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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糖果粘。
臘月的下半月,已經開始有年節的氣氛了。
劉書榮的案子終於開庭。
法庭上,杜蘅與陳清穎作為代理人唸了起訴書,胡俊偉的律師進行答辯。
初時,雙方都保持著冷靜剋制。
質證環節,原告方提交了詳盡的證據材料。
第一組,是證明被告胡俊偉是男同性戀的相關佐證:微信聊天記錄;胡俊偉手機號註冊的同性戀網站的資訊以及部分圖片;胡俊偉的戀人jamie在同性戀社交網站上傳的暴露性圖片;
第二組,是胡俊偉家暴的證據:家暴當日鄰居阿姨的報警記錄;兩日後的醫院就診記錄,證實外傷,與當日的照片可以相互驗證;劉書榮的報警記錄;胡俊偉因為家暴被行政拘留的記錄以及案件的承辦警察出具的證詞等;
第三組,是證明胡俊偉長期不回家,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劉書榮微信截圖,胡俊偉常常說要出差不回家,加班不回家家;胡俊偉供職公司的證明,胡俊偉不需要出差,極少有加班記錄;
第四組,是胡俊偉的收入情況:是法院協助調查的胡俊偉工資卡的流水收入,佐證劉書榮要求的孩子的撫養費。
原告方證據很充足且明確,被告方的質證很薄弱。
「那些照片,是偽造的……被告不是同性戀……」
「照片均系實名註冊的網站搜尋下載和jamie的微信朋友圈截圖。對於網頁證據,我們提交了長安公證處公證書,證實了搜尋的過程,使用者資料等等。jack的手機號顯示是1320101xxxx,是胡俊偉先生目前在使用的是手機號碼;jamie先生的登記資料也可經證實。請各位看一下公證書第七頁,選取的截圖是jamie先生上傳的第一張與胡俊偉先生的親密照,是兩人舌吻的照片。網頁截圖有顯示照片的上傳時間,是三年前。而三年前,劉書榮女士尚且不認識胡俊偉先生的……」
杜蘅拿著公證書,一一說道。
胡俊偉的臉色格外的難看,他雙手捂住了臉。這是第一次,在公眾的場合被評價質問他的性取向問題。他知道自己是同性戀,卻不願意在非同性戀的群體承認。
胡俊偉的母親要求作為證人出庭,這位小鎮工作的知識分子,狡黠而富有戰鬥力。
「我從兒媳婦懷孕三個月就開始到北京照顧兒媳婦兒。一直跟他們夫妻一起生活。對於夫妻感情問題,我想,我還是能夠明白一些的。我就我知道的說說,就行吧?」
胡母的很謙卑溫和的說著。
「你繼續說吧。」法官道。
「他們夫妻結婚到現在一年半。一般的來說,年輕的夫妻過日子,有點磕磕碰碰也是難免的。誰家鍋碗不碰瓢盆呢?可是,我敢說,他們爭執爭吵一隻手都能數的過來,夫妻感情絕對是很好的。」胡母很是篤定的說道,欲揚先抑的話術極是入情入理。
「那是他們根本不回家……」劉書榮忍不住出聲。
杜蘅握住她的手臂:「等她說完。」
法官看了一眼,看到杜蘅在制止原告,便也沒有提示。
「我的兒子是名校畢業,畢業之後在行業內首屈一指的企業工作。生活不容易,我兒子工作認真,勤勤懇懇。他們常常加班,有的時候還是經常去外地出差,雖然收入一個月有兩萬多,可也是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賺回來的血汗錢。可就是這樣,劉書榮懷孕時候的補品都是最好的,孩子的營養品都是進口的……他是真心實意的為這個家庭,為媳婦兒付出的。」
「我兒子性格很軟,就算是書榮,你也說說,小偉的性格怎麼樣?你們吵架多嗎?你們結婚快兩年,他跟你發過幾次脾氣?除了這一回,書榮你自己說說,小偉有再打你一巴掌嗎?法官,就是這回的事兒,我該認錯。是我這個老婆子的不是。他們的爭執,還不是因為夫妻矛盾,是因為我跟兒媳婦兒我們爭執著,兒子去拉架才撞傷的……不過,不是說我們婆媳矛盾深啊。我們一起生活也不短了,也就這麼一回爭執。也不為什麼事兒,家裡頭孩子哭著鬧心就嚷嚷了幾句……就這麼一回啊,書榮是不是?」
「作為過來人,經歷的多了,見得多了,其實夫妻之間吵鬧都很正常的。動手不對,肯定是大錯特錯。不過,這不過就一回,就沒有改正的機會,就毀了一個家庭,這也不合適吧。畢竟孩子還小呢,夫妻倆也還有感情呢……孩子出生我就看著,伺候月子,伺候孫子,孫子長得像爹也像媽,特別可愛。現在媽媽抱著出去住了,我看不著,天天晚上都做夢看孩子呢……這有爸媽的孩子才是寶啊,就為了孩子這麼小,你們也不能一個不高興就離啊……一個小家庭,是需要你們誠心實意好好的維護的……」
胡母一邊說著,一邊抹著眼淚,聲情並茂,極是感人。
胡母的話術讓杜衡都很是佩服。
胡母一開始宣告作為婆婆她與小夫妻共同生活很久,表明自己的話有信服力;因是老人,儘管她的話極具感情的色彩,並不僅限於敘述事實,但是法官沒有打斷她;說夫妻感情極好,很少爭執;胡俊偉回家少是因為要賺錢養家,側重對家庭的經濟貢獻;對於家暴的事情,主動攬責,一再表示夫妻很少吵架,家暴僅此一次;最後重點提到家庭對孩子的重要性……
這簡直是離婚案件不同意離婚一方答辯的標準模板,直接切入全部重點。回擊的殺傷力不輸於律師的答辯狀。
「原告方需要問被告證人提問嗎?」法官問道。
「原告代理律師請求提問。」杜蘅道。
要否定胡母的證詞的效力,不是順著她的邏輯去做爭辯——這些家事糾紛摻和了太多感情和親情、血緣在其中,胡母的話儘管似是而非,卻聽起來是人之常情,入情入理。如果杜蘅去質詢她的用意,直接去爭辯她所言是否屬實,就完全落入了她的道。
作為母親和婆婆,她幾乎是理所當然被認為願意維護這個小家庭的。
杜蘅需要做的是徹底擊垮她的邏輯的起始點,揭穿她的謊言。
唯有致命一擊,能夠讓法官判定她的用意不良,證詞不可信,才有可能從這個所謂的「維護家庭」的陷阱中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