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馬家輝
豔照門頻出的年代,回顧陳冠希事件。
愛拍就拍我怕誰
藝人性愛照片在網上流傳引爆了激烈爭議,溫文爾雅的練乙錚先生稱之為「豔照門」,明刀明槍的梁文道兄則喚之為「裸照門」,我忍不住提出第三個選項以供考慮:春照門。
「裸照」說得太單刀直入了,而且失諸平面死寂,彷彿只有一堆皮肉橫陳直躺於小房間內,跟上水屠房裡倒掛著的豬屍可有一比,就描述具體場景的詞彙能力而言,略為失色。
「豔照」比較有影有色,稍為接近影像真貌,即使不看「原著」,亦能令人聯想到照片的情節內容,但仍嫌流於沉靜,未能刻畫人物主角的纏綿動作;sensational有餘,erotic不足。
「春照」一詞顯然更為貼切,春色如許、春光照人、春風拂臉、春意無邊、春日遲遲、春至今朝燕、春羅雙鴛鴦、春帆江上雨、春吹回白日、春夢暗隨三月景、春水初生乳燕飛……漢字系統裡的「春」處處洋溢喜悅情緒,而且動態滿盈,簡直像連環快拍,一字風流,點破了春豔背後的你來我往,古人用「春宮」形容男女性愛影像,自是一脈相傳春心蕩,寓精緻於溼潮。
善於憑「春」寄意,是這個古老民族的語言貢獻,對於「春照門」三字之精之妙,博學善感的練博士和梁先生想必深領其意。
但值得擔心的是,這個民族的某些區民畢竟愈來愈摩登了,也奇怪地,愈來愈失語了,尤其從事媒體工作的某些區民,失語程度簡直倒退至原始階段,看見裸露嬉春即只懂罵之為「淫」,以至於幾乎無照不淫,正如看見乳房即只懂叫作「波」、看見做愛即只懂叫作「撲」、看見陰戶即只懂叫作「西」、看見陽具即只懂叫作「屌」……完全失去了多元詞彙的駕馭和欣賞能力。因此,「春照門」也者,恐怕流行不易,說不定更會有人將之誤看為「春袋門」,化精緻為惡俗,替語言鈍化添上一筆額外罪孽。
然而,不管這樁事件叫作什麼「門」,也不管這個「門」將在什麼時候以什麼形式淡出香港報刊的頭條和封面,任何一位願意面對現實的人皆有必要思考這組跟文化研究深切相關的後現代提問:自拍,尤其是女性裸體或性愛自拍,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回事?可以是什麼樣的一回事?難道自拍者真的只是為了一時之「爽」?基於一時的所謂「荒淫」?出自一時的「好傻好天真」?難道自拍,尤其是女性裸體或性愛自拍,沒有任何「道德」上的合理性?如果有,這又是怎樣的一種道德?誰的道德?
陳巧盈在報上發表《我的身體我來拍》,文內列舉了一連串歐美女性主義藝術家的名字及範例,充分說明了自拍早已成為一種「女性情慾自主」的探索浪潮;但若把這浪潮放在更深廣的兩性關係、網路關係上考察,必能看出更多意義和訊息。
縱使不乞靈於例如齊澤克(slavojzizek)之類的文化理論大師,任何一位善於觀察的人必知道,後現代消費文明基本上建立在我們對於影像的慾望之上。後現代媒體投射各式各類的人事物影像符號,勾動我們的認同慾望,引誘我們掏錢購享受。後現代城市的玻璃幕牆和商場設計,鏡子無處不在,近望遠觀,我們看見別人更看見自己,也早已慣於透過別人的眼睛窺見自己、想象自己。凡此種種,都是先把自己消融於一個外在影像之中,然後再根據這外在影像來打造一個「完整」的自己;倒過來說,「後現代肉身」必然包含了兩部分:「真實肉身」,以及經由影像慾望所勾動的「想象肉身」,兩者合而為一,難捨難離。
這就是說,手機自拍狂潮其實是後現代文明發展程式上的一種必然邏輯,因為我們早被灌入了對於影像的無窮渴求,對於自我影像的建構、掌握、探索,早已是植入我們心底的一種「慾望裝置」。
