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後,埃勒裡·奎因用這樣的感慨來回憶當前這一幕:「我把諾克斯的這次啟示,作為我成熟的標誌。這次啟示,整個兒改變了我對自己的認識,以及對自己能力的認識。」
連篇累牘的精心推理,能說會道的誇誇其談,一下子全都成了腳下的一堆破爛。要不是其中還摻合著個人大失面子的強烈因素的話,本來還不致於造成他如此難堪的自我感覺。他一直自鳴得意,原以為自己分析得多麼高明,多麼頭頭是道……正是那個場面——在威名顯赫的諾克斯的面前——原來促使他打算乘此顯顯身手,卻不料反而使他無地自容,羞愧得臉上發燙。
他此刻正在竭盡全力控制自己的腦子,設法消受這些反駁了自己主觀想法的活生生事實,設法忘卻自己曾是這樣一個少不更事的大學二年級生。陣陣微痛襲擾著他的頭腦,攪亂了他的思維活動。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清楚的——他必須在諾克斯身上打主意。諾克斯的宣告不尋常啊。諾克斯是第三個人。卡基斯——根據茶杯的線索,案情對卡基斯不利,可是第三個人——論點被推翻啦……雙目失明!難道這同樣也是捕風捉影的推論嗎?應該回到這一點上,另求解答……
總算天幸,當他在椅子裡蜷縮著身子的時候,大家都沒來理會他。探長連連發問,使這位大亨應接不暇。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情呀?諾克斯怎麼會跟格里姆肖搞到一塊兒去的呢?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諾克斯轉動灰眼珠,嚴肅地打量著探長和桑普森兩人,講了事情的始末。大致是這樣:諾克斯原是卡基斯最好的主顧之一,三年前卡基斯找上了諾克斯,要做一筆奇怪的買賣。卡基斯聲稱擁有一幅堪稱無價之寶的畫,願意出售給諾克斯,但是有個條件,就是諾克斯必須答應永遠不拿這幅畫示人。多怪的要求啊!這引起了諾克斯的警惕。是什麼畫呢?為什麼要這樣鬼鬼祟祟?卡基斯顯然很坦率。他說,這幅畫原屬倫敦的維多利亞博物館所有。該博物館估計它價值一百萬美金……
「諾克斯先生,要一百萬美金嗎?」地方檢察官問道,「我對藝術品不大內行,不過我知道,即使是名畫,百萬美金也是了不起的大價錢呀。」
諾克斯微微一笑。「百萬美金對這幅名畫,並不算多麼了不起,桑普森。這是萊昂納多的畫。」
「萊昂納多·達·芬奇?」
「對。」
「但是我知道他的一切偉大作品都已——」
「這一幅,是維多利亞博物館幾年前發現的。十六世紀上半葉,達·芬奇多打算為佛羅倫薩的維肖宮的大殿作壁畫,結果壁畫並未完成,他就把構思的細節圖作成這幅油畫。箇中原委,說來話長,我此刻也不想細說。此畫名為《奪旗之戰》,維多利亞博物館自稱這是珍貴的發現。這件新發現的達·芬奇作品,要按我說啊,百萬美金真是不貴。」
「請繼續,先生。」
「我當然要問問清楚,卡基斯是怎麼把它搞到手的。好像從來沒有聽到市面上有過這張畫呀。卡基斯含糊其辭——言下之意彷彿他正擔任該博物館在美國的代理人。博物館不願把這事張揚出去,他說——英國人如果得知此畫已經出了英倫三島,那就會在全國引起一場抗議的風暴。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他居然把它弄了出來。我捨不得放棄。終於按卡基斯的開價買了下來——七十五萬美金,拍板成交。」
探長點點頭。「下文怎樣,我已經有點兒數了。」
