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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後記(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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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斯丁在《諾桑覺寺》第五章裡,這麼形容凱瑟琳與伊莎貝拉一拍即合、如膠似漆的友誼:她們除了像一般閨密至交一樣,在舞會公開場合互依相助、互相壯膽之外,即便是泥濘滂沱的天氣,她們也甘願冒著雨水把衣裙濺溼的不適,相約見面。幹嗎呢?她們要一塊兒讀小說。旋即,敘述者(是奧斯丁本人的心聲吧?)不無義憤地宣告,把這兩個女主角塑造成廢寢忘食地流連小說世界的讀者,她一點兒也不感到難為情,相反地,她理直氣壯,因為她根本無法苟同時下小說作家自己對這門文學藝術的嘲貶輕忽。她感慨地說,時下的小說家和諸多評論者對這個文體——小說以及忘情於小說世界的女性讀者——太過苛刻無情。奧斯丁接著呼籲女作家們:

我們可得更加團結——我們是蒙受不公的群體。雖然我們的作品遠比起世上任何一個文學團體所能產出的更生動有趣、更真誠坦白,但是我們卻飽受譴責、備嘗藐視。我們的敵人由於傲慢、無知或僅僅是盲隨時尚而抨擊我們,他們的數量就跟我們的讀者一樣廣大……社會上似乎有一股共識,認為小說家的辛勞結果不堪一提、不值得尊重,這股共識還對小說作品裡的奇思妙想、機智品味嗤之以鼻。

今日小說已經成為文學形式的主流,這或許可堪告慰奧斯丁受傷的藝術心靈;然而,這個文類的起源演繹、手法規章、傳播條件以及這個文化媒介的深層牽連,卻遲遲停留在有限的學術意識裡,一般讀者——唉——仍對小說研究缺乏足夠的認識與理解(「你教小說?嗯,一定很輕鬆——讀小說有什麼好教的?」)。

小說這個文類胎源紛雜,既有義大利短篇故事的原型,又有法蘭西查理曼宮廷浪漫傳奇的影響,更有如宣教講演、日記、自省感言、旅遊雜想、信件、軼聞記趣等等不同記錄文體的刻痕軌跡。沒有人能確定「第一部」小說的身份與作者,就像我們無法確定到底古猿人「露西」能不能算是人類進化歷程裡最為關鍵的「環節」。對於小說的譜系,學界咸認為,拉伯雷的《巨人傳》(約一五三二年—一五六四年),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一六〇五年—一六一五年),約可說是具有相對鮮明的小說特徵的始祖小說。在笛福、理查森、菲爾丁等這些被公眾認為是英國小說肇興者的作品裡,我們也看到數以百計由法語翻譯成英語的小開本廉價讀本或敘述、或渲染、或訓示的影子。伊恩·瓦特的《小說的興起》(一九五七年)可謂英語文學研究裡第一部針對英國小說這個藝術形式提出含有理論闡述觀點並具有影響力的學術專著。姑且不論他的文化男性沙文主義(他漠視十七到十八世紀中葉那股龐大的、由女作家們譜成的通俗小說樂章——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小說愛好者可參見paular.backscheiderandjohnj.richetti:popularfictionbywomen.1660—1730.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96),瓦特倒是頗有真知灼見地依據笛福、理查森、菲爾丁的小說,分析出小說這個文學形式興起的社會和物質條件:首先,逐漸普及並商業運作的印刷技術行業為小說的興起提供不可或缺的物質保障;這帶動了民眾識字率的上升,刺激了大眾對閱讀的需求增加;其次,中產階級的興起滋發出新的文化品味,加上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得商業新貴們也能夠資助包括文學在內的藝術創作;還有,基督教新教提倡個人主義的自主意識,強調內省,這鼓勵人們重視與教條化意識形態相異的思想活動;城鎮化與工業化帶來相對集中的都市人口以及勞動分工,看似密切磨合實則日漸疏遠的社會群性,也引發大眾想要一窺他人特異的、私密的生活經驗,應運而生的文學作品就有遊記、懺悔錄、書信體敘述等等。

