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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忠義(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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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道德中的其他美德與其他倫理體系和其民族的階級所擁有的美德是共通的,但有一種對上級崇敬和忠誠的美德,是它獨有。我認為,個人的忠誠是存在於各個群體和境遇中的人群的道德紐帶,即使在小偷團體中也不例外——就像《霧都孤兒》中,小偷們都會效忠於他們的頭領,但是隻有在武士榮譽的準則中,忠誠才被認為具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

黑格爾曾批判說,封建家臣的忠誠是出於對個人的義務而非對國家的義務,完全是建立在不公正原則上的。不過,黑格爾的傑出同胞俾斯麥則自豪地說,個人的忠誠是德國人的美德。俾斯麥這麼說有充分的理由,這並不是因為他所誇獎的忠誠是他的祖國所獨有的,或者是任何一個國家、民族所壟斷的,而是因為騎士精神這一特定果實在封建制度中保留時間最長,在人民之中存在的時間也最長。在美國,「每個人都和其他人一樣好」;在愛爾蘭,「每個人都比別人更好」,我們這種對君主忠誠的崇高理念或許被認為「在某種範圍內是非常好的」,不過對此我們那樣加以鼓勵卻是荒謬的。很久以前孟德斯鳩就抱怨過,在比利牛斯山脈這一側正確的東西,在另一側就成了錯的。最近的「德雷弗斯」一案證明了他所說不假,更有甚者,法國的正義得不到支援的邊界不僅僅是比利牛斯山脈。同樣,我們對忠誠的態度在別處或許找不到多少認同者,這並不是因為我們的觀念有錯,而是恐怕它巳被遺忘,同時也因為我們國家把忠誠發展到任何其他國家不曾達到的高度。格里菲斯稱,在中國,儒家倫理將孝順父母作為人的首要職責,而在日本,「孝」讓位給「忠誠」。他的話很正確。在此,我甘願冒著得罪一些善良讀者的危險,講述一位「追隨敗落君主共患難」的人,此人也正如莎士比亞所說的,「在故事中贏得一席之地」。

這個故事是關於我們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菅原道真的,他遭人嫉妒與誣陷,被流放出京。他的敵人仍不甘休,一心要滅掉他的家族。他們嚴密搜査他當時尚未成年的兒子,結果發現他藏身於菅原道真的舊臣源藏開辦的鄉村學校裡。當校長源藏接到要求他限期交出那個少年犯的首級的命令時,他首先想的是要給落難的幼主找到一個合適的替身。當學生步入教室時,他仔細察看學生名冊,認真審視所有男孩,但是這些農村土生土長的孩子中找不出一個和幼主稍稍相似的。然而,他沒絕望多久,因為在點到一個新生的名字時,他看見一個儀態高貴的母親領著一個與幼主年紀相仿的清秀男孩走進來了。

這位母親和她的孩子都知道,他和幼主很相像。於是在家中密室裡,母子兩人都獻身祭壇:少年獻出自己的生命,母親獻出自己的心肝,而外表上卻不露聲色。源藏並不知曉發生在兩人身上的事,但他卻在心中暗下決心。

眼前就是替身!下面的故事我簡要地說:在最後期限到來時,負責檢驗並接收少年首級的軍官到了。他會識破這個被提前掉包的首級嗎?可憐的源藏手扶刀柄,準備萬一計謀被識破,他就揮刀刺向那個官員或者乾脆刺向自己。軍官接過令人毛骨悚然的首級,平靜地檢視每一處特徵,然後以深思熟慮、公事公辦的語調宣佈,這首級就是那個少年犯的。當天晚上,我們在學校見到的那位母親正在冷清的家中等候著。她知道自己孩子的命運,殷切注視著邊門,等待它的開啟,但這回不是等待她的兒子歸來。她的公公長期蒙受菅原道真的恩惠,菅原道真遭放逐後,她的丈夫為形勢所迫不得不侍奉自家恩人的敵人。丈夫本人不得不忠誠於冷酷的新主人,但他年幼的兒子卻能為祖父恩公的事業盡忠。因為這位丈夫與被放逐的菅原道真家人熟悉,便被他的新主人委以檢驗孩子首級是否屬實的任務。現在,當天的一一是,也是一生的一一艱鉅任務完成了,他回到家中,跨過門檻,走到妻子面前,說:「夫人,高興吧,我們親愛的兒子已為主人盡忠了!」

「這故事多殘酷!」我可以聽見讀者這麼驚呼,「父母竟然從容地商量犧牲自己無辜的孩子去救另一個人的生命!」只是這個孩子是自覺自願作犧牲的。這是一個替死的故事,與亞伯拉罕願意奉獻以撒的故事一樣著名,而且也沒有令人感到厭惡。在這兩個故事中,他們都是出於對職責召喚的服從,最終服從於更高聲音的命令,不管發出這個聲音的天使是否可見,不管這聲音是否被耳朵聽到。不過,在此我絕不是進行某種說教。

西方的個人主義承認父與子、丈夫與妻子有著各自的利益,這必然使得個人與他人之間的義務劇減;而武士道則把家族的利害與其成員的利益聯絡成密不可分的整體。武士道把這份利益與自然的、本能的、不可抗拒的愛聯絡在一起,因此,如果我們為一個我們自然愛著(動物本身也具有這樣的愛)的人去死,這有什麼意義呢?「愛那些愛你的人,你得到的是什麼呢?連酒館老闆不也是一樣做到了?」

