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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盡是傷心之樹(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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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父許汝兄弟數十萬錢,便如何發落?」

李白像有萬般無奈地苦苦一笑,笑容轉瞬而逝,道:「無非散與天下人。」

「前日那錢塘龍君說得好,某原是鄙野小人,未讀經籍,不通文理;然而鄙野小人卻也知些是非。」吳指南試著撐身而起,撐不住,只能一把揪住李白的衫袖,道,「汝果能作文章,須趁某死前作篇文章來,表一表其中是非如何,也不枉汝這辦大事的才調!」

李白嘆道:「箇中因由,恕某不能說!」

吳指南的疑惑尚不止此,他的神智已然不能分辨晝夜,只是閉目昏睡、睜眼發呆,漿粒不能進,等死而已。然而儘管是片刻小憩,也會溷入無邊幻境之中,一旦乍然從夢中醒來,便要呼喊李白,不免還是那幾句:「某將死,汝勿欺瞞,須將實話告我。」

「儘教汝問來。」

「汝之詩,某雖不識字句,然幾番過耳,皆能成誦。」吳指南嘴角一揚,滿是血絲的眼珠鼓凸著,道,「汝自離家以來,作詩每用‘月’字——」

「有諸?」

吳指南大口喘息,艱難搜憶,勉強連綴起字句,斷斷續續地道:「‘春水月峽來’、‘揚帆海月生’……‘蝕此瑤臺月’、‘月下飛天鏡’、‘月光欲到長門殿’……還有‘夜懸明鏡青天上’、還有‘提月嚬蛾看紫陌’、‘只今借月無何事’……縱令汝不寫天上之月,也禁不得要寫歲時之月,‘十月三千里’、‘三月下瞿塘’者盡是。」

「似如此。」李白道,「不意汝果能誦得。」

不料吳指南隨即亢聲問道:「汝同汝家師孃有情否?」

霎時間,李白滿臉燥熱,一腔翻騰,垂眉低目,不能作答。正忸怩著,寺中那僧卻推門探身,朝屋裡掃視了一眼。

榻上的吳指南看那僧一眼,笑道:「尚未死。」

那僧趕緊縮身出去,不一轉瞬卻又回來了,招手喚了聲:「李郎。」

他確乎是為了吳指南的後事來的。此間風俗,異鄉客途,野死於郊坰之地者,任憑日曝雨侵,歲月既久,骨肉殘枯,大多無人聞問;但是若在生前託庇於宅戶、逆旅或是寺觀的,主家便要施以「儺祭」,也就是驅鬼禳災的禮儀。

此禮由宮中傳出,每年三度,「於季春畢春氣、仲秋御秋氣、季冬送寒氣」。季冬所行,最為壯觀,必施之於除夕之夜,名為「大儺」。驅鬼的首領號為「方相氏」,頭戴四眼假面,睛眸皆黃金所鑄,上著黑衣,下圍紅裳,外披熊皮一領,右手執戈,左手執盾,神威赫赫,冠絕全陣。

上古黃帝巡行天下,其妻嫘祖亡於道間。黃帝遂以嫫母為次妃,立為「方相氏」,職司祀禮,監護靈柩——有說嫫母因相貌極醜惡,因之可以避邪煞、驅鬼神。而「方相」二字本為「放想」,彷彿想象,具有「畏怕之貌」的引申之意。在方相氏身後,是二十一名「儺工」,三行七列,一樣黑衣紅裳,但不戴假面,只塗飾容顏,多如林禽野獸之貌。由這二十二人先導,誦以咒語,祝以禱歌,既像是安撫亡靈,又像是驅逐惡煞。

「儺工」之後便是「侲子」。這是一千兩百人的大陣仗,每年秋後,由殿中監招募、太常寺教習,挑選近畿各縣十二至十六歲的少年為之,教以行步,授以樂舞,晝夜熟習,為期三數月。「侲子」每二十四人為一伍。他們頂戴赤發,身裹赤衣,通身上下,一片鮮麗,謂之「赤布袴褶」。人人各執桃弓葦矢或鼓角,隨黃門令之導引而和歌,呼十二神之名,鼓譟炬火,在這樣一片喧闐熱鬧之中,將諸般瘴癘疫疾逐出端門。

這一套樂舞原本載諸儒家禮籍,是天子才可以主持的大事。到了唐代,許多見識過這場面的京朝大吏便將之具體而微地引入地方,使得「大儺」樂舞在民間逐漸發展,而有了地方的面貌。其聲色排場,固然不能同宮廷所事者相提並論,但是假面飾容,張弓弄矢,擊鼓吹笛,誦歌踏舞,其情差似。李白身後百有餘年,劉禹錫《陽山廟觀賽神》的詩形容得十分生動:「漢家都尉舊徵蠻,血食如今配此山。曲蓋幽深蒼檜下,洞簫愁絕翠屏間。荊巫脈脈傳神語,野老娑娑起醉顏。日落風生廟門外,幾人連蹋竹歌還。」盡道其淵源景況。總之,「大儺」行之既久,習俗相生,也就不只是年祈歲禳而已;在許多地方,還融入了喪葬的禮儀。

民間喪葬,各由其家,但是為異鄉飄零而來的孤魂野鬼舉行儺禮,其規模端賴主事者笥囊豐儉如何。也由於死者多屬暫寄一身之客,與居停主人素昧平生,為陌生人行此儺禮,其中安撫亡靈的意思小,驅除惡詛的意思反而大些,遂多草率為之而已。

