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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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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不得不同意您的意見。」雷恩輕笑一聲,說,「所以兇手只可能是傑奇·哈特,依我所見,他的身高正好是我算出來的高度。這點在我從梅里亞姆醫生處讀到他的病歷卡時得到確切的證實,他身高四英尺八英寸——我的估計只差了一英寸,如此而已。自然,不可能是小比利,除了這想法明顯不合理以外,還因為他太小了,不到三英尺高。另外一點:路易莎說她感覺摸到的是一個光滑、柔嫩的臉頰,一般人馬上會依此聯想到女人——和你們一樣。但是十三歲的男孩也有光滑、柔嫩的臉頰。」

「真要命。」巡官說。

「所以,站在臥室裡聽路易莎的證詞,看她表演前一晚的經歷時,我迅速地計算了一番,得到了結論。看起來,傑奇·哈特是前一晚的偷襲者,是他在他姑姑的梨裡下毒,並且敲了他祖母的頭一下,導致她死亡。」

雷恩停下來嘆了口氣,望著他的天鵝。「我可以馬上告訴你,但這個結論似乎太悖理、太可笑了,我當時就把它拋棄了。那個孩子是需要以成人的智慧來籌劃的複雜計謀的編造者——而且還殺了人?太可笑了!當時我的反應和你不久前的反應一模一樣,巡官。我恥笑我自己:不可能,一定是哪裡弄錯了,否則就是有大人在背後指使那個孩子。我甚至還假想有個我從來沒見過的大人潛藏在暗處——一個類似侏儒的人,四英尺八英寸或九英寸高。但是這太愚蠢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想。

「當然,我沒有表露我的想法。當時如果我把我的計算結果透露給你們,一定會顯得很荒唐。我自己都不相信,怎麼能期待你們相信呢?」

「我開始明白……很多事情了。」布魯諾喃喃自語。

「真的嗎?」雷恩低聲問,「我想你還沒有明白一半——或四分之一。布魯諾先生,即使動用你全部的洞察力,能看出那個是怎麼回事嗎?路易莎·坎皮恩聲稱她聞到兇手身上有香草味。香草,我對自己說,和小孩並不矛盾。我探尋所有我能想到的香草來源——糖果、蛋糕、花朵,還有其他的,但你們知道,沒有進展。我獨自搜遍了房子,尋找可能的關聯、線索,仍然一無所獲。所以最後我放棄了與兒童有關的香草線索,把香草味往化學藥品方面想。

「我從英格爾斯醫生那裡得知,治療皮膚病的藥膏的配方——秘魯香油,有濃烈的香草味。我又從梅里亞姆醫生那兒得知,約克·哈特的手臂曾經患過皮膚病,而且確實用過秘魯香油作為療方,我還在實驗室裡發現有一瓶這種香油的記錄。約克·哈特!一個死人,他有可能沒死嗎?」

「那就是我走岔路的地方。」薩姆悶悶不樂地說。

雷恩未予留意。「的確有可能。認屍的結果並非絕對可信,我們只是假設撈起來的那具屍體是他。但是,身高怎麼解釋呢?巡官,你最初對我談起發現屍體的事時並未提及身高。即使那不是約克·哈特的屍體,他在耍欺瞞伎倆,他也應該會找一具和自己身材大致相符的死屍。所以知道屍骸的身高對我會有幫助。但是我最後還是從梅里亞姆的病歷卡上知道了約克·哈特的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所以路易莎摸到的不可能是約克·哈特——兇手比路易莎矮多了,至少在五英尺以下。

「那麼為什麼會有香草味呢?按照邏輯推理,謀殺案發生那晚的香草味的來源應該是秘魯香油,它是一種化學藥品,在兇手挑選毒藥的實驗室裡就有,擺在架子上,伸手可得,而且我找不出其他香草味的來源。因此,雖然覺得案發當晚的秘魯香油味不可能由約克·哈特帶來,我仍然追蹤這條線索,期望能找出一個解釋:為什麼會有其他人使用這種香油。我所能想到的兇手在案發當晚使用這種香油的唯一理由,是他刻意要留下這條線索,期望警方能借此發現約克·哈特在過去使用過秘魯香油。但這又好像太愚蠢了——約克·哈特已經死了,抑或沒死?這問題在當時非常令人困擾。」

