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成帝元延元年(西元前12年)正月初八,家住張掖郡觻得縣北鄉義成裡的百姓崔自當想要前往居延縣買一些生活用品。居延漢簡記錄下了他此次出行得以實現的經過:
1.崔自當向當地政府提交申請。
2.一位叫「忠」的基層官員受理了他的申請,他審查了崔的經濟狀況(逃稅、漏稅)與犯罪記錄,確認其有出行資格。
3.觻得縣丞「彭」出具相關檔案,發往崔前往居延縣必經的兩個城關,該檔案同時需要有縣掾「晏」和令史「建」的附筆(簽字)才能生效。
所有這些手續,都是為了確保生活在邊境地區的崔自當不會逃往匈奴。審查崔的經濟狀況和犯罪記錄,是為了確保他沒有逃亡的動機,而且崔只能在居住地和特定的目的地之間流動。畢竟,只有將人口控制在漢帝國的疆域以內,漢帝國才是真正的帝國。
小民崔自當出門的故事,顯示了漢帝國對自己在邊境地區的統治並無自信。新莽政權正是在漢帝國喪失自信,知識界也在激烈批判漢帝國、說它天命已盡的背景下誕生的。王莽登上帝位之時,可謂前所未有的天下歸心。但僅僅過了十五年,新莽政權就從天下歸心走向了天人共棄,王莽也丟掉了自己的腦袋。
從統治術的角度來審視,王莽究竟做錯了什麼?
一、表演贏得萬民擁戴
王莽能夠得到知識分子的認可,與他近乎變態的政治表演有直接關係。比如,在遭漢哀帝逐出京城、在封地閒居期間,王莽曾逼迫兒子王獲自殺,原因是王獲殺死了一名家奴。這樣極端的做法給王莽帶來了極高的聲望。史載,王莽在封地閒居的三年裡,「吏民上書冤訟莽者百數」,有上百人給朝廷遞陳情書,認為王莽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要求皇帝將他召回朝堂。
同行的襯托也讓閒居期間的王莽形象變得更加高大。漢哀帝劉欣為重塑皇權,驅逐已故漢成帝的王氏外戚,提拔重用與自己有姻親關係的丁氏、傅氏。結果,丁、傅兩家外戚皆以不學無術與貪得無厭聞名。兩相比較,漢帝國的知識分子很自然地懷念起了遭驅逐的王莽。也是因為這個緣故,王莽才能在元壽元年,趁著發生日食的機會運作輿論,成功迫使漢哀帝將自己召回朝堂。
漢哀帝去世後,太皇太后王政君第一時間移駕未央宮,部署王氏子弟控制朝廷中樞,急派使者召王莽入宮,掌控兵權。屬於王莽的表演時代就此全面開啟。
漢平帝元始四年(西元4年),王莽奏請重修了明堂、辟雍和靈臺等禮儀性建築。明堂、辟雍和靈臺是存在於儒家經典中的建築。明堂是上古帝王宣揚政教的所在,辟雍是上古帝王設立在京城的最高學府,靈臺是上古的天文臺,是天子直接與上天交流的地方。這些縹緲的禮儀性建築是上古時代聖人的標誌。大約同期,王莽還奏請為長安城的儒生修築了舒適的高階住宅和用來聚會、發表演說的廣場。他還在太學恢復了《樂經》,增加了博士的名額,徵召天下學者前往長安參與重製禮樂……
王莽的舉措高度契合了儒家知識分子的政治理想。所以,只要王莽稍加運作,長安城內就出現了對朝廷洶湧澎湃的批評。元始五年(西元5年)正月,未央宮裡堆滿了來自「民間」的抗議信。寫信者既有支援王莽的「普通百姓」,也有許多王公、列侯與劉氏宗親。寫信的緣由是王莽推辭了朝廷獎賞的田地,引發了「百姓」的極度不滿,他們批評王莽的作風太過謙讓,又批評朝廷對王莽的賞賜太過遲緩、太過微薄。史載,「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
堆積如山的抗議信將年幼的漢平帝嚇壞了。王莽繼續表演,再次拒絕了「百姓」的要求。「百姓」的情緒配合著他的拒絕,隨之達到了高潮。他們要求朝廷直接將王莽認證為當代周公。以富平侯張純為首的公卿大臣、士大夫、博士、議郎等高階知識分子,共計九百零二人,浩浩蕩蕩前往皇宮請願,要求對「功過伊、周」的王莽速速執行九錫之賞,意即賜予王莽介於皇帝與諸侯王之間的崇高地位。
