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悖論。」她說,「如果兇手是司徒熠,審訊已經證實,他是個非常衝動易怒的人,情緒波動很大。既然四個月前,被警方請回警局一趟,都能導致他改變作案模式、公開挑釁警察;那麼這次我們把他當成嫌疑人盤問了一天一夜,必然會造成他情緒更大的起伏,他會變得非常憤怒、怨恨、扭曲和激動。
在這種情況下,他對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應變得更殘忍、更花樣百出,屍體驗出的傷勢應該更重。
可是卻沒有。小姚剛才說,屍體的傷勢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標準化作業出來的。這說明什麼?犯罪手法的穩定,代表情緒的穩定。兇手昨晚非常冷靜——這跟司徒熠的情緒和性格是不符的。」
「嗯,有點道理。」韓沉說。
錦曦:「豈止是有點道理?」
韓沉微微一笑:「繼續。」
錦曦又將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論點圈出來:「怕麻煩」、「省事」、「批次化」、「不夠私人化的紀念品」……轉身望著韓沉:「情緒的問題,再加上這幾點悖論,分明指向了另一個人的人格。而一宗連環案件裡,出現了兩個人格,有三種可能性。」
韓沉挑眉看著她。
「一、兇手是兩個人。」她微笑道,「但這個案子裡,這種情況不存在。
因為如果是合夥作案,即使兩個罪犯有主次之別,他們的性格特徵和標記行為,也會同時出現在主要犯罪過程中,譬如一個愛鞭打,一個愛剝皮;或者一個負責虐殺環節,一個負責綁架受害者以及處理屍體。
可這個案子,整個作案過程呈現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徵,像是完整的一個人,唯獨在一些細節上,卻遺漏了、矛盾了。這不是很奇怪嗎?
同樣,也不是雙重人格。因為如果是司徒熠的雙重人格交替出現,跟合夥作案的效果應該是一樣的。
那就只剩下第三種可能:其中一個人格是假的,是兇手偽裝出來的、想要誤導我們。另一個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剛才說的——細節,才是真相。」
兩人靜靜凝視著彼此,韓沉不發一言,只用那雙雋黑的眼緊盯著她。她則把身子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樣抄手站著,眼睛裡閃過極其明亮的光:
「之前我就一直覺得,這案子太順了。套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話:這個案子‘標準得像教科書一樣’。犯罪現場留下的每一條行為證據:開著好車誘拐受害者;長時間虐殺;護士服情結;紅酒與牛排;四個月前與警察的衝突……都能幫助我們勾勒出一幅標準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的畫像,並且每一條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綜上所述,雖然得出的結論十分匪夷所思,卻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釋——
這不是典型的有組織能力畫像案件,這是一次模仿畫像殺人案件。兇手,學習和模仿教科書上的有組織能力罪犯特點,然後繪製出司徒熠的畫像,進行殺人,從而嫁禍給司徒熠。
而能夠做到這一切的人,只有邵綸。」
她的聲音頓挫有力,見韓沉依舊沉默不語,她便站直了,像是習慣性地,手裡拈著根筆,在講臺上來回走動起來,邊走邊說:
「第一、他有動機;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優秀理科畢業生,具備這個學習能力;
第四、剛才你說的,他潛伏在會所,就能瞭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歡護士服、喜歡喝紅酒,我想他肯定跟蹤過司徒熠不少次;
第五,他還賣掉了房子,這就解釋了他為什麼能誘拐和吸引那些白領。雖然不是風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開著好車、文質彬彬的男人,同樣能吸引女性。而且他也可以謊稱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
第六、他對警方不信任;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現出對司徒熠那個圈子,尤其是女性的憎恨,他甚至還跟我們複述了當時那些白領對他的嘲笑的話語,可見記憶猶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經扭曲了。所以……」
她停下腳步,眸光冷冽:「以上,就是邵綸的畫像,畫像中的畫像。他太聰明,也太偏執,自導自演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