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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村女人的性(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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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三個多月才有第一次。因為當時不願意嫁給他。感覺挺傷心。哭了一夜。

樹則是因為換親,對丈夫沒好感,心裡覺得委屈,一開始不願意跟丈夫過性生活,她說:

第一次是19歲吧。有嘛(什麼)說的呀,你這是問起來了。光記得結婚以後,過了好幾天,才在一起。又趕上換親,反正覺得挺委屈的,感覺被他欺負了,就自己哭,不說話。他嚇壞了,給我擦眼淚,叫我「妹妹」。我想起俺哥也這樣對他妹妹,就不哭了。

燈也是因為感情問題,一開始對性生活有牴觸情緒,她對這個問題先是不回答,沉默許久後說:

俺倆沒嘛(什麼)感情。結婚前,他喜歡過他初中的一個同學,人家考上師範類,畢業又分到鄉中學教書,非農業有工資,人家看不上他這個農民。他心裡委屈。和我訂婚也是家裡逼著他去的。結婚過後好長時間,俺倆一直分居。後來公公病了,他不在家,是我伺候的。他回來時,俺們才在一起。就那樣吧。農村人結婚前都沒感情基礎,結婚後現培養,想培養成嘛(什麼)樣就培養成嘛(什麼)樣,想培養多深就培養多深。

繪畫/岑駿

[三]

近幾十年來,中國人生活在一種禁慾主義的社會氣氛中,人們對性知識的學習和了解是比較艱難的。農村女性是如何獲取性知識的?她們如何理解性行為?在對待性話題和性禁忌時,她們與男性的態度是否相同?她們是否遭遇過性侵犯?在觀念保守、資訊閉塞的農村,是否存在非主流的性現象(比如同性戀)?

在對性事的瞭解方面,農村孩子雖然資訊渠道較城市孩子少,但並不比城市孩子瞭解得晚,瞭解得少。這是因為,幾乎所有被訪問到的後村女人,童年甚至少年時期都還和父母同睡一個大土炕。而這個給整個家庭帶來溫暖的大炕,就成為農村成年人完成性事和青少年瞭解性事的所在。

全家人同睡一個大土炕(少數是大床)的現象很普遍,這既和住房缺少有關,更和農村冬季取暖方式有關。冬天到來,一般家庭家裡只生一個煤爐,做飯要靠這隻爐子,冬季取暖也主要靠它。煤爐有一條煙道與一牆之隔的土炕相連,熱氣從煤爐出來,在土炕抗體中的暗道中迴旋一圈,再經由牆體中的煙囪排到室外。一般一個核心家庭,冬季只有一個熱炕,這個家庭自然而然的睡在一起。但被褥是有區別的:一般父母共用一條被子,子女(不分性別)共用一條被子。

孩子半夜醒來,偶爾會撞見父母夜間的「活動」,父母間不同於白日的聲音或者奇怪的動作,給孩子一些朦朧而新奇的印象。這些印象,多多少少會使孩子聯想到神秘的性事,而這些印象和資訊,會很快在與同齡孩子們一起玩耍時得以交流。通過交流,孩子們驗證並深化了自己最初的猜測。

所以許多農村女孩雖然不明白性是什麼,但很早就知道,在夫妻之間存在一種神秘的儀式。這種儀式和生育有關,並且是隱秘的、見不得人的,但人們又樂此不疲地進行夜間活動。而她們對性知識的瞭解,正是通過夜間的發現和同儕們的交流、模仿獲取的。

村婦燕,31歲,在瞭解到我們的調查情況後,她很認真地說起小時候和同伴們最愛玩的「過家家」遊戲,她說:

玩過家家時,我們就是模仿大人們的行動。男孩當爸爸,女孩當媽媽。衣服裡裝進一整塊磚,然後取出來,就說「生孩子」了。還有的時候,在場(指打麥場)裡玩,有時候就到麥秸垛上玩,六七歲的男女小孩,一會兒男孩子把女孩壓在身下,一會兒女孩把男孩壓在身下。其實,只是模仿大人的姿勢,不知道大人們究竟幹了嘛(什麼)事。小孩子們就是好奇這事,雖然誰壓誰一會兒,沒帶來嘛(什麼)好事,就是幹這個事本身,讓小孩子們心裡很刺激、新鮮。

在後村,20歲以上的女子,幾乎無一例外地童年與父母(或祖父母)同睡大炕,只有到一定年齡(一般是10~12歲),才自己獨居一室,或者與同輩的姐妹、兄弟同睡一室。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供給寬裕的家庭陸續安裝了土暖氣,女孩結束與父母同睡大炕的年齡提前了幾歲,但與長輩同睡大炕仍是童年必經的一個階段,一個值得注意到現象是,女孩往往比男孩提前兩三年結束與父母同睡大炕的經歷,女孩比男孩早熟可能是原因之一。

