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魯·梅隆(andrewmellon)的父親是百萬富翁,在一樁木材生意中累積了經驗和利潤後,通過父親的經濟資助,梅隆進入父親的銀行上班,並將業務擴充套件到全國。然後通過給年輕商人提供銀行貸款——尤其是在1888年,為了建一家工廠,煉鋁專利所有人將匹茲堡冶金公司的一隻股票以25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梅隆——開始優勢的累積。安德魯保證這家鋁業公司保持壟斷地位,梅隆家族就此掌握了控制權。
據我所知,僅憑在等級森嚴的企業中慢慢晉升,沒有人能躋身美國的鉅富階層。「在一些規模最龐大的企業中,許多高層領導,」美國鋼鐵委員會的主席本傑明·費爾利斯(benjaminf.fairless)在1953年說,「將畢生心血傾注在企業管理上,也沒能積累到100萬美元。因為我就是其中一員,所以深知這一點。」較大型企業的領導者沒有成為典型的百萬富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上面的說辭是不正確的,他們已經是百萬富翁;但是,因為他們是企業管理行業的專家,所以他們沒有成為百萬富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上面的說辭是正確的;不是因為行業,而是因為經濟,不是因為管理,而是因為晉升以及投機,他們變成了典型的富人,就這些而言,上述說辭是正確的。那些躋身鉅富階層的人,都是經濟政客和重要集團的成員,他們處於有利位置,能夠將財富據為己有,累積優勢。
在躋身鉅富的人中,極少數人將主要的職業生涯耗在企業內部和之間的一步步晉升上。在1900年那一代鉅富中,只有6%的人經歷了漫漫晉升路,1950年那一代為14%。但即使是那些在企業晉升之路上慢慢前行的人,由於商業管理才能方面的原因,也很少能夠成為富人。通常他們擁有的天賦是律師的天賦——偶爾——是工業發明家的天賦。
只有當漫漫晉升路轉化為優勢的累積時,晉升路才有意義;這種轉變通常是伴隨公司合併實現的。當公司規模相對較小時,常常會出現這種合併,聯姻也會出現公司合併的情況——杜邦家族(duponts)兼併了最大的競爭對手拉弗林與蘭德公司(laflinandrand),查爾斯·柯普蘭(charlescopeland)——拉弗林與蘭德公司的主席助理成為杜邦的助理財務官,和路易莎·杜邦結了婚。一系列緩慢的職位晉升意味著能夠積累足夠的內部資訊和人脈、預測晉升或者操控股票時使風險更低或者沒有風險。這就是為什么在1925年那一代富人中,經歷了漫長晉升路的人所佔比例最高;當時市場對這些利益是開放的,投機還沒有後來那么困難。
無論是哪種形式的冒險能夠使富人加註後賺大錢,在某些時候,「官僚」成為企業家的人數,和「二戰」後成為財富創始人的數量一樣多。事實上,他們中的許多人,例如查爾斯·納什(charlesw.nash),突破自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許多人一旦實現了緩慢的晉升,尤其是在1925年的那一代富人中,繼續懷有賭博嗜好,甚至有一些人常與19世紀末的斂財大亨混跡在一起。
鉅富的經濟生涯既不是企業家形式的,也不是官僚形式的。而且,在鉅富中,許多在家族企業中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同那些沒有繼承遺產的人一樣,都是「企業家」或者「官僚」。企業家和官僚都是帶有中產階級色彩的中產階級的詞彙,無法包含上流階層的職業。
「企業家」一詞容易讓人產生誤解,在表示小商販和那些美國鉅富時,含義是不一樣的。理智的中產階級創辦自己的公司,通過精心地指導,公司不斷發展壯大,最終成為一家大型美國企業,這還不足以描述出上層財富創始人的所有情況。
企業家的經典形象,應該不只是在資金方面經歷過風險,而是在整個事業上;但是,一旦一家公司的創始人實現了大跳躍,通常當他們開始累積優勢通往鉅富之路時,就不會再冒巨大的風險。如果有任何風險,其他的一些人會去冒險。在「二戰」期間和迪克森—耶茨(dixon-yates)的努力下,願意冒險的其他人是美國政府。如果一位中產階級商人欠債5萬美元,他可能會陷入困境。但是如果一個人設法舉債200萬美元,如果可以的話,他的債權人會為他們創造機會,以便他們賺錢還債。
19世紀末期的斂財大亨通常會建立或組建公司,作為他們累積財富躋身為鉅富的跳板。事實上,1900年那一代鉅富中,55%的人都是通過晉升和組建自己的公司實現大跳躍,邁出通向鉅富之路的第一步。然而,1925年和1950那一代鉅富中,只有22%的鉅富是這樣實現大跳躍的。