那僧莽撞而來,就是要同李白相商,如何為吳指南籌劃身後的「儺祭」。《雲夢賦》的第五章,於「魂魄歸兮為鬼雄」之後,看似就是依據儺祭的實況而鋪陳的場景。

悲吾子以追昔兮,獨予因茲而放跡。槁薠蘅乃節離兮,更聞方相之盾擊。瞠彼四瞳曰昭明兮,奮爾一軀曰自適。絳發赤布其驅儺兮,煙波雲路其枉策。遂指青冥且鳴角兮,麾桃弓而聲豐隆。曾歌冰魄之圞圜兮,釋猶疑以見從容。願自申而不得兮,豈貽大人以惡名。固常甘於惸獨兮,南指輪月與列星。

凡八句一節、四句兩節三轉韻,相鄰兩平聲韻可見節奏加快的痕跡。其中有借用屈原《九章·抽思》裡的文句——「願自申而不得」和「南指月與列星」,用意相當明顯,是答覆吳指南生前的兩個疑問,兼之以拈出吳指南的名字。

關於吳指南的第一個疑惑:李白為什麼竟至於乾沒了父親託付給自家兄弟的資財,而寧可「散與天下人」?按諸前事可知,李白早在投奔大明寺讀書避禍的時候,就應該相當明瞭李客與慈元之間,或可能有一層難以對外人明說的關係——李客不只是大明寺常住的「缽底」,應該也是在朝廷明令「檢括」僧、尼、道士、女冠的私財之時,以私人身份,協助慈元私蓄資產的人。

「檢括」的朝命,俱見於當年之開元雜報,即使在蜀中各地,也是家喻戶曉的事。時當開元十年,正月二十三日,皇帝敕書:「天下寺觀田,宜準法據僧尼道士合給數外,一切管收。給貧下欠田丁。其寺觀常住田,聽以僧尼道士女冠退田充。」

這道命令的用意是在限制僧道的私產,責成有司,立以律條,作為準據。如果再參照《唐六典·卷三·戶部郎中員外郎》所載,這「檢括」的細節就更為明朗:「凡道士給田三十畝,女冠二十畝;僧尼亦如之。」兩相比對可以發現,僧、尼若是擁有價值超過三、二十畝可耕田價的財產者,必須將多餘的財物充歸常住,以報繳當局,俾能提供給那些貧苦無依、也沒有常產或耕地的百姓。

李白與慈元同赴峨眉一行,知之稔矣。這僧視錢財為通達三寶的孔道,已經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設想其為人與處境,有朝一日,政令宣達,不分天下僧道男女,皆須將超出所值三、二十畝田地的餘貲歸公,慈元必然是要想方設法逋逃的。而在令出即行那個時刻,能夠幫助他藏匿銀兩甚至廣為聚斂的人,只有常年為大明寺「缽底」的檀越主李客。這也正是李客在慈元一夕暴斃之後,趕緊讓李白攜銀出蜀的底細——倘若不能及時將原本屬於慈元的財物脫手、輸送到他方,則大明寺常住必然能夠依循著慈元生前往來的線索,多方追討,甚至訴請官司,要求李客返還。

李白不能違抗父命,卻也不甘心從其所囑,只能亂以他故,延宕行程。可是,在吳指南的追問之下,如果他揭露真相,固然成全了自己的節行,卻仍不免於「貽大人以惡名」,所以也只能含混地表示,願意將這筆錢財「散與天下人」了。至於與月娘是否有情的一問,更不能明白作答,李白依舊只能假借屈原的文句,延續先前那難言之隱的情愫,迢遞一指而罷。

這份面對將死之人、卻苦於不能吐實的無奈與歉然,大約就是《雲夢賦》第五章的主旨。由於前文全用了「願自申而不得」、「南指月與列星」兩個句子,所以其下行文,也似乎刻意借用《九章·抽思》末段「亂曰」的形式和節奏。

李白成人以來,第一次如此親近的死事,竟是生小及長、長年相伴的友人,偏偏在這生離死別的時候,對方卻顯現出一種向所未見的怨悵與憎嫌之態,遂有收束本章的哀嘆。他反覆陳詞,一再運用隱喻的手法,將埋藏心事和死亡本身綰結為一;也就是將保守秘密視同生命之消滅一般決絕,一般沉重。他是這麼寫的:

飛霧沉埋,腸紛紜兮。鳴籟蕭森,豈便語君兮。數息寥寥,寧留怨兮。超迴盪蕩,從此遠遯兮。北姑何可宿?南枝胡不依?沅湘之別,浩渺之思。愁予之與俱者,非坐忘奚以為?唯見傷心之樹,猶在天之一涯。

文中的「超回」、「北姑」都是屈原《九章》用語。「超」是遠的意思,「回」是思的意思。「北姑」,典語原本是「低徊夷猶,宿北姑兮」,在唐代已經是近乎不可考辨的一個古地名;正因其不可考,用在此處,更有茫茫無從進退的語意。

「南枝」從古詩《行行重行行》的「胡馬依北風,越鳥巢南枝」而來,雖然未必像語詞的出處一般明確地表述思念故鄉之意,卻藉著與不知究竟何如的「北姑」相對,而顯示了死者亡魂無可依傍的淒涼。這一小段最後的兩句點明題旨:李白的一部分生命已經與吳指南相偕而去(「愁予之與俱者」),於天地外物而言,便猶同遺忘,是李白再也不可能向人吐露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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