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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溫弟沅弟(三月初十日)(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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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弟、九弟左右:

三月初八日收到兩位賢弟二月十五日寄來的信,信封上寫著「第二號」,才知道第一封信沒有寄到。等到去提塘官那裡查詢,他說信件沒有到京城,恐怕還在省城沒有發出呢。以後寄信最好交給提塘掛號,不宜給信差,反而導致差錯。

來信說去年五月到十二月,總計發出七八次信。我到京城後,家人只交給我兩封信:一封是五月二十二日寄出,一封是十月十六日寄出。其他的都沒看到。路途遙遠,音訊難通,往往如此。

臘月的信有「糊塗」這種字樣,也是情緒不能自已的結果。望眼欲穿之時,猜疑、信任互相糾葛,埋怨、怒氣交相產生。只是,骨肉之情越深厚真摯,期望就會越殷切;期望越殷切,責備就會越深。度日如年,家裡好像牢籠,期盼好訊息就像等著收穫萬兩黃金,聽到謠言就像風聲鶴唳;又加上長輩的擔心和嚴寒天氣的摧殘。這種種原因讓人不能不口出怨言,加以責備,也是情之所至。然而做兄長的看到這兩個字,雖能諒解其中的情緒,也不得不責備你們,不是責備你們的感情,而是責備字句的不檢點。兄弟之間又哪有什麼芥蒂呢!

至於說我回京城的時候有信差回南方,我實在是不知情。當時剛到家,門庭若市,各種事務都很繁忙,弟弟們可想而知。我想家裡接到發榜後我發出一封信,應該可以萬事放心了,又哪有什麼可擔心的呢?來信說明得很詳盡,我今天不再申辯了,我們彼此的心雖然相隔萬里,但是赤誠相待和麵見沒有區別,本來沒有一點疑心,何必因為兩個字多費口舌!以後來信,萬萬不必提起這件事就可以了。

這次所寄去的銀兩,四百兩是用來饋贈族人親戚的。來信說:「不是有未經考量之處,就是有點求名之心。」這兩句話分析得十分細緻,我不能不暗自反省。又說我是為了讓認識的窮苦人感激自己才這麼做,又知道家裡面一定不同意我這樣慷慨,所以姑且這麼說。這兩句話,不是把你哥哥當作不懂綱常倫理的人嗎?哥哥我雖然不成材,可是哪至於卑鄙奸邪到這麼嚴重的地步!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族人親戚中有萬萬不可不施以援手的人,其餘的人則是相關涉及的。

哥哥我己亥年到外婆家,看到大舅挖洞居住、種菜來吃,為此悲傷感嘆良久。通十舅送我時說:「外甥在外做官,舅舅來給你當燒火夫。」南五舅送我到長沙,握著我的手說:「明年我送外甥媳婦去京城。」我說:「京城苦,舅舅別來。」舅舅說:「知道。不過我終歸要去找你的。」說著說著就流淚了。我念及舅舅都年事已高,飢寒交迫的情況可想而知。只是十舅已經死了,到今天沒有幫助過一次,大舅、五舅他們又能得到我們什麼好處嗎?十舅雖然死了,我還想著照顧他的妻子小孩;而且依據習俗請了和尚為他做道場,來慰藉逝者的靈魂,以盡我不忍舅舅去世的心情。我的弟弟們啊,你們認為這樣可以嗎?

蘭姐、蕙妹家運都不順遂,我喜歡由事物的苗頭推算發展趨向,胡說幾句,認為蘭姐尚且可以支撐下去,蕙妹再過幾年卻不能存活了。骨肉同胞之愛,就算她們對我不寄厚望,我難道能不把他們當作一家人來看嗎?

歐陽滄溟先生以往欠下的舊債特別多,他家的困窘情況,又非我家可比。所以他母親的喪禮,不能辦得稍微隆重一點。岳母送我的時候,也是哭著說的。我饋贈的錢物特別豐厚,也是順從世俗的人情世故而已。

楚善叔被債主逼迫,走投無路。二伯祖母曾經哭著和我說過。又哭著告訴子植:「八兒夜裡流淚,滴在地上,溼了五尺圍徑那麼大。」因而想把田賣給我們家,價格不高,可偏偏事又多磨。曾經寫信給我,詳述忍氣吞聲之狀。這是子植親眼所見,兄弟們也曾唏噓感嘆很久。

丹閣叔和寶田表叔以前曾與我同窗十年,哪裡想到今天雲泥相隔到這樣!我想他們窘迫難堪的時候,必然會怨恨命運不濟啊。丹閣叔戊戌年曾經拿八千錢祝賀我考取功名,賢弟們想想他的情況,哪裡那麼容易籌辦八千錢啊?認為他是太高興了,確實值得感念;認為他是以此為釣餌利用我,也會覺得很可憐了。

任尊叔見我當官了,他的歡喜是出於內心真誠,也值得思量感念。

竟希公一項,甲午年從公款中抽出了三十二千錢作為我考取功名的賀禮,他兩房的人頗不高興。祖父說:「等到孫兒國藩得了官職,第一件事就是先還上竟希公這項。」這話大家都聽熟了,只是各位堂叔不敢反唇相譏罷了。同為竟希公的後代,卻好壞懸殊如此之大。要是造物主把好的賜給他兩家,而把他家的衰敗移給我家,那別說六百兩了,就算是六兩白銀,又哪能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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