在這三代鉅富中,很少有人是全憑管理一家大公司而成為鉅富的。利益的累積常常需要合併其他公司——作為一種經濟運作——直至成立一家大的信託公司。證券操縱和敏捷的法律策略是上層企業家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為通過證券操作和法律策略,他們可以進行利益累積。
鉅富的主要經濟事實是實際的利益累積:那些已經擁有鉅額財富的人佔據了許多戰略位置,可以賺取更多財富。現在,美國65%的鉅富都在經營家族傳下來的企業或者做食利者,享受祖傳產業帶來的鉅額收益。相比這些曾經被稱為企業家,隨後在資本主義時期又被更準確地冠以企業界經濟政客稱號的人,其餘35%的鉅富即使沒有比他們更勇敢,也比他們更積極地參與更高階別的經濟博弈中。
成為鉅富的方式有多種。到美國20世紀中期,賺錢累積利益成為鉅富變得越來越困難。涉及金錢的婚姻在任何時期都是一件微妙的事情,當它涉及到鉅額資金時,通常是不方便的,有時也不安全。如果沒有多少錢,偷盜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如果你賭氣,而且長時期如此,最後,所有的錢會輸贏相抵;如果賭局是固定的,你真的在贏錢或者偷牌,或者兼而有之,則取決於你坐在桌子的哪一邊。僅憑將小公司培育成大企業來積累鉅額財富,這不是慣例,也從來不是主流事實。同樣,通過緩慢的晉升之路通向頂層,既非慣例,也非主流事實。爬向頂層之路異常艱辛,許多有所嘗試的人都失敗了。更容易、更安全的方式是生而為富人。
六
在前幾代,通常能夠使用他人資金的重要機會是成功的關鍵;在後幾代中,以祖父或父親的職位為基礎,累積企業利益代替了重要機會。在最近的三代中,趨勢非常清楚:現在,只有9%的鉅富來自底層,23%的鉅富出身中產階級;有68%的鉅富來自上流階層。
美國企業的合併發生在擁有豐富自然資源的大陸,很快便有移民在此定居,在法律和政治框架下,願意並且能夠允許私人勞作。他們這樣做了,完成了他們在工業化和合並中受益的歷史性組織任務,他們獲得了鉅額財富。在私有企業體系下,他們變成了鉅富。
在實現財產權和要求立法保護財產的過程中,鉅富涉足20世紀美國經濟的上層企業圈,而且深陷其中。大型企業才是財富的主要組成部分,而非鉅額財富,但是,大型企業有產階級的個人以各種形式附庸著財富的重要單位,企業是財富的源泉,是持續獲得財富權力和特權的基礎。所有擁有鉅額財富的人和家庭都與大企業相關,他們的財富都根植於此。
從經濟上來說,如我們所見,無論是繼承者還是累積者都沒有成為有閒階級成員和有修養的人。他們中確有人如此,但是,現代近乎四分之三的鉅富繼續或多或少以某種方式積極從事經濟活動。當然,他們的經濟活動是企業活動:宣傳、管理、指導和投機。
而且,隨著有產家庭參與到企業經濟中,他們通過財產經理人進入企業界,不久我們將看到,這些財產經理人本身並非無產人士,事實上,他們與鉅富並沒有質的區別。當然,有產階級的組織中心已經發生變化,不再只包括那些有產大家族控制的權力,還包括其他的權力。在經理人的整頓下,以富人為核心的財產體系得到了鞏固,而且有管理層加入其中,在大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管理層為了企業大亨的共同利益而兢兢業業地工作著。
在社會地位上,美國富豪男女成為了幾個大都市400強的領袖。在1900年那一代鉅富的90名成員中,只有9位包含在了麥卡利斯特1892年的名單中,但是入選1900年名單的家族中,將近一半的後代在1940年時入選了費城、波士頓、芝加哥或紐約的《社會名流錄》。鉅富是都市400強的領導成員,他們屬於自己的俱樂部,他們中的許多人還有幾乎他們所有人的子女,都進入了格羅頓中學讀書,然後進入哈佛或其他類似的名校。在1900年那一代鉅富中,有10個人被弗雷德里克·劉易斯·艾倫評選為1905年的金融領袖,在他們的15個兒子中(到了上大學的年紀),有12位進入哈佛或者耶魯讀書;另外3位就讀於阿默斯特學院、布朗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
鉅富不只是在顯眼而簡單的統治集團中佔據高位。雖然在國家和經濟層面加入了企業代理和等級體系,但這並不表示鉅富們被取代了。無論是經濟上還是社會地位上,鉅富都沒有走下坡路。在大蕭條和實施新政之後,鉅富必須和政府內外的法律專家合作,法律服務在稅收、政府規章、企業重組和合並、戰爭協議和公共關係方面至關重要。他們也利用各種形式的保護傘來掩蓋他們行使權力時不負責任的本質,創造出小鎮男孩表現良好的形象,工業政客、偉大的發明家給大眾提供了就業機會,但同時仍然只是個普通人。
