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後,清代的「攤丁入畝」也是大體相似的情形。它的內容與一條鞭法相似,是把按人丁徵收的「丁銀」合併到按田畝徵收的田賦當中。它造成的結果也與一條鞭法基本一致,各種不合法的苛捐雜稅被攤丁入畝正規化後,新的苛捐雜稅很快又以相同的名目再度出現。雍正曾自詡攤丁入畝是大德政,但現實是雍正至乾隆時期,百姓以賣田、流亡來逃避賦稅的現象愈演愈烈。
三、減負改革中途夭折
自秦漢至明清的絕大多數變法是奔著為朝廷增收而去的,但范仲淹主持的「慶曆新政」是其中一個難得的異數。這場北宋建國八十餘年後啟動的改革,主要目的不在斂財,而是想要緩解民生疾苦、整頓腐朽的官僚系統。
慶曆三年(1043年),范仲淹奉命向宋仁宗「條陳十事」,列舉了十條亟須改革的問題,其中有八條涉及對官僚系統的整頓。
第一條叫作「明黜陟」。廢除文官三年升一次官、武官五年升一次官的論資排輩舊例。只有做出了「大功大善」的官員,才能得到升遷。
第二條叫作「抑僥倖」。減少官二代、官三代靠著恩蔭制度,不必參加任何選拔、考核就可以直接做官的比例。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的統計顯示,宋代靠著恩蔭出仕的官二代、官三代佔到了官僚總數的56.9%(在宋真宗時代,比例可能更高)。
第三條叫作「精貢舉」。科舉考試要公正、要加大選拔難度。
第四條叫作「擇官長」。建立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針對官僚的監察、舉薦制度。
第五條叫作「均公田」。整頓官員名下的「職田」(用作俸祿之用,離職時交回朝廷),多的吐出來,少的補上去。
第六條叫作「厚農桑」。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第七條叫作「修武備」。恢復府兵制以加強國防力量。
第八條叫作「減徭役」。具體的做法是合併行政區(比如合五縣為一縣),以減少官吏的總量,進而減少百姓負擔。
第九條叫作「覃恩信」。嚴格考察官僚對朝廷恩惠(「赦書中及民之事」)的執行情況。
第十條叫作「重命令」。嚴格考察官僚對朝廷命令(「宣敕條貫」)的執行情況。
除了第七條,其餘九條全部獲得了宋仁宗的認可,「皆以詔書畫一頒下」。被寫入詔書之中,成了慶曆新政的改革內容。
在秦制時代,要推動這樣一場以整頓官僚集團為核心目的、嚴重損害官僚利益的改革,無疑只能依賴皇權。宋仁宗最初是願意支援這場改革的。
官僚是北宋王朝的統治基礎,但官僚的利益與皇權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皇權希望官僚盡職盡責,替自己運作人力、物力的汲取體制,維持統治的穩定,但官僚往往更在意任內不出事和撈足錢。論資排輩,官二代、官三代直接上位的規則很符合官僚的利益,但未必符合宋仁宗的利益。這些規則帶來了「冗官」(人員嚴重超編)、「冗費」(財政不堪負荷)和翫忽職守(反正熬夠時間就可以升遷),對宋仁宗追求的統治穩定顯然都是不利的。這是宋仁宗支援范仲淹改革的主要原因。
但宋仁宗對改革的支援只維持了一年時間。原因是宋仁宗發現在整頓官僚集團的過程中,范仲淹等改革派以「君子」自居,公開肯定「朋黨」,抱成了一團。而在皇帝眼裡,官僚中的好人(君子)抱團是比壞人結黨更有害的事情。後者為了腐敗、怠政、升遷,言行上往往選擇迎合皇帝的喜好,前者卻相反,為了政治理想常常會走到要求制約皇權的道路上去。
對好人抱團這件事,宋仁宗畢生存有極高的警惕。早在寶元年間(1038—1040年),他就問過大臣張士遜:「君子小人各有黨乎?」張士遜回答:「有之,第公私不同爾。」君子和小人都有朋黨,不過公私不同,好人抱團為公,小人結黨為私。宋仁宗沒有正面評價張士遜的回答。他轉而強調「法令必行,邪正有別,則朝綱舉矣」——所有的官僚都應該遵守、執行朝廷的法令。
到了慶曆四年(1044年)四月,當主持慶曆新政的范仲淹因損害了官僚集團的利益而被指責搞朋黨時,宋仁宗對著范仲淹又提出了相同的問題:「自昔小人多為朋黨,亦有君子之黨乎?」
皇帝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真的在提問,答案早已在他心中。他希望朝中君子個個「退無私交,非公事不言」,一盤散沙才好。皇帝只是在以提問的方式,希望范仲淹體察到他心中的答案,並希望范仲淹遵照這個答案去修正自己的言行——上個月,皇帝剛剛在邇英閣向部分官員出示了一份「御書十三軸」,裡面列有「治政要目」三十五項,其中有一項正是「辨朋比」。但范仲淹的回答令宋仁宗非常失望,他說:「臣在邊時,見好戰者自為黨,而怯戰者亦自為黨,其在朝廷,邪正之黨亦然,唯聖心所察爾。苟朋而為善,於國家何害也?」意思是,我在邊境帶部隊的時候,好戰者會結黨,怯戰者也會結黨。朝廷中也是一樣,好人會結黨,壞人也會。結黨做好事,對國家能有什麼害處呢?
