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里茲的旅程很奇怪。天氣變冷了,雷恩先生裹在他的厚大衣裡,眼睛裡燃燒著狂熱的火焰,我彷彿感覺到他堅強的意志推動著轎車的輪子。他一言不發,只是偶爾抬起頭來,吩咐德羅米歐開快一點兒。
然而人畢竟不能抵抗吃飯、睡覺的生理需要,我們被迫停下來過夜,次日才重新上路。接近正午時,我們終於抵達里茲。
街道上似乎發生了意外的騷動,報童們高舉報紙大嚷,頭版上刊載著醒目的標題。我忽然從一個賣報的小販口中聽見了幾個字:範妮·凱瑟!
「停車!」我朝德羅米歐喊著,「出大事了。」
父親和雷恩先生還來不及反應,我就跳下車,扔了一個硬幣給報童,然後抓起一份報紙。
「我找到了!」我尖叫著,迅速爬回車上,「你們看!」
《里茲觀察家日報》上的報道說,範妮·凱瑟「多年來惡名昭彰,已經被地方檢察官約翰·休姆下令逮捕並將被起訴,罪名是……」下面列了一長串罪狀:販賣人口、販毒,以及其他的惡行劣跡。根據報道來看,休姆似乎充分利用了偵辦第一樁命案時在福塞特的房子裡搜查出來的檔案。範妮·凱瑟的幾個「據點」都被突襲,私下賄賂官員的罪行一一被查出來,各式各樣最惡毒的謠言四處流傳,而且顯然許多里茲市頗具名望的社會人士、工商業領袖、政治人物都直接牽涉在內。
凱瑟的保釋金是兩萬五千元,我們注意到,她很快就辦理了保釋事宜,恢復了自由之身,等待被起訴。
「這真是個訊息。」雷恩先生深思著說,「真幸運,巡官,我說不出有多幸運,現在我們的朋友範妮·凱瑟可慘了,或許……」他似乎並不在意這個女人被逮捕、起訴而身敗名裂,「這種人一定會想盡辦法為自己脫罪……德羅米歐,把車開到休姆檢察官的辦公室前!」
休姆正坐在書桌前逍遙地抽著雪茄,他非常愉快地迎接我們。那個女人現在在哪兒?保釋了。她的老巢在哪兒?他笑起來,給了我們一個地址。
我們趕到了那兒——位於市區偏僻地帶的一幢大房子,奢豪、華麗、金碧輝煌,還裝飾了一大堆熱情奔放但藝術價值可疑的裸體畫。房子顯然已經被警察搜查過了。她不在那兒,自從保釋出獄後,她就沒回去過。
我們到處狂亂地尋找她,再度陷入恐慌。三個小時後,我們靜默而絕望地面面相覷:那個女人不見了,哪裡都找不到她。
她會不會是放棄保證金逃亡,離開本州——或許出國了?想到她要面對的各大罪狀,這是非常有可能的。我們煩惱地看著老紳士像割草機般冷酷而利落地通知約翰·休姆和警方。警方發出通緝令,將所有範妮·凱瑟經常出沒的地點都進行搜查。便衣刑警四處查詢她的下落,火車站也受到監視。紐約市警察局也得到了通知。然而一切都徒勞無功,那個女人消失了。
「該死,」約翰·休姆喃喃地說,他精疲力竭地坐在私人辦公室裡等待回報,「我們預定在三個星期內起訴她,也就是下星期四之後的兩個星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