對於善於揭露真相的觀察人士而言,鉅富已不再像昔日那樣耀眼,例如——他提供了公眾對美國社會上層最新的看法。缺乏系統性資訊和令人分心的「人類利益」讓我們認為,他們不重要,甚至他們根本不存在。但是我們中確有他們的身影——儘管有許多隱藏在非個人的組織中,如同他們的權力、財富和特權一樣植根於非個人組織中。
註釋
參見josepha.schumperer,capitalism,socialismanddemocracy3rded.(newyork:harper,1950),pp.81ff.。
在關鍵的進步時代,對總統和參與反托拉斯行動的委員們之間的態度和關係的揭露性詳細分析,參見meyerh.fishbein,bureauofcorporations:anagencyoftheprogressiveera(mathesis,americanuniversity,1954),esp.pp.19-29,100-119。
fredericklewisallen,thelordsofcreation(newyork:harper,1935),pp.9-10.
fredericklewisallen,thelordsofcreation(newyork:harper,1935),p.12。
參見time,10august1953,p.82。
reportofthesmallerwarplantscorporationtothespecialcommitteetostudyproblemsofamericansmallbusiness,u.s.senate,economicconcentrationandworldwarii,79thcongress,2ndsession,senatecommitteeprintno.6(washington,:u.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46).pp.37,39,40.
關於美國殖民地的財富,參見dixonwecter,thesagaofamericansociety(newyork:scribner's,1937),chap.2;和gustavusmyers,historyofthegreatamericanfortunes,1907(revisedmodernlibraryedition,1936),pp.55-6,59,85。關於喬治·華盛頓的地產,參見同上著作p.49。關於19世紀40年代初期的百萬富豪,參見a.forbes和j.w.greene,therichmenofmassachusetts(boston:fetridge&co.,1851);mosesyalebeach,wealthandpedigreeofthewealthycitizensofnewyorkcity(newyork:compiledwithmuchcareandpublishedatthesunoffice,1842),4thed.;和費城酒吧一位會員1845年寫的「wealthandbiographyofthewealthycitizensofphiladelphia」。關於19世紀50年代中期的百萬富豪,參見mosesyalebeach,「thewealthycitizensofthecityofnewyork,」12thed.(newyork:publishedatthesunoffice,1855)。關於「百萬富翁」一詞的創造,參見wecter,op.cit.p.113。
參見《紐約論壇報》,《論壇報月刊》(tribunemonthly),june1892。西德尼·拉特納(sidneyratner)最近編輯了一本書,newlightonthehistoryofgreatamericanfortunes(newyork:augustusm.kelley,1953),書中再版了來自1892年6月《論壇報月刊》和1902年《世界年鑑》(worldalmanac)的兩張關於美國百萬富豪的清單。這些清單對列出超級富豪的作用頗微(參見下面第9條註解),因為給出的具體財富規模的估值很少,對這份清單的研究展示出了幾百個同約翰·洛克菲勒和安德魯·卡內基一樣的「百萬富翁」。
