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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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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不起志宏啊(他的妻子),對不起小強啊(他的兒子)。小強要考高中了,俞市長,你知道,咱雁鳴市也只有市一高能行,我弄到這地步,對不起孩子呀。可不能因為我,學校拒收小強啊。俞市長,要是小強考不夠分數,那沒啥說的;要是分數夠了,我是擔心……」

我知道,他的兒子學習挺好,在市裡的重點初中上學,平時尤其昌愛在大庭廣眾面前誇耀兒子,也常以此自豪。若是往時,在雁鳴市,他何以有這種擔心,哪個學校會將常務副市長的兒子拒之門外?看看如今的尤其昌,真是天上地下,天淵之別啊!我的心裡一陣酸楚,淚水差一點湧出來。稍鎮定一下,就很懇切地說:「其昌,這事你放心。小強是個爭氣的孩子,上咱市一中不會有問題的。這件事你別掛念了,我記在心上了。」

「多謝,多謝!只要小強能進了一高,以後考上大學,唉,只有靠老天保佑了。俞市長,還有件事說起來難開口呀,俞市長,唉——唉——和小美啊,和小美啊,我恨她那只是一瞬間的恨,我也對不起她啊。想明白了,我不能恨她。是她太年輕啊,不懂啊,你說是吧?俞市長。」

我能理解尤其昌這話的意思。他指的不懂,是說和小美不懂世情,不諳世故。正因為如此,他並不恨和小美,他把一切記到「年輕」的賬上了。由於人太年輕,難免幼稚、難免衝動、難免感情用事、難免失去理智,當然就難免亂了方寸了。我沒有答話,我清楚,他的內容在下文:

「我不放心啊,俞市長。不到30歲的女人帶著兩個孩子,是我的孩子呀,俞市長。那陣,我咋那麼糊塗呀,唉,罪孽呀!我只是擔心,和小美以後的日子咋過?兩個孩子沒有罪呀,卻要遭這罪受啊!」他的淚水又湧流出來,但是面容沒有像剛才那樣抽搐。

這的確是個實際問題,是個令尤其昌放心不下的難題。那對雙胞胎是他的親骨肉呀,那個和小美早先也是個清純的姑娘呀。只是因為與尤其昌的認識,又與他有了那種親密關係,方有了這場悲劇。怨誰呢?怨和小美嗎?正像尤其昌說的,她太年輕啊,這時的和小美呢,她會怎麼的想,本不該發生的故事嗎?!倘若和小美不告尤其昌呢,尤其昌就不會成為階下囚,尤其昌當然還坐在副市長的寶座上,依然與和小美保持著那種特殊的關係。可是,那不是和小美要的關係,年輕的姑娘厭倦了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偷偷摸摸的關係,她只是想過上正常人的日子。她只是企盼有個名正言順的丈夫,有個她能與親朋好友、父母鄰里、社會公眾交代的關係。她的可愛的兒女,當然也需要有名正言順的爸爸……她並沒有過分的要求啊!何況,她已經為男人獻出了青春,生了兒女,做了母親,且是未婚媽媽,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和多大的犧牲精神啊!這大概就是尤其昌之所以不恨和小美的理由吧。他想的應該比這些還要多得多,他也許知道,和小美后邊過激的行動,是在得不到他之後走至絕望之境幹出的事情!能責怪絕望了的人嗎?

「其昌,說吧。你有啥想法,全倒出來啊,別爛在肚裡呀。」看著陷入沉靜的他,我知道,他是在猶豫什麼。

「俞大哥啊,還是你好啊!實話說吧,我自進監獄,就託人向過去的朋友都捎了話,想請他們來看看我。唉,只有你來了,先前那些好朋友都不來。唉,也不能怨人家,我這樣子,人家為啥來看我?再說,都是忙人啊。唉,我也是沒辦法啊。俞市長,小美要是沒人幫助,倆孩子要是沒人接濟,那日子咋熬呀。俞市長,我的要求大概過分了。我只是想,小美還年輕,要是能有個正兒八經的工作,她下半輩子也叫我放心了。要是沒個工作,會淪落到啥地步呀?不敢說啊!」

是的,這要求是有些過分。現在要求政府安排一個人的工作,別說和小美這樣的人,就是一個純純正正的公民,也不容易啊。不過,我不能讓他絕望。人走到這步田地,該給他留下些嚮往和希望。對待眼前的尤其昌,應該比對待往時的尤其昌盡力。我斟酌一下該說的話,還是用足了勁說道:

「其昌啊,我理解你的意思。你要相信,社會對每個公民都是負責任的,每個公民都會有出路的。」沒等我的話講完,他就插進來了,大概是怕我誤解了他的意思,也許是他剛才沒把話講明白,「俞市長,我是想和小美如果再在雁鳴生活就太不容易了。我這事弄得全市家喻戶曉了,影響太大了啊。俞市長,你過去在金遠市做副市長,那裡該有些關係吧?要是能在那地方找個什麼工作叫小美過去,甩掉雁鳴這環境,你看——」

「其昌,我明白你的意思,能做的事我會做的,多保重啊!人嘛,到哪一步說哪一步,無論走到哪一步都要想得開,都得往前看。其昌,今年你42歲,好好對待現實,至少能提前五六年出來的。其昌,別想太多,多保重,有什麼事情寫信給我。」

他已覺察到我要告別,是的,今晚無論如何我得趕回雁鳴市。勞改支隊隊長宴請晚餐的意願我只能婉言謝絕了。

「打擾了,俞市長,真不該跟你添這麻煩。俞市長,謝謝,謝謝!要是我出去了,一定重重感謝你!俞大哥——就是下輩子再託成人,也不會忘記您!好人啊,俞大哥。」

他的手從鐵窗空格中伸出來,緊緊抓住我的手。好久,好久,生怕我從中滑落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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