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社會生活中會遭遇何種性質的問題,在戀愛、婚姻中就會遭遇何種性質的問題。這兩種情況還會遭遇相同的困難,實現相同的目標。有這樣一種錯誤的看法:戀愛、婚姻讓人彷彿進入了天堂,心滿意足。戀愛、婚姻的全過程都有一種工作,要時刻把對方的利益放在心上,才能做完這種工作。
我們要在戀愛、婚姻中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為其考慮。這應該有別於一般的社會適應,要具備更多的能力和同情。若說只有很少的人準備好了,跟家庭生活相適應,那其中的決定因素在於,大家並未學會完全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用眼去看,用心去感覺,用耳朵去聽。
在之前的幾章中,我們重點探討了一些自幼便只關注自己,對其他人沒有興趣的孩子。我們根本不指望這些孩子的性格會隨著其身體性本能的成熟,忽然出現改變。他們完全沒有做好準備去跟社會生活相適應,同樣地,他們也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戀愛、婚姻。
社會興趣只能以相當緩慢的速度發展。只有從童年早期便開始學著培養社會興趣,且始終在生活中向有意義的方面努力,這樣的人才能具備社會感。因此,要了解某個人是否已經準備好跟異性共同生活,是很簡單的。
要將生活有意義的方面作為觀察的物件,這一點絕不能忘記。個人只要位於生活有意義的方面,就能勇敢地面對生活中的難題,尋求解決的辦法,滿懷信心與勇氣。這種人可以跟鄰居和睦共處,有朋友和同伴。而在我們看來,沒有上述特徵的人就沒有準備好應付戀愛、婚姻,歸根究底,這種人並不值得信賴。除此之外,能在工作中不斷進步,且已建立事業的人,同樣應該已經準備好了進入婚姻。
在瞭解社會興趣的實質時,我們發覺要把戀愛、婚姻問題處理得最好,就要滿足一個前提,就是雙方實現絕對的平等。其中的重點在於平等交換的關係,而不應對其中一方對另外一方是否尊重,重視得過了頭。愛情有很多種型別,然而,只借助愛情就想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務必要給予愛情正確的方向,才能讓婚姻走向圓滿,而這要求雙方建立這樣一種關係:彼此實現恰如其分的平等。
婚後,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嘗試成為對方的掌控者,到了最後,都很難如願。若準備結婚時懷有這種念頭,同樣是錯的。在之後的婚姻生活中,這些都將被驗證。沒有人能在婚姻中成為征服者,征服者在婚姻中無法立足。婚姻要求的是有能力為對方著想,對對方加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