正如費爾南德·倫德伯格曾經所說的,在這個國家裡人們對一些不太普遍感興趣的話題的統計資料簡直是一片混亂,對鉅額財富沒有具體的資料。列出三代最富有的名字,我必須盡最大可能利用這些雜亂無章的資源。當然,我利用了所有美國鉅額財富的歷史,以及擁有這些鉅額財富的超級富豪們的傳記。在1924年和1938年分別出版了關於大額收入或鉅額財產的系統性資訊(見下文);報刊上斷斷續續地流出資訊和故事,例如,遺囑驗證、稅務醜聞和關於富豪的個人軼事。我從下面列出的書中提到的所有人的一份名單開始著手,他們都出生於1799年以後,據稱身家達3000萬美元甚至更多。在許多情況下,財富的規模不是根據姓氏資料進行統計的,而是將所有可能的姓氏都考慮在內,我們搜尋了所有已有的資料來估算財富規模。3000萬美元的總標準主要是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發現按照這個標準可以得出371個姓氏;由於有必要編纂關於財富和這些人職業生涯的詳細資訊,我們的資料無法讓我們處理一份更長的名單,以下是所有我們參考了的資料:(i)gustavusmyers,historyofthegreatamericanfortunes,1907(revisedmodernlibraryedition,1936)。(ii)gustavusmyers,theendingofhereditaryfortunes(newyork:julianmessner,1939)。(iii)matthewjosephson,therobberbarons(newyork:harcourt,brace,1934)。(iv)fredericklewisallen,thelordsofcreation(newyork:harper,1935)。(v)ferdinandlundberg,america's60families,1937(newyork:thecitadelpress,1946)——我們對該書的謹慎使用在(xi)中進行了討論。(vi)dixonwecter,thesagaofamericansociety(newyork:scribner's1937)。(vii)「richestu.s.women,」fortune,november1936。(viii)stewarth.holbrook,theageofthemoguls(newyork:doubleday,1953)。基於邁爾斯和其他史學家作品中的大量細節,這部作品主要是對早期作品的推廣。(ix)「notedamericansofthepast:americanindustrialleaders,financiersandmerchants,」worldalmanac,1952,p.381,and1953,p.783,沒有包括對財富的估值。(x)clevelandamory,thelastresorts(newyork:harper,1952)。當然,在這些資源中會有許多人被重複提及,但是,每個人都提供了其他未被提及的資訊。另外三份資料需要更加詳細地談論:(xi)在1924年以及1925年頒佈的一項臨時法規,允許釋出1923年和1924年收入所得稅支付金額的資訊。記者可以進入國稅局的各個辦公室,逐個影印納稅人的名字。從行政上來說,這份資料的釋出如此草率,一份檔案上公佈了的某個人的資料,在另一個檔案上卻漏掉了,還印出了一些錯誤資料,在一些情況中,所有記者都漏掉了眾所周知的納稅大戶。(當然,有些富豪的所有收入多少是免稅的,以1924年的所得稅單為例進行研究,我們挑出了所有支付了20萬美元或更多稅額的人,且同時被刊登在了1925年9月2日至15日的《紐約時報》和《紐約先驅論壇報》裡面,或被刊登在其中某一刊中。)此時的平均稅率所處的水平是毛收入的40%;所以,交付的稅額為20萬,1924年間的年收入應為約50萬美元。由於大部分這種高收入都來自於投資,投資的總收益額為5%的話,意味著如果投資賺回50萬美元,那么該投資人所擁有的總資本額為1000萬美元。假定當時納稅資產只佔總資產的三分之一;因此,該納稅人所擁有的總財富量是徵稅資產的三倍之多。[這是上述費爾南德·倫德伯格的書中關於1924年收益的計算。他評論稱:「單個情況乘以要繳納所得稅的淨資產乘以3,得出的結果可能會有誤,但這似乎是得出總估值的唯一方式;通過這個方式得出準確的結果時,總的情況是沒有被誇大的。事實上,得出的結果十分保守。」(p.25)我對此持相同觀點。]通過這種計算方式,納稅20萬美元意味著收入為50萬美元,可徵稅的資產為1000萬美元,總財富量為3000萬美元。1924年後遺囑驗證的財產提供的大部分證據表明,這種演算法是準確合理的。例如,根據這種計算,理查德·克蘭(richardtellercrane,jr.)的繳稅額為43.4萬美元,表明總資產為6480萬美元;他死於1931年,遺產為5000萬美元。