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那些希望通過迂迴的道路達到的事物,你現在就可以得到它們,只要你自己不拒絕它們。這意味著,只要你絲毫不注意整個過去,把未來也信賴地交給神意,而僅僅使自己的現在符合於虔誠和正義。符合虔誠就是說你可以滿足於分配給你的命運,因為自然是為你分配的,你是適合它的。符合正義就是說,你可以始終坦白、無掩飾地說出真理,根據每一事物的價值做與法一致的事情。決不要讓別人的邪惡阻撓你,不要讓意見或聲音阻撓你,也不要讓你可憐的肉體的感覺阻撓你,因為那將由消極的部分來照管它。那麼,如果你在臨近死亡的不論什麼時刻,你都忽視別的一切而只尊重你的支配能力和你心中的神性;如果你的畏懼不是因為你在某個時候必須結束生命,而是害怕你從未開始過合乎本性的生活,那麼你將是一個配得上產生你的宇宙的人,你將對於你的家鄉來說不再是一個異鄉人,不再好奇於那每日發生的彷彿是未料到的事情,也不再依賴於這一或那一事物。
神注視所有人的去掉了質料、罩衣、外殼和雜物的心靈(支配原則)。因為他只用他的理智部分來接觸那只是從他自身獲得並流入這些身體中的理智。如果你也使自己這樣做,你將擺脫你的許多苦惱。因為對那將他包裹的可憐身體不予關心的人,肯定不會因為追求衣服、居室、名聲以及類似的外表和裝飾而苦惱。
你是由三種東西組成的,一個小小的身體,一點微弱的呼吸(生命),還有理智。前兩種東西屬於你是僅就照管它們是你的義務而言;而只有第三種東西才真正是你的。因此,如果你使自己,也就是說使你的理智同這些事情分開———即不管別人做或說了什麼,不管你自己做或說了什麼,不管將來可能發生什麼事情使你苦惱,不管在將你包裹的身體中,或者在天生與身體結合在一起的呼吸(生命)中,有什麼東西違揹你的意志而附著於你,不管那外部纏繞的事物旋渦是如何旋轉,為了使免除了命運束縛的理智力自身能純粹和自由地活動,那麼去做正當的事,接受發生的事和誦出真理吧,我說,如果你使這種支配能力脫離開那些通過感官印象而附著於它的事物,脫離開那些未來的和過去的事物,你就將使自己像恩培多克勒的球體一樣:
「渾圓無缺,在它歡樂的靜止中安息,」
如果你僅僅努力過好那真正屬於你的生活即現在的生活,那麼你就能這樣度過你所剩的那一部分生命直到你去世:不受煩擾、高貴、順從你自己的神(即在你內心的神)。
我常常覺得這是多麼奇怪啊:每個人愛自己都超過愛所有其他人,但他重視別人關於他自己的意見,卻更甚於重視自己關於自己的意見。那麼如果一個神或一個明智的教師竟然來到一個人面前,命令他只是思考和計劃那些他一旦想到就要說出來的念頭,那他甚至一天也不能忍受。所以我們對我們的鄰人將怎樣想我們,比我們將怎樣想自己要重視得多。
這怎麼可能呢,對人類仁慈的神靈在把所有事物安排好之後,單單忽視了這一件事:即某些很好的人,我們可以說,某些與神意最相通的人,通過他們虔誠的行為和嚴格的服從而與神意最親近的人,當他們一旦辭世,卻絕不會再存在,而是完全地消失?
但如果事實上正是這樣,那麼你要相信如果不應當這樣,神靈本來是不會這樣做的。因為凡正當的事情也都是可能的;凡符合自然的事情,自然也就會使它產生。但因為這事並不是正當和符合自然的,如果事實上也確不是這樣,你就要深信它不應當是這樣了。———因為你看到,甚至你自己也是在這種探究中與神爭論,我們不應當如此與神爭論,除非他們是太優秀和太公正了(以致容忍我們)。———但如果是這樣,他們將不允許宇宙秩序中的任何事物被不公正和沒道理地忽視。
甚至在你無望完成的事情中也要訓練自己。因為,即使在所有別的事情上不太擅長的左手握起韁繩來也要比右手更有力,因為它一直受這種訓練。
考慮一個人在他被死亡追上的時候應當處在什麼樣的身體和心靈狀態中;考慮生命的短暫,過去和未來的無盡的時間深淵,以及所有物質的脆弱。
剝去事物的外殼而沉思它們的形成的原則(形式),沉思行為的目的,考慮什麼是痛苦;什麼是快樂;什麼是死亡;什麼是名聲;對他自己來說,誰是他不安的原因;為什麼一個人不可能被另一個人阻礙;考慮一切都是意見。
在運用你的原則時你必須像一個拳擊選手而不是像一個角鬥士,因為後者落下他用的劍而被殺,而前者總是用他的手,除了用手不需要用任何別的東西。
明察事物本身,把它分為質料、形式和目的。
一個有力者必須僅僅做神靈將讚賞的事情,接受神給他的所有東西。
對於合乎自然發生的事情,我們決不應當責備神靈,因為他們沒有自覺或不自覺地做任何錯事;也不應當責備人們,因為他們只是不自覺地做了錯事。所以我們不應有任何責備。
對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感到奇怪的人是多麼可笑和奇怪啊!
或者是有一種命定的必然性和不可更改的秩序;或者是有一種和善的神意;或者是有一種無目的、無指導的混亂(卷四,第27段)。那麼,如果有一種不可改變的必然性,你為什麼還要抵抗呢?而如果有一願意接受好意的神,那麼使你自己配得上神的幫助吧。但如果存在一種沒有統治者的混亂,那麼滿足於你在這種動亂中自身有一種支配的理性吧。即使這動亂把你帶走,讓它帶走可憐的肉體、可憐的呼吸和別的一切,至少理智它是帶不走的。
燈光照耀著,不到它熄滅不會失去它的光芒,而在你心中的真理、正義和節制卻要在你死之前就熄滅嗎?
當一個人表現得像是在做什麼惡事的時候,我怎麼知道這就一定是一件惡事呢?即使他的確做了惡事,我又怎麼知道他沒有責備過他自己呢?因為這就像破壞他自己的面容。想想那不讓惡人做惡事的人,他就像不許無花果樹結果,不準嬰兒哭啼、馬嘶叫,不準別的必然出現的事物出現的人一樣。一個有這種品質的人為什麼必須這樣做呢?那麼如果你是易怒的,糾正你的氣質吧。
如果這是不對的,不要做它,如果這是不真實的,不要談它。因為你要這樣努力———
在一切事物中總是觀察那對你作為一種現象產生的事物是什麼,通過把它劃分的形式、質料、目的以及它必須持續的時間來解決這問題。
最終要領悟到你在你心中有一種比那些引起各種效果,似乎在用線拉著你的事物更好更神聖的東西。而現在你心裡有什麼呢?是恐懼、懷疑、慾望,還是別的此類東西?
首先,不要不加考慮地做任何事情,不要沒有目的。其次,使你的行為僅僅指向一個社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