時至今日,小說已經緊密地嵌入工業化社會的生活脈動;小說以及短篇故事的敘述手段除了在文學作品裡清晰可見之外,在其他的傳播媒體也可以看到其影響:幼兒啟蒙的動物故事、報刊雜誌的軼聞採訪,甚至報告文學、廣告短片等都運用到小說的敘述要素。那麼,小說的「要素」是什麼?追隨亞里士多德分析戲劇提出的六項要素,小說也可由以下六個大方向來分析:情節、主題、人物、語言、場景和風格。戴維·洛奇的這部文學賞析通俗指南《小說的藝術》,不僅由這六個大方向引領讀者來賞味小說藝術的美妙,更由此延伸到更多的其他細部手法——如,懸念、書信體小說、青少年死侃、作為象徵烘托的天氣描述,等等。就如同洛奇自己在這本書的前言裡說的,這本書不但帶領一般讀者進入小說的殿堂,還適時適量地把小說的藝術聯絡到更宏觀的文藝影響、批評視野、智識思潮裡:大名鼎鼎如維吉爾、託多洛夫、葛拉斯、石黑一雄、德里達、庫布里克等等都在本書中有所提及;或是時人較不熟悉的作家文人,如斯泰因、阿比胥、摩爾、斯摩萊特等,洛奇也多有引介述及。他所謂的「一般讀者」,可真不一般哪,他們愛好閱讀小說,但是又不滿足於淺嘗故事情節;他們更有一份執著與樂意,願意學習如何從「被動的讀者」這個角度轉化為「主動的分析與評論者」;就在這麼做的時候,小說這門藝術的學術性、智識性燦燦而發,文學作品的生命超越了書本封面封底的囿限,我們進入了另一種存在空間。

通過翻譯這本書,我親身實踐英譯中這項翻譯藝術,並從中受益良多:洛奇在講解小說技法時,他有時關注的是英語語言的音韻、節奏特性,比如第八章「名字」;或是關注敘述語言的語句結構變化,如第二十二章「實驗小說」;這些基於英語語言本身的音樂性和語句結構特性的賞析領悟很難(甚至無法)通過跨文化、跨語系的翻譯,原汁原味地傳達出來。還有,洛奇在評論中常耍雙關詼諧;這些都造成翻譯難點,我只好儘可能忠實達意,並在註釋中標明原文,以與讀者分享思考。伏案翻譯這部書的另一個收穫是,我知新溫故,除了儘可能速讀陌生的新文本,還重溫一些久違的、「惡名昭彰」的困難作品——如,《發條橙》、《達洛衛夫人》、《項狄傳》——並絞盡腦汁思考如何理解好、譯好洛奇想要闡釋的選段。五十個講題就起碼有五十部小說作品,而實際上遠遠不止。近一年來就見我穿梭在書灰撣撣的圖書館和自己書屍狼藉的斗室之間,狼吞虎嚥地一本又一本疾疾飽啖,力求保障我對選段的理解符合選段在全書中的作用。多虧洛奇的幽默感與控場能力,這個課題也讓我進一步體悟翻譯藝術的樂趣,激發我不少教學的思考。要說明的是,這個譯本里,所有的註釋都是新增的;洛奇在原書中並沒有採用註解形式。加註的原則是以輔助必要的基本理解為考量,儘量鎖定一般讀者比較可能不知道的特定名詞、典故與人物——如,「幻寓」、歐文·戈夫曼,儘量保留洛奇原文的平易近人、通順流暢。

詩人談詩歌藝術,劇作家談戲劇表現,理所當然。小說家基於豐富的創作體驗而探討小說藝術的大有人在:福斯特、喬伊斯有專書來開宗明義,奧威爾、勞倫斯、伍爾夫、納博科夫等文學大家也借雜文或文學評論的形式來闡述小說的藝術。洛奇的這部賞析入門把小說愛好者從「要讀好文學,先要讀懂文學理論」這個思想誤區裡釋放出來,它把讀小說這個心腦活動迴歸到最單純的——但也是最基本必備的——文本分析理解這個層面上,但是他也鮮明地告訴我們文本分析與文化認識、學術積累有密切的相互補給關係。沒有精讀並分析文本這個層面的掌握與支援,讀再多的福柯、榮格或是後殖民主義啊、女性主義啊、後現代批評啊,都是捨本逐末;把文本脫離出時代精神、智識活動等等的評論語境,文本又流於蒼白倉促。

伊塔羅·卡爾維諾曾說,一部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經典文學作品應該會讓人久久動情、無法忘懷,這樣的作品會促使我們通過理解它——甚至是反對它——來釐清自己的立場。我自信這樣的定義也可以用在洛奇這本《小說的藝術》上:在講述分析小說技法、源流的諸多學術著作中,洛奇此書成功地跨越文學評論廟宇和文學消費市場的界限,機敏靈巧地把這兩個素來涇渭分明的活動糅合起來。筆者以為,這本普及文學賞析的學術作品應該能造福廣大小說讀者及愛好者,甚至能成為文學評論專著中的經典之一。

本書出版前,筆者以中美富布賴特訪問學者身份在美國密歇根大學(安娜堡市)訪學,得以使用其豐富無比、慷慨高效的圖書館資源,細細複查洛奇提及的諸多典故與思考。最後編輯過程中,蒙譯文出版社幾位編輯細心關注,反覆就體例或譯法疑點與筆者切磋;本書第二十章,引自黎裡《尤弗伊斯》中的一段話,遵循原文駢驪對仗而成的譯文,即出自責編的慧心。對此均表示感謝。

最後,謹以此譯作與喜讀小說的同好分享。

盧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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