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小說信息

第14章 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6)(第2頁,共2頁)

字體:

鍾志強說的很仔細。

「那天,我到家,我媽媽說要去買麵粉,讓我跟她一起去把面扛回來,然後,我就在家洗澡……可是我沒有等到去見曉娜,就有人來敲我家裡們,當時還不到十點……我沒有殺人,我甚至沒有見到曉娜……」

「他們抓了我,說曉娜媽媽說看到我是兇手,怎麼可能呢?我為什麼要殺曉娜?其實,那之前上個星期我們就說好了,我們要確定關係,就做男女朋友的……」

「我被抓了,我告訴警察說,人不是我殺的,他們不信。一天一宿的連著問,連著好幾天不教我睡覺,他們還……還打過我……他們說,有目擊證人,就算是我不承認,人也是我殺得,也會把我槍斃。他們教我認罪,還少受些苦……我實在受不了了……」

想起那些日子,鍾志強依舊很激動。他把頭埋進了手裡。

「我捱打不過,就承認殺人了,他們讓我形容,我怎麼能形容的出來呢?我就,就胡說,後來他們就問,問,是不是我先強要了曉娜,然後她掙扎,我用石頭拍了她……都是這樣,是這樣問的。後來,他們說一遍,我說一遍,然後讓我簽字的……我不知道曉娜怎麼被殺的,不是我殺的……」鍾志強抱著頭,很是痛苦。他的肩膀忍不住的顫抖著。

杜蘅筆走游龍一般在記錄著,其實,她是帶著錄音筆的——一直在寫字,是杜蘅希望自己能夠保持冷靜,平和,剋制情緒與情感,才能更理智。

鍾志強不再說話,杜蘅也停住了筆。

「您說的,我都記下來了。大致的案情,我瞭解。」

「我沒有殺人,您信不信我?」鍾志強望著杜蘅,眼中是期許與執念。

杜蘅點點頭,很是誠懇:

「我信,我相信您是清白的……」

「謝謝您,謝謝……」鍾志強很被感動。

「可是,我證明不了……來過很多的律師,很多人問,所有的證據,所有的描述,一遍遍的說給人聽,都沒有證明,我是無罪的,我是清白的。沒有人再審我的案件……我一直在申訴,我媽媽一直在為我申訴,可是,都沒有任何的作用……謝謝您信我,謝謝您……您願意為我努力,我很感激。可是,我怕還是不行……」

冷靜下來,鍾志強有些失落。

杜蘅心內不忍,搖頭:

「鍾志強,我相信你沒有殺人,可這並不重要,也沒有用。也許的確,我們很難證明人不是你殺的,沒有確鑿的證據推翻判決,所以案件一直沒有能夠進入再審。可是,正當的是,我們甚至不需要證明你沒有殺人,我們需要證明的是,法院當年判決你殺人是錯誤的。公安局和檢察院沒有證據證明你殺人了,這是重要的。你明白嗎?」

鍾志強有些困惑,並不能全然理解杜蘅的意思。

「我,不用證明我沒有殺人麼?」

「理論上是這樣的。雖然,現在你已經在獄中,你也知道推動再審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你是被冤枉的,證明你是無辜的,這對案件進入再審有利。但是,即便不是這樣,只要努力,證明當時的判決是錯誤的,也是可以的……你一定要心存希望,相信我,相信很多人在為你的事情努力。」

杜蘅道。

從古羅馬時期,就有疑罪從無的原則。「罪案有疑,利歸被告」,認為如果證據有不足,事實不清,案情有疑,則從有利於被告的角度出發,做出從寬或從免的判決。並且,刑事審判的舉證責任在檢方,檢方需要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被告證明無罪。這是杜蘅在入讀法學院,初讀到刑法學時候就知道的觀點。然而,這個原則,卻並沒有被完整的貫徹實施。

懸而未決的案子,司法機關的處置,很多時候遵從的是疑罪先掛著,嫌犯羈押著,不判決就沒有冤案的產生,所以,複雜案件,案情事實不清的案件超期羈押的情況特別普遍,如果超期羈押也不行——羈押時間太長必須要判決了,殺人案等烈性案件,社會輿論和各方面壓力太大不能拖延,那麼,便判無期,二十年,本著疑罪從輕的原則,只要殺人的槍沒有舉起來,總是還有機會的。

然而,疑罪從無,卻一直沒有能夠實施。

司法機關層層加壓的命案必破,傳統的大眾的觀念裡,絕對不放過一個壞人的淳樸的善惡觀,都教疑罪從無實施起來太過困難。

從現在的刑事訴訟的角度看,鍾志強案其實偵查程式瑕疵很多,證據也遠不到鐵證如山的地步,甚至是時間點的控制,人證證言來說,是有出入和矛盾的,如果是嚴格按照證據原則,按照疑罪從無的觀點,是事實不清,證據不明的,鍾志強應該是得到一份無罪判決。然而,莫說是十幾年前司法環境,就是現在,也很難做到。

這個案子是很典型的疑罪從緩,未必是一例,也絕不是空前絕後。

然而,對於一個人是一生。

杜蘅開車回城裡,心事重重。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