奧頓·米爾斯(ogdenmills)的納稅額為37.2萬美元,意味著他在1924年的財富量為5550萬美元;他死於1929年,遺產達4100萬美元。當然,也有財產更少的情況,但那通常是因為他們揮霍掉了,這是眾所周知的[例如,糧食投機者阿瑟·卡滕(arthurw.cutten)在1929年散盡家產]或在離世之前全部贈送出去了。我所指的是在任何時刻財富量都有3000萬美元的人。我知道沒有系統地使用這些人的名字。費爾南德·倫德伯格在1937年編纂了一份「60大家族」的清單,事實上,指的不是所有家族,準確的數字——作為「家族」——不是60,而是74。但他沒有對他們進行系統地分析。通過「系統」一詞,我認為要把每個人類似的資訊編寫到清單上,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倫德伯格所做的是概括出進入了權力和金融集團的血親——有時只包括堂兄弟姐妹。其次是我不贊同他從《紐約時報》上摘錄的清單,因為它不只關於家族、只關於個人或只關於公司,而是一份家庭、個人和公司混雜在一起的清單。在所謂的60大家族中,有37個「家族」中有一位以上的家庭成員繳納稅款。有8個不相關的人包含在了摩根家族中;還有一組包含7個家庭,形成第38個「家族」[這是「標準石油集團(standardoilgroup)」]。這份清單上包含22位在1924年納稅的人,納稅額從18.8608萬美元到79.1851萬美元不等。因此,如果「家族」意味著血脈關係,那么倫德伯格的清單上超過60個家庭;但是,這份清單甚至沒有對這些家族進行充分描述,因為它只包括了那些家族名下的納稅人。而且,有許多人(例如,j.h.布魯爾,l.l.庫克)在1924年的納稅額要高於由倫德伯格命名,但未納入他「60大家族」清單的人。他們中的一些人,不是全部,沒有被列入《紐約時報》,但是登載在似乎被倫德伯格忽視了的《紐約先驅論壇報》上。更為重要的是,為了列出一份富豪榜的榜單,倫德伯格的前60強榜單中的一些家族,就個人而言的話甚至不在超級富豪之列。例如,迪林(deerings)家族:倫德伯格將迪林家族的三名成員包含在他的榜單中,這三位成員的總納稅額為31.5701萬美元。我們並未將迪林家族列入我們「超級富豪」的榜單,因為詹姆斯·迪林(jamesdeering)的納稅額僅為17.9896萬美元,查爾斯的納稅額僅為13.9341萬美元,迪林家族的第三位成員的納稅額僅為7000美元。塔夫脫(tafts)、雷曼(lehmans)和德佛瑞斯特(deforests)家族的情況也是如此。毫無疑問,他們都是富豪,但他們的富裕程度不及我們感興趣的那些富豪。(xii)最近,關於私人財富規模更系統的資訊來源是,thetemporarynationaleconomiccommittee'smonographno.29:「thedistributionofownershipinthenon-financialcorporations,」(washington:u.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40)。這本專著給出了截至1937年或1938年,200家最大的非金融企業中各自最大的20位股東,以及這些企業的主管和行政官的持股情況。儘管它包含了大部分基於企業所有權的大額財富,但是這份清單是不完整的:它沒有包含政府或地方債券、房地產或金融公司方面的持有資金。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工業企業的所有權都偽裝成各個投資公司旗下的大量股票的所有權,這些投資公司不會透露實際的持股人。儘管如此,在我們後期找到的資料中,這份美國臨時經濟委員會(tnec)的清單是最好的。比較現存對19世紀的零散的案例研究,它展示的富豪是一批比較固定的人。我從這份資料中得出了在1937年或1938年,在列舉出的所有企業中擁有的股份總價值相當於1000萬美元或更多的人。用這個數字乘以3(再次假設可徵稅的財富佔總財富量的三分之一),我們得知所有這些人在1930年代的末期擁有3000萬美元或更多。(xiii)上述資料中,沒有哪份提供了關於超級富豪的最新資訊。當然,各本書中提到的許多人和位列1924年與1938年的榜單中的人都還在世;我們找到了已故者的繼承人——通過訃告,我們嘗試尋找我們榜單中所包含的所有人的財富,尋找繼承遺產數額達3000萬美元甚至更多的人的財富。