「是呀。一個禮拜之前的星期五,一個自稱是阿爾伯特·格里姆肖的人來拜訪我——照理是根本不會放他進來見我的——然而,他在一張便條上塗了幾個字,‘奪旗之戰’,要僕人送進來給我,這就使我非見他不可了。他是個身材矮小、皮膚黝黑的人,生就一對老鼠眼睛。精明極了——是個老油子。他告訴了我一個驚人訊息。大意是說,我正正當當從卡基斯手裡買進的那幅達·芬奇作品,根本不是博物館賣出來的——它是偷出來的贓物。是五年前從博物館偷出來的。就是他,格里姆肖,偷的,對此他直言不諱。」
地方檢察官桑普森這時已經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了;探長和佩珀也全都朝前傾著身子。埃勒裡一動不動,目不轉睛地望著諾克斯。
諾克斯繼續往下講,不慌不忙,不動感情,簡潔明瞭。格里姆肖化名格雷厄姆,進了維多利亞博物館當職員,五年前,想方設法把那幅達·芬奇多作品偷到手,攜畫潛逃美國。這一膽大包天的盜竊案,直到格里姆肖出境之後才被發覺。這時他早已來到紐約,私下把畫賣給了卡基斯。卡基斯是正派人,可他是個藝術迷,能把一件稀世奇珍據為己有,這不能不使他動心。他決定買下來;格里姆肖以五十萬美金的價格賣給了他。但在交款之前,格里姆肖由於早先造假貨的罪名在紐約被捕,送進了興格監獄吃了五年官司。在這期間,格里姆肖關了兩年之後,卡基斯大概由於投資失敗,虧損了大部分手頭可動用的財產;他手頭週轉不開,只好把這幅畫轉讓給諾克斯,上面已經講過了,以七十五萬美金成交,諾克斯聽信了卡基斯所編造的那套說法,壓根兒不曉得此畫乃是賊贓。
「格里姆肖在一個禮拜前的星期二從興格監獄放了出來,」諾克斯接著說,「他第一個念頭就是要收取卡基斯欠他的五十萬美金。據他告訴我,他在星期四晚上找到卡基斯家,索取這筆款子。看來卡基斯的買賣依然沒有起色,說是拿不出現款。格里姆肖就要討還那幅畫。卡基斯最後只得承認已經轉售給我了。格里姆肖恐嚇卡基斯——說如果不付錢,就要殺死他。說完揚長而去,第二天就找到了我家,這我已經講過了。
「這時,格里姆肖的要求很明確。他要由我來支付卡基斯欠他的五十萬美金。我當然不肯。格里姆肖惡狠狠地威脅說,如果不付給他這筆款子,他就要公開揭發我非法佔有偷出來的達·芬奇作品。我惱火起來,怒不可遏。」諾克斯越說越惱,眼裡要冒出火來了,「我氣的是上了卡基斯的當,竟使我落到了如此尷尬的境地。我打了個電話給卡基斯,約定時間讓他與我跟格里姆肖會面。約的就是當天晚上——也就是上個星期五的晚上。這種交易是見不得人的,我要求他給我保密。意氣消沉的卡基斯在電話裡答應把所有的人全都支開,將由他的秘書布萊特小姐引領我和格里姆肖進去,布萊特小姐對於此事一無所知,為人靠得住,不會說三道四。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這是件麻煩事。那天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就上了卡基斯家。布萊特小姐把我們領到裡面。卡基斯獨自一人在書房內等著。大家就開門見山談判起來。」
臉紅到耳根的埃勒裡,這時已恢復了常態,他和其餘幾位一樣地全神貫注聽諾克斯講述。
諾克斯說,他立刻就對卡基斯講清楚,希望這位古董商把格里姆肖擺平,至少應讓諾克斯脫掉干係,這場糾葛全是卡基斯讓他纏上的。卡基斯心煩意亂,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自稱不名一文;但是卡基斯又說,他前一夜,在格里姆肖第一次上門之後,曾經思前想後,決定儘自己僅有的能力來滿足格里姆肖。於是,卡基斯拿出了一份新的遺囑,這是他當天上午起草的,並且已經簽了名;這份新遺囑指定格里姆肖為卡基斯收藏品總庫和一切設施的繼承人,價值遠遠超過他欠格里姆肖的五十萬美金之數。
