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魏書·董二袁劉傳》中的「袁紹傳」是非常有意思的文本。
袁紹的傳記用了超過一半的篇幅,將曹操的大敵袁紹塑造成了一個大蠢貨。凸顯袁紹之蠢的核心手段是濃墨重彩地渲染田豐與沮授之智。按書中的說法,田豐與沮授給袁紹出了許多好主意,卻被袁紹幾乎全部拒絕,最終落了個敗亡的下場。袁紹的拒絕共計有八次之多,具體如下:
1.沮授勸袁紹把漢獻帝接到鄴城來,袁紹「不從」。2.袁紹讓長子袁譚執掌青州,沮授勸他別這樣幹,袁紹「不聽」。3.曹操東征劉備,田豐勸袁紹攻擊曹操後方,袁紹「不許」。4.袁紹計劃南征曹操,田豐、沮授強烈反對,袁紹「疑」而不聽。5.沮授對袁紹說顏良「促狹」不可重用,袁紹「不聽」。6.袁紹想要親自率軍過黃河,沮授勸阻,袁紹「弗從」。7.袁紹與曹操在官渡對峙,沮授勸他與曹操打持久戰,袁紹「不從」。8.沮授勸袁紹派部隊攻擊曹操的游擊部隊,以保護糧草運輸,袁紹「復不從」。
這八條一路捋下來,直觀感覺就是:從漢獻帝建安元年(西元196年,獻帝遷都許昌)到建安七年(西元202年,袁紹病故),袁紹幾乎沒做對過一件關鍵的事,可謂昏聵到了極致。由裴松之的註釋可以知曉:這八個「不聽」「不從」的來源是《魏書》。王沈的《魏書》是曹魏官修史書,其中的《獻帝傳》使用了諸多曹魏的官方文書檔案,整理文書檔案也是魏明帝時期官修史書工作的一部分,其編撰和整理的核心主旨是構建曹魏皇權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顯然,這是勝利者有意想要證明一個結論:勝利來自勝利者的雄才大略。
即使這八條「不聽」「不從」全部為真,它們也不是曹操從漢末群雄中勝出的核心原因。相對於個人的雄才大略,能否建立起比其他豪強更穩定、更有效的汲取體制,進而汲取到更多的人力與物力,才是在亂世爭霸中更重要的東西。也就是說,誰對百姓的汲取能力更強、控制能力更強,誰的勝算往往也就更大。
只不過,這樣的成功經驗並不適合寫入官修史書。
一、戰勝豪強的另一面
《三國志·蜀書·先主傳》裡說,曹操進攻荊州,有十餘萬荊州百姓願意拖家帶口跟著劉備跑路。「琮左右及荊州人多歸先主,此到當陽,眾十餘萬,輜重數千輛,日行十餘里。」這件事情乍看之下很不合常理,一個人再怎麼仁義,也無法驅動十餘萬人跟著自己背井離鄉。但那個時代這是有可能發生的。只不過,促成其發生的原因不在劉備之「仁」,而在曹操之「惡」。
漢末軍閥當中,曹操最喜歡屠城。僅見於史書者就有:攻張超屠雍丘,徵徐州兩屠彭城,徵烏丸屠柳城,徵關中、隴右屠興國、枹罕、河池,徵侯音屠宛城,攻袁紹坑殺降卒八萬。其中,又以「徐州大屠殺」最為喪心病狂。據《後漢書·劉虞公孫瓚陶謙傳》記載,初平四年(西元193年),曹操征討陶謙:
破彭城傅陽……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為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復行跡。初三輔遭李傕亂,百姓流移依(陶)謙者皆殲。
《三國志》對「徐州大屠殺」有許多粉飾。《武帝紀》選擇輕描淡寫,僅留下「所過多所殘戮」六個字。《二公孫陶四張傳》則移花接木,說「謙兵敗走,死者萬數,泗水為之不流」。只有《荀彧荀攸賈詡傳》裡留下了荀彧力勸曹操不要再攻徐州的一條理由:「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之恥,必人自為守,無降心,就能破之。」「威罰實行」「子弟念父兄之恥」等字眼,清晰地表現出這場屠殺規模甚大,在徐州百姓當中造成了極大的恐怖。