農婦英說到她在少年時代最害怕的事情:

我們全家人睡在一張床上,我小時候看的書多,瞭解精子、卵子的事,我那時候最害怕的是,爸爸或者哥哥的精子會順著被子爬到我身上,害怕它們鑽進我肚子裡。

後村人談及性事,一般會顧忌女孩在場,但卻忽略男孩。在調查中我們瞭解到,後村學齡前的男孩,夏天幾乎都是光屁股的,而女孩從出生就得至少穿個短褲。幾乎每位婦女都有過拿自家和鄰居家小男孩生殖器開玩笑的經歷,但沒有人對自家和鄰居家女孩的生殖器官開玩笑,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女孩的家人會非常生氣,會罵街,甚至引發更嚴重的後果。在西方基督倫理框架下,性總是正確和錯誤、正常和反常、善行和罪惡等評價聯絡在一起,性總是和罪聯絡在一起。而在中國農村,性卻處於一個混沌自然的狀態,它一般只同人品的高尚卑下、正派下流有關,人們對性的看法往往同羞恥感聯絡在一起。

性及性事,如果男孩瞭解得多,大人們會懷著善意甚至竊喜的心理呵斥這個男孩「真壞」,但並不影響大人們對男孩的印象,反而會高興地認為,這個男孩已經長大成人了;如果同樣年齡的女孩對性或性事瞭解得多一些,那麼大人們會嚇得變色,認為這個女孩思想不健康,並馬上產生「作風不好」的聯想。如果是自家女兒如此,父母會大罵她,並勒令她以後必須遠離這些想法;如果是村裡別人家女兒如此,就極有可能會影響到這個女孩未來的婚嫁,除非這女孩考上大學,遠離後村,到城市中去生活。

村裡的時尚女人永,回憶起自己何時變得與身邊的人不同時是這樣說的:

上初三時,發下課本,有《生理衛生》,我正翻著看,同桌大呼小叫地說,你看這個幹嗎,聽說那書上講小孩是怎麼變出來的,還講小孩在媽媽肚子裡怎麼長的——可真噁心死了!你怎麼看這個!我一聽她說這個就來氣。我傻,坐在教室裡看,她們聰明,嘴裡說不看,背後比誰看得也多。

農婦軍在提到自己少年時的一個同伴時,念念不忘這樣一件事:

上小學時,鄰居家的姐姐,大我一歲,在一起上學,我們常在一起玩,有天大人不讓我和她玩了。因為大人們聽說,那個姐姐有一次穿裙子,裡面沒有穿褲衩。人們認為她作風不好,也不讓我跟她玩了,怕跟著學壞。(那個姐姐當時十二三歲。——作者注)

在這種男女雙重標準的薰陶下,農村人認為,男孩是「皮實」的,不易受壞影響的,可以早些瞭解性事,而女孩是易受壞影響的,不該瞭解性事的。這樣做的結果是,農村女孩瞭解性事的過程要比同齡的男孩更為隱蔽,性事對她們來講自然也成為具有更多神秘色彩的禁忌話題。

[四]

按照機率,只要存在一定數量的人群,就應當由一些性傾向異常的人存在。後村的女人裡也有幾位女同性戀者(自己認同女性,喜歡女性)或女易性者(自己認同男性,喜歡女性)。

一位是很t(女同性戀中的男角)很「鋥」(方言,指有勇無謀、行動冒失的楞頭青)的萍,萍的情形兼具同性戀和易性特質。

萍姓王,在村裡算是大戶。她生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家裡排行老三,從小就是那種很中性的女孩,短短的頭髮,身材矮胖,皮膚黑,性格偏執。小學五年級時,她到鄰村讀小學,認識了班主任琪。

琪那時三十來歲,性格爽快,身材高挑,教了萍兩年。在萍到鄉政府駐地讀初中時,琪被借調到鄉政府做幹部。

琪開始收到萍的信。每封信都不稱呼「老師」,而是稱呼她「姐姐」,字裡行間是思念、想念。琪讀信時面目尷尬,她的同事們就搶過信,大聲念,內容多是:「姐姐,我想你啊。我不想上學了,我想在鄉政府前面擺個小攤賣東西,這樣可以天天看到你。」「今天晚上我又一次騎著腳踏車來到你家附近徘徊,我多麼希望你能恰好出門,能讓我看到你的身影,聽到你的聲音……」「每天放了學,同學們都飛奔回家,只有我孤獨地在路上,我騎車總是很慢很慢,多麼希望你也下班回家,我們可以同路一會兒……」在同事的爆笑中,琪只好紅著臉解釋這是個女學生寫的。琪不斷地收到這些信,以致她不得不到學校,找到萍的班主任,委婉勸說萍「以後不要再這樣了」。琪也曾很納悶地問萍:「你想見我,都到我家門口了,為什麼不進去?」萍低著頭不說話。而讓琪最不舒服,最不理解的是,每次站在琪面前,萍就站不穩,身體總是無意識地扭來扭曲。