雷恩嘆了口氣。「下一步是實驗室。你們記得架子上瓶罐的排列方法嗎?一共有五層架子,每一層架子分隔成三段,每一段上面擺了二十個容器,每一個容器依順序編號。一號擺在最上層最左邊的第一段架子上。你記得,巡官,我指出的裝番木鱉鹼的九號瓶,在頂層第一段幾乎正中央的位置。而且我們發現五十七號的氫氰酸,也在頂層,但是在第三段或者說右手邊的那一段。假使我不在場,僅由你向我描述這個情形,我也會知道瓶罐是按照由左到右的次序排列在整層架子上:第一段,而後第二段,而後第三段。除非依照這種順序,否則九號瓶和五十七號瓶不可能擺在它們所處的位置上。到此為止,沒有疑問。

「秘魯香油,根據索引,是在三十號罐子裡。火災和爆炸發生以後,那個罐子不見了。但是根據我對這些容器擺放順序的瞭解,我可以確切地說出它原來擺在什麼位置。因為每一段有二十個容器,而且其間沒有空隙,所以三十號應該是放在頂層中段的正中央。我已經查出來,馬莎·哈特是家裡除了約克本人以外,唯—一名知道約克有皮膚病的成員。我把她叫來,她證實了這點:沒錯,她知道他使用一種軟膏——她不記得名稱——但是她知道那聞起來有香草味。當我問她那個罐子通常擺在哪裡時——我事先擺了一些作假的瓶罐在頂層中段——她走到中段前面,取下一個擺在三十號秘魯香油原來位置的罐子。然而當時,我發現了一件重要的事,一件和氣味本身一點兒關聯也沒有的事!」

「是什麼事?」薩姆巡官著急地問,「我當時沒看見任何重大的事情發生。」

「沒有嗎?」雷恩微笑著說,「那麼你欠缺我所擁有的長處,巡官。馬莎·哈特是如何取下罐子的呢?她踮起腳尖站著,才能勉強夠到罐子。那表示什麼?馬莎·哈特,全家最矮的兩個成人之一,必須伸長了手,踮起腳尖,才能拿到頂層的罐子。但是重點是,她站在地板上就能夠摸得到頂層的架子!」

「可是那有什麼發人深省之處嗎,雷恩先生?」布魯諾皺起眉頭。

「你馬上就會明白的。」雷恩的牙齒閃閃發亮,「你記得火災之前,我們最初調查實驗室的情景嗎——我們發現架子邊緣有兩個印跡,兩個都是橢圓形的,顯然是指尖留下的。第一個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正對著六十九號的瓶底,另一個也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正對著九十號的瓶底。這些印跡並未進一步延伸到整個架子的深處,而只出現在邊緣的前半部分。而無論是九十號瓶或六十九號瓶,都和本案毫無關聯。前者裝著硫酸,後者裝著硝酸,但是印跡的位置另有重要意義。正對著第一個印跡的六十九號瓶,恰好在九號瓶的正下方,而正對著第二個印跡的九十號瓶,則恰好在三十號罐的正下方,都是在往下一層的架子上。而九號瓶和三十號罐都和本案有關——九號瓶裝著番木鱉鹼,被用於第一次下毒,摻在路易莎的蛋奶酒裡面;三十號罐裝著秘魯香油,兇手在哈特太太死亡當晚身上散發出那種味道,顯然,這不純然是巧合。所以我的心思馬上跳到另一樣東西上。那個三腳凳,依積塵上的三點印跡來看,它通常擺在兩張工作桌之間,卻被發現放在中段壁架下方,而且凳子有使用的痕跡——凳面有擦痕,灰塵分佈不均勻。很顯然,如果只是坐在上面,不會造成這麼不均勻灰塵,因為坐下來應該會留下一個平滑的臀印,或者把大部分灰塵整個兒抹掉,不可能造成摩擦的痕跡。現在這個被搬離原位的凳子,記住,被擺在架子中段的三十號和九十號容器的正下方,這一切代表了什麼?為什麼要使用這把凳子?如果不是用來坐,那麼是為了什麼?顯然是用來站,這樣就可以解釋擦痕和不均勻的灰塵的由來。但是為什麼要站在凳子上?如此一來,故事就很明瞭了。