因為「圍而後降者不赦」的屠城法令的存在,曹操大機率還有更多的屠城劣跡,只不過沒有被載入史冊。該法令見於《三國志·魏書·張樂於張徐傳》和《三國志·魏書·程郭董劉蔣劉傳》。《三國志·魏書·張樂於張徐傳》記載,建安十年(西元205年),于禁斬殺投降的昌豨時,說過這樣一句話:「諸君不知公常令乎!圍而後降者不赦。夫奉法行令,事上之節也。」于禁說:各位應當知道,主公有一道「常令」,叫作「圍而後降者不赦」,遵令行事是我等的義務。《三國志·魏書·程郭董劉蔣劉傳》記載,建安十六年(西元211年)曹操征馬超,留曹丕鎮守後方。田銀、蘇伯於河間起兵反抗曹氏的統治,將軍賈信帶人平定起義後,欲援引「圍而後降者不赦」的法令殺投降的俘虜,程昱出面勸曹丕不要這樣做,理由是:「誅降者,謂在擾攘之時,天下雲起,故圍而後降者不赦,以示威天下,開其利路,使不至於圍也。今天下略定,且在邦域之中,此必降之賊,殺之無所威懼,非前日誅降之意。」他想告訴曹丕的是:以前和其他軍閥爭奪天下,為了威懾敵人,讓他們不敢負隅頑抗,所以制定了「圍而後降者不赦」的法令;如今天下大致在手,殺自己境內的投降者,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綜合《三國志·魏書·張樂於張徐傳》與《三國志·魏書·程郭董劉蔣劉傳》可以知道,「圍而後降者不赦」這道法令是曹操制定的一道「常令」,曾被曹魏的將領們長期付諸實踐。另據《三國志·魏書·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的記載,還可以知道,這道法令針對的並非只是敵軍官兵,包括城內百姓在內的其他投降者也在「不赦」之列。《三國志·魏書·袁張涼國田王邴管傳》裡有這樣一段文字:
田銀、蘇伯反河間,銀等既破,後有餘黨,皆應伏法。淵以為非首惡,請不行刑。太祖從之,賴淵得生者千餘人。破賊文書,舊以一為十,及淵上首級,如其實數。太祖問其故,淵曰:「夫征討外寇,多其斬獲之數者,欲以大武功,且示民聽也。河間在封域之內,銀等叛逆,雖克捷有功,淵竊恥之。」太祖大悅,遷魏郡太守。
田銀、蘇伯在河間起兵造反,被鎮壓後,按法令他們的餘黨也都要被斬殺,國淵認為這些人不是首惡,向曹操求情不要屠殺他們,救了一千多人的性命。「後有餘黨,皆應伏法」一句顯示了「圍而後降者不赦」其實是一道屠城法令。
從初平四年的「徐州大屠殺」,到建安十六年程昱勸阻曹丕不要再執行「圍而後降者不赦」的屠殺令,曹操屠殺了無數的無辜降兵和無辜百姓。曹操的制度性屠殺也許連以殘暴著稱的董卓都要甘拜下風。荊州百姓對曹操的屠殺法令深感恐懼,聽聞曹軍南下,趕緊收拾家當南逃,可以說是情理中事。畢竟,天知道刺史、郡守會不會抵抗,天知道會不會有圍城,天知道自己會不會成為「不赦」的一分子。總之,穩妥起見,還是先跑了再說。
秦制時代的軍閥混戰有一個非常尋常的道理:誰的手段越狠,誰就越有能力從百姓身上榨取到更多的人力、物力資源,誰就最有可能勝出。曹操正是漢末、三國時代的那個手段最狠的人。屠城只是他「狠」的一隅,更狠的政策是所謂的摧抑豪強與興辦屯田。
1.摧抑豪強。
「豪強」兩個字是曹魏(本文的「曹魏」字樣是一種廣義指稱,既包括曹操控制下的東漢時期的政權,也包括曹丕稱帝后的魏王朝)對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的一種統稱,帶有強烈的貶義。「摧抑豪強」四個字組合起來,也很有維護社會公平的味道。曹操在建安九年(西元204年)九月下達的《抑兼併令》也是在高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口號,說要打擊「豪強」,為「下民」伸張正義。