「格里姆肖可不是傻瓜,」諾克斯冷冷地說道,「他一口拒絕。他說,如果親屬出頭反對的話,遺產就可能到不了他手——況且,即使能到他的手,那也要等哪天卡基斯‘翹辮子’,他說得生動形象。不行,他說,一定要用流通證券或者現鈔來付清這筆款子——要當場就付。他說,在這筆交易中他並不是‘放單檔’。還有一個同黨,那是世界上除他之外唯一知道偷畫一事的人,也知道卡基斯買下了那幅畫;他還說,在他前一夜會見了卡基斯之後,又與同黨碰過頭,兩人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館的格里姆肖房間裡,他就告訴了那個同黨,卡基斯已把達·芬奇作品轉賣給我了。他們不要遺囑,不要那一類的勞什子。如果卡基斯實在當場付不出的話,那麼,他們寧願接受一張期票,抬頭是:付給持票人——」
「這是為了保護那個同黨。」探長喃喃自語。
「對。付給持票人。票面是五十萬美金,期限一個月,哪怕卡基斯傾家蕩產也得籌足這筆款子。格里姆肖一副下流相,嘻皮笑臉地揚言道,我們兩個即使殺了他,也得不到一點兒好處,因為他的同黨對全部底細都一清二楚,只要他出了什麼事,就決不會放過我們兩個。至於這個同黨是誰,他滴水不漏,只是意味深長地眨眨眼……這個人實在可惡。」
「當然啦,」桑普森皺起眉頭說,「這個情況使局面全部改觀,諾克斯先生……格里姆肖這一手可真厲害,說不定是他同黨的手段高強,也許是同黨在策劃這件勾當吧。不透露同黨是誰,這既保護了同黨,也保護了格里姆肖。」
「顯然是這樣,桑普森,」諾克斯說道,「我繼續說吧。卡基斯儘管是瞎子,但當即開好了‘付給持票人’的期票,簽了字,交給格里姆肖,格里姆肖接了過去,就把它塞在隨身帶著的破破爛爛的舊皮夾子裡。」
「我們找到過那隻皮夾子,」探長嚴肅地插口說,「皮夾裡什麼也沒有啊。」
「這個情況,我在報紙上也看到了。當時,我就對卡基斯說,此事與我無關,我置身事外,你自己去抵擋和應付一切吧。我們辭別的時候,卡基斯這個瞎老頭子神情沮喪。他事情做過了頭。真是糟糕透頂。格里姆肖和我一同離開這所房子;出去時沒有碰見任何人,這對我還算走運。到了外面階沿上,我對格里姆肖說,只要他不觸犯我,我就一概不聞不問。要想算計我,那就試試看吧!那是自找苦吃。」
「諾克斯先生,你最後一次看見格里姆肖是什麼時候?」探長問。
「就是那次呀。總算擺脫了他。我在第五大街的轉角處,叫了一輛計程車,就回家了。」
「格里姆肖呢?」
「我最後一眼,是瞧見他站在人行道上望著我。我看得清清楚楚,他臉上掛著不懷好意的獰笑。」
「就在卡基斯房子的前面嗎?」
「是的。另外還有件事。第二天下午,在我已經獲悉卡基斯死訊之後——那是上個星期六——我收到卡基斯寫給我的私人信。從郵戳上看,是當天早上卡基斯亡故之前寄出的。必定是星期五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剛離他家後,他就寫好了,次晨發出的。這信我帶來了。」諾克斯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封信。他遞給探長,探長從信封裡抽出一張便條,把那字跡潦草的信件大聲唸了出來:
