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人生意義的探究,始於嬰幼兒時期。嬰兒如此弱小,都能以自己的方式評估自己的力量,以及這種力量能在生活中發揮怎樣的作用。孩子長到5歲,就針對難題和事業建立了自己特有的一系列穩固的行為模式。這時候,孩子對於「對自己、對世界有什麼期待」,已經有了長期、深入的概念。在被人們接受之前,經驗已在人生意義的基礎上做了解釋,製作了只屬於自己的感知模式。接下來,人們在觀察這個世界時,會利用這個計劃表。就算這裡的人生意義完全是錯的,這種方式會讓人深受其害,人們也會繼續堅持採用這種方式。只有重新查清真正的錯誤源頭,對感知模式做出修正,加以改進,才能改正這一錯誤。某些情況下,人之所以要糾正自己的人生意義,是因為這樣的人生信條導致了惡劣的後果。痛定思痛之後,他經過努力,是可以把自己的人生意義糾正過來的。然而,他若沒有感受到社會壓力,便不會改變原有的方式,哪怕其會接二連三地給自己製造難題。一般說來,在專業心理諮詢師的幫助下,人們就可以矯正錯誤的人生信條。心理諮詢師還會讓大家明白,更加合理的人生意義是什麼樣的。
童年不一樣,對自身人生意義的影響就不一樣。若一個人童年過得很悲慘,那他的人生意義就可能是完全相反的。不過,對過度看重快樂體驗之人來說,這隻會讓他對外界充滿戒備,不會對他的生活態度造成影響:
●有人會認為:「我一定要改變這種糟糕的社會處境,為此傾盡全力,我的悲慘遭遇不能在我的孩子身上重演。」
●有人則認為:「真是不公平,我一直在被人剝削!既然這個世界這麼不公平,為什麼我還要認真對待它呢?」
●有人會告訴自己的孩子:「我能熬過艱難的童年,你們怎麼不能?」
●有人或許會認為:「我在童年時期吃盡了苦頭,所以現在可以做任何事。」
這些人往往會根據自己的童年經驗指導自己成人後的行為,只有改變他們對經驗的理解,才能改善他們的社會行為。可見個體心理學已經捨棄了決定論。b童年早期生活經驗並不能決定人一生的高度,也不能把人始終都困在童年陰影當中。/b只有在設立自己的人生目標時,大家才會受到早期生活經驗的影響。人們的信念取決於他們從經驗中得到的人生意義。也許以從前的某種經驗為基礎,建設將來的生活,是錯誤之舉。個人的人生意義取決於個人所處的環境,而個人賦予環境的意義,又決定了個人是什麼樣的人。
可是我們經常能看到童年環境塑造出完全錯誤的人生意義。在悲慘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有不少都成了失敗者。先說童年時期患病或生來就體質不好的孩子,他們很難明白,真正的人生意義在於奉獻,因為他們承受的壓力太大了。通常說來,他們只會注重自身感受,除非家人能通過某些方法,讓他們轉而留意其他事。他們經常會在跟其他人的比較中情緒低落。他們處在這種氛圍中,面對身邊人的同情和嘲諷,更傾向於逃避和自卑。這樣的處境可能會讓他們感到自尊受損,並拒絕相信自己可以奉獻社會。我也許能算是研究殘疾兒童或內分泌紊亂兒童有何困惑的第一人。由始至終,我都在極力尋找能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可是我無意證明遺傳或是先天不足會導致人生失敗。不一定是先天不足造就了錯誤的生活方式,也不一定是身體缺陷造就了錯誤的生活方式。
b很多孩子都克服了艱苦的環境,長大成材。/b個體心理學不會誇大優生學在這方面的好處。歷史上有很多人,雖然有生理缺陷,身體非常糟糕,或是早早去世了,卻為社會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這些人勇敢地克服了困難,從而大大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在困難面前,他們從不低頭,不斷努力。只根據他們的身體狀況,無法判斷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現實生活已經證實,大多數有生理缺陷的孩子,都得不到正確的指引,他們真正有什麼困難,大家並不清楚,這導致他們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最終走向失敗。