伸張正義大體只是口號。曹魏所垂涎的是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控制的土地與依附人口,將他們的土地變成曹魏所有,將他們的依附人口變成曹魏的編戶民,曹魏才能汲取到更多的人力與物力。反之,若放任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存在,那就相當於給了編戶民用腳投票的機會。當百姓無法承受來自曹魏及其代理人的剝削時,就會兩害相權取其輕,投入地方上有力量的大族的懷抱,以尋求庇護。在豪強的庇護下,百姓也許需要繳納更高額度的田租,但可以免除更痛苦的徭役、兵役。
細察漢末各路軍閥的命運,可以發現一條規律:凡致力於對內摧抑豪強的,對外往往也會表現出強烈的侵略性,比如曹操與孫策。凡對內選擇與豪強合作的,對外擴張的慾望也要稍遜一籌,比如袁紹。有些軍閥甚至於近乎沒有對外擴張的慾望,比如劉表與劉璋。
這條規律的成因也不復雜。對內摧抑豪強,消滅了地方上的豪強,百姓被原子化,軍閥就可以用低成本來加重剝削,有效汲取到更多的人力與物力,這些人力與物力就可以支撐起他們對外擴張的野心。反之,那些依賴與豪強合作而形成的軍閥集團,比如單騎入荊州後選擇與蔡氏、蒯氏合作的劉表,他們可以汲取到的人力與物力就要少很多,汲取難度也高,而且豪強大多不願犧牲自己掌控的人力、物力來支援軍閥的對外擴張。於是,依賴與豪強合作的軍閥即使有對外擴張的野心,也很難有付諸實行的機會。
也就是說,曹操所謂的摧抑豪強,本質上是在追求更強有力地榨取自耕農和自由民的稅賦。摧抑豪強與租調變配套運作,「曹魏的戶調較之漢代的口錢和算賦(兩種人頭稅),大約加重了四倍」;同時,百姓承擔的田租達到了畝產的七分之一(考慮到畝產有限,這個比例其實是很高的),較之漢代通行的三十分之一,也高出了四倍有餘。若放任地方上豪強存在,百姓用腳投票,尋求庇護,如此強的榨取力度是無法長期維持的。
2.興辦屯田。
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軍屯兩種。民屯本質上近似於一種農奴制度。一旦成為曹魏的屯田民,就將終身被束縛在屯中,不能隨意遷徙,也不能變成由郡縣管轄的編戶民,只能世代受軍事化管制。做曹魏的農奴,不但沒有人身自由可言,還須將50%(不使用官牛)或60%(使用官牛)的產出交給官府,同時無條件從事諸如墾荒、修路、造屋、輸租等各種徭役,包括給長官做家奴,非常時期還得參與戰事。用張大可先生的話說就是,「屯民所處地位是軍事管制下的農奴,每一個屯田點就是一座勞役集中營」。
自然,屯田的暴政經常會造成「民不樂,多逃亡」的現象。西元213年,曹操南征孫權,下令將江淮一帶的編戶民移往內地,結果「江、淮間十餘萬眾,皆驚走吳」。曹魏的百姓深刻了解做屯田民有多悲慘,遂紛紛逃往江南,投入孫吳政權的懷抱,總計多達十餘萬人。
而軍屯的奴役遠比民屯殘酷。為儘可能控制住屯田兵,驅策他們戰時流血,平時流汗,曹操建立了一套以脅迫為核心的「士家制度」。屯田兵被稱作「士」,其子孫被稱作「士息」,其妻被稱作「士妻」,其家被稱作「士家」。只要做了「士」,就世世代代不能再做自由民,子子孫孫都是曹魏的兵奴兼農奴。「士」死了,他的妻子也不能改嫁給自由民,只能服從官府分配改嫁給其他的「士」。「士」的子女同樣只能婚配其他「士」的子女。而且,「士」在邊境屯田,他的妻子和兒女會被朝廷當作人質,集體控制在他處從事生產。
為防止「士」的反抗,曹操還制定了嚴厲的《士亡法》。若有屯田兵選擇逃亡,官府會殺死他們的家屬,後來修改為籍設逃亡「士」的家屬為官奴婢。但是即便如此,「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讓曹操頭疼的逃亡現象仍不斷發生,可見對百姓壓榨之嚴重。
