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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記憶回來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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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說一說這個真實的記憶。「文革」時期的小鎮生活雖然不乏暴力,可是十分地枯燥和壓抑。在我的記憶裡,一旦有犯人被槍斃,整個小鎮就會像過節一樣熱鬧。當時所有的審判都是通過公判大會來完成的。等待判刑的犯人站在中間,犯人胸前都掛著大牌子,牌子上寫著他們所犯下的罪行,反革命殺人犯、強姦殺人犯和盜竊殺人犯等等。在犯人的兩旁一字排開陪斗的地主和右派,還有歷史反革命和現行反革命。犯人低頭彎腰站在那裡,聽著一個個慷慨激昂的聲音對自己長篇大論的批判,批判稿的最後就是判決詞。

我生活的小鎮在杭州灣畔,每一次的公判大會都是在縣中學的操場上進行。中學的操場擠滿了小鎮的居民,掛著大牌子的犯人站在操場的主席臺前沿,後面坐著縣革命委員會的成員,通常是由縣革命委員會指定的人站在麥克風前,大聲念著批判稿和最後的判決詞。如果有犯人被五花大綁,身後又有兩個持槍的軍人威風凜凜,那麼這個犯人一定會被判處死刑。

我從童年開始就站在中學的操場上了,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公判大會,聽著高音喇叭裡出來的激昂的聲音,判決書其實是很長的批判稿,前面的部分都是毛澤東說過的話和魯迅說過的話,其後的段落大多是從《人民日報》上抄下來的,冗長乏味,我每次都是兩條腿站立得痠痛了,才會聽到那個犯人是什麼罪行。最後的判決詞倒是簡明扼要,只有八個字: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文革」時期的中國,沒有法院,判刑後也沒有上訴,而且我們也沒有聽說過世界上還有一種職業叫律師。一個犯人被公判大會判處死刑以後,根本沒有上訴的時間,直接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聲音響過之後,臺上五花大綁的犯人立刻被兩個持槍的軍人拖了下來,拖到一輛卡車上,卡車上站立著兩排荷槍實彈的軍人,其氣勢既莊嚴又嚇人。卡車向著海邊行駛,後面是上千的小鎮居民蜂擁跟上,或騎車或奔跑,黑壓壓地湧向海邊。我從童年到少年,不知道目睹了多少個判處死刑的犯人,他們聽到對自己的判決那一刻,身體立刻癱軟下來,都是被兩個軍人拖上卡車的。

我曾經近在咫尺地看到一個死刑犯人被拖上卡車的情景,我看到犯人被捆綁在身後的雙手,可怕的雙手,由於繩子綁得太緊,而且綁的時間也太久,犯人兩隻手裡面的血流早已中斷,犯人的雙手不再是我們想象中的蒼白,而是發紫發黑了。後來的牙醫生涯讓我具有了一些醫學知識,我才知道這樣發紫發黑的手已經壞死。那個犯人在被槍斃之前,他的雙手已經提前死亡。

槍斃犯人是在海邊的兩個地方,我們稱之為北沙灘和南沙灘。我們這些小鎮上的孩子跟不上卡車,所以我們常常事先押寶,上次槍斃犯人是在北沙灘,這次就有可能在南沙灘了。當公判大會剛剛開始,我們這些孩子就向著海邊奔跑了,準備搶先佔據有利位置,當我們跑到南沙灘,看到空無一人,就知道跑錯地方了,再往北沙灘跑已經來不及了。

有幾次我們幾個孩子跑對了沙灘,近距離觀看了槍斃犯人。這是我童年時最為震顫的情景,荷槍實彈的軍人站成一個圓形,阻擋圍觀的人群擠過去,一個執行槍決的軍人往犯人的腿彎處踢上一腳,犯人立刻跪在了地上,然後這個軍人後退幾步,站在鮮血濺出的距離之外,端起了步槍,對準犯人的後腦,「砰」地開出一槍。我感到,一顆小小子彈的威力超過一把大鐵錘,一下子就將犯人砸倒在地。執行槍決的軍人在開出一槍後,還要走上前去,檢查一下犯人是否已經死亡,如果沒有死亡,還要補上一槍。當軍人將犯人的身體翻轉過來時,我就會看到令我全身發抖的情景,子彈從後腦進去時只是一個小小的洞眼,從前面出來後,犯人的前額和臉上破碎不堪,前面的洞竟然像我們吃飯用的碗那麼大。

接下來讓我的講述回到那個漫長和可怕的夢,也就是我親身經歷自己如何完蛋的夢。這個夢發生在一九八九年底的某個深夜,睡夢中的我被繩子五花大綁,胸前掛著大牌子,站在我們縣中學操場的主席臺前沿,我的身後站著兩個持槍的軍人,我的兩旁站著陪斗的地主、右派和反革命分子,小鎮名流黑筆桿子倒是沒有出現在我的夢裡。我夢中的臺下擠滿了烏雲般的人群,他們的聲音彷彿雨點般地響著。我聽著高音喇叭裡響著一個莊嚴的批判聲,那個聲音在控訴我的種種罪行,我好像犯下了很多不同種類的殺人罪,最後是判決的八個字:

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話音剛落,一個持槍的軍人從後面走到我的身旁,慢慢舉起了他手中的步槍,對準了我的腦袋,我感覺槍口都頂到了我的太陽穴。接著我聽到了「砰」的一聲槍響,我知道這個軍人開槍了。夢中的我被擊倒在臺上,奇怪的是我竟然站了起來,而且還聽到臺下嗡嗡的人聲。我覺得自己的腦袋被子彈擊空了,像是砸了一個洞的雞蛋,裡面的蛋清和蛋黃都流光了。夢中的我頂著一個空蛋殼似的腦袋,轉過身去,對著開槍的軍人大發雷霆,我衝著他喊叫:

「他媽的,還沒到沙灘呢!」

然後我從夢中驚醒過來,自然是大汗淋漓和心臟狂跳。可是與以前從噩夢中驚醒的情景不一樣,我不再慶幸自己只是做了一個夢,我開始被一個回來的記憶所糾纏。中學的操場,公判大會,死刑犯人提前死亡的雙手,卡車上兩排荷槍實彈的軍人,沙灘上的槍決,一顆子彈比一個大鐵錘還要威力無窮,死刑犯人後腦精緻的小洞和前額破爛的大洞,沙灘上血跡斑斑……可怕的情景一幕幕在我眼前重複展現。

我捫心自問,為何自己總是在夜晚的夢中被人追殺?我開始意識到是白天寫下太多的血腥和暴力。我相信這是因果報應。於是在那個深夜,也可能是凌晨了,我在充滿冷汗的被窩裡嚴肅地警告自己:

「以後不能再寫血腥和暴力的故事了。」

就這樣,我後來的寫作像潘卡吉·米什拉所說的那樣:血腥和暴力的趨勢減少了。

現在,差不多二十年過去了。回首往事,我仍然心有餘悸。我覺得二十年前的自己其實走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如果沒有那個經歷了自己完蛋的夢,沒有那個回來的記憶,我會一直沉浸在血腥和暴力的寫作裡,直到精神失常。那麼此刻的我,就不會坐在北京的家中,理性地寫下這些文字;此刻的我,很有可能坐在某個條件簡陋的精神病醫院的床上,面對巨大的黑暗發呆。

有時候,人生和寫作其實很簡單,一個夢,讓一個記憶回來了,然後一切都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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