b溺愛孩子,會讓其產生錯誤的人生意義。/b孩子會因為受到溺愛,將對他人的期待視為一項命令,認為自己是上帝的寵兒,不必為此付出努力,認為自己天生就有別於其他人。如此一來,當發現身邊人全都不再關注自己,而且大家全都想成為被關注的物件時,孩子就會覺得自己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他不願付出,只希望得到,這便是他跟人們交往的通用的方法。在身邊人的溺愛中,他再也無法獨立,完全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他要是遇到了麻煩,只會通過乞求別人的幫助,來解決問題。他或許會認為,只有提高自身地位,同時逼迫其他人承認自己與眾不同,才能改良自身處境。
孩子在溺愛中長大成人,很有可能會變成危害社會之人。其中有些人背棄自己的良心,討好他人,以獲得權力,在組織工作的過程中,破壞組織內部團結。還有些人公然做了叛徒,任何人只要不討好、不順從他們,都會成為他們眼中的叛徒。他們還覺得社會對自己相當不友好,所以生出了想要報復所有人的惡毒想法。社會經常否定他們的生活方式,他們由此推匯出社會虧欠了自己這個結論。這就是為什麼懲罰他們不會有任何作用。不斷強調所有人都在跟自己為敵,是他們僅有的作用。在溺愛中扭曲的孩子,所犯的錯誤都有著相同的本質,即要其他人都臣服於自己,只是表現的形式不一樣。在目標不變的前提下,一些人採取了相對溫和的方式,一些人直接採取了暴力方式,一些人則二者兼具。這種人相信:「騎在所有人頭上,便是人生意義所在。不管採用何種方法,一定要讓其他人承認自己很重要,一定要讓自己的需求全部得到滿足。」一個人若一直堅持這種看法,那他所做的事肯定都是錯的。
b被忽視的孩子,同樣會產生錯誤的人生意義。/b因為他們完全不瞭解何謂真正的愛、何謂真正的合作,他們會無視友誼的力量,對生活產生荒謬的理解。他們總是高估自己遇到的困難,低估自己的才能,以及身邊人為自己提供的幫助。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以前,他們嘗過社會對自己的冷酷相待,並據此相信,以後社會依然會對自己這麼冷酷。他們覺得只有給對方好處,才能換得對方的溫柔相待和尊敬,所以他們對自己、對別人都充滿了不信任。不過,親情的地位是其他任何經驗都無法代替的。對母親而言,最重要的事情莫過於得到孩子的信賴,然後拓寬其信賴的範圍,將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囊括在內。如果無法獲得孩子的興趣、感情與合作,就很難讓孩子對社會產生興趣,跟別人交朋友。任何人都能對別人產生興趣,可是要有人從旁指導、開發、磨鍊,才能讓這項能力得以順利發展。
任何孩子被人忽視、排擠、厭惡,都會反感跟別人交往,都會經常獨處,都會對合作缺乏瞭解,都會對那種讓他跟別人共存的事物,選擇徹底無視。我們都明白,這種個體必然會在其所在的環境中走向毀滅。這個孩子能活到這樣的年紀,肯定是從外界得到了一些關懷和照料。因此,這裡所說的孩子並沒有被完全忽視,只是他得到的照顧比其他孩子少,或是他在其他方面都非常正常,只在某一方面遭到了忽視。遭到忽視的孩子根本不會信任別人,這是肯定的。有一點很諷刺,不少失敗者都是經常遭到忽視的孤兒或是私生子。
錯誤的人生意義有三大源頭:身體缺陷、溺愛和忽視。孩子遇到這些情況,就會在看待問題時,採用錯誤的方式。必須要有人提供幫助,他們才能徹底改變這些錯誤的看法。我們要盡心盡力去關心、幫助這些人,這樣才能從他們的行為中,找到他們的人生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