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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皇權、宦官與士人(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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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統治技術而言,秦制王朝的亡國原因,總結起來無非三條:

1.外敵的壓迫或入侵;

2.內部利益集團(也就是統治基礎)發生分裂;

3.底層民眾脫離原子化狀態,變成有組織的力量。

第一條大體屬於不可抗力,第二、三兩條大體屬於統治技術問題。具備其中任何一條,都有可能導致秦制王朝的滅亡;如果同時具備兩條、三條,滅亡的機率更大。秦朝的滅亡主要緣於第二、第三條:胡亥整肅、屠殺官吏集團,六國舊人在民間尚有組織能力。西漢的滅亡主要緣於第二條:九百餘名公卿大臣、士大夫、博士、議郎聯名要求賜予王莽九錫之賞,可知西漢帝國的統治基礎已經集體拋棄了劉氏。新莽的滅亡也緣於第二、第三條:王莽的土地改革嚴重損害了官僚集團的利益,流民的大規模出現則將原子化的百姓變成了有組織的集體。

東漢王朝的滅亡原因也大體如此。由宦官曹騰的發跡切入,可以清晰地看出其中關竅。

一、曹騰鉅額財富的由來

按《後漢書》的說法,曹操的祖父曹騰可謂特別的「出淤泥而不染」:

騰用事省闥三十餘年,奉事四帝,未嘗有過。其所進達,皆海內名人,陳留虞放、邊韶,南陽延固、張溫,弘農張奐,潁川堂谿典等。時蜀郡太守因計吏賂遺於騰,益州刺史種暠於斜谷關搜得其書,上奏太守,並以劾騰,請下廷尉案罪。帝曰:「書自外來,非騰之過。」遂寢暠奏。騰不為纖介,常稱暠為能吏,時人嗟美之。

曹騰侍奉四代皇帝,沒出過紕漏。他舉薦給朝廷的人才都是虞放、邊韶、張溫等海內知名的人物。有一次,蜀郡太守派人持信拿錢賄賂曹騰,信落在益州刺史種暠手裡,種暠上奏彈劾,要求將曹騰下獄治罪。皇帝說:「信自外頭送來,不是曹騰的錯。」皇帝沒有理會彈劾,曹騰也不記恨,常常讚揚種暠是個稱職的好官。當時的人都說曹騰真是個好宦官。

可是別忘了,他的養子曹嵩可以拿出十億錢(漢代一億等於十萬)來買太尉之職。「嵩靈帝時貨賂中官及輸西園錢一億萬,故位至太尉。」

這麼多錢當然不會是勤勞致富所得。東漢中後期,宦官普遍聚有鉅額財富。這些財富主要來自三個途徑:

1.皇帝的賞賜。有人統計:「順帝以後,宦官食封人數和食封戶數迅速增加。順帝時,孫程等宦官總計食封人數為八萬九千二百戶。而據《漢書·食貨志》載,當時五口之家‘其能耕者不過百畝’,依此推算,宦官至少分食了國家八百九十二萬畝土地的賦稅收入。桓帝、靈帝時,單超等‘五侯’與侯覽、曹節、張讓等‘十常侍’集團食封更多。據統計,有記載的東漢的宦者侯有食邑的共三十七人,佔已知宦者侯數量的十分之六,其食邑總共十七萬一千二百戶,平均每一宦者侯約食四千六百三十戶。」

2.掌控朝廷人事升遷大權,進而以權力尋租。張讓等高階宦官在靈帝的授意下在西園公開賣官鬻爵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其實,在此之前,漢安帝、漢桓帝都賣過官。只不過,安帝、桓帝拿出來賣的主要是關內侯、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緹騎營士等低階官爵。靈帝不同,在他的授意下,宦官幾乎可以出售漢帝國的一切官爵。二千石(相當於郡太守)的價格是二千萬錢,四百石(相當於一萬戶以下的縣的縣長)的價格是四百萬錢,關內侯的價格是五百萬錢。公卿不方便明碼標價,就讓宦官們去私下勾連。

3.將親友子弟安插於州郡,直接從民間汲取利益。比如,宦官侯覽的兄長侯參做益州刺史的時候,「民有豐富者,輒誣以大逆,皆誅滅之,沒入財物,前後累億計」,當地誰家有錢,他就找誰家的麻煩,吞併他家的財富。

曹騰的鉅額財富也是這麼來的。

皇權的賞賜自不必說,曹騰擁戴漢桓帝即位,有「定策之功」。權力尋租一節,傳記裡說得委婉,其實也不難理解,若非察舉、徵辟的升遷路徑操控於宦官之手,虞放、邊韶、張溫等士人是斷不會自貶身份,由宦官曹騰幫他們「進達」;蜀郡太守給曹騰送錢,自然也是因為給曹騰送錢管用。曹騰之兄曹褒官至潁川太守,侄子曹熾做過侍中,另一個侄子曹鼎在河間相任上遭人彈劾「臧罪千萬」,則是高階宦官安插親友子弟於州郡掠奪民脂民膏的實證。