「第二層架子邊緣的指印顯示,有人試圖取得再上一層架子上的九號和三十號容器,但是卻夠不到,他的指尖只能夠到第二層架子的邊緣。要拿到那些容器,這個人必須站在某個東西上面,所以凳子就被派上了用場。當然,取容器的努力想必是成功了,因為我們知道這些容器被動過。

「這能匯出什麼結論?匯出以下這點:如果某人在六十九號和九十號瓶子底下留下指印,那麼從留下指印的架子到地板的距離,必然代表了這個人的高度。當然不是他的真實身高,而是他拉長,或者伸手的高度。因為如果你想取得某樣超出你的手所能及的範圍的東西,你就會拉伸你整個人的高度,自動踮起腳尖,並把手探到最大的垂直極限。」

「我懂了。」檢察官緩緩地說。

「是的,馬莎·哈特可以不必站在凳子上,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從頂層架子拿到罐子!這表示本案中的每一個成人,都可以不必使用凳子,只要站在地板上,就可以拿到頂層的秘魯香油,因為馬莎和路易莎是本案中最矮的成人。所以那個在第二層架子的邊緣留下指印,站在凳子上取瓶罐的人,比馬莎還要矮很多,而且不是一個成人。矮多少?很容易計算。巡官,我借了你的尺,量了兩層架子之間的距離,發現從頂層架子到留有指印的下一層架子之間,正好是六英寸。我也量了架上隔板本身的厚度,是一英寸。因此,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比馬莎矮六英寸加一英寸再加一英寸——因為馬莎的手探到罐子前一英寸高的地方——也就是說,比馬莎矮大約八英寸。而因為馬莎和路易莎的身高相同,路易莎是五英尺四英寸高,所以留下指印的人大約是四英尺八英寸高!驚人而又不容置疑地證實了我原先的推算。這再度表明,這是一名五十六英寸高的兇手,又指向傑奇!」

一陣短暫的沉默。

「我不敢相信,」巡官喃喃自語,「我真的不敢相信。」

「不怪你。」雷恩陰鬱地回答,「我比原先更加鬱悶。一個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推論,竟然得到了證實,但是事情實在太過分了。我不能再回避真相,傑奇·哈特不止在梨裡下毒、攻擊哈特太太的頭部,而且還是那個拿番木鱉鹼摻在蛋奶酒裡,並且取用秘魯香油的人。這一切都是兇手的傑作。」

雷恩停下來,深吸一口氣。「我清點事實,至此毫不懷疑,雖然看似瘋狂,但十三歲大的傑奇確是我們要追緝的活躍的罪犯。不可思議,但是也毫無疑問!然而他的謀略相當複雜——就某方面來說頗為聰明,而且不可否認老成又睿智。無論如何早熟,也完全無法想象這個十三歲的小孩,有辦法自己想出這樣一套方法。所以我可以毫不費力地這樣說,只可能有兩個解釋:其一,他只是一個成人運用的工具,這個成人想出計策,然後想辦法叫這個小孩付諸實行。但是這很顯然不對,大人可能拿小孩——這種最不可靠的物件,來當工具嗎?有可能,但機率太小,這個成人要冒的險太大了,小孩有可能因為不知事情的輕重,或只是淘氣,或耍威風而洩露機密,或者有可能在第一次警方審訊時就承受不了壓力而把真相全盤抖出。當然,小孩有可能因為暴力威脅而三緘其口,但這似乎也說不太通,小孩是最直率的了,而且從傑奇的一般行為來看,他不是那種會受恐嚇脅迫的孩子。」

「我對這點沒有意見。」巡官咕噥道。

「當然沒有。」雷恩微笑著說,「現在即使假設有個成人利用這個男孩做工具,在策略的執行上仍有一些顯然矛盾的地方,而那些都是成人不可能認可的——是成人絕對不可能允許發生的。這些做法,我待會兒會說明,處處指向一個孩童,而非成熟的心靈。基於這些矛盾,我拋棄了有個成人在指揮傑奇行動的想法。然而,我仍然無法相信,這計策不是大人制定的,所以我就面對一個這樣的問題:計策如何可能由一名成人策劃,由一名小孩執行——而他們兩人之間沒有共犯的關係?這隻有一個可能的答案——亦即我兩項解釋中的另一項——這個小孩根據一個由大人制定的計劃行動,而那個大人完全不知道這個小孩在執行他的計劃,否則他應該會馬上向警方透露。」