二人的對話其實並不在同一維度上。范仲淹覺得朝中好人團結起來有益,對國事有益。宋仁宗覺得臣僚們抱成一團有害,對皇權有害。
同月,范仲淹的支援者歐陽修又自詡「朋黨」,公開撰文《朋黨論》,為好人抱團正名,且將文章送到了宋仁宗眼前。文章說,朋黨是個很正常的東西。自古以來,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皇帝應該做的,不是禁止朋黨,而是「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如此,宋仁宗就更不高興了。
不高興的後果是終止改革。慶曆四年六月,改革的反對者捏造了一則流言,說范仲淹有意廢黜宋仁宗,另立新君。流言很蹩腳,毫無可信度,但宋仁宗已不願再表達對范仲淹等改革派的信任——他只信任散沙式的范仲淹,而非與人抱團的范仲淹。為求自清,范仲淹只好以外出巡守為名,離開中央,去地方做陝西、河東宣撫使,另一位改革旗手富弼也離開了中央,去地方做河北宣撫使。
慶曆四年九月,靠著恩蔭進入體制的官二代陳執中被宋仁宗任命為參知政事(大體相當於副宰相)。限制官二代、官三代靠恩蔭上位是慶曆新政的核心內容。皇帝如此任命新的宰相,等於變相宣告廢除新政。
十一月,又發生了「進奏院獄」。一班官員用賣廢紙的公費會餐,飲酒作詩,召妓相陪,席間的某些言辭(如「醉臥北極遣帝扶,周公孔子驅為奴」)被有心人記下,成了彈劾他們的罪狀。宋仁宗並不在意他們的酒後狂言,但參加聚餐的多有支援改革者。皇帝遂借題發揮,下了一份嚴厲的詔書,大談盛世之下只應有賢君和明臣,絕不該存在朋黨,痛斥了知識分子交遊往來的風氣,命令相關部門「採察以聞」,對類似行為進行監視、彙報。
詔書指向明顯,宋仁宗的立場已然明確。心領神會的范仲淹隨即辭去了參知政事一職,慶曆新政至此徹底歸於失敗。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6頁。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6頁。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7頁。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7頁。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9頁。
劉大鵬:《退想齋日記》,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8頁。
[美]費正清:《劍橋晚清中國史》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518頁。
王先明:《近代紳士:一個封建階層的歷史命運》,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56—657頁。
齊陳駿:《枳室史稿·唐代的科舉與官僚入仕》,甘肅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頁。
方健:《北宋士人交遊錄》,上海書店出版社2013年版,第3頁。
馮爾康:《中國社會結構的演變》,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772頁。
郭培貴:《二十世紀以來的明代學校與科舉研究》,《明史研究論叢》2014年第2期。
胡誠:《白金三品之管見》,《考古與文物》1994年第5期。
司馬遷:《史記·平準書》,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433頁。
司馬遷:《史記·平準書》,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1435頁。
桓寬:《鹽鐵論·水旱》,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0頁。
魏收:《魏書·李衝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180頁。
薛海波:《論北魏均田制下的國家、豪族與小農》,《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10年第1期。
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二四《德宗》,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711—712頁。
劉玉峰、釗陽:《試論唐代兩稅法的制度缺陷和執行弊端》,《唐史論叢》2013年第2期。
鄧廣銘:《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7年版,第145—155、175—183頁。
鄺士元:《中國經世史》,上海三聯書店2013年版,第40—41頁。
《同治湘鄉縣誌卷三下賦役志》,見楊國安:《明清兩湖地區基層組織與鄉村社會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157頁。
梁方仲:《梁方仲文集》,中山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98—99頁。
范仲淹:《范仲淹全集·答手詔條陳十事》,四川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538頁。
脫脫等:《宋史·范仲淹傳》,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0274頁。
脫脫等:《宋史·張士遜傳》,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10218頁。
畢沅:《續資治通鑑》,嶽麓書社2008年版,第612頁。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朋黨論》,中華書局2001年版,第297頁。
李強:《北宋「進奏院獄」的政治文化解讀》,《江蘇社會科學》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