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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殺與復仇的習俗(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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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近和內記是兄弟倆,年齡分別為24歲和17歲,他們為了替蒙冤的父親報仇企圖殺死德川家康,然而他們一進軍營就被抓了。老將軍宣佈處死他家所有男丁,連他們8歲的小弟弟也不例外,但他讚賞這對年輕人敢於來取他性命的勇氣,便下令允許他們兄弟選擇最光榮的死法。兄弟三人被帶到行刑的寺廟。以下場景是在場的一位醫生在自己日記中記下的當時情景:

「他們並排坐著等待最後發落,左近轉身對最小的弟弟說:‘你先,因為我希望確定你做得沒錯。’小弟回答說他從未見過切腹是怎樣的,因此想看到哥哥怎麼做,然後他能效仿。哥哥含淚笑道:‘說得好,小傢伙!當得起是父親的兒子。’他們將小弟排在兩人中間,左近將刀戳進自己左腹說:‘弟弟,看著!明白了嗎?但是不要扎得太深,會向後倒的。要向前傾,膝蓋要放好。’內記同樣這麼做,對男孩說:‘眼睛睜開,不然就像女人死去的臉。如果你的刀碰到什麼停住了或力氣不夠了,就要鼓起勇氣用雙倍的力量把刀拉回來。’孩子從這個看到那個,當兩人都死去,他鎮靜地脫去上半身衣服,以左右兩位為榜樣,漂漂亮亮地完成了切腹。」

既然對切腹行為不斷地頌揚,這會誘惑一些人濫用它。為了一些完全不合道理的事情,或是為了完全不值一死的理由,性急的年輕人就像飛蛾撲火那樣衝動地赴死。因混雜且可疑的動機驅使武士去切腹的事,要比驅使修女進入修道院還多。生命是不值錢的——以世間通行的榮譽標準衡量生命是沒有價值的。最可悲的一點是,榮譽總是帶著水分,可以這麼說,它不總是純金的,而是摻雜進了劣等金屬。但丁在《神曲》中將所有自殺者置於地獄第七層,日本人在那裡的人口密度恐怕沒有別人可以超越吧!

然而,對一位真正的武士而言,倉促赴死或貿然求死同樣是怯懦的。有一位典型的武士,他屢戰屢敗,被從平原追到山野,由叢林趕到山洞,最後飢腸轆轆,孑然一身,藏在幽暗的樹洞裡,刀已用得駑鈍,弓斷了,箭也光了一一這種情形之下最高尚的羅馬人不是在腓利比自刎了嗎?一一但是,他認為死是懦弱的,他以近乎基督教殉教者的堅忍,即興吟詩鼓舞自己:

來吧,儘管來吧,

可怕的悲傷和痛苦!

堆積在我重荷的脊背;

每一次考驗我不會退怯,

心中永保所有的力量!

這才是武士道的教導一一以忍耐和正確的良知承受並面對一切災難和逆境;正如孟子所說的:「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真正的榮譽在於履行天命,為此招致的死亡都不會不光彩;相反,逃避天意而死則完全是怯懦的!托馬斯·布朗爵士的奇書《醫生的宗教》裡,有一段稱得上就是我們武士道所反覆教誨的一段話。讓我引用一下:「蔑視死亡是勇敢的行為,當生比死更可怕時,敢於活下去才是真正的勇敢。」17世紀一位著名和尚曾諷刺道:「一個從未想過死的武士,儘管會說能講,關鍵時刻不是逃得快就是躲得快。」又說:「心底一旦決定赴死,無論是真田的矛,還是為朝的箭,都不能穿透他。」

這些話表明,我們是多麼接近那位教導「為我喪失生命的將要得救」的建立者(耶穌基督)所建築的廟堂的大門!這些不過是要確證人類道德認同的無數事例中的一些,儘管還有一種不懈的嘗試使基督教徒和異教徒之間的差別增大。

