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發現丈夫又在外借錢。
我是否應該只為自己考慮跟他離婚,還是嘗試著再相信他一次呢?
我發現丈夫又在外面借錢。這次借了兩百萬日元。
上一次是五十萬日元,說是因為零用錢不夠,做了信用卡透支提現。而這次說是買賣股票虧了,便去炒外匯,結果更虧了,好像是從金融機構借了八十萬日元。銀行賬戶上原有的一百二十萬已歸零,加起來一共兩百萬日元。
我一點點積攢起來的錢,一下子都沒了。
我覺得他借錢這毛病一下子也改不了,我還有孩子要撫養呢。
但是,現在丈夫正與癌症作鬥爭,我要是跟他離了婚,他就成孤單一人了。因為他父母都去世了。
我是應該為自己考慮跟他離婚,還是嘗試著再相信他一次呢?
(辦事員,38歲,女性,千葉縣)
回答:
重要的是,不能重複上一次借錢被發現時的處理方式。
與其責怪他借錢,不如幫他想一想如何才能解決問題。
這是第二次借錢被發現了,所以首先要把握住的是,如果與上一次同樣處理,那麼今後還會發生類似事件。這次的處理方式必須與上一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