「所以這就是您追查到那個大綱的由來。」檢察官沉思著說。

「是的。此時我覺得自己找對了方向。有沒有什麼線索指向誰是那個策略的成人設計者?有。其一,對毒藥能運用自如,這當然指向這群人裡的化學家,約克·哈特;另外一點,芭芭拉·哈特在早先的證詞中提到,她父親曾經嘗試寫作小說。我回想起來,覺得心頭一震。小說!然後,還有秘魯香油,只有約克·哈特一個人用這種東西。所有的跡象都指向他,不管他是死是活。」

雷恩嘆了口氣,伸了伸胳膊。「巡官,你記不記得有一次我說,我有兩條必須偵查的線索,而你顯得十分訝異?第一條是我曾經描述的香草氣味;第二條,就是我對芭芭拉·哈特的拜訪,為的是追究那個成人設計的策略。從她那裡,我很高興地發現,我對約克曾經致力於寫一部偵探小說的臆測是正確的。處理犯罪的小說就是偵探小說,我知道一定是這種小說。除了哈特曾經說他在寫大綱以外,芭芭拉對此一無所知。這麼說來,有可能存在這樣一個大綱!我相信,約克·哈特基於創作小說的意圖,至少曾經策劃過一個謀殺策略的大綱;沒有料到在他死後,卻給小杰奇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犯罪藍圖。

「傑奇依照大綱行事。他會不會把大綱銷燬了?不太可能。按照兒童的心理,他把它藏起來的可能性大於把它銷燬。至少,仍值得動手搜尋。如果他把它藏起來了,可能藏在哪裡?當然是在房子裡的某處。然而房子早就被搜查過了,並沒發現類似的東西。此外,我覺得一個十三歲的男孩——在這種喜好海盜、牛仔和印第安人,流血與暴力,正義與惡魔的搏鬥的年紀——一定會選一個非常浪漫的地點來藏這個大綱。我事先已經發現這孩子進入實驗室的方法,經由煙囪和壁爐。我猜測這個相當浪漫的入口,同時也可以成為一個浪漫的大綱藏匿點。既然這似乎是一個很可能的地點,我便去搜查煙囪和壁爐的內部,發現在磚砌的隔牆上方,有一塊鬆動的磚塊,磚塊後面藏了大綱。這看起來也是合乎道理的,傑奇確信別人都不知道這個出入兩個房間的奇妙辦法,把大綱藏在那裡,可以保證大綱不會被人發現。

「就煙囪來說,無疑這個孩子——頑皮搗蛋,乖張倔強,不服管教——只因為他的妖魔奶奶禁止他去實驗室,就搜遍了房子上下,刻意去找一個能夠讓他得償心願的入口。正如一般兒童有時會找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物,傑奇一定曾經在臥室這邊的壁爐探查搜尋過,看到那堵牆並非整個兒封到頂,就爬到那上面,由此發現不必通過門就可以進入實驗室。然後他一定在實驗室裡東看西查,我猜他從檔案櫃我們發現空空如也的那個夾子裡,找到了哈特自殺之前放在那裡的手稿。一段時間後,可能就在他決定要把虛構的罪案付諸實施的時候,他把煙囪裡的那塊磚弄鬆——也可能本來就是松的,他只是順便利用把它當作藏物點。還有一件事:記住,從發現大綱到第一次下毒,他有很長一段時間去思忖那個引人入勝的謀殺計劃,拼出艱深的字眼,瞭解其中的要旨,無疑雖然沒讀懂一半,可是也到了足以明瞭如何行動的程度。因此,記住,發現大綱是在第一次下毒之前,然而是在約克·哈特死亡以後。」

