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年(1665年)九月初八,皇宮裡喜氣洋洋,康熙和索尼(當時輔政四大臣之一)的孫女赫舍里氏舉行了大婚典禮。當時的康熙,只有十一歲半,而新娘赫舍里氏也不過比新郎大三個月。在孝莊太后的安排下,兩個十二歲不到的小朋友就像過家家一樣結婚了,要按現在的標準,絕對是早得不能再早的早婚了。
然而,康熙早婚在當時卻很有必要。從政治上說,康熙成婚後可以儘早學習處理政務,防止鰲拜集團勢力的過度膨脹,以斬斷其擅權亂政的路徑。另外,從生理上說,由於康熙自幼發育較早(據朝鮮使臣說,康熙「年雖少而頗壯大」),孝莊太后也發現康熙從小對異性就很感興趣,加上皇宮中全是脂粉,完全可以滿足皇帝的生理需要。鑑於此,孝莊太后這才決定讓康熙儘早成婚,以免皇帝在成婚前弄出令皇室蒙羞的亂子。
孝莊太后的擔心似乎是多餘的,康熙的第一個孩子出生在康熙六年(1667年)九月,這和康熙的成婚時間差了整整兩年。不過,康熙這個爸爸做得也太年輕了,當時他還不到十四歲,現在看來,他自己也還是個孩子呢!
過分早育的結果是,康熙的第一個孩子很快就幼殤了。在最初的幾年,這樣的悲劇一直延續,康熙早年生的孩子大多沒能保住,前十個已經取名的兒子裡夭折了七個,分別為承祜、承瑞、承慶、賽音察渾、長華、長生、萬黼,即使康熙給後面幾個起了「長華、長生」的名字,但終究是沒能夠保住他們幼小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