(xiv)為了獲得現在仍在世的人的資訊,我們聯絡了以下代理和政府機構——這些機構中的各個官員都儘可能為我們提供這些資訊,沒有一條資訊是「官方的」,對我們來說沒有多大用處:紐約聯邦儲蓄銀行(thefederalreserveboardofnewyork);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securitiesexchangecommission);美國國內商務部(u.s.de#ch10ad-back"[10]關於約翰·洛克菲勒,參見wecter,op.cit.pp.141-2,482;fredericklewisallen,op.cit.pp.4-7;thenewyorktimes,24may1937and6june1937;以及其他參考資料,參見johnt.flynn,godsgold(newyork:harcourt,brace,1932)。關於henryo.havemeyer,參見dictionaryofamericanbiography;myers,historyofthegreatamericanfortunes,pp697ff.;以及thenewyorktimes,5december1907。關於henriettagreen,參見dictionaryofamericanbiography;thenewyorktimes,4july1916,p.1和9july1916,雜誌評論;以及boydensparkes和samueltaylormoore,thewitchofwallstreet:hettygreen(gardencity,n.y.:doubledaydoran,1935)。關於georgef.baker,jr.,參見whowaswho,1897-1942和thenewyorktimes,31may1937。
關於亨特和卡倫,參見《紐約時報》,1952年11月21日和1953年3月8日的雜誌評論;《華盛頓郵報》,1954年2月15日至19日;還有《聯合調查》(theunitedpresssurvey)的其他報道,例如《長島星刊》(thelongislandstar-journal),1954年8月4日和5日中對普雷斯頓·麥格勞(prestonmcgraw)的報道,和「world'srichestmanisatexan,」pacificcoastbusinessandshippingregister,1954年8月16日中對吉恩·帕特森(genepatterson)的報道。
1900年計算的在國外出生的美國成年男子的比例來源於u.s.de#ch13ad-back"[13]參見historicalstatisticsoftheu.s.,1789-1945,p.29。
無法更加準確地提供關於宗教的總人數,因為許多超級富豪的宗教信仰不得而知。在美國大部分歷史時期中,對宗教派別開展的人口普查是不準確的,因此無法計算出任何一個派別在總人口中的佔比。
例如,埃莉諾·賴斯(eleanorrice)是威廉·埃爾金斯(williaml.elkins)的女兒,也曾是喬治·懷德納(georged.widener)的妻子,她為各種不同的藝術和教育組織捐贈了幾百萬美元,她的第二任丈夫是一位醫生,也是地理學家,因遠征到南美洲研究熱帶疾病和土著部落而名聲大噪。參見1951年10月5日的《紐約先驅論壇報》。在她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富麗堂皇的家中,瑪麗·弗吉尼亞·麥考密克(maryvirginiamccormick)聘請了一位全職音樂家和為排隊和音樂會服務的整個交響樂團。參見1951年5月26日的《紐約時報》。
關於anitamccormickblaine,參見thenewyorktimes,13february1954;關於hettysylviagreenwilks,參見thenewyorktimes,6february1951,p.27。
甚至在1900年,當時只有39%的超級富豪出身上流階層,25%左右的超級富豪是家族管理人型別的經濟人士。範德比爾特的兒子威廉·亨利·範德比爾特(williamhenryvanderbilt)是範氏企業的傳統經理人,死於1900年,事實上,他領導範德比爾特企業走上了財富的巔峰時刻。當然,無從得知這是否得益於他的管理——既不是投機性的也不是不切實際的——或是客觀變化引發鐵路證券價格攀升的結果。範德比爾特的兒子在歐洲的時尚博弈中投入了更多時間,範德比爾特財富的下滑,更主要的原因是鐵路經濟的惡化,他兒子的懶惰不是主要原因。參見wayneandrews,thevanderbiltlegend(newyork:harcourt,brace,1941)。