親愛的詹姆斯·諾克斯:今夜之事,已使我陷入狼狽不堪的絕境。但我無能為力。我賠蝕了錢,實屬無奈。我原不想連累您,想不到格里姆肖這惡棍會找上您,也想不到他居然敲詐勒索到您的頭上。我向您保證,從今以後,此事將與您毫無瓜葛。我將設法封住格里姆肖及其同黨的嘴,即使這意味著我也許不得不變賣產業,把自己收藏品總庫的藏件來個大拍賣,而且如果必要的話,我不惜舉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使您蒙受損失的,因為知道這畫在您手中的人,只有你我和格里姆肖——當然還有他那個同黨,但我會依照他們的要求辦,以封住他們的嘴。關於這筆達·芬奇的交易,我未向任何人吐露隻字片言,甚至替我經營業務的斯隆也毫不知情。
卡基斯
「必定就是這封信啦,」探長大聲說道,「上星期六早晨卡基斯交給布萊特這姑娘寄出去的。字寫得歪七扭八。一個瞎子能寫成這樣,也算不錯了。」
埃勒裡平靜地問:「諾克斯先生,這件事你沒對任何人講過吧?」
諾克斯咕噥著說:「確實沒對任何人講過。到上星期五為止,我對卡基斯那套謊話始終信以為真——而博物館方面始終未曾宣揚。經常有人來我家參觀我的私人收藏品——來的有朋友,有收藏家,有鑑賞家。所以我一直把這幅達·芬奇作品秘藏起來。從不向任何人透露一點兒訊息。而到了星期五之後,我當然更加不會透露了。在我這方面,沒有一個人知道達·芬奇這件作品,更沒人知道我有這樣一幅畫。」
桑普森顯得有些擔憂。「當然嘍,諾克斯先生,你明白你現在的處境很特殊吧……」
「嗯?怎麼啦?」
「我的意思是說,」桑普森支支吾吾地說,「你手裡有贓物,這在性質上是——」
「桑普森先生意思是說,」探長解釋說,「從法律上來講,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
「胡說八道。」諾克斯突然嘻嘻地笑了,「你們有什麼證據呢?」
「你自己承認有這幅畫。」
「哼!要是我否認自己曾講過這些話呢?」
「現在你絕不會否認的,」探長堅定地說,「我能肯定。」
「畫就能證明你所講的話。」桑普森說道;他正在神經質地咬齧自己的嘴唇。
諾克斯不為所動。「諸位,你們拿得出那幅畫嗎?拿不出達·芬奇的那件作品,你們就是無憑無據。是空口說白話。」
探長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說,諾克斯先生,你蓄意要隱瞞這幅畫——拒絕交出來,也拒絕承認自己擁有這幅畫,是嗎?」
諾克斯手撫下巴,對桑普森望望,再對探長望望。「請注意。你們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不對頭呀。你們究竟在偵訊什麼——是要捉拿兇手呢,還是在追查罪犯?」他仍保持著微笑。
「在我看來,諾克斯先生,」探長站起身來說道,「你採取了一種非常奇怪的態度。我們的職責,就是要查辦公共關係中一切犯罪行為。照你這樣的想法,你又何必把一切都告訴我們呢?」
「你可講到點子上啦,探長,」諾克斯輕鬆地說,「我有兩個理由。一是,我打算協助偵破這樁謀殺案。二是,我另有私心。」
「你說什麼?」
「我上當了,這就是我所要說的。我花了七十五萬美金吃進的那幅畫,根本就不是達·芬奇的作品!」
「原來如此。」探長狡黠地望著他,「中了個圈套,是嗎?那麼,你是什麼時候才察覺的呢?」
「昨天,昨天晚上。我拿這畫讓我的私人專家鑑定了一下。我準保此人靠得住——他絕不會講出去的;只有這一個人知道我有這幅畫;而他是直到昨天晚上才知道的。他認為,這畫是出自達·芬奇多一位學生的手筆,也可能是與達·芬奇同時代的洛倫佐·迪·克雷迪的作品——他們都是韋羅基奧的弟子。我現在所講的,全是複述這位專家的話。技巧上與達·芬奇惟妙惟肖,他這樣說——不過他有根有據地從畫的本身找出了立論的例證,這些我現在就不必談了。這幅倒霉的作品,充其量只值幾千塊錢……我中圈套啦。買的竟是這樣一幅畫。」