這樣,我們可以看出,武士道自殺的習俗並不像我們乍一看嚇一跳那樣不合理和野蠻。現在我們再來看看作為由它派生的姊妹制度——復仇,或者也可稱為報仇——是否具有什麼優點。我希望我能三言兩語說清這個問題。因為類似的制度或者稱之為習俗,曾在所有民族中盛行過,至今也沒有完全被廢除,這由決鬥和私刑仍然存在而得到證明。最近,不是有一個美軍上尉為了替德雷弗斯報仇洗冤而向埃斯特哈齊提出決鬥嗎?正如在一個沒有實行婚姻制度的原始部落中,通姦不是罪,只有其情人的嫉妒才確保女子不失貞;同理,在一個沒有刑事法庭的時代,謀殺不是犯罪,只有被害者親友維護治安性的復仇才維持了社會秩序。奧西里斯問賀魯斯:「什麼是世上最美的事物?」答曰:「替父報仇。」對此日本人會加上:「還有為主公報仇。」

人們在復仇中能滿足某種正義感的東西。復仇者的邏輯是這樣的:「善良的父親不應該死,殺害他的人做了大惡。父親如果活著,不會容忍這樣的行徑。上天也憎惡惡行。作惡者停止作惡,這是父親的意志,也是上天的意志。作惡者必須經由我手而死,因為他令我的父親流血,而我,父親的骨肉,必須使謀殺他的人流血。我和謀殺者不共戴天。」這番推論簡單而孩子氣(雖然我們知道哈姆萊特的推理也沒有比這更深刻),不過,它顯示了與生俱來的公平感及平等的正義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們的復仇感恰似我們的數學能力,直到方程兩端條件都相等,否則我們心中會有重要事情未了結的感覺。

猶太教相信有嫉妒之神,古希臘神話中也提到復仇女神涅墨西斯,可以把復仇行為寄託給超越人類的力量;而常識為武士道提供了復仇習俗,作為一種倫理意義上的公平法庭,使得人們能夠處理根據普通法律無法判決的事件。四十七名浪人的主公被判以死刑,這位主公沒有可以上訴的高一級法庭,他的忠實門客便訴諸復仇——當時唯一的最高法庭。他們自己被普通法律判了罪,但是大眾的本能卻作出另一個判決,因此對他們的緬懷就像他們在泉嶽寺的墳墓,永葆常青,流芳至今。

雖然老子教導說要以德報怨,但是孔子的聲音響亮得多,他教導必以直報怨;不過,只有當復仇是以我們上級、長輩及恩人的名義進行時才被看做是正當的。本人蒙冤,包括妻子、孩子受到傷害,應該忍受並要寬恕傷害者。故此,武士會充分同情漢尼拔髮誓為國報仇,卻蔑視詹姆斯·漢密爾頓,因為他貼身攜帶妻子墓中的一把土,激勵自己為了她而向攝政王默裡報仇。

隨著刑法法典的頒佈,自殺和復仇這兩種習俗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我們再也聽不到美麗的少女女扮男裝追蹤殺害父母的兇手的浪漫冒險,再也看不見家族世仇的悲劇上演。宮本武藏的遊俠經歷現已成為往事。紀律嚴明的警察為受害方搜捕犯人,法律則維護公正,整個國家和社會都會匡正惡行。由於正義感得到了滿足,就無需復仇行為。如果復仇像一位新英格蘭牧師描述的那樣,「以犧牲者的鮮血來滿足飢餓的慾望所培養的內心渴望」,那麼刑法法典中的一些法條會使它根絕。

至於切腹,儘管制度上巳不復存在,但是我們依然時常聽到這種行為。而且只要人們總記住過去,恐怕我們將來還會繼續聽到。由於全世界自殺信徒正以駭人的速度增長,許多無痛、省時的自毀方法也許會流行起來;不過,這些方法之中,莫塞裡教授將不得不承認切腹的貴族地位。他主張:「當自殺是以非常痛苦的方式或以長時間的劇痛來完成時,百分之九十九可以把它定為由於狂熱、瘋狂或病態的興奮導致的神經錯亂的行為。」只是正常的切腹並不具有狂熱、瘋狂或興奮的意味,相反,它成功實施的必要條件是極度冷靜。斯特拉罕博士把自殺分為兩種型別:理性的或疑似的,不合理的或者真正的。切腹是前一種型別的最好例子。

從這些血腥的習俗來看,同時從武士道的要旨來看,可以很容易推斷出,刀劍在維護社會紀律和生活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故此,有一句格言說:刀,乃武士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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