞,怒罵籍福。」在「田蚡索田」事件裡,竇嬰和灌夫的反應幾乎沒什麼區別。「魏其大望」的意思是魏其侯大為怨恨。而灌夫更為粗魯和直接一些——聞而怒罵。這與田蚡赴宴時竇嬰和灌夫截然不同的反應形成鮮明對比,說明竇嬰在「承」的階段情緒開始失控,不惜與田蚡硬碰硬。但歷史的精彩之處卻在於,它沒有讓高潮馬上到來。串場人物籍福在其中斡旋,讓一觸即發的局勢暫時平復下來。籍福沒有將竇嬰的原話告知田蚡,而是編好話說:「魏其侯年事已高,就快死了,還不能忍耐嗎,姑且等著吧!」只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田蚡很快就知道竇嬰和灌夫對他所說的強硬話語,他其實也是頗感委屈的,因為在此之前,竇嬰的兒子曾經殺人,他是救了對方性命的——「魏其子嘗殺人,蚡活之。蚡事魏其,無所不可,何愛數頃田?且灌夫何與也?吾不敢復求田!」最後一句「吾不敢復求田」是意氣用語,不是不敢,而是心裡窩著一口氣,並且這口氣很快就要發出來。這是「承」的第一階段。
「承」的第二階段是雙方開始交鋒。這個交鋒雖然意在竇嬰,手段卻用在灌夫身上,所謂曲徑通幽。這灌夫是江湖中人,喜歡交朋結友,雖然失勢了,跟著他的食客也有上百人,宗族賓客橫行於潁川(今河南省許昌市境內),也做了不少非法的事。田蚡抓住潁川兒歌中的「潁水清,灌氏寧;潁水濁,灌氏族」向武帝報告要打擊農村黑惡勢力。武帝大約也是懶得再管這件事,就含糊其辭地對田蚡說:「此丞相事,何請?」意思是這是你做丞相的職責,何必請示我呢?你自己看著辦吧。因此,田蚡獲得了對此事的自由裁量權,意欲對灌夫下狠手。
灌夫也不是吃素的。他抓住建元二年(西元前139年)田蚡受金一事相威脅,使其不敢輕舉妄動。這個事情實在是太過敏感了,以致於後來武帝得知真相後咬牙切齒地說:「使武安侯在者,族矣。」意思是如果武安侯還活著的話,該滅族了。所謂田蚡受金是指田蚡接受淮南王劉安遺贈的大量金錢財物。起因是劉安入朝,時為太尉的武安侯田蚡迎於霸上,並對其說:「上未有太子,大王是高皇帝的親孫,行仁義,天下聞名。設若宮車一日宴駕,就一定會迎立大王為帝。」這個話說得太過露骨,幾乎涉嫌謀反了。劉安聽後十分高興,贈金引為同類。田蚡自以為此事做得很隱秘,卻偏偏被灌夫獲知,成為其把柄。由此,博弈的均勢開始達成。這是一種動態平衡。田蚡投鼠忌器,不敢有所作為。灌夫和竇嬰的命運暫時無憂,「承」的第二階段到此結束。
承接完了之後是「轉」。「轉」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是「灌夫罵座」。從灌夫邀宴到助陣再到罵座,他和田蚡的矛盾衝突一步步深化,而竇嬰被裹挾其中,為個「義」字也為個「理」字不由自主地與田蚡較量,直至最後身首異處,所有的過程其實都是被動的或者說被動之後才採取的主動。這些都有跡可循。總之,竇嬰命運曲線的生死轉折點出現在灌夫罵座之後,灌夫罵座可以說是灌夫桀驁不馴個性的總爆發,也是田蚡突破底線欲置其於死地的原因所在。而所有這些,都與竇嬰最後的悲劇命運休慼相關。這件事的經過是這樣的:田蚡要娶燕王的女兒當夫人,太后下了詔令,命列侯和皇族都前去祝賀。魏其侯竇嬰自然也在名單上。儘管他與田蚡有隙,可太后的詔令是不能違抗的,他也打算去。但節外生枝的一點在於,竇嬰私自邀灌夫同去。或許是壯膽,或許是宴席無聊他要找個意氣相投的朋友同行聊以解悶,總之,竇嬰的選擇有他個人的隱秘原因。沒有人知道禍端就埋藏在這裡。灌夫醉酒鬧事不是一兩次了,他自己這次意外地也有自知之明,說:「夫數以酒失得過丞相,丞相今者又與夫有郄。」意思是我多次因為酒醉失禮而得罪了丞相,丞相近來又和我有嫌隙。所以還是不去為好。竇嬰怎麼回答他的?竇嬰說「事情已經和解了」,但去無妨。