「只不過是個小孩,」巡官喃喃自語,「所有那些……」他搖搖頭,「我——媽的,我不知道要怎麼說。」

「那就洗耳恭聽好了!」布魯諾粗暴地說,「繼續吧,雷恩先生。」

「回到大綱本身。」雷恩繼續說,此時他的臉上沒有了笑容,「當我找到的時候,我不能把它拿走,否則傑奇會發現大綱不見了,而且我要讓他以為自己是個了不起的成功者。所以我當場抄了一份,把原件放回去。我還找到了一支裝滿白色液體的試管,我知道一定是毒藥。為了安全起見,我用牛奶替代了那些液體——還有一個理由,等你們讀了稿子本身就會明白。」旁邊的草地上有一件舊夾克,雷恩伸手把它拿過來,「我已經隨身攜帶好幾個星期了,」他平靜地說,「一份引人入勝的檔案,我想在我繼續之前,你們二位先把它讀一遍。」

他從那件夾克的口袋裡拿出鉛筆謄抄的約克·哈特的大綱,交給布魯諾。兩位訪客趕緊一起閱讀,雷恩沉默地等他們讀完。當他們同樣沉默地把大綱交還時,兩張臉上都有恍然領悟的神情。

「剛才我說,」雷恩把抄本小心收回以後,接著說,「在執行這個其實說起來算計老練的策略時,有一些很明顯的幼稚的矛盾之處,我依照它們在調查中出現的順序,一一加以說明。

「第一,毒梨。暫時先不談有沒有殺死路易莎的意圖,無論動機是什麼,至少下毒的人就是要在梨裡摻毒藥。我們發現用來注射毒藥的針筒掉在房間裡。我們知道,那個梨一開始並不在房間裡,那是下毒的人帶進來的,換句話說,下毒的人帶著一個沒有毒的梨進來,在他的犯罪現場實行下毒的步驟。這多可笑!事實上,多麼幼稚!成人會這樣做嗎?由於有被發現或干擾的可能,可以料想,這個犯罪行動應該是很倉促的。一個成人想在梨裡下毒,會在進入要放梨的房間之前把毒藥注射好,這樣就不必在每一秒鐘都十分寶貴、隨時都有可能被發現的情況下,還站在那裡進行把注射針插進梨裡的工作。

「確實,如果兇手是故意把針筒留在房間裡的,那麼我就無法下結論說,帶針筒進來的理由是要在房間裡給梨下毒,如此我也無法確知梨是在房裡還是房外下的毒。然而暫且假設注射器是被故意帶進來留在房間裡的,為什麼呢?只有一個合理的可能:要引起人們注意梨被下了毒。但這未免多此一舉,我們已經證明謀殺哈特太太是預謀犯罪,不是意外!尤其是在這之前已經有過一次下毒的陰謀,梨被下毒的事一定會被發現,因為警方會尋找下毒的跡象——事實上,薩姆巡官正有此舉。因此,所有的跡象指出,注射器是無意間被留下來的,這表示,把注射器帶進房間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要用它在房間裡給梨下毒。當我閱讀大綱時,這點得到了證實。」

他再度從夾克口袋裡把大綱拿出來,開啟。「大綱上實際是怎麼說的?它說:‘這一次的方法,是在一個梨裡下毒,把它放在……水果盤裡’,等等,然後接下來說,‘y……挑選……一個已經腐爛的梨,把它帶進房間。梨裡注射了滿滿一針筒的毒藥’,等等。以一個小孩的心思來看,」雷恩把大綱丟在草地上,繼續說,「大綱講得很粗略,並沒有特別說明應該在進入房間之前還是之後在梨裡下毒,而且也沒有指定要把針筒留在房間裡。就如任何成人的想法一樣,哈特理所當然地以為,梨會在帶進犯罪現場之前就被下了毒。

「因此,無論解讀這個大綱的指示的人是誰,是依照字面意思理解,在死者的房間裡給梨下毒,我馬上看出,這是心智不成熟的跡象,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由成人構思、但由小孩執行的案件。該行動顯示出,當指令曖昧不明時,童稚的心思是如何運作的。」