《晉書·文苑傳》裡的趙至就是曹魏政權下的一個「士息」,也就是屯田兵的兒子。他和母親作為人質被官府從家鄉代郡遷至河南緱氏,與其他屯田兵家屬共同生活。趙至不甘心像父親那樣一輩子做毫無自由的奴隸,想要逃跑,又怕家人遭到官府的報復,於是在15歲的時候開始裝瘋,經常假裝走出三五里找不到回家的路,然後被人尋回;他還拿火燒自己的身體,燒傷十多處。一年後,覺得基層的監管者真的已經相信自己瘋了,他才正式出逃,最後在遙遠的遼西用假身份洗掉了低賤的「士息」出身,成為可以做官的自由民。
所以,曹魏之所以能夠在漢末、三國的亂世之中勝出,核心原因並不僅僅在於曹操、曹丕個人如何雄才大略,而是他們的手段夠狠、夠硬、夠有效,建立起了比其他軍閥更強大的人力、物力的汲取機制。下文還會提到,與之鼎立的蜀漢也是相似的情形。
二、直百五銖錢的奧秘
建安十九年(西元214年)的益州百姓大概會很懷念劉璋。因為他們發現,益州的新主人劉備上臺後乾的第一件大事是建立一套強大的新汲取機制,對益州的百姓進行搜刮。
新的汲取機制來自劉巴與諸葛亮等人的設計。據《三國志·蜀書·董劉馬陳董呂傳》的裴松之註記載,劉巴在建安十九年曾就如何有效斂財向劉備獻計:「軍用不足,備甚憂之。巴曰:‘易耳,但當鑄直百錢,平諸物賈,令吏為官市。’備從之,數月之間,府庫充實。」劉備苦於軍用不足,劉巴建議實施兩條政策,第一條是鑄造「直百錢」,也就是鑄造一種新貨幣,一枚新幣的面值相當於一百枚過去蜀地的五銖錢;第二條是由官府接管市場、控制物價,不許價格發生不利於官府的波動。劉備採納劉巴的建議,蜀國的國庫很快豐盈。
劉備發行的「直百五銖錢」出土甚多,絕大多數重8—9克,錢上的文字顯示,它們或在成都鑄造,或在犍為郡鑄造。而劉璋父子統治益州時鑄造的蜀地的五銖錢的重量一般在2—3.7克左右,以2.5克較為常見。也就是說,劉備鑄造的新錢的重量僅相當於舊錢的3—4倍,法定面值卻是舊錢的100倍。他一手鑄錢,一手控制市場與物價,空手套白狼,迅速從百姓手中汲取了30倍上下的財物。
保障蜀漢的高強度汲取政策順利推行的是由嚴刑峻法構築起來的高壓統治。
建安十九年,在劉備的授意下,諸葛亮、法正、劉巴、李嚴、伊籍五人共造「蜀科」,亦即在漢律的基礎上,專門制定了一套針對益州百姓的法律。蜀科的具體內容已經失傳,但對它的大致面貌,《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的裴注中有載:「亮刑法峻急,刻剝百姓,自君子小人鹹懷怨嘆。」意思是:諸葛亮制定了嚴刑峻法來保障對百姓的盤剝。益州的百姓,上至豪族、士人,下至庶民、奴婢,都心懷怨言。
參與制定蜀科的法正起初未能理解嚴刑峻法的必要性,他跑去跟諸葛亮提意見:「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一州,初有其國,未垂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原緩刑弛禁以慰其望。」法正建議諸葛亮,學學漢高帝劉邦入關的做法,約法三章,不要搞大部頭的律典。畢竟劉備是外來的政治勢力,應該先用寬大政策來籠絡本土的勢力,獲得他們的支援。
諸葛亮的回答深得商鞅、韓非之道,他說:「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濟。劉璋闇弱,自焉已來有累世之恩,文法羈縻,互相承奉,德政不舉,威刑不肅。蜀土人士,專權自恣,君臣之道,漸以陵替;寵之以位,位極則賤,順之以恩,恩竭則慢。所以致弊,實由於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則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則知榮;恩榮並濟,上下有節。為治之要,於斯而著矣。」
