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父母(正月初三日)
男國藩跪稟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
乙巳十一月二十二日發家信十七號。其日同鄉彭棣樓放廣西思恩府知府。二十四日,陳岱雲放江西吉安府知府。岱雲年僅三十二歲,而以翰林出為太守,亦近來所僅見者。人皆代渠慶幸,而渠深以未得主考、學政為恨。且近日外官情形,動多掣肘,不如京官清貴安穩,能多外差,固為幸事,即不得差,亦可讀書養望,不染塵壒。岱雲雖以得郡為榮,仍以失去玉堂為悔。自放官後,摒擋月餘,已於十二月二十八出京。是夕渠有家書到京,男拆開。
接大人十一月二十四所示手諭,內叔父及九弟季弟各一信、彭茀庵表叔一信,具悉家中一切事。前信言莫管閒事,非恐大人出入衙門,蓋以我邑書吏欺人肥己,黨邪嫉正,設有公正之鄉紳,取彼所魚肉之善良而扶植之,取彼所朋比之狐鼠而鋤抑之,則於彼大有不便,必且造作謠言,加我以不美之名,進讒於官,代我構不解之怨。而官亦陰庇彼輩,外雖以好言待我,實則暗笑之而深斥之,甚且當面嘲諷。且此門一開,則求者踵至,必將日不暇給,不如一切謝絕。今大人手示,亦云杜門謝客。此男所深為慶幸者也。
男身體平安。熱毒至今未好,塗藥則稍愈,總不能斷根。十二月十二,蒙恩充補日講起居注官。二十二日,又得充文淵閣直閣事。兩次恭謝天恩,茲並將原折付回。講官共十八人,滿八缺,漢十缺。其職司則皇上所到之處,須輪四人侍立。直閣事四缺,不分滿漢,其職司則皇上臨御經筵之日,四人皆侍立而已。
四弟、六弟皆有進境。孫男讀書已至《陳風》。男婦及孫女等皆好。
歐陽牧雲有信來京,與男商請封及薦館事。二事男俱不能應允,故作書宛轉告之。外辦江綢套料一件、麗參二兩、鹿膠一斤、對聯一付,為岳父慶祝之儀。恐省城寄家無便,故託彭棣樓帶至衡陽學署。
朱堯階每年贈谷四十石,受惠太多,恐難為報,今年必當辭卻。小鬥四十石不過值錢四十千,男每年可付此數到家,不可再受他谷,望家中力辭之。毅然家之銀想已送矣;若未送,須秤元銀三十二兩,以渠來系紋銀也。
男有輓聯,託岱雲交蕭辛五轉寄毅然家,想可無誤。岱雲歸,男寄有冬菜十斤、阿膠二斤、筆四枝、墨四條、同門錄十本。彭棣樓歸,男寄有藍頂兩個、四品補服四付,俱交蕭辛五家轉寄。伏乞查收。
男謹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