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十一年(1861年)是清帝國命運的轉折點。
這年八月,咸豐皇帝愛新覺羅·奕詝死在了熱河行宮。他生前留下的人事佈局——肅順、載垣、端華等八名顧命大臣被恭親王奕訢聯手慈安、慈禧兩宮太后,以秘密政變的形式逮捕。肅順被直接處決,賜載垣、端華自盡,餘者或被革職,或被充軍。
前任皇帝及其八人核心班底被連根拔起,清帝國的內政與外交有了改弦更張的空間。
一、咸豐的外交與肅順的內政
咸豐皇帝奕詝自二十歲登基,即致力於在對外政策上重拾「以夏制夷」的昔日榮光。
那些在道光年間因主張撫綏議和而受重用的官僚,在咸豐初年紛紛下臺。浙江寧紹臺道咸齡被開缺的罪名是「惟夷首之言是聽」,閩浙總督劉韻珂與福建巡撫徐繼畬被免職的罪名是「委曲以順夷情」;朝中重臣穆彰阿與耆英被革(降)職時,皇帝甚至親筆撰寫了他們的罪狀,說他們排擠中傷主戰派,「抑民奉夷」。取而代之的政壇紅人,是那些長期被棄用的主戰派,比如曾在中國臺灣與英國人發生武力衝突的姚瑩。
可惜的是,皇帝的強硬立場基於他盲目的自信,並無真正的實力作為支撐。
咸豐八年(1858年),英法聯軍兵臨城下,不得不接受《天津條約》的咸豐皇帝,只能將帝國的榮光寄託在外交禮儀之上。他向前方負責談判的官員下達指示,要求條約中必須規定西方使節來華,「一切跪拜禮節,悉遵中國製度,不得攜帶家眷」,理由是:若允許西方使節覲見皇帝,以鞠躬代替跪拜,自己必會顏面盡失,清廷何以為天下共主?
但清軍畢竟戰敗了,咸豐的指示無法得到貫徹。中英《天津條約》的第三款中,白紙黑字規定,英國乃自主之邦,與中國平等,大英欽差大臣覲見大清皇帝,必須使用英國使節拜謁其他國家元首的統一禮節。
可用的對策只剩下迴避與西方國家使節會面。咸豐十年(1860年),因為換約糾紛,英法聯軍自天津攻入通州。咸豐對聯軍的八項議和條件全部應允,唯獨對英方提出的國書須「親呈大皇帝御覽」一條表示「萬難允許」,責令負責談判的怡親王載垣堅決抵制,還說了重話——若抵制不成,「該夷固執前說,不知悔悟,唯有與之決戰」。
當然,決戰並不存在。皇帝匆忙逃去熱河,英法聯軍攻入京城,燒掉了圓明園。恭親王奕訢奉命收拾殘局,與列強簽訂《北京條約》。洋人退去,英、法兩國也承諾不再堅持讓公使覲見皇帝「親遞國書」。但咸豐對他們的承諾並不放心(畢竟外國公使已經正式進駐北京),他堅持留在熱河,不願返回京城,且對恭親王奕訢以平等禮儀與洋人會見一事傷心欲絕:「此次夷務步步不得手,致令夷酋面見朕弟已屬不成事體,若復任其肆行無忌,我大清尚有人耶?」
咸豐十一年,咸豐在承德去世。清帝國在外交上緊繃了多年的強硬立場瞬間鬆弛了下來。
肅順是咸豐高度倚重的權臣。他並不是一個壞人,甚至可以說,在咸豐年間他是一名少見的有政治理想的高層官僚。作為滿人,肅順很願意結交、重用漢人。《奴才小史》裡說,肅順當政之時,對待滿官「眥睢暴戾,如奴才若」,對待漢官卻「頗為謙恭」,理由是「咱們旗人渾蛋多」。曾國藩、胡林翼、左宗棠等人在咸豐年間得到重用,都與肅順有直接關係。曾國藩升任兩江總督是肅順的建議;左宗棠遭人彈劾,也是肅順維護;郭嵩燾等開明的漢族知識分子也是肅順著意結交的物件。
肅順還是咸豐朝整頓官場腐敗最積極的人。咸豐八年,他查辦「戊午科場案」,殺了包括大學士柏葰在內的五位中央官員,數十名高官與新中舉人被革職或流放。咸豐十一年,戶部為逃避肅順對「宇字五號案」的追查,縱火焚燒了戶部檔案,大火持續了六個時辰,相關檔案、字據付之一炬。戶部被逼到這種程度,可見肅順反貪是在玩真的。所以,大火之後,仍有數十名高官被革職、抄家。此外,肅順在政治生涯晚期(即被殺前夕),還曾「奏減八旗俸餉」,理由是「滿人糊塗不通,不能為國家出力,惟知要錢耳」,不足以充當朝廷的統治基礎,還要消耗朝廷大量的金錢。
凡此種種,都是對既得利益集團的侵害。所以,處決肅順讓整個官僚集團歡欣鼓舞,囚車經過之處,「其怨家皆駕車載酒,馳赴西市觀之」,前往圍觀,指使兒童朝囚車扔泥土、瓦塊,痛罵「肅順亦有今日」。
肅順死了,清帝國官場多年來的戰戰兢兢也瞬間鬆弛了下來。
二、恭親王奕訢與慈禧太后的改革