懷德納(p.a.b.widener)的兒子喬治·懷德納成為23家公司的股東和18位董事成員的主席。他是活躍型別的經濟人士,捲入了1902年的一起訴訟中,他被指控涉嫌欺詐,把實力不濟鼓吹成實力雄厚的公司,從而在這間公司倒閉之前,售出他在這家公司中所持的股票。參見philadelphiapublicledger,2april1912和philadelphiapress,23september1902。在現代的家族經理人中,例如,約翰·雅各布·阿斯特(johnjacobastor)的曾孫文森特·阿斯特(vincentastor)是遊艇和賽車的狂熱愛好者,但卻讓挖掘他遊手好閒醜聞的社會編輯大失所望,在他21歲時,父親過世,於是他從哈佛退學,開始致力於提升阿斯特家族在紐約的地產價值。年輕的文森特創新管理政策,取消了許多經濟公寓,試圖為阿斯特家族地產贏得中高層客戶,這無疑也使他自身的價值得到了提升。參見harveyo'connor,theastors(newyork:knopf,1941),p.336。洛克菲勒三世(johnd.rockfelleriii)的日常決定涉及數百萬美元的交易;他接受培訓,擔任全職工作,在國際上從事慈善工作。而且,他是許多美國企業的董事,例如,紐約人壽保險公司和大通國家銀行(chasenationalbank)。
參見thenewyorktimes,1august1954,pp.1,7。
關於貧窮的惡性迴圈和由富轉貧,參見mills,whitecollar(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51),pp.259ff.。
參見myers,historyofthegreatamericanfortunes,pp.634ff.;lewiscorey,thehouseofmorgan(newyork:g.howardwatt,1930);和johnk.winkler,morganthemagnificent(newyork:thevanguardpress,1930)。
參見harveyo'connor,howmellongotrich(newyork:internationalpamphlets,1933)和mellonsmillions(newyork:johnday,1933);frankr.denton,themellonsofpittsburgh(newyork:newcomensocietyofengland,americanbranch,1948);和thenewyorktimes,30august1937,p.16。
引自time,1june1953,p.38。
參見thenewyorktimes,2february1944,p.15。
參見thenewyorktimes,7june1948,p.19。
參見wallacedavis,corduroyroad(houston:ansonjonespress,1951)。以及參見詹姆斯(jamesd.stietenroth)的證詞,他是密西西比動力與電力公司(mississippipower&lightco.)的前首席財務官,關於迪克森—耶茨合同,參見interimreportofthesubcommitteeofthecommitteeonthejudiciaryonantitrustandmonopolyoninvestigationintomonopolyinthepowerindustry,monopolyinthepowerindustry,u.s.senate,83dcongress,2ndsession(washington,,u.s.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55),pp.12ff.。
參見fredericklewisallen,op.cit.p.85。
馬修·約瑟夫森(matthewjosephson,1899—1978),費爾南德·倫德伯格(ferdinandlundberg,1902—1995),二人皆為美國記者。——譯註
約瑟夫·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1883—1950),奧地利政治經濟學家。——譯註
安德魯·卡內基(andrewcarnegie,1835—1919),美國實業家,美國鋼鐵公司創始人,被譽為「世界鋼鐵大王」。——譯註
哈羅德森·拉菲特·亨特(haroldsonl.hunt,1889—1974),美國得克薩斯州石油大亨。——譯註
