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夢中的目標和白天的目標是一致的,就像人們在夢中在努力追求白天追求的優越感一樣。夢是我們生命意義的另一種表達方式,同時也利於我們生命意義的塑造和達成。
在個體心理學中,整體應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有意識,另一部分無意識,這點前文中提過了。有意識部分由行動、態度、記憶共同組成,無意識或半無意識部分就是夢。我們在之前的兩章中,藉助將人視為統一體這種思維方式,對有意識部分進行了解析。而在解析無意識或半無意識部分時,也能借助這種思維方式。因為個人在睡夢中與清醒時的生活,全都屬於整體的組成部分。其餘心理學派的支援者在解析夢時,提出了新看法,表示種種精神活動與精神表現中包含著對各個組成部分的展現。沿著這一方向,我們發展出了自己對於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