諸葛亮的意思是:我們現在面臨的局面和漢高帝當年不同。秦實行暴政,征斂無度,豪族與庶民都活不下去,所以匹夫振臂一呼,天下響應,漢高帝必須順應當時的潮流。但是劉璋父子統治益州的手段是與豪族合作,與他們共享權力與利益,結果導致劉璋父子與豪族之間已不存在「君臣之道」。有劉璋父子的寵信在前,我們再拿官職、爵位、財富籠絡他們,就顯不出區別,沒有意義,他們也不會感恩。我們需要的是嚴刑峻法,用刑罰來威嚇他們。被律法狠狠地修理過,他們才會知道什麼叫君王的恩典;用地位來誘惑他們,被階層難以提升的憂慮折磨過,他們才會懂得獲得的官爵有多麼榮耀。簡言之,益州的豪族與庶民之前的日子過得太舒服,我們要把政策變一變。
不過,蜀漢的高壓統治也會因人而異。在諸葛亮心中,什麼人可以無法無天,什麼人不可以亂說亂動,有一本明明白白的賬。法正在蜀郡「一餐之德,睚眥之怨,無不報復,擅殺毀傷已者數人」,有人跑到諸葛亮那裡,求他主持公道,他告訴那個人從前主公落魄,多虧法正襄助才有今天,「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反問那個人,為何不能讓法正隨心所欲。另一位因得龐統、法正推薦而得劉備重用的彭羕「宣傳軍事,指授諸將,奉使稱意,識遇日加」,他也想隨心所欲,於是「形色囂然,自矜得遇滋甚」,卻被諸葛亮打了小報告,對劉備說他「心大志廣,難可保安」,導致其失寵。
法正可以亂說亂動,是因為他來自雍州,是一位客居者。縱容他亂說亂動,不會妨害蜀漢政權針對益州的汲取政策。彭羕不可以亂說亂動,因為他是益州本地人,縱容他亂說亂動,等同於增強他在益州本地豪強中的聲望,等於將他推上「益州本土利益集團代言人」的地位。二人身份的差別是理解法正與彭羕命運迥異的關鍵。對劉備和諸葛亮而言,一切都得為汲取讓位。是否能夠維持高強度的汲取機制,是蜀漢政權能否存在下去的關鍵。
因史料匱乏,今人已無法還原蜀漢的民力汲取機制全貌。幸好出土文物不但發現了漢昭烈帝(劉備)時代鑄造的「直百五銖錢」,還發現了諸葛亮輔佐劉禪時鑄造的「太平百錢」「定平一百」等。由出土的蜀漢錢幣可以推斷,以斂財為目的的濫鑄貨幣是蜀漢長期實施的一項基本國策。諸葛亮在建興六年(西元228年)有能力出兵北伐,也與濫鑄貨幣的政策有很直接的關係。據出土文物提供的資訊,至遲在此之前一年,太平百錢已在蜀國鑄造發行。相比劉備時代重約8—9克的直百五銖錢,太平百錢的重量從8克下跌至1克,極端的甚至不足1克。
重量的下降意味著蜀漢斂財力度的加重。為了維持斂財力度,除了用嚴刑峻法構築高壓統治,諸葛亮還有一個襲自商鞅、韓非的訣竅——平等的貧窮。所謂平等的貧窮,簡言之就是在百姓當中製造一種印象:社會不富裕,但社會是平等的。下層百姓每日只能吃一頓乾飯,上層官僚每日也只能吃一頓乾飯。他製造的平等契合了百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可以極大地消解他們內心因遭到壓迫、受到剝削而感到的不滿。諸葛丞相家中只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很容易讓大多數人忘了直百五銖錢與太平百錢對自身帶來的傷害,一如陳壽在《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裡所寫的那樣:
(諸葛亮)開誠心,布公道……刑政雖峻而無怨者。
遺憾的是,諸葛亮死後,劉禪放飛自我,開始大興土木修建宮苑。「平等的貧窮」破產,那些滿臉菜色的百姓開始懷念諸葛丞相,「遂因時節私祭之於道陌上」。
三、皇權緣何「破浮華」?