咸豐要做的是維護清帝國「天下共主」的尊嚴,肅順要做的是維護清帝國官僚系統的廉潔、高效。抽象而言,肅順的這兩件事情似乎均有助於維護政權,但具體來看未必。咸豐說,「該夷固執前說,不知悔悟,唯有與之決戰」,但清軍與英法聯軍作戰並無勝算。肅順大刀闊斧動旗人的蛋糕,雖然提高了官僚集團的效率,但旗人是清廷的重要統治基礎,他們的反彈會給朝局帶來難以估測的震盪。
如今,咸豐與肅順都死了。糾正他們生前的內政、外交路線就成了議政王奕訢與新晉太后慈禧的首要之務。
英法聯軍初來時,奕訢也曾是主戰陣營裡的一員。奉命議和之初,他仍幻想著可以整頓清軍固守京城,一度強硬要求聯軍先行退兵,再釋放扣押的英、法俘虜。但現實無情,清軍不但一觸即潰,而且「開門納敵」,聯軍幾乎未損一兵一卒就進了北京城。留給奕訢的只剩下城下之盟。
簽訂《北京條約》時,奕訢的內心是忐忑的,他擔憂「目前之所失既多,日後之貽害無已」。但聯軍「以萬餘眾入城,而仍換約而去,全城無恙」,即竟能依照條約,主動退出京城,又讓他頗感意外。在給咸豐的彙報裡,他說洋人「漸覺馴順」「志在通商」,並無奪取清帝國政權的野心,可以用信義來籠絡他們,「馴服其性」。馴順、馴服等字眼既是在迎合咸豐的口味,多少也代表著奕訢內心的真實想法。
真正讓奕訢對近代外交產生信任的是同治三年(1864年)的「李福斯事件」。當年春,普魯士首任駐華公使李福斯乘坐軍艦由天津進入北京,計劃赴總理衙門面見奕訢呈遞國書。在大沽口,李福斯見到三艘丹麥商船,遂將其扣押(普魯士與丹麥當時處於戰爭狀態)。剛剛接觸到《萬國公法》的奕訢以國際法為依據,譴責李福斯,說他在中國海面扣留他國船隻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揚言此事若不能得到合理解決,總理衙門將拒絕接待李福斯一行。李福斯只好派人到總理衙門謝罪,承認此事「咎在我國」。
同治三年(1864年)七月,奕訢奏請撥款印刷《萬國公法》。在奏摺裡,奕訢特意強調了李福斯事件:「本年布國(普魯士)在天津海口扣留丹(麥)國船隻一事,臣等暗採該律例中之言,與之辯論,布國公使即行認錯,俯首無詞。」次年正月,三百部由總理衙門大臣作序的《萬國公法》被分發給各省督撫參考、備用。清帝國終於嘗試走出「華夷秩序」,開始意識到遵守條約、遵守國際法的重要性。
大約在同期,清帝國的官僚也看到了來自慈禧太后的極大善意。
慈禧太后不關心科舉考試是否公正,也不關心官員群體是否貪腐成災,她關心的是官僚集團對最高決策層(也就是她自己)的向心力。她的執政方針是「博寬大之名」。派人負責科考搜檢工作,太后的指示是「勤慎當差,莫要多事」——好好幹,別像肅順那樣整出一大堆事情來。見到御史彈劾自己的親信,太后的第一反應是「此無他,不過我所用之人總不好」,想弄死這個對自己沒有向心力的御史,而當獲悉御史搞這種彈劾,不過是在敲打官場,提醒別人不可忘了給自己多送炭敬時,太后的反應就成了大笑。太后很明白,官僚的日子過舒服了,才會更加擁護自己,自己的日子也才能過得舒服。
除了遵守條約,承認國際法,融入國際社會和與官僚集團和解這兩項,奕訢與慈禧在咸豐十一年啟動的改革還有一項內容——積極將西方的軍事、工業技術引進過來。不過,與世隔絕太久,引進並非易事。「阿思本艦隊事件」就是一個慘痛的教訓。
同治元年(1862年),奕訢試圖通過總稅務司李泰國(英國人)從英國購回一支現代化的艦隊。但李泰國有著奕訢不知道的盤算,他拿了清廷的錢,致力組建的卻是一支完全由英國人掌控、只聽命於自己的私人艦隊。同年十一月,李泰國與他選定的艦隊司令阿思本(原英國海軍將領)在倫敦簽署了一份包括十三項條款的合同,其中第二條規定:「凡中國所有外國樣式船隻,或內地僱外國人管理者,或中國呼叫官民所置各輪船,議定嗣後均歸阿思本一律管轄排程。」意思是:阿思本不僅是這一支艦隊的司令官,也是中國所有官船(無論中央和地方)的司令官。第四、第五條又規定:「凡朝廷一切諭阿思本檔案,均由李泰國轉行諭知,阿思本無不遵辦;若由別人轉諭,則未能遵行。」「如有阿思本不能照辦之事,則李泰國未便轉諭。」意思是:艦隊雖然是中國出錢購買的,名義上屬於清帝國,但艦隊司令阿思本只聽李泰國的指揮;李泰國名義上接受清廷領導,但只要他不同意,就可以拿「阿思本不能照辦」為理由,拒絕將清廷的旨意傳達給阿思本。