此時的王莽是執掌「宰衡」大權的安漢公,權力已至巔峰。九錫之賞的有無並不影響他對漢帝國的實際控制,但王莽沒有拒絕九錫之賞,因為這是《周禮》記載的終極榮譽,只有周公這樣的偉大人物才有資格得到。成為當代周公對王莽而言意義非凡。元始五年(西元5年)五月,王莽在一場盛大的儀式上接受了傳說中的九錫之賞,無人知曉儀式是否合規,因為六百多年前的禮儀規矩早已失傳。
同年秋天,王莽派出去巡視天下風俗的「八方使者」陸續回到了長安。他們帶回了「天下風俗齊同」的好訊息,說民間的風俗已在王莽的引領下回歸純樸,百姓的生活也在王莽的關懷下走向美滿。他們還帶回了「百姓」讚頌王莽的諸多歌謠,總計達三萬餘字。
也是在這一年,王莽提出了自己的終極政治理想:「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
根據天人感應理論,王莽創下了如此偉大的功業,上天理應賜下相應等級的祥瑞。於是,南方的越裳氏獻上了白雉,東方的黃支上貢了犀牛,北方的匈奴變更了首領的稱呼以示歸順。西方遲遲未見動靜,王莽就自己動手來彌補遺憾。他派人帶著黃金賄賂一位羌族酋長,將他帶到了長安。這位拿人手短的酋長告訴漢帝國的百姓,他們感激安漢公(王莽)的英明神武,甘願退回深山老林,獻出現在擁有的肥沃土地。「四夷賓服」之後,王莽在羌族故地設立新郡,且根據《周禮》的記載,將漢帝國的行政區域重新劃分為十二州,以宣示西周盛世得到了復興。
如此種種,讓諸多對「以霸王道雜之」的漢帝國心存不滿的儒生熱血沸騰。
揚雄就是其中之一。這位患有嚴重口吃的大學者在40歲那年離開蜀地,來到京城。他沒有任何背景,歷經三朝,仍是個小小的黃門侍郎,多年來清心寡慾,埋頭於自己的學術研究。元始四年,蜀中的一位大富豪聽說揚雄正在撰寫新著《法言》,帶上十萬錢來到長安,希望能夠在書中留下自己的名字與事蹟,卻被揚雄拒絕。這樣耿直的揚雄卻在《法言》一書中為王莽留下了一段極盡歌頌之能事的文字:
周公以來,未有(安)漢公之懿也,勤勞則過於阿衡。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其庶矣乎!辟雍以本之,校學以教之,禮樂以容之,輿服以表之。復其井、刑,勉人役,唐矣夫。
在揚雄的眼裡,王莽是周公之後當之無愧的「聖人」。他勤於政務,建辟雍、立學校、制禮樂、定輿服,恢復井田和象刑,引導漢帝國走向中興,實在是堪比堯、舜的偉大人物。這些話大機率是揚雄的肺腑之言,因為揚雄不是一個諂媚之人,也因為同時代的其他儒生,比如治《春秋》的權威左鹹、治《詩》的權威滿昌、治《易》的權威國由、治《書》的權威唐昌、治《禮》的權威陳鹹、治《樂》的權威崔發也都對王莽有過相似的認同。
所以,一切都顯得水到渠成。西元8年臘月,王莽在一片歡呼聲中被擁上了帝位。新莽取代了漢,長安城變成了歡樂的海洋。沒人在意王莽受禪前夕的那些弄虛作假(比如盲流哀章偽造了受禪天命),那些都是無足輕重的細節。重要的是,上古的禪讓終於重現,一個「內聖外王」的領袖終於誕生,一個有別於「以霸王道雜之」的時代即將到來。
一支由「五威將」領導的宣傳隊伍迅速組織了起來,被派往了新朝的各個角落。他們的任務是宣傳王莽做皇帝是如何的天命所歸,如何的無可推辭。
二、改革誘發土崩瓦解
新莽政權存在的十五年裡,王莽啟動了一系列改革,具體包括:
1.恢復井田制。王莽在詔書中寫道:天下田地全部更名為王田,不得買賣。家中男丁不足八人、田地超過一井者,多餘的田地須分給九族、鄰里和鄉黨。以前沒有田地的按制度去領取田地。有敢於非議井田制、惑亂群眾者,參照舜帝當年的成例,抓起來流放四夷。
2.釋放奴婢。作為一種私有財產,奴婢的數量在西漢極為龐大,共約有官、私奴婢230萬之多(西漢末年的數字可能要更高一些),其中絕大多數是私奴婢(漢元帝時朝廷有「諸官奴婢十萬餘人」)。對一個約有5800多萬編戶人口的國家而言,這個比例其實是很高的,會嚴重影響到朝廷徵收稅賦、徭役與兵役的體量。