就這樣去,命運的凶兆已是若隱若現,只是竇嬰本人並無看到。果然,在酒宴上,灌夫出事了。先是看到眾人趨炎附勢,丞相田蚡敬酒時全都畢恭畢敬;竇嬰敬酒時很多人只是稍微欠了欠上身,態度敷衍得很。灌夫看了,當然很不高興。隨後,他自己主動站起來向田蚡敬酒,田蚡不僅沒喝滿杯,還照常坐在那裡,明顯沒把他放在眼裡。由此灌夫怒形於色,並找茬罵臨汝侯將酒局攪亂。事實上,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還有挽回的餘地,竇嬰也的確做出了他的努力——他站起來離開,同時揮手示意灌夫也跟著出來。灌夫卻沒有這樣做,而是跟田蚡頂撞起來,於是被捕,罪名是在宴席上辱罵賓客,侮辱詔令,「不敬」。灌夫的命運接下來急轉直下,自己被關押,「灌氏之屬,皆得棄市罪。」情勢萬分危急。
竇嬰回府後著手相救。命運的凶兆至此已是猙獰初顯。這一點他的夫人也已經感覺到了,她勸竇嬰,「灌將軍得罪了丞相,和太后家的人作對,怎麼救得了?」意思是到時別把自己也陪進去。而竇嬰卻回答到,「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且終不令仲孺獨死,嬰獨生!」一副大義凜然、視死如歸的神情。
其實,竇嬰救灌夫的舉措如果中規中矩,讓田蚡沒什麼把柄好抓,也不致於有性命之憂。但歷史的殘酷性卻在於,它往往把最極端的一面推到世人面前,非此即彼,非生即死,不走中間路線。竇嬰先是和田蚡爭辯,說灌夫只是酗酒獲罪,沒什麼大不了的。田蚡卻堅持灌夫犯的是大逆不道之罪,罪不可恕。竇嬰接著攻擊田蚡的短處,田蚡針鋒相對說:「蚡所愛倡優巧匠之屬,不如魏其、灌夫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與論議,腹誹而心謗,不仰視天而俯畫地,闢倪兩宮間,幸天下有變而欲有大功。臣乃不知魏其等所為。」直接陷竇嬰和灌夫於不義。
當然,由於沒有真憑實據,武帝沒有直接裁判此事,對竇嬰沒有深加追究。倘若竇嬰此時知難而退或者說全身而退,灌夫或許不保,而他自己當性命無憂。但緊接著一個人的出現讓這件事情的性質發生了變化——王太后。她在宮中對武帝發火說:「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矣。」意思是現在我還活著,別人竟敢都作踐我的弟弟,假若我死了以後,都會像宰割魚肉那樣宰割他了。由此武帝下令追查竇嬰言行,並從他為灌夫辯護的諸多事情中找出漏洞和破綻,將其拘禁在一所名叫都司空的特別監獄裡。
竇嬰至此命懸一線。對手的力量太過強大,自己又為「義」字所困,如今身險囹圄了。從救人到自救,這個仕途上的失意者做出了他本能的動作——讓其侄子向武帝報告他手上有一份景帝遺詔,上書「事有不便,以便宜論上」等字眼。這大約是護身符了,竇嬰手上若真有此詔,武帝自然不敢隨意處置他。但悲劇發生了。竇嬰聲稱的景帝遺詔在宮中並無存檔。這道詔書只封藏在他的家中,並且是由其家人蓋印加封的。如此,竇嬰便有偽造先帝詔書的嫌疑,罪當問斬——竇嬰的自救之舉簡直是自找死路。當然,沒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證偽或者證真,歷史在這裡犯了程式錯誤——也許景帝遺詔確實存在,只是手續不全罷了,但這樣的程式錯誤是需要有一個當事人來埋單的。很遺憾,這個當事人便是竇嬰。
元光四年(西元前131年)冬月,竇嬰被判死罪,棄於渭城。一個帝國仕途浮沉的標本至此走完了他的起承轉合,有跌宕有起伏,有高潮有低潮,曲線堪稱淋漓盡致,了無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