二、宦官與士人爭奪人事權

包括曹騰在內的宦官如此發跡,不可避免地會造成東漢帝國統治集團的內部分裂。分裂發生的具體邏輯簡述如下:

秦制時代,與利益分配直接相關、最重要的權力莫過於人事權。東漢建國,以察舉、徵辟取士,人事權本由皇權和世家大族共享,大體的操作流程是後者舉薦、前者蓋章。

但皇權與世家大族之間存在著天然的隔閡,缺乏信任,後者的組織化與社會動員能力素來被視為對皇權的一種威脅。世家大族對朝廷人事權的分享又進一步擴張了他們的勢力,尤其為皇權所忌憚。於是,從漢和帝時代起,皇權即致力於利用外戚和宦官來制約世家大族,重點就是瓜分他們的人事權。比如,在竇太后(漢章帝皇后,漢和帝即位後,曾臨朝稱制四年)臨朝的時期,竇氏外戚及其黨徒遍佈州郡,徵辟、察舉都得走竇氏的門路。

然而,對皇權而言,外戚也是有缺陷的。為儘可能長久地維持權勢,外戚經常遊走於皇權和世家大族之間,既充當皇權的代理人,又操弄經學以結交世家大族(比如漢順帝皇后之兄梁冀結交袁氏、竇武熟習經學),兩端漁利。倘若遭逢幼主,他們甚至會成為皇權的心腹大患。

剩下的最能信任的就只有舍皇權無處依附的宦官了。在皇權的支援下,宦官於漢順帝時期正式取得察舉之權。不過,當時的宦官羽翼未豐,直接與世家大族爭奪人事權的仍是以梁冀為首的外戚。比如,河南尹田歆曾對外甥王諶感嘆:「今當舉六孝廉,多得貴戚書命,不宜相違,欲自用一名士以報國家。」他對王諶說,自己手上有六個孝廉的名額,權貴們紛紛捎話來預定,自己只好把五個名額用來應付權貴的請託,只留下一個名額用來舉薦真正的人才。

到了桓帝、靈帝時代,宦官在人事權的爭奪中獲得了優勢地位,許多原本圍繞在世家大族周圍計程車人轉而選擇投靠宦官以謀取仕進的機會。這對世家大族的政治利益造成了巨大的實質性打擊(門人的蕭條),也直接影響到了他們的經濟利益(子弟出仕變得困難,需要向宦官行賄)。雙方的矛盾遂一發不可收拾,最終演變成一場「互相殺全家」的殘酷競賽。

宦官如何追殺代表世家大族利益計程車人,有「黨錮之禍」四字留存於史冊,已無須浪費筆墨。但士人群體對宦官集團的殺戮頗有略作介紹的必要。且以兩次黨錮之禍的導火索為例,可以略見當年這場政治鬥爭的殘酷程度。

第一次黨錮之禍的導火索是士人領袖、河南尹李膺殺死了張成的兒子。張成是算命的,「以方伎交通宦官」,他的弟子彈劾過李膺,說他結黨誹謗朝廷。據《後漢書》記載,李膺殺張成之子的始末如下:

河內張成善說風角,推佔當赦,遂教子殺人。李膺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獲免,膺愈懷憤疾,竟案殺之。

張成善於算卦,算出朝廷即將頒佈大赦,於是讓兒子出去殺人。李膺作為地方官,抓了張成之子。隨後朝廷果有大赦。李膺氣憤不過,無視赦令,堅持殺了張成之子。

這段記載顯然是有問題的。朝廷政令豈能靠算卦預知?裝神弄鬼騙人也就罷了,哪有神棍自己也信的道理?張成父子間的殺人密謀,李膺一個外人又怎會知曉?更合理的解釋應該是:張成之子殺人,李膺把他抓了,不久朝廷大赦,李膺於是疑心張成通過與宦官的關係,早就知道了會有大赦,才讓兒子去殺人。但他的疑心沒有證據(雖然有可能是事實),李膺不想放過張成之子,於是就杜撰了「算卦殺人」的荒唐說辭。在政治立場面前,講求證據已經不重要了。宦官集團如此,士人群體也是如此。

第二次黨錮之禍的導火索是士人張儉和宦官侯覽的衝突。據《後漢書·黨錮列傳》(後簡稱《黨錮列傳》)的記載,張儉與侯覽結怨,是因為他上奏舉報侯覽及其家屬的罪行,請朝廷誅殺他們。但是張儉的奏章不幸被侯覽看到,被其扣押了下來。「中常侍侯覽家在防東,殘暴百姓,所為不軌。儉舉劾覽及其母罪惡,請誅之。覽遏絕章表,並不得通,由是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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