何晏活躍於曹魏,他的祖父是東漢末年的大將軍何進。何晏的父親早逝後,母親尹氏被曹操收為妾,他遂與曹丕等人一併在魏王宮中成長。成年後,何晏又「尚公主」,做了曹操的女婿。
何晏一生經歷了曹操、曹丕、曹叡、曹芳四個時代,死於司馬懿發動的高平陵政變。在曹操時代,何晏是一個非常注重學識和修養的人。他「少以才秀知名,好老莊言,作道德論及諸文賦著述凡數十篇」,且對兵書也有獨到的見解,《何晏別傳》裡說曹操「讀兵書有所未解,試以問晏,晏分散所疑,無不冰釋」。《何晏別傳》裡還說,何晏在魏王宮與曹氏子弟相處時,「坐則專席,止則獨立。或問其故,答曰:‘禮,異族不相貫坐位。’」在曹魏的第三位皇帝曹芳時代,也就是何晏人生的末年,他位列朝堂,也是一個有「大儒之風」(清代史學家錢大昕的評語)的人。比如,鑑於皇宮內大搞裝修,大玩舞樂、飲宴,騎馬射箭,何晏曾勸諫曹芳「所與遊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聲而弗聽,遠佞人而弗近」,淫亂的聲音不要去聽,奸佞的小人也不要去親近。
這樣重學識、講修養、有大儒之風的人物在曹丕、曹叡父子主政的時代卻穿起了女裝,鬧得洛陽城中無人不知。史載,何晏不但「好服婦人之服」,被人斥為「妖服」,還「動靜粉白不去手,行步顧影」。
這樣的反差與何晏的政治抱負不為皇權所容、長期遭受政治打壓與思想管控有直接關係。作為一個身份尷尬的邊緣「官二代」,何晏在仕途上很不得志。曹丕不喜歡他,故「黃初時無所事任」,未能進入官場。曹叡也不喜歡他,故「頗為冗官」,只擔任了一些無足輕重的職務。曹丕的不喜歡,可能與何晏被曹操收養卻又不肯做曹操的養子有關。曹叡的不喜歡,則緣於何晏的政治思想與皇權的需求背道而馳。
何晏、王弼與夏侯玄一干人等是開魏晉玄學先河的知識分子。他們的政治思想,按顧炎武的說法,是「蔑禮法而崇放達。視其主之顛危若路人然」。簡單說來就是:曹魏以法家權術為治國手段,輔以儒學禮教作為粉飾;何晏、王弼、夏侯玄等人則尊孔子為聖人,且援老莊之說入儒,試圖用自然秩序來規範政治秩序(本質上仍不脫離董仲舒用天命來約束「皇權」的思路),主張君主拋棄嚴刑峻法、退而無為,將治理天下的責任交託給官僚集團。這些人不具備《白虎通義》定義的那種無條件的忠君思想,如見皇帝有難就像碰上路人遭厄而無動於衷。
這樣的主張自然不會為曹魏皇權所容。魏明帝即位次年,就下詔警告「浮華交遊」之風,針對的便是何晏、夏侯玄這類人物。太和四年(西元230年),又有司徒董昭上書魏明帝,請求皇帝對浮華交遊之徒採取更具實質性的懲治措施。董昭在奏章中攻擊何晏等人,說他們不用心鑽研學問,專愛交遊,聚在一起褒揚彼此、批評他人(主要是批評朝政)。董昭說:「凡此諸事,皆法之所不取,刑之所不赦!」隨後,魏明帝下詔:「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知識分子旨趣相投,彼此來往,交流議論時事,本無任何過錯,給他們扣上一頂「浮華交遊」的帽子不過是曹魏打壓輿論的慣用手段。建安年間,孔融曾對曹操推行的政策多有批評,曹操即寫信恐嚇孔融,說自己「破浮華交會之徒」的辦法,也就是鎮壓異己的手段,是相當多的。這封信由曹操的幕僚路粹起草,原文是:「孤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破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