3.改革幣制。王莽的貨幣改革算的不是經濟賬,而是政治賬。政治賬有兩筆,第一筆見於王莽的詔書:我當年為了挽救大漢,而推出以刀幣取代圓錢的幣制改革。然而如今劉漢已亡,天命在我。「劉」(繁體字為「劉」)乃卯、金、刀的組合,所以金刀錢已經不符合天意和民心,應該徹底廢除。第二筆見於某個不知姓名之人的上書,說什麼「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放棄貝殼,改用銅錢是百姓貧困的根源,這番謬論還得到了大臣師丹的認同。對王莽來說,銅錢是不是導致百姓貧困的原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認定周公時代使用的錢幣就是龜、貝,而自己要做的正是當代周公。所以,龜、貝在退出貨幣系統數百年之後,再次在新莽時代粉墨登場。
4.鹽、鐵、布帛等商品生產、銷售的國有化,其理論依據依然是儒家經典著作。比如,新莽的羲和(大司農)魯匡主張國家控制釀酒業的理由有二:第一,據《詩經》記載,太平年代釀酒業是控制在官府手裡的。孔子說過,衰亂之世釀酒業才操縱在百姓手裡。第二,酒水官營才有質量保證,放開民營一定會造成質量低劣。這兩條理由,一是硬湊教條,二是想當然的胡說八道。
5.官名、地名改革。在王莽看來,一個偉大的盛世必須要配以眾多偉大的名稱,才能名副其實。而那些偉大的名稱包括官職名稱和地理名稱,都存在於《周禮》《禮記》等古代聖賢的名著裡。王莽需要做的就是把那些光怪陸離的官職名稱和地理名稱從古籍中翻查出來,古籍中找不到的,則以吉利的政治寓意為第一位。比如將琅玡郡改名「填夷郡」、隴西郡改名「厭戎郡」、天水郡改為「填戎郡」、雁門郡改為「填狄郡」、代郡改為「厭狄郡」、諸暨縣改為「疏虜縣」、黟縣改為「愬虜縣」、武都縣改為「循虜縣」……
王莽的五項改革當中,改官名、改地名給百姓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極大的麻煩;鹽、鐵、布帛生產、銷售的國有化也極大地增加了百姓生產、生活的負擔;貨幣改革更是讓百姓回到了以物易物的上古時代。但對王莽的權位來說,這些都無關緊要,因為受到損害的主體是百姓而非權貴、官僚集團,後者才是王莽的統治基礎。
而讓新莽政權短命夭折的是王莽的前兩項改革——恢復井田和釋放奴婢。後者很容易理解——奴婢是權貴、官僚的私產。釋放奴婢可以增加朝廷編戶民的數量,增加朝廷的納稅戶和徭役戶,就等於從權貴、官僚手裡搶錢。恢復井田的情況則要稍微複雜一些。
按王莽的說法,恢復井田的目的是為了抑制兼併。土地兼併對秦制政權而言,自然不是好事,因為它會直接導致兩種後果:1.朝廷直接控制的土地和人口減少,進而影響到賦稅收入和兵役、徭役的數量。2.田主,也就是大宗土地的擁有者,有可能變成割據勢力,變成在全國有影響力的門閥世族。兩種後果都不利於政權穩定。故而,「直至宋以前,土地兼併一直不為國家所認可,且為歷代政府重點打擊的目標」。
至於王莽所宣傳的抑制土地兼併是為了普通百姓,他的話是否成立,要分情況來看。中國歷史上存在兩種土地兼併,一種是自耕農主動將土地賣給他人,一種是豪族利用手中的政治權力將自耕農及其土地吞併。後者不必贅言,歷史上憑藉政治權力而擁有大量土地的豪族數不勝數。直到近代也還有很多依賴槍桿子而起的軍閥地主。豪族的土地兼併自然是壞事,說打擊它們有利於普通百姓,自然是成立的。但第一種土地兼併未必全然對百姓有害。
自耕農主動賣地有多種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種是為了逃避官府的剝奪。清乾隆時期,做過廣東學政的李調元寫過一篇文章,叫作《賣田說》,是講自耕農賣地的經典文章。