如果李泰國的陰謀得逞,那麼他將擁有一支幾乎可以完全控制東亞的可怕的海軍力量,李泰國有可能成為整個東亞的「太上皇」。
奕訢察覺到情況不對時,錢已經花了出去,而且超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官員無法從李泰國那裡獲知任何關於那支艦隊的詳細報告,無法掌握具體的開銷賬目,根本不知道李泰國把錢花在了哪裡。而李泰國招募的六百多名英國官兵已經到位,「合同十三條」也已經簽署完畢。同治二年(1863年)七月,阿思本率艦隊抵達天津,與李泰國一道威脅清廷,要麼接受既成事實,要麼聽任阿思本解散艦隊,清廷的全部投入將血本無歸。最後,在美國駐華公使蒲安臣的提點和斡旋下,軍艦被送回英國,由英方負責變價出售,李泰國被解職。有統計稱,在這場鬧劇中,不算中間的人事成本,清廷支出白銀172萬兩,收回102.1萬兩,白白虧損了69.9萬餘兩。
直接搬運的損失如此慘重,培養合格的技術人才就成了洋務運動的當務之急。同治五年(1866年),奕訢上奏請求在他一手創辦的京師同文館內添設「天文算學館」,理由是「洋人制造機器、火器等件,以及行船、行軍,無一不自天文算學中來」。為了堵住反對者的嘴,奕訢還在奏摺裡胡說,宣稱西學的根在中國,只不過洋人心思縝密,善於運思,所以現在的水準才高於中國。但究其本質,西學的源頭仍然是中學。他希望,翰林院裡那些負責編修的庶吉士也能夠放下成見,加入天文算學館,將自己培養成合格的技術人才。
成見是不可能放下的,因為成見關乎切實的利益。朝廷要培養技術官僚,政治官僚不可能沒有話說。大學士、帝師倭仁親自披掛上陣,強調立國之道在「在人心不在技藝」,痛罵奕訢的做法是「以夷變夏」,將會招致亡國滅種的結局。倭仁是清帝國政治官僚的最高代言人,在他身後,還有李鴻藻、翁同龢、徐桐等一群政治官僚結成了同盟,在聲勢上,遠非奕訢一人所能抵禦。
不過,倭仁等人的聲勢再大,在同治五年的「同文館之爭」中也不會有勝算。培養技術官僚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維繫愛新覺羅氏的統治,政治官僚的利益必須為愛新覺羅氏的利益讓道。所以,紛爭進入白熱化後,兩宮太后站了出來力挺奕訢,下旨要求倭仁隨時留心尋訪精於天文算學的國人,且命他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行走。倭仁高舉反對西學的旗幟,這個職務對他是一種含蓄的羞辱。
三、同治中興的含金量
靠著兩宮太后的支援,奕訢獲得了1866年「同文館之爭」的勝利。對奕訢而言,這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五年前,他本是議政王,與兩宮太后共同執政,是清帝國雙頭政制的一端,他可以對倭仁下達命令,而不必求助於兩宮太后。
但雙頭政制沒有辦法在改革中維持穩定。所有的改革本質上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任何一頭因為改革而獲益,都會導致另一頭的不滿,進而就會出現改革的絆腳石。當奕訢通過支援曾國藩、李鴻章等人在改革中獲得越來越多的權力時,慈禧太后是不高興的。同治四年,慈禧太后與議政王當面起了衝突。慈禧責備奕訢重用漢人:「這天下,咱們不要了,送給漢人吧!」奕訢不服,慈禧又發飆:「汝事事與我為難,我革汝職。」奕訢回嘴:「臣是先皇第六子,你能革我職,不能革皇子。」他從久跪中擅自站起,慈禧又「大呼,言恭王欲打她」,太監們只好先把奕訢弄了出去。
次日,慈禧寫下一份字型幼稚、錯字連篇的親筆懿旨,責備奕訢自當上議政王以來,「妄自尊大,諸多狂敖(傲),以(依)仗爵高權重,目無君上,看朕沖齡,諸多挾致(制),往往諳始(暗使)離間,不可細問……」,宣佈革去奕訢的一切職務。
慈禧與奕訢翻臉的這一年是同治三年,當年湘軍攻陷天京,太平天國已成強弩之末。在這個時節拿「重用漢人」跟奕訢算賬,明擺著是要煽動朝中心懷不滿的滿族親貴,打破雙頭政制,將奕訢從議政王的位置上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