弔詭的是,就女性而言,這種「慾望裝置」既有保守父權的一面(例如各式時裝和美容風尚就是教導女性「女為悅己者容」),卻亦有進步開放的一面,因為,在傳統的性別關係上,女性的軀體和性愛向來被賦予「陌生化」和「沉默化」特質,所謂「好女孩」是不應該對這認識太多的、發言太多的、暴露太多的,否則,便是「淫蕩」;而手機和數碼相機正正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性,讓女效能在私密的空間內窺探自己的私密軀體影像,甚而窺探自己和情人的私密行為,甚而進一步把影像放在網路上供眾人窺探。手機的出現,以及網路的便利,讓女性終於可以在毫無技術難度的情況下認識、掌握自己的私密身體,甚至在公共空間內以此影像挑釁男性(別忘了網上有許多女性自拍是刻意拍出所謂「醜陋的裸體」以挑戰父權的美醜標準),讓自己的身體自在發聲。
在性別政治意義上,自拍確讓女性在歷史上首度「擁有」了自己的身體。
繪畫/岑駿
自拍狂潮亦跟網路空間有著極複雜的辯證關係,這裡只能略為論述。網路是公共空間,正如現實中的公共空間,基本上屬於男性主導。現實裡的街頭是男性的,所謂「好男孩」是從街角learntobeaman,學習各種求生和競爭技能,女性則剛相反,所謂「好女孩」最好儘量遠離街頭,以免被壞人侵害,也以免引起所謂「好人」的擔心和不安。網路空間正正複製了現實特色,充滿父權的色情資訊,沒人認真批判對待,反而,一旦有女人——尤其是名女人——自拍照被放或主動放上網,例必引起掀然大波,眾人在爭相之餘亦必予以踐踏咒罵,斥之為「淫」為「蕩」,而說穿了,潛意識只是想在網路空間上維持男性特權而框限女性的自主探索,終極目標是減低父權受到挑釁所引發的焦慮。「好女孩」不上網,即使上網亦要「循規蹈矩」,否則,將被有如獵巫般追殺。
藝人網照引爆社會議論,保守群情追殺「女巫」,我其實並不驚訝。我真正驚訝的是,香港不是向來有不少人號稱「女性主義者」嗎?不是仍有一些所謂「性權學會」之類的進步組織嗎?怎麼忽然都沉默了?怎麼忘了借用此事撰文或開啟麥克風探討一下春照背後的性別文化意義,開拓一下港人眼界?香港的進步人士,包括向以進步自居兼曾留學外地的所謂泛民人士,你們到底在做什麼?難道都在忙著沉溺觀賞春照?
陳冠希謀殺高潮事件簿
damnit!陳冠希確是可惡透頂。
由於他的粗心大意,不知道有多少情人不敢再拿起相機自拍,也因此,不知道有多少自拍的快樂被扼殺於無形之中;放下了相機的情人節,猶如閉著一隻眼睛觀賞莫奈名畫,美則美矣,終究有欠立體。
自拍竟是如此美好,把自己的身體交給鏡頭,把自己的隱密化為數碼,時間在0與1的光影上停留,如露如電,卻又是那麼恆久真實。而如果在隱閉的空間內把自己隱閉的體位向對方和對方的鏡頭交出,那種徹底的託付,那種探險的快感,有如火上澆油,足令熊熊火焰加倍熊熊。
這麼說好了:在情慾高漲時自拍,宛如在荒野口渴了三天而無意間找得了一瓶礦泉水,因為太心急了,沒耐性用手轉蓋,乾脆用牙把蓋子咬開,幾乎像野獸般仰頸張喉,抬頭把水直接往嘴裡灌、喉裡灌,直至最後一滴、半滴水都被舔幹喝盡,望著透明的塑膠瓶子,外在世界影像有點扭曲變形,晃晃蕩蕩,蕩蕩漾漾,因為一切真實的皆已被你喝進肚胃之內了,因為自拍,你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潮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