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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 第二十章 暗渡陳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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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大家在賓館住了一天,張婧依舊沒見到林泉、樊春兵他們,這時,連張小斌的人影也消失了。張婧留在房間裡打稿子。

到第三天早晨,張婧洗漱完畢,到樓下餐廳用餐,今天似乎還沒有安排行程,張婧有些奇怪,她這幾天知道,西宅公益基金會已經覆蓋開源、南風、新城等地,年初開始向春江地區覆蓋,張婧還以為今天要去春江,起床之後才發現時間有九點鐘了,也不見別人來叫醒她。

張婧坐在餐廳裡瞎想著,林泉與舒雅走進來。看見張婧孤零零的一個人坐在餐廳裡,林泉一邊幫舒雅與自己挑早點,一邊問張婧:「張大記者的表情有些落寞啊,想男朋友了吧?」與舒雅端著早餐盤,坐對張婧的對面。

邊吃邊聊著,張小斌拿著手機走進來,遞給林泉。林泉看了看手機上顯示的號碼,也不避張婧,直接說道:「羅民,你跟張涵到南風了?行,我們在南風國際大酒店,還有新經濟週刊的記者……」

張婧指了指自己的鼻頭,問道:「有我什麼事?」

「有一篇差不多快被時間埋沒的報道,不曉得張大記者有沒有興趣幫忙刊發?」林泉說道。

張婧不明所以,林泉在羅民趕到之前,又不想多做解釋,吃過早餐,回房間熬了一段時間,張小斌便過來請她到賓館的小會議室,看見林泉正跟一對青年男女說話:「你們倆就偷偷摸摸的把事情辦了?不通知我就算了,我這人相當的讓人討厭,怎麼能不通知老丁跟錢蘭姐呢?」

看見張小斌領著張婧進來,林泉請她坐下,為她解釋羅民、張涵,說道:「零四年,春江市發生一起案子,沈氏集團一名高階職員在春江西園賓館對一名服務員強*奸未遂、致使女服務員跳樓身亡,最後這名職員向春江警方投案自首,最終被判六年有期徒刑,他們是受害者父母所請的代理律師……」林泉回頭問羅民,「聽說你拿到律師執照?」

「關於沈氏集團的資料,我都瀏覽過,這案件有印象,好像受害人父母對案件的審判有疑義,只不過沒有哪家媒體對這件事跟蹤報道……」

「案情給做得簡潔明瞭,對於媒體而言,沒有追蹤報道的價值,何況追蹤報道的話,可能會承受巨大的壓力……」林泉說道,「案情在零四年底,就由春江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受害者父母沒有繼續上訴,但在今天,新經濟週刊能不能刊發一個相對真實的版本?」

「相對真實的版本?」

「對,相對真實的版本,因為我們除了能證明當天春江市常務副市長謝恭和與沈氏集團國投部副總裁沈樂也在場之外,就沒有其他更有力的證據了。」

張婧眨了眨眼睛,以她頗為自負的智力,卻沒有能在短時間內轉過彎來,問道:「林先生是說西園案件另有隱情,而且涉及春江市的副市長與沈氏集團的繼承人?」

「準確的說,是春江市原副市長、南風市原副書記謝恭和,就在昨天,謝恭和因為涉嫌貪汙受賄罪,已經被南風市檢察機關限制行動,南風市召開緊急常委會議,停止他常委、副書記的職務,在聽到謝恭和被檢察機關採取措施之後,一名西園賓館的職工才願意站出來指證謝恭和與沈樂當時也在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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