「不管怎麼樣,這畫屬於維多利亞博物館呀,諾克斯先生。」地方檢察官申明自己的觀點,「它應該歸還——」
「怎麼就能肯定它屬於維多利亞博物館呢?怎麼就能肯定我買進的這幅畫不是別的什麼人發掘出來的摹本呢?就算維多利亞館藏的達·芬奇作品確實是失竊了,那也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我買的這幅呀。也許是格里姆肖搞的一個騙局——我相信是他的騙局。也許是卡基斯的騙局。誰知道呢?所以你能怎麼辦呢?」
埃勒裡說:「我提議,今天在場的每個人對於這整件事情嚴守秘密。」
對此,大家沒有異議。諾克斯是這個場合的中心人物。最感到不快的是地方檢察官;他激動地對探長附耳低語,探長聳聳肩。
「抱歉得很,我又要重提那件使我丟臉的事了。」埃勒裡如此謙虛,倒是少見。「諾克斯先生,上星期五的夜裡,那份遺囑後來究竟怎樣了?」
「格里姆肖拒絕接受,卡基斯機械地開啟靠牆的保險箱,把遺囑鎖進了保險箱裡的一個鐵盒內,再關上保險箱。」
「那些茶具呢?」
諾克斯文不對題地說:「格里姆肖和我走進了書房。茶具都在靠近書桌的小架子上。卡基斯問我們喝不喝茶——我們發現,他早已在濾壺裡煮著水。我們兩個都不喝。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卡基斯給他自己斟了一杯茶——」
「用了一個茶袋和一片檸檬嗎?」
「對,不過,他又把那茶袋取了出來。但後來講話講得起勁,他也根本沒喝。茶也涼了。我們在那兒的時候,他沒有喝過。」
「茶盤裡總共有三隻茶杯和茶托,是吧?」
「對,另外兩個杯子始終乾乾淨淨,沒有倒進水過。」
埃勒裡用冷冰冰的口吻說道:「我有必要糾正某些錯誤分析。看來,坦率講吧,我中了人家的奸計啦。我被馬基雅維利式的陰謀權術所愚弄。把我擺佈得好苦啊。
「另一方面,我們絕不能讓個人得失來影響大局。請注意聽我講——你,諾克斯先生;你,爸爸;你,桑普森;你,佩珀。如果我有什麼漏洞,請馬上指出。
「我被一個老謀深算的罪犯耍弄了。我看得出此人曾煞費一番苦心,故意佈置一些假象,誘使我把這些當作線索去得出‘高明的’結論——一個把卡基斯看成兇手的結論。既然我們現在知道,在卡基斯死後的若干天內,髒茶杯只有一個,那麼,一變而為三個,就必定是兇手所安下的‘釘子’。罪犯故意只用卡基斯斟滿而未喝過的那隻茶杯裡的茶水,來弄髒那兩隻乾淨杯子,然後把水潑到別的什麼地方;濾壺裡剩餘的水,卻原樣不動地擺著,讓我據以作出錯誤的推理。布萊特小姐一說明她看到杯子原有狀態的確切時間,就完全排除了卡基斯自行佈置三隻髒茶杯這一假象;因為,當布萊特小姐看見三隻杯子的原狀時,卡基斯早已死了,也早已入土了。只有一個人會具有製造假象的動機,那就是兇手本人——此人佈置得井井有條,引導我錯疑別處,以便他溜之大吉。
「現在,」埃勒裡用同樣陰冷的口吻繼續說道,「至於那條顯示卡基斯並不瞎的線索嘛……罪犯必定是事出偶然;他或者是發現了,或者是原就知道,卡基斯的程式表上的順序,並且他在前廳的桌上看見了百利公司送來的那個包,也許就在他佈置茶杯的那個時候,他認為大可利用一下領帶顏色上的出入,於是就把包放到了卡基斯臥室的高腳櫃抽屜內,使我一查就知,並提供給我一個演繹推理的依據。那麼問題來啦:撇開這個‘釘子’不談,卡基斯究竟是真瞎呢,還是假瞎呢?罪犯對實情知曉多少?目前,對後面這個問題,我想暫且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