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首先要宣告,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可是我對世界上所有的正大光明的宗教都十分尊重。原因並不複雜,除了奧姆真理教、太陽神殿教等一批邪教外,各大宗教都勸人做好事,不幹壞事,這不正是我們正直的人類所需要的嗎?不管他們的教義如何,所崇拜的神靈如何,除了間或被別有用心的人或組織利用外,這些宗教是無可指責的。如果不同宗教的信徒們能互相尊重,互不相妨,則中國社會必能安定團結,世界人民也必能安定團結。
任何一個宗教的教義和教規,對本教的信徒來說都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都是天經地義,信徒們信從,是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對其他宗教的信徒來說,則另是一碼事。對於這樣的分歧,最好不要辯論,也不必爭論,這樣做,只能傷和氣,也無濟於事。最好能夠認為,自己的教義只是相對真理,絕對真理只有他們崇拜的最高神靈才能掌握。能做到這一步,就能夠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大家以各自喜愛的方式來滿足宗教的需要,豈不猗歟休哉!
說到「宗教需要」,恩格斯使用過這個詞兒。世界上確實有宗教需要的人;另一方面,世界上也確實有沒有宗教需要的人,敲鑼吹號,各有一套。最好是各不相犯,自從所好。人類最重要的是求生存,生存得越美滿越好。自己生存,也讓別人生存,這是最上策。有宗教需要的和沒有宗教需要的人;在有宗教需要的人中,信這種教和信那種教的人,可以不談宗教問題,而共同攜手,齊心協力,為了改善人類生存的條件而努力奮鬥,這是人生第一義。一定要強迫別人信教,或一定要強迫別人不信教,都只能製造矛盾,兩敗俱傷。
世界上有規定國教的國家,也有不規定國教的國家。有民族與宗教完全一致的國家,也有民族與宗教不一致的國家。有必須有宗教信仰的國家,也有不規定人民宗教信仰的國家。我到德國時,登記表上有「宗教信仰」一欄,我沒有法子填寫,那位德國辦事員就說:「不填這一欄可不行!給你填上佛教吧!」我笑而從之,反正我知道我不是佛教徒,這只不過是官樣文章而已。在有國教的國家中,無神論也是有的。他們腦袋裡沒有上帝,可是星期天也進禮拜堂,說是到那裡去聽聽莊嚴肅穆的音樂,使自己的心神安靜一下。宗教之為用大矣哉!
總之,我認為,信不信宗教完全是個人的事,別人不必過多地去幹預,只要他遵守法紀,就是一個好公民。想人為地消滅宗教,也是辦不到的。
199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