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johnd.rockefeller,1839—1937),美國實業家,標準石油公司創始人。——譯註
亨利·福特(henryford,1863—1947),美國企業家,福特汽車公司創始人。——譯註
錫德·理查森(sidrichardson,1891—1959),美國得克薩斯州商人,慈善家。——譯註
弗蘭克·溫菲爾德·伍爾沃思(f.w.woolworth,1852—1919),美國企業家。——譯註
約翰·皮爾龐特·摩根(j.p.morgan,1837—1913),美國金融家,銀行家,摩根大通創始人。——譯註
弗雷德里克·劉易斯·艾倫(fredericklewisallen,1890—1954),美國曆史學家。——譯註
彼得·洛里亞爾(peterlorillard,1764—1843),美國商人,從事鼻菸、銀行業和地產生意。——譯註
當然,在不同的時期,相同幣值的錢價值不同。但是,我們不會因為這個事實來改變我們的名單。1900年的1500萬美元是否在1950年的時候價值3000萬美元或者4000萬美元?我們對這個問題不感興趣。我們唯一感興趣的是,這些時期最富有的人,無論多富有,都可能會被拿來與其他時期的富人作比較,或者和更多的人比較收入和財產。因此,展示在這裡的每一代的富人財富量,是每一代人在約60歲時所累積到的財富量。由於通貨膨脹與其他的因素,在解釋下面這些事即時保持高度謹慎:在1950年的那一代中,包括億萬富翁亨特,大約6個人有望擁有逾3億美元的財產,而在1900年和1925年的那一代中不超過3位。從這些富人金字塔往下,根據財富規模,在這三代中,比例是極其相似的。粗略地說,每個富人群體中約有20%資產過億甚至更多;剩下的被平等劃分為5000萬—9900萬和3000萬—4900萬這兩個級別。
凡勃倫關於上流階層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這種工人所謂的羞恥感,工人所謂的羞恥感沒有迎合清教徒的新教倫理,這種新教倫理是美國生活的典型特徵,包含了許多上流階層的因素。我認為,在凡勃倫關於有閒階級的一書中,他是在為上流階層代言,而非中產階級——確定無疑的是,他沒有描寫富有的中產階級清教徒。他並不想揭示高階商人在從事效率低下的工作。有閒階級,這個術語被他用作上流階層的代名詞,但是曾經和現在都有工作賣力的上流階層——事實上,他們是由無限活力的人組成的階層。凡勃倫不認可他們的工作,拒絕對他們使用那一術語——工作是他的積極詞彙之一——是無關緊要的。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他模糊和扭曲了我們對上流階層作為一種社會形態的認知。對凡勃倫來說徹底承認這一事實,可能會毀了他的整個觀點,那是他進行評判的主要道德基礎之一。從一個比較正式的觀點來看,應該注意到凡勃倫是一個極度保守的美國評論家:在美國少有的幾個非常明確的價值觀中,他非常認可高效、務實、簡潔的價值觀。他對美國社會機構和人事方面的評判,無一例外,全部基於他認為這一價值觀沒有得到充分踐行。我認為,如果他是蘇格拉底式的人物,他之於美國人,猶如蘇格拉底之於雅典人。身為批評家,凡勃倫是非常高效的,因為他使用美國的高效價值觀來抨擊美國現狀。他嚴格按照這一價值觀,並進行系統性地利用。在19世紀甚至是現在,對美國批評家來說,那是一種怪異的觀點,像亨利·亞當斯(henryadams)從聖米歇爾山山頂俯瞰,或像亨利·詹姆斯的視線穿過了整個英格蘭一樣,凡勃倫顛覆了美國社會批判主義的本質。上一代美國人的形象褪色了,第一代美國人的形象——挪威移民的兒子,紐約猶太人在中西部地區的大學教授英國文學,南方人北上摧毀紐約——被認為是真正的批評家,即使不再是純種美國人。
如果你從20歲開始工作,直到50歲左右退休,每年存20萬美元,以5%的利息來計算的話,也只有1400萬美元,還不到美國鉅富最低標準的一半。但是如果你在1913年購買了通用汽車公司價值9900美元的股票,而不是使用你的判斷,不要拋售——讓收益累積——到1953年,你就會擁有700萬美元。如果你沒有經過判斷選擇通用汽車公司,只是在1913年的480股中,每股投資1萬美元——總投資額約100萬美元——然後進入昏迷狀態,等到1953年,你可以變現1000萬美元,外加1000萬美元的股息。總價值會增加899%,股息的回報率為999%。一旦擁有這筆錢,就累積了優勢——即使是一個處於昏迷狀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