李調元是羅江(今四川省德陽市羅江區)人。《賣田說》記錄了他家鄉的一位自耕農王澤潤賣掉耕地後的愉快心情。王澤潤給李調元算了一筆賬,來解釋自己為何賣了地,做了佃農,還非常高興。王說:賣田之前,自己是一個有十畝地的自耕農,十畝地的出產可以支援一個十口之家的生計。當地官府按田畝分攤賦稅,「每十畝徵銀三分。每分加平三分三釐,則一錢矣」,交完賦稅,還可以勉強維持全家的生計。但是偶爾遇上大事,官府會加徵賦稅,「每錢加至一兩」,他家的生活湊合過得去。但問題是,官府不是偶爾加徵一次,而是每年加徵十次、二十次,搞得他苦不堪言。官府的諸多開支,乃至官老爺請客吃飯的酒席錢,也要按田畝向百姓徵收。正如李調元在文中總結的:「十畝之田,不足以食十口家。如有五子而十畝五分,各耕不過二畝,畝之所入,不敵所出,故不如賣田以佃田。」
農戶賣了田,給地主做佃戶,能更好地維持生計嗎?
王澤潤告訴李調元,他每畝田賣了「五十千緡」,賣掉十畝,可以得到「五百千緡」。他用賣田的錢做壓佃的本錢,他還說:「每五千緡可壓田一畝,五百千緡可壓田一百畝,既足食,以免家室之飢寒;又無糧,以免官役之追呼。」(注:壓田,一般又做「押田」,是當時流行的一種以低於田地實際價格的費用獲取田地使用權的方式。)賣了自家的田換來的一百畝押田足夠王澤潤一家溫飽,還可以免除官府的稅賦。他種田的產出和田主平分,減去成本,留下一小半。他和家人幹農活閒暇的時候,還可以織布,養一點雞鴨,積攢下錢,還可以買牛犢、養牛,生活確實比種自家的田給官府繳納田賦好得多。
王澤潤這麼一說,李調元也不想種自己的地,打算賣了田,做佃戶,押田來種。王澤潤告訴他:「君曾為達官,有直聲,官猶待以禮也。租有家丁代完,糧差不敢迫也。又例免差徭,里正不敢及門也。所冀者,須世世子孫讀書有官耳。若一日無官,誠恐亦與我輩等也。」官員不僅可以免除徭役,稅賦還有家丁代勞前去繳納,官府的糧差、里正不敢催促、逼迫。李調元一聽,送走王澤潤,趕快告訴他的子孫,要勤奮讀書,將來考取功名,保住官員的身份。因為沒有了官員的身份,就會變成和王澤潤一樣,日子想過得好一點,只能賣掉自家的田,租種地主的田。
李調元在《賣田說》中描述的皇權(及其代理人)、豪族與自耕農之間的「壓榨—逃亡—庇廕」遊戲貫穿了中國的整個秦制時代。自耕農主動把田地賣給豪族的土地兼併相當於給了自耕農一條逃避皇權(及其代理人)殘酷壓榨的生路。當然,這裡並不是要讚頌豪族兼併。自耕農遁入豪族尋求蔭庇,只是一種兩害相權取其輕,迫不得已的謀生手段。
回到西漢,如前文所言,秦制時代的土地兼併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自耕農主動賣地,一種是被迫賣地。同樣,在秦制時代,有能力參與土地兼併的也有兩類人。一類是循正規途徑,通過耕作、經商致富的人,用金錢購買田宅,成為大宗土地的擁有者,可以稱之為「經營性田主」。一類是手中握有政治權力的人,以權力尋租,成為大宗土地的擁有者,可以稱之為「尋租性田主」。
這兩類人對皇權構成的威脅是大不相同的。
秦制政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保障任何人的私有財產,隨時可以用政策將私人財產收歸國有。「經營性田主」沒有政治後盾,面對朝廷汲取,往往形同螻蟻,一碾即碎。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皆非有爵邑奉祿弄法犯奸而富,盡椎埋去就,與時俯仰,獲其贏利,以末致財,用本守之。」漢初有許多沒有爵位和俸祿,憑藉舞文弄墨、作奸犯科致富的人,他們靠經商發了財,購買田宅,經營農業成了大宗土地擁有者。漢武帝對付這類人有的是辦法。比如,徵收算緡,鼓勵告緡,即以收資產稅(商業性收入)為名,鼓勵百姓舉報未納稅的有錢人,搞到「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的程度。再比如,推行均輸、平準政策,由官府全面壟斷民間商業,直接切斷了經營性田主的致富之路。
