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了包裝,又論廣告,兩者實有聯絡。
在當今社會上,每個人都是消費者,都需要商品。衣、食、住、行,吃、喝、玩、樂,都與商品有聯絡。而商品又變化極大,日新月異。因此,出了一種新商品,為了讓消費者都能及時瞭解商品的效能,無論採取什麼形式,利用報紙雜誌以及電視臺等等,實事求是地介紹一下新(甚至舊)產品的情況,是必要的,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們消費者千萬不要忘記,不管這樣的廣告是生產者來做,還是流通者來做,廣告費用不管大小都會化入商品的價格中,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都落到消費者身上。
可是,根據我個人的感覺,近幾年來,廣告中出現了一些令人擔憂的現象。廣告次數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花樣翻新,構思越來越獨出心裁。開啟電視,廣告之多令人目不暇接。甚至在所謂「黃金時刻」,也往往是廣告獨佔鰲頭。知情人說,此時的廣告收費特別多。至於內容,則往往並不實事求是,老王賣瓜者實不在少數。設計五彩繽紛,令觀者眼花繚亂。間有請出著名的藝術家,特別是一些美若西施的美人,出現在熒屏上,著三不著兩地扯上幾句淡。於是,商品的知名度就會猛增。據說報酬極為「不菲」,為我輩教授們所不敢望其項背。
效果怎樣呢?據說極為顯著。一登龍門,身價百倍。名人和美人一沾邊,不少消費者就心甘情願地掏自己的腰包。俗話說:「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是個人的自由,為法律所保護者,誰也無權干涉。
聽說某省一個著名的酒廠,所生產的酒銷售量在全國名列前茅。有人說,這個廠每天開進廣告宣傳部門一輛桑塔納,而開出來一輛奧迪。意思是比較明白的,就是付出的廣告費雖極大,但收到的經濟效益卻更大。我對於汽車完全是外行,只知道桑塔納車雖然銷售價格也不算低,但是奧迪的售價更高。這當然只是一個形象的比喻,那一個酒廠並不會真把汽車開進廣告部門,也絕不會從裡面開出什麼汽車來。
現在一開啟報刊,包括某一些雜誌,連篇累牘的大小廣告,赫然在目。有的生產者或流通者不惜使用大報紙的整張的篇幅,來宣傳一種產品。有的設計圖案石破天驚,看了令人瞠目結舌,藉此來觸動消費者的神經——我想問一個怪問題,是否有專管花錢的神經?——讓他們像著了魔似的完全主動地把手伸向自己的腰包,把錢掏出來。
我在上面已經說到,廣告費用絕不會是生產者或流通者慷慨捐獻,它都化入商品的價格中,承擔者仍然是消費者。商品的情況很不相同。我不知道,我們日常消費的商品價格中廣告費佔多大的百分比。不管佔多大百分比,對我們消費者來說都是毫無意義的犧牲。
我仍然像在《論包裝》中那樣問一句:人類是越變越精呢,還是越變越蠢?
199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