琪把困惑講給幾個人聽,這些人當笑話說給許多人。萍減少了對琪的糾纏。她的成績越來越差。上初二時,學校來了個女實習老師,雖然長得很醜,但歌唱得很好。那時快開亞運會了,大家一起唱《亞洲雄風》,學校裡還要舉行歌詠比賽。萍也喜歡唱歌,她學得最快。那時候,她下了課常和這位老師一起練習唱歌,也教同學們唱。不久,女實習老師任務結束回校。萍失落了很長時間,還給女老師寫了許多信,但一封也沒有寄出。

萍在初三那年輟學回村。19歲時嫁到離村很遠的外鄉。但同年,她把後村的另一個和她關係不錯的女孩,介紹到了那個村,兩人在那個村裡做起了鄰居。

據村裡人講,她們兩人關係一直非常好。兩人的老公外出打工時,萍就下地幹兩家的活,而那個女伴,就在家洗衣做飯照顧兩家的孩子。

有丈夫和這位女伴在身邊,萍不會幹家務活,至今不會蒸饅頭,不會納鞋底,而這些是農村女人必須學會的基本技能。她丈夫曾經到後村對丈母孃抱怨:「平時也不知道她把換下來的髒衣服藏刀哪裡,我一洗衣服,她就抱出一大堆來讓我洗!」

村裡人們用「鋥」來形容萍。因為,萍有力氣,有膽量,大大咧咧,她現在市場開著拖拉機,拉著一滿車石油氣罐,像男人一樣到周邊的村裡吆喝換氣做買賣。

還有一位女同性戀者——孤獨「楞怪」(方言,指又大又笨的大塊頭)的春。春姓周,周家的女孩在村裡表現平常,不受重視,但她卻吸引了全村人的關注——因為春大概是後村有史以來長得最高的女人了,據說她身高1米8,體型瘦高,胸部平平。人們納悶她怎麼長得這麼「楞怪」。她性情孤僻,極少與人來往。

上世紀80年代中期,春到了婚嫁年齡,但是她那過高的身軀,怪異的舉止,讓人們畏懼。後村女孩多在十八九歲訂婚,20歲結婚。春到了二十四五也沒找到婆家。更讓人們奇怪的是,春根本不想找婆家。她說她接受不了男人。人們認為春不是有毛病,而是作風不正——沒有試過男人,怎麼知道接受不了男人?看來她肯定是試過,所以才這麼講。

人們像看怪物一樣看她,家人也時常對她打罵,她就搬到村邊的磚窯住,磚窯是她的一個堂兄開的,荒廢了多年。春就一個人在那裡過了好幾年。直到27歲左右,她終於嫁了出去,男人身高僅1米6。村裡人形容:春伸開胳膊,她男人挺直腰板能從她腋下走過去。

春嫁到婆家不久,就當起了「神媽媽」(即通靈的巫婆),並且專看婦女病。她看了許多婦女隱秘處的病,但時常聽說有病人把她趕出家門。

春不足30歲時,後村熱播著一個訊息:春上吊死了。

再過幾年,絕大多數村民就把春淡忘了。

這個悽婉的農村同性戀女孩的人生就像一朵只有一季生命的花朵,匆匆地開放,然後悄然凋謝。像這樣無聲無息凋謝的生命之花還有多少呢?它像一首悲傷的無調的歌曲,又像一聲深深的嘆息,是對社會監控個人行為、個人快樂的一個無聲的抗議。

福柯對18世紀以來西方出現的性控制機制做過深刻的論述。他認為,這個機制包括四種話語:賦予兒童性的特徵;將女人的身體性徵化;對生殖加以控制;對不規則性行為進行精神病理化。這些話語通過教育、醫學、人口統計和經濟學得到貫徹,以國家機構為後盾和支撐物,尤其將目光瞄準家庭。它們的作用是將這些形象和知識模式散佈和「植播」到個人、家庭和機構中。福柯認為,這一機制使性不僅成為老百姓所關心的事,而且也成為國家關心的事;更準確地說,性變成了一件需要社會整體和社會中的所有個人都接受監督的事。在這一嚴密的監督之下,那些與眾不同的人將感到無形的壓迫,最終窒息。而一個更加合理和人性化的社會應當是具有多元價值觀的、寬容、仁慈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豐富的充滿差異的人性將得到自由伸展的空間,稟性各異的人們將能夠和睦相處,互敬互愛。在這樣的社會中,萍和春這樣的人才能擁有她們作為一個女人的全部權利,得到自我的完全實現。

麥金農,《對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女性主義評論》。見《女性主義理論讀本》,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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