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第二個故事。
1524年,浙江紹興府知府南大吉向王陽明請教政事。南大吉曾聽過王陽明幾次公開課,很快就喜歡上了王陽明心學。
那天,南大吉問王陽明:「我為政總有過失,先生為何沒有說法?」
王陽明反問:「你有什麼過失?」
南大吉就把自己為政的過失一一說給王陽明聽。
王陽明聽後說:「你這些過失,我都指點過你。」
南大吉愣住了:「您說過什麼?」
王陽明介面道:「如果我沒有說過,你是怎麼知道這些過失的?」
南大吉恍然:「良知。」
二人相視而笑。
幾天後,南大吉又來見王陽明,嘆息說:「如果身邊有個能人經常提醒我,我犯的過失可能會少點。」
王陽明回答:「別人的提醒不如你自己良知的提醒。」
南大吉這次恍然得更徹底。
又過幾天,南大吉來問王陽明:「行為上有了過失可以改變,心上有了過失可如何是好?」
王陽明看了他一眼,說:「你現在良知已現,心上不可能有過失,心上沒有過失,行為上也就不可能有過失。當然這是從理論上來講,實踐中,還需要刻苦修行。」
講這兩個故事的目的很簡單:良知這東西,人人皆有,而且你只要肯見它,它就在。
回到這篇《書諸陽伯卷・戊寅》,更容易理解這句話的含義。
王陽明所說的「道」,毋庸置疑就是良知,人人皆有良知,正如天上有太陽和星星。只是很多人不用心,視而不見,或者是看到了,卻漠然視之。
曾有個叫徐樾的弟子請教王陽明。王陽明說:「你不必說你的功夫如何,請舉例子。」徐樾就興奮地舉起例子來,他舉一個,王陽明否定一個,舉了十幾個,已無例可舉,相當沮喪。王陽明指點他道:「你太執著於事物。」徐樾不理解。王陽明就指著船裡的蠟燭的光說:「這是光。」在空中畫了個圈說,「這也是光。」又指向船外被燭光照耀的湖面說,「這也是光」,再指向目力所及處,「這還是光。」徐樾先是茫然,但很快就興奮起來,說:「老師我懂了。」王陽明說:「不要執著,光不僅在燭上。」
徐樾到底懂什麼了?王陽明所謂的「光不僅在燭上」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封家信告訴了我們答案。
燭光,就是我們的良知,我們不僅要看到燭芯上有光,凡是它能照耀到的地方都有光,即是說,我們一旦致了良知,就如點燃蠟燭一樣,能照徹天地。
王陽明另一層深意大概是,不要把良知當成死物,它是能擴充套件、能生天生地的。所以要動起來,不要靜坐在那裡,空空如也。
只要你動起來,良知之光就能照徹到任何地方,無論是你的內心還是大千世界。
良知就如太陽、星星,人人皆有,當它發光時,人人皆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