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女北京》小說信息

叔叔給你買(第1頁,共2頁)

字體:

幾乎就快要以為自己已忘掉,十三年前那個小女生,是懷著什麼樣一種心情站在雨天裡,依舊是這個城市,卻一塌糊塗。那年,四十週歲的辰,有和眼前推門而入的男人驚人相似的輪廓和絲毫不會閃躲的眼神。

十五歲的自己,還不叫什麼妮可。母親從我生活中缺席,自己甚至不懂得去挑選和購買內衣。直到十五歲那年夏天,早已發育得有些尷尬的自己,才有了人生中第一個滿是黃色蝴蝶圖案,淺藍的底色的廉價胸罩。

那年秋天,穿著藍底白條運動校服和劣質淺藍胸罩的自己,看見那個叫辰的叔叔,從一扇餐廳包廂的門走進來,身上像裹挾著風一般。

「妮妮都喜歡什麼,告訴叔叔。叔叔給你買。」

這是辰始終讓我念念不忘的一句話。但他其實,什麼也沒給我買過。

彼時,辰只是包廂裡許多叔叔中的一個,坦然地藏在永遠煙霧繚繞的房間裡,吹牛扯淡,推杯換盞。

第一次有他的晚餐,酒過三巡的時候,我看到半醉的辰,在座位上肆無忌憚地盤起雙腿,以近乎歇斯底里的嘶啞聲音背誦一首北島的《回答》。舉座的男人幾乎都是喝大了,紛紛開始形容猥瑣遲鈍。只有十五歲的自己目不轉睛盯著他,豎著耳朵聽著他。

辰對我的引誘,是不能控制的,也絲毫不蓄意。他肆無忌憚的眼睛,裡頭有許多疲倦和殫精竭慮,但在十五歲的自己看來,竟然那樣美好。那些光亮,一有機會就停留在我臉上,裡頭滿是喜歡。

那一年,辰的女兒十歲。照片上看去,是個膚色黝黑敦實的尋常孩子。妻子是戴著眼鏡,顯得遲鈍臃腫的中年婦女,讓人覺得沒滋沒味特別普通。當時猜想,那想必是大學時的戀情和順理成章的婚姻。事後證明,事情也幾乎就是這樣。

十五歲的一整年,因為父親的原因我非常頻繁地見到辰,頻繁地叫他叔叔。關於辰的那些曾經十分純粹的記憶,在自己成人後,一年年變得像朽木一樣腐爛殘破,終於只剩得一點點可憐的閃回片段。

能記得的還有,父親和一干朋友去郊外山上看日出。隆冬,夜裡三點顛簸黑暗的吉普車上,辰捂著我冰冷的手,不停地搓搓搓,眼神發亮而專注。能記得的還有,我揹著父親給辰的手機一次一次打電話,央求他不要去別的城市工作,等我長大嫁給他,等他老了,我騎著三輪捎著他在王府井壓馬路。更能記得,自己站在秋天的毛毛細雨裡,在北京黃昏陰暗的天空下和一群相干不相干的人,心灰意冷地看著辰拖著拉桿箱從飯局直奔機場。

辰離開的當夜,自己就突發急性闌尾炎,床上床下地折騰,痛不欲生幾乎到穿孔。被耽誤數個小時候後,年少的自己一絲不掛躺在手術檯上,被幾個男實習大夫圍著,像是病人,更像毫無半點尊嚴的可憐標本。本該平順的一次闌尾手術,醫院竟然做得相當爛。一個一指寬的傷口,至今留著顯眼的一道疤。任憑過去多少時間,長也長不好,陰溼的天氣裡還會隱隱作痛。

我與辰,全無肌膚之親。辰對我所做的一切,和身份不相稱,也不相干。多年一直相信,自己對於辰,不全是成年人眼角眉梢相互引逗的風流遊戲。那是不能躲避的好東西,更是不能錯過的、另一個狀態的自己。

最終,辰和他的眼睛和他一切像與不像叔叔的瞬間,在那場雨水和闌尾炎手術後消失得乾乾淨淨。十三年的時間,自己也變成名正言順的女人,有了一櫃子的體面胸衣,也開始從一堆叔叔嘴裡的妮妮,變成同事和同僚口中的妮可。但是,對於類似餐廳包廂的空間,卻似乎永遠是無法抵禦。煙霧繚繞的地方,有蹩腳卡拉ok的地方,才是自己的青春記憶,女人一生最初的陽光和陰影。自己的某個部分,一直沒走,十多年來一直坐在那裡,看他如何喜歡我。道德,扯淡,吸引,成人。那竟是生命最興奮的時分,沒有之一。

我想,當年自己得不到辰,更多的不是因為這個世界,而是因為那樣的自己,無法蛻變成真正女人的焦急和笨拙。

當年因為自己,辰一定也度過了珍貴的日子。對於四十幾歲的老男人,更甚,不是嗎。

「你丫怎麼這麼慢,罰三杯啊我說。」我出神的一會兒,「拉布拉多犬」開始譴責剛進門的男人。

「我認打認罰。」那個像是裹著風的男人一邊走近座位,一邊掃視包廂裡的人,眼神彷彿會發燙一般直率。那一刻自己的直覺清楚地知道,他心癢癢,只在等待有人向他介紹我。

男人的冬衣穿得很少、很簡單,但所有的衣服都絕對地妥帖,就像我只描一遍的眼線。有拉鎖設計的深褐色貼身毛衣,有著滑雪褲厚實質地的黑色褲子。利索的平頭甚至顯出與年齡閱歷不相稱的虎頭虎腦。一雙手讓人覺得非常地乾燥,上面的筋脈有點蒼老和突出。

「少見啊,楊總,最近忙什麼大專案呢?」席間,一個形容略嫌猥瑣的中年眼鏡男玩世不恭地問。

「嗨,瞎忙。」

「我看見你網上那照片了。那你新置的豪宅啊,地方他媽不錯啊。」「拉布拉多犬」也加入了審問。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