賴山陽在他偉大的《日本歷史》中,以動人的語言講述了平重盛內心對他父親的反叛行為所作的鬥爭。「如果我要盡忠,我必須除掉父親;如果我孝順了父親,那我就不能盡忠於君主。」可憐的平重盛!後來我們看到他傾其心力向上天祈禱,祈禱上天賜他一死,讓他可以從這個純潔與正義難以駐足的世間解脫出來。

有許多類似平重盛這樣因責任與親情的矛盾而心碎的人。誠然,不論是在莎士比亞的戲劇中,還是在《舊約》中都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來翻譯孝,以完整表達我們的孝的確切概念。儘管如此,在這些矛盾衝突中,武士毫不猶豫地選擇忠誠。婦女也鼓勵自己的孩子為君王犧牲一切。像寡婦溫德姆及其顯赫的配偶那樣,武士的妻子也時刻準備為了忠義大業而捐出她的兒子。

和亞里士多德及現代的社會學家一樣,武士道認為國家先於個人而存在,一個人在國家中出生並且是國家的一部分,因此個人必須為國家或者其執政者而生而死。看過《克利託》的讀者該記得蘇格拉底就他逃亡一事與城邦法律所作的辯論。其中他以它們(法律或國家)的口吻說:「既然你為我所生、所養、所育,你敢說你和你的祖先不是我的後代和僕人嗎?」這些話語對我們而言,沒有什麼非同尋常之處,因為同樣的話掛在武士嘴上很久了。差別只在於,在我們這裡,法律和國家體現在具體的個人身上。忠誠就是這一政治理論的倫理結果。

斯賓塞先生在他的《倫理學原理》一書中,將「忠」等同於政治服從,並認為它的職能非常有限。他的意思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政治服從不可能永遠保持不變。對此我並非不知,情況也許是這樣。但是,當天的美德當天足矣。我們會很滿足地重複它,尤其是當我們相信這一天還有很長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如我們的國歌所唱,「小小石子長成佈滿苔蘚的巨石」。

此刻我們也許記起,即使如英國這樣民主的國家,像布特密先生所說的那樣,「個人對於一個人及其子孫的忠誠之情,也許是從他們的日耳曼祖先對首領的情感那裡或多或少流傳下來的,這種感情成為他們對君主家族和血統的忠誠,並很明顯地體現在他們對王室的異常尊重上」。

斯賓塞先生預言,政治上的從屬將會讓位於忠誠、讓位於良知。假定他的推論是可靠的,忠誠及其伴隨而至的尊敬的本能將會永遠消失嗎?我們將我們的忠誠從一個主人換到另一個主人身上,對哪個主人都沒有不忠實:我們從一個揮舞著世俗權杖的統治者的臣民,變成那個我們心靈密室之王的僕人。幾年前,斯賓塞的一些被誤導的弟子挑起了一場非常愚蠢的爭論,這場爭論在日本知識界引起混亂。他們熱情擁護對君主不可分割的忠誠,指責基督徒公開承認對上帝忠誠有叛國傾向。他們沒有智者的才華卻擺出詭辯家的姿態,他們沒有學院派的縝密卻羅列繁瑣的學術論證。他們不知道,某種意義上,我們能夠「侍奉二主而不致親此疏彼」,「把愷撒的歸還愷撒,把上帝的歸還上帝」。蘇格拉底難道不是一直對他的神忠誠並且不願意作半點讓步嗎?他同時不也忠誠而沉著地服從他俗世的主人——國家嗎?生時遵從良知,死則服務國家。嗚呼!如果國家強大得能夠要求它的民眾真心服從,那就太可怕了!

武士道沒有要求我們的良知成為任何君王的奴隸。托馬斯·莫雷的詩充分表達了我們的思想:

令人敬畏的君主,我將自己跪倒在你腳下。

我的身體由你處置,但你不能侮辱我。

我的職責使然;但我的英名,

即使死亡,也要活在篡碑上,

不能被你用於侮辱中。

對那些為了君主的無常意志或胡思亂想而犧牲自己良知的人,武士道給予很低的評價。這樣的人會受到鄙視,被看做佞臣,即指依靠不擇手段的阿諛立足宮廷的人;或者被看做寵臣即指依靠奴顏婢膝的順從而博取主人歡心的人。

這兩類臣民與莎士比亞的《奧賽羅》中伊阿古所描述的完全符合:一種人唯命是從、卑

躬屈膝,甘心於低三下四的枷鎖,像驢子一樣為主人消磨一生;另一種人表面上裝出種種忠心耿耿的樣子,而內心只為自己打算。當臣民與君主有分歧時,真正的忠誠之道是像肯特對李爾王那樣,用盡各種方式匡正君主的錯誤。如果做不到這點,就由君主隨意處置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武士通常的舉動是以自己的流血表明他進言真誠,以此對君主的理智和良心作最後的訴求。

生命被視為服務於主人的手段,其理想在於榮譽,武士的全部教育和訓練都按照這一理念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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