但是,真正能夠對皇權造成威脅的是那些尋租性田主。史載,自漢武帝中晚期開始,尋租性田主即成了土地兼併的主力軍。朝廷為了解決流民問題(主要是皇權的橫徵暴斂造成的流民問題,《漢書》中有多處記載稱武帝時代「天下戶口減半」,可見流民問題之嚴重)而拿出來分給流民耕種的公田也多遭尋租性田主霸佔,造成一種「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的頑疾——為吸引流民重新成為朝廷的編戶民,他們耕種的公田只需要按三十稅一繳納稅賦,而尋租性田主利用手中的政治權力把朝廷的公田控制在自己手裡(比如讓親屬偽裝成流民或編造並不存在的流民來認領公田),再租給真正的流民,向他們榨取高達50%的田租。《鹽鐵論》把以上頑疾總結為:「公家有障假之名,而利歸權家。」——皇權只得了個虛名,真正的利益和財富全被權貴和豪族拿走了。
漢武帝可以輕鬆碾碎「經營性田主」,但直到他死之日,始終拿「尋租性田主」沒有辦法。因為這些人構成了他的統治基礎。抑制土地兼併固然有助於維護皇權,但若因此開罪權貴和豪族,開罪皇權的統治基礎,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終西漢之世,權貴、豪族對土地的兼併始終沒有能夠得到有效抑制。
王莽代漢後,雄心勃勃地想要解決土地兼併的問題,進而使皇權掌握更多的土地和編戶民,故強硬推出了「王田制」。按王田制,天下所有耕地收歸國有,不許買賣,家中男丁不超過八人、擁有土地卻超過一井(可能相當於900畝)的須把多餘的土地交出來,分給其他沒有田的人。王莽改革的初衷是鞏固皇權,增加皇權可汲取的財富和人力,但他改革的手段直接損害了新莽政權的統治基礎,也就是權貴、豪族與官僚的利益。
與自己的統治基礎作對是一件風險非常高的事情。在王莽的新政之下,「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大批權貴、豪族因為王田制而獲罪。於是這些曾經擁護王莽稱帝的權貴、豪族紛紛棄他而去,成了推翻新莽政權的核心力量。比如,魏成大尹李焉與卜者王況的造反理由之一即王莽登基之後,「民田奴婢不得賣買……百姓怨恨」;出身隴右大族的隗囂起兵的檄文裡也把「田為王田,賣買不得」直接列為王莽的罪狀。
同時,號稱要讓每戶自耕農都擁有土地的王田制推行下去之後,卻加劇了流民問題。王莽地皇二年(西元21年),左將軍公孫祿曾面對面批評王莽和他的王田制,其中提到:「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棄土業……宜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張邯、孫陽搞出井田,使百姓不得不拋棄土地,淪為流民,應該誅殺他們以謝天下。公孫祿自然不至於當著王莽的面子虛烏有地汙衊他。赤眉、銅馬等流民集團也確實出現在王田制頒佈之後。
為什麼一項旨在讓自耕農人人有地的政策會導致自耕農集體變成流民?
道理並不複雜。不搞王田制,當小自耕農無法承受來自皇權及其代理人的剝削時,至少還能投入尋租性田主的懷抱尋求蔭庇;搞了王田制,小自耕農的蔭庇沒有了,他們無法承受皇權及其代理人剝削的時候,就只能選擇拋棄土地,去做流民。多一種可以用腳投票的次壞選擇總比只有一種最壞選擇要好——當然,這並不是要讚美那些尋租性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