據《三國志》中的蛛絲馬跡,魏明帝「破浮華交遊」後,諸多與何晏旨趣相投的知識分子,如鄧颺、李勝、諸葛誕、夏侯玄等,「凡十五人……皆免官廢錮」。「廢錮」即免除官職、監視居住。魏明帝本有意如曹操殺孔融一般製造一場文字獄,且已將李勝等人逮捕,後因牽涉之人太多,其中還有夏侯玄、何晏這樣的「官二代」名士,為免造成政局震盪,才改以「廢錮」作為懲罰。
或許是因為「尚公主」之類的原因,何晏未被列入「廢錮」名單,但現實的高壓也讓他不得不屈服。「破浮華交遊」的同一年,魏明帝巡幸許昌,大興土木修築景福殿,命何晏作《景福殿賦》。何晏在賦的末尾寫了這樣一段話:「聖上……招忠正之士,開公直之路。想周公之昔戒,慕咎繇之典謨。除無用之官,省生事之故。」「除無用之官,省生事之故」指的正是「破浮華交遊」的思想禁錮與言論打壓。為求自保,何晏不得不違心讚頌魏明帝做得好、做得對,其英明神武直追傳說中的周公。
大約在同期,何晏愛穿女人衣服、喜歡塗脂抹粉的特殊癖好傳入了魏明帝耳中。為驗證真假,魏明帝做了一次實驗:「何平叔(何晏)美姿儀,面至白。魏明帝疑其傅粉,正夏月,與熱湯餅。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轉皎然。」何晏僅存的兩首《言志》詩,一首說自己「常恐夭網羅,憂禍一旦並」,一首說自己「且以樂今日,其後非所知」,其惴惴不安、朝不保夕、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態可以說是相當明顯。塗脂抹粉,穿上「妖服」,成了何晏自汙求存的無奈手段。
從何晏開始,魏晉南北朝時期,諸多名士拋棄了陽剛之美,轉走陰柔路線。皇權既然以集權為陽剛,追求陰柔的審美也就自然成了臣僚尋求政治安全的常規路徑。在西晉,有潘岳「妙有姿容」,與夏侯湛合稱「連璧」;有裴楷號為「玉人」,衛玠號為「璧人」,王衍「容貌整麗」,手潤如玉。東晉則有杜弘治「面如凝脂,眼如點漆」;王恭身材婀娜,唐朝時人稱讚他「春風濯濯柳容儀」。進入南北朝,皇權愈加殘暴,朝堂之上的陰柔之風更盛。何炯「白皙,美容貌」;韓子高「容貌美麗,狀似婦人」;謝晦「眉目分明,鬢髮如墨」,被皇帝贊為「玉人」。這些陰柔的美男子均聞名於世。《顏氏家訓》裡也說,「梁朝全盛之時,貴遊子弟,多無學術……無不薰衣剃面,傅粉施朱」。
個體審美異於常人是一件應該得到充分理解的事情,集體審美異於常人則往往意味著社會出了毛病,魏晉南北朝時期朝堂上的陰柔之風正是如此。西晉建國後,很快就走向了上有晉惠帝「何不食肉糜」,下有「八王之亂」蹂躪、屠殺天下百姓的叢林社會。南北朝的情況也大體相仿。理想無處安放,有志者遭逆向淘汰,留存在權力遊戲之中的人為了讓皇權(或皇權的代理人)放心,也只好「薰衣剃面,傅粉施朱」,以陰柔之態表示自己胸無大志。
陳壽:《三國志·魏書·董二袁劉傳》,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94—2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