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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我素(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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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一生的榮光與惆悵,竟都與文字聯絡在了一起。

嘉祐六年(西元1061年),二十四歲的蘇軾官居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相當於陝西省鳳翔市的市長助理。這其實是他仕途的起點。作為四川省眉州眉山走出來的一個寒門子弟,蘇軾的人生之所以有這樣的高起點,完全仰仗於他出眾的文字功底。此前,他參加了朝廷的制科考試,雖入第三等,卻是兩宋歷史上的「百年第一」;而再早一些,他在禮部主持的考試中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宏文震驚四座。主考官歐陽修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以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大加賞識有餘為避嫌計判了個第二名。但對蘇軾來說名次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脫穎而出了。年僅二十四歲的他做了市長助理,實力自然不容小覷。而在京師權力場,這個以文而名的年輕人被掛上號,隨時都有獲得重用的可能。

正所謂世上事利弊相間。蘇軾因文字在仕途立足,卻也因為其文人出身而顯得個性奇崛、清高,我行我素。這注定了蘇軾在仕途上的波瀾起伏。在鳳翔府判官任上,蘇軾與頂頭上司陳希亮顯得不對付。陳希亮在他寫的公文上塗塗改改,「百年第一」的蘇軾心裡老大不舒服,並且這不舒服很快表現在了臉上;陳希亮為官冷峻,頗有架子,每次接見下屬時總是姍姍來遲,蘇軾作詩諷刺:「謁入不得去,兀坐如枯株,豈惟主忘客,今我亦忘吾。同僚不解事,慍色見髯須,雖無性命憂,且復忍須臾。」這詩傳到陳希亮的耳朵裡,蘇軾的日子自然就不好過。但是作為文人,蘇軾又不懂得危機公關。他不參加陳希亮主持的宴請,甚至違背官場慣例,中元節也不出席秋季官方儀典,後被罰紅銅八斤。一般人到了這個程度,自然明白官場潛規則,知道官大一級壓死人,跟上司對著幹是沒有好下場的,但蘇軾還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陳希亮在其官舍後面造了一座凌虛臺,很有追望終南山的意味,他覺得蘇軾文筆好,請其作記。本來這是一個很好的改善上下級關係的機會,但蘇軾卻在他寫的《凌虛臺記》中冷嘲熱諷,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事。蘇軾寫道:「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露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於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凌虛臺剛剛建成,蘇軾就悲觀地預言有朝一日它將成為「荒草野田」。蘇軾不僅嘲弄了凌虛臺這個物,還要由物及人。「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意思是你陳希亮也別老是趾高氣揚的,以為一輩子春風得意。小心,別在將來某一天栽了跟頭……毫無疑問,蘇軾這樣的文人性格是不可能在鳳翔官場再呆下去了。

英宗治平元年(西元1064年)年底,二十九歲的蘇軾被罷免,回朝廷等候差遣。官做不下去了,蘇軾卻看上去沒什麼壓力。這一年,他最重要的收穫是和擅長畫竹的表哥文同深入切磋藝術,還在剩下的一點時間裡「赴長安,遊驪山」,過得很是逍遙自在。第二年正月,蘇軾還朝,判登聞鼓院,直史館,去做一名歷史研究員。這裡有一個背景需要交待一下,那就是仁宗皇帝對蘇軾還是看好的,覺得他剛剛三十歲,正是而立之年做事的時候,應該給他壓壓擔子,但宰相韓琦卻認為蘇軾恃才傲物,稍嫌浮躁,在鳳翔官聲不好,還是冷處理比較好。因此,蘇軾的仕途開始黯淡下去。屋漏偏逢連夜雨,英宗治平二年(西元1065年),蘇軾妻子王弗在京師去世。次年四月,父親蘇洵去世。他和弟弟蘇轍護父喪返川。守喪三年後,三十四歲的蘇軾回到京師,繼續任職史館,做他的歷史研究員。曾經寄予厚望的政治明星到了這裡看不到一絲重新光亮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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