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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做的事vs.愛做的事(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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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人生有兩大糾結,第一個是收我的工作我不愛,第二個是我愛的工作不收我。

其實,第一個糾結很可能是暫時的,眼下的職位和收入我是不愛,但給我管理層噹噹我可能就愛了;第二個糾結很可能是片面的,愛個表象不能算真愛,好多工作都是表面光鮮,等真正做了,發現不過如此。

哪行都有人出人頭地,都有人一窮二白,其實真不在行業,而在於人本身。

說漁夫的最高理想,就是掙到足夠的錢之後退休,在沙灘曬太陽;說園丁的最高理想,就是掙到足夠的錢之後退休,在花園喝下午茶;以此類推,絕大多數人的最高理想,就是努力幹著眼下的活兒,攢夠錢,儘量能早點兒退休,然後去做自己愛做的事。

看來,愛做的事,往往不掙錢,掙錢的事,往往不愛做,二者很難兼得。偶爾聽說有誰正在做著愛做的事同時又掙到了錢,人們都不免一陣羨慕,卻又聽到這個人語重心長地勸說大家:千萬別把愛好當工作,否則,連愛好也禍害沒了!

能賺錢的愛好得屬於鑽研型愛好吧,比如畫家、手藝人、古董販子、天才程式設計師,他們天賦異稟,沉迷其中,一來二去還真幹了這行,算祖師爺賞了飯吃。

絕大多數人的愛好都是消遣型愛好,包括吃香的喝辣的,看看小說,打打遊戲,遊山玩水,觀賞俊男靚女,飼養貓貓狗狗。雖然沉浸其中的時候也挺投入,但消遣的無非只是皮毛,要真能玩出花兒來了又是另外一碼事,不得已還只能仰仗於愛好之外的工作養活一家老小。

按說,人只要不礙著別人,想怎麼過都可以,但是眼下社會模式就是競爭型的,人總得先求生存,再求發展,先保證經濟基礎,再張望上層建築。哥們兒裡要有個不上班玩搖滾的,都被認為是不務正業,本來不頹,也生生被人說頹了。大環境是個發展中國家,就要求人人順應時代,力爭上游,以奮鬥為榮,總之踏踏實實做一份工作,是該做的事。

心裡知道是應該做的工作,但是做起來卻不舒服、不痛快,甚至因此懷疑自己的人生,時時有離開另起爐灶的衝動,是很多很多人的糾結,包括我和小曼。

我比小曼大兩歲,自然比她早兩年大學畢業,也就比她早兩年開始糾結。

為什麼糾結呢?我懷疑我入錯了行。

當年考播音系屬於無心插柳,再加上少女的虛榮心,覺得上電視風光有面兒,憋著想紅。

但是廣大略有姿色的青春少女都憋著想紅,造成播音主持專業越來越火,嚴重擴招。等到畢了業,才發現崗位有限,僧多粥少。資源一匱乏,就容易滋生各種手段的惡性競爭。我在全然無知的情況下被推到競爭慘烈的大門口,一下子就被這個陣勢嚇蒙了。面對人前人後,真槍實彈,我意識到要在這條路上爬到光明頂,估計凶多吉少,除非下狠心拼了,否則我可能不靈。但科班都已經讀完了,為幹這行溜溜兒準備了四年,剛剛淺嘗輒止,就斷言不喜歡,是不是太幼稚草率了呢?於是我再勉強隱忍了半年,一忍再忍,終於還是決意轉行,逃離了電視圈。

兩年以後,小曼畢業了。

據我所知,小曼雖然生得高挑結實,但對運動並不比其他姑娘更熱衷。從小我們倆一起玩過的球類專案僅限於羽毛球,叫得上名字的運動員也屈指可數。當我聽說小曼進入了廣播電臺工作,做體育節目的主持人和記者,先吃了一驚。

小曼工作幾個月後,我發現她的臉色有點憔悴:「你是不是特累啊?」

「累啊!我都快累死了!每天清晨5點就得起床,雷打不動!」

「披星戴月啊!這麼早起還得多久?」我覺得如果讓我這樣一直下去,是不可想象的。

「我不知道,這要看臺裡安排。反正早晚各一班節目,每一天都覺得特別長。」

小曼的語氣透出疲憊,我剛在想日復一日的工作會蠶食掉人的銳氣,小曼又說了:「但是我得堅持下去!都得從一開始做起,還早著呢!」

「你喜歡嗎?」我想起我兩年前的糾結。

「剛出來做事,非要挑自己喜歡的幹,那就什麼也別幹了。重要的是你上路了,然後一直往下走。」

「不管方向嗎?」我繼續想著我的糾結。

「誰一開始就能確定自己的方向啊!走走看,摸著石頭過河,總比站那兒不動強。」

我點頭:「嗯。對哈!」頓時覺得小曼比兩年前的我堅強。

「這就好比你是個小雪球兒,林海雪原上有一個起點,你拿不準自己應該朝哪兒滾。但是你不妨先滾起來,反正到處都有雪,滾到哪兒都能讓自己變厚。你也許繞遠兒了,或者後來發現方向錯了,但是你終究強大了,最後變成個大雪球。變大了以後,再往你想去的地方滾,總會快一些。」看來,小曼是深思熟慮過的。

「這叫‘雪球原理’?」

「對,‘雪球原理’!我發明的。」小曼眼裡又放出光來,看來她的銳氣沒有這麼容易被挫敗。

「你什麼時候想出來的?」我從來都對思維過程感興趣。

「累到想哭的時候。」小曼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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