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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澄弟(十一月十四日)(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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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弟左右:

十一月十一日朱齋三來,接十月初六日一函,具悉一切。

圍山嘴橋稍嫌用錢太多,南塘竟希公祠宇亦儘可不起。湖南作督撫者不止我曾姓一家,每代起一祠堂,則別家恐無此例,為我曾姓所創見矣。沅弟有功於國,有功於家,千好萬好,但規模太大,手筆太廓,將來難乎為繼。吾與弟當隨時斟酌,設法裁減。此時竟希公祠宇業將告竣,成事不說,其星岡公祠及溫甫、事恆兩弟之祠皆可不修,且待過十年之後再看(好從慢處來)。至囑至囑。

餘往年撰聯贈弟,有「儉以養廉,直而能忍」二語。弟之直人人知之,其能忍,則為阿兄所獨知;弟之廉人人料之,其不儉,則阿兄所不及料也。以後望弟於儉字加一番工夫,用一番苦心,不特家常用度宜儉,即修造公費,賙濟人情,亦須有一儉字的意思。總之,愛惜物力,不失寒士之家風而已。莫怕寒村二字,莫怕慳吝二字,莫貪大方二字,莫貪豪爽二字。弟以為然否?

溫弟婦今年四十一歲。茲寄去銀一百、燕菜二匣,以為賀生之禮。其餘寄親族之炭敬、芝圃之對,均交牧雲帶回。此間自蘇州克復、苗沛霖伏誅後諸事平安。即問近好。

國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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