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呢,到處寫信上告。可是這種事兒,告也告不出個名堂。上邊派人瞭解,最後表態,支援的是黨委,不是b。還批評b,鬧個人意氣,對單位的經濟利益是有害的。
b一氣之下辭去了黨委副書記之職。
辭就辭,沒誰覺著離了他就不行。群眾甚至認為他太小心眼兒,太矯情,太不把群眾的利益當回事兒。甚至有許多人背地裡說——整個兒一草包,早該讓賢了。
於是b病了,住院了。
b出院不久,又被通知,他兒子一家三口住的那間宿舍,單位要收回。
他說那讓我兒子一家三口住哪兒去。
代表單位和他交涉的人說,可以住你那兒麼。你和老伴兩個人住三居室,不是太冷清也太浪費了嗎?和兒孫住在一起,不是也熱鬧,正可享天倫之樂嘛!
他說那是上級分配給我這副局級幹部的住房,不是分給我兒子的!
對方說,可你兒子不是單位的人,這叫以權謀私!單位住房多麼緊張,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問自己的兒子騰出的住房將分給什麼人。
人家說那你就別管了。
經他再三逼問,對方才吐露了實情——原來a替自己的兒子出面向單位要下他兒子那一間,他兒子搬走後兩間打通,認真裝修……
他怒火中燒,不禁大吼:「他憑什麼?!」
對方說:「憑什麼?憑他借給了咱們單位下個月的工資。還憑他將給咱們單位介紹一位可能投資搞實業的外商……」
他張口結舌,一時什麼話也說不出來了。
他認為,a是完全有經濟條件替自己兒子買一套商品房的。a卻不,非出面替自己的兒子擠走他的兒子一家三口,其報復的歹心何其毒也!
b推斷得不錯,a當然是出於報復。b掌權時,也曾欲置他於死地而後快啊!十幾年間他做人不成,做鬼也不成,早就盼著實施報復這一天呢!
於是b的兒子不得不搬家。搬光了東西,目光望在牆上,落在那截透過來的釘子上。眼前便浮現出了當年a怎樣猛揮錘子,在自己父母的新婚之夜,一錘接一錘將那根大釘子從隔壁砸透過來的情形。他雖然不曾也不可能親眼看見這一情形,但他的父親對他講過何止一遍啊!在這年輕人的想象中,a那一夜晚內心裡是充滿了企圖毀滅什麼的仇恨的,而這一種仇恨此時也充滿在他自己的內心裡。
三十多年了,那釘子洞穿於兩戶人家之間的薄薄的隔牆,兩戶人家都利用它的兩端來掛相框,掛的都是結婚相框。從前掛的是父輩們的,如今掛的是兒輩們的。a家將釘子的那一端刷了油漆。b家將釘子的這一端纏上了綵線,繫上了塑膠花兒。他們都本能地將那一根不祥的釘子變得美觀些,變得對他們很有用似的。兩家的人,無論父輩還是兒輩,都不曾對那根釘子輕舉妄動過,都不敢。都知道,只要一方再對那根釘子施加一點兒外力,另一方家裡的相框就可能被震落,不但震落不但摔碎而且可能砸毀另一方家裡的其他東西。兩家人也都知道那將意味著什麼……
所以那根釘子才得以三十多年來一直存在於兩家的隔牆上,以它的極端的敏感性存在著,彷彿是什麼不可觸碰的神聖之物……
「種瓜的得瓜呀種豆的得豆,誰種下仇恨他自己遭殃……」
a的兒子,在走廊裡引吭高歌。
b的兒子聽了,怒不可遏,隨手抓起熨斗,朝那截釘透過來的大釘子狠砸……
於是發生了他們預料到的結果……
於是a的兒子衝過來問罪……
於是雙方爭吵……
於是雙方辱罵……
於是雙方動了拳腳……
b的兒子用熨斗在a的兒子的頭上連擊數下——a的兒子當場斃命……
其後,自然是一家的兒子進了火葬場,另一家的兒子進了牢房。
接著是打官司。
a花大筆的錢,聘了有名的律師,發誓要b的兒子為自己的兒子償命,並且買了版面,僱了筆桿子,通過報紙呼籲輿論的同情。
b則調遣起自己官場上的一切關係,動用了大半生的積蓄,到處求人送禮,希望保住兒子的一條命。
該單位的人們眾說紛紜。
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單位太窮,否則,兩家關係那麼惡劣,不早就離得遠遠地住了嗎?那不就鬧不出人命了嗎?
我的朋友喬君正是b所聘的律師。他對我講了這件事後,我問他有什麼看法。
他說——我覺得這場人命官司中,早就潛伏著很邪性的東西了。它使這場人命官司,彷彿具有某種命定性似的。
我問那很邪性的東西是什麼。
他說——明擺著的,是那根釘子啊!也許當年,他們中的一個,不撿起那根釘子就好了……
我愣愣地望著他,覺得他的話弦外有音,分明是另有所指。可我天生愚鈍,一時又尋思不清,他的話到底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