「絕對錯不了。」巡官喃喃地說。

「第二個矛盾。你們記得實驗室地板上的灰塵裡有許多腳印,沒有一個是完整清晰的。這些灰塵不可能和哈特原來的計謀有任何關聯。顯而易見——因為根據該計劃,他自己還住在實驗室裡,根本不會有任何灰塵。所以那些腳印和任何由其推斷出來的結論,都涵括於真實情況之內。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實驗室的使用者把所有清晰的腳印全都磨掉了——一方面,對一個小男孩來說,做法十分精明,然而在房間唯一的那扇門附近,沒有一個腳印——不管是被破壞或沒被破壞的!成人不會忽略在門附近留下腳印,因為他進來的真正方法是通過煙囪,而這點應該要當作秘密嚴加保護。門附近的腳印可以誤導警方以為闖入者是從房門進來的,案犯也許用了一把複製的鑰匙。門附近沒有任何腳印,絕對會將調查引向壁爐。又一次,如我所說,一個心智不成熟的跡象。他忽視了他行動上最明顯的破綻——因為他確實想到把腳印磨掉,若換成一個成人,當然不會留下這個破綻。」

「加上這點,」薩姆粗著嗓子說,「天哪,我真笨!」

「第三個矛盾,大概是所有矛盾中最有趣的一個。」雷恩的眼睛一時灼灼有光,「你們兩人——和我一樣——都被殺死哈特太太的那件不可思議的武器搞得很困惑。那麼多可用的武器,卻用一把曼陀林琴!為什麼?坦白說,在我讀到大綱之前,我一點兒也想不通為什麼傑奇會選一把曼陀林琴作為兇器。自然我假定,無論他跟從的是誰的策略,指定使用曼陀林琴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我甚至想到,使用曼陀林琴可能只是為了暗示其擁有者約克與本案的關聯,但那也不合道理。」

他再度拿起大綱。「參考大綱上面怎麼說?沒有一個字提到曼陀林琴!它只是這樣說:‘用鈍器敲擊埃米莉的頭。’」

薩姆瞪大眼睛,雷恩點點頭。「我知道你得出結論了。完全孩子氣的理解方式!隨便問一個十三歲的小孩,‘鈍器’是什麼意思,大概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不知道答案。大綱裡再沒有其他字眼提及這個殺人的鈍器。約克·哈特不假思索地寫下這個名詞,知道任何成人都會明白,鈍器是指一種不銳利的、沉重的武器。傑奇讀到這個詞,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他必須取得一種叫做‘鈍器’的怪東西,然後用這東西敲擊他可惡的祖母的頭。小孩的心思如何運作?器——這個字對小孩僅代表一個東西:樂器。鈍——算了,他不管了,這個字或許連聽都沒聽說過,即使聽說過,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或者他曾經查過字典,發現那意指某物是粗的,不是尖的;是圓鈍的,不是銳利的。他一定馬上聯想到了曼陀林琴——如芭芭拉·哈特所言,房子裡唯一的一樣‘器’,而且又屬於策劃這樁計謀的罪犯約克·哈特所有!這些都屬孩童之舉,成人中只有白痴才會以那種方式理解‘鈍器’。」

「不可思議,不可思議。」布魯諾反反覆覆只講得出這句話。

「整個來說,我知道傑奇在實驗室找到了那份手稿,然後一步步地根據指示,實踐真正的罪行。現在,想想大綱本身:它特別說明,約克·哈特本人——當然,哈特是指在小說裡代表他本人的那個角色——是那名兇手。假設是一個成人找到了那份大綱,並計劃根據大綱實施真正的罪行。他讀到約克是故事裡的罪犯,但是約克已經死了,難道他不會因而捨棄所有指明約克是兇手的計策嗎?自然會。然而我們的這位兇手做了什麼?他使用秘魯香油,依大綱的說明,這是指向約克·哈特的線索。約克·哈特對香油的設計很聰明:香油是指向故事裡的兇手的一種‘氣味’,因為該線索,他才會在故事結束的時候被逮住。然而,在真實生活裡,既然哈特已經死了,使用香草的氣味來引人懷疑約克·哈特豈不幼稚?!在這裡我們又發現了什麼?一種盲目跟從文字指示的心思——一個不成熟的腦袋。

「第四個矛盾,或許這是第五個?在哈特的故事裡,他自己是罪犯,並且暗植一條線索指向他本人——香草的氣味。在他的故事裡那是真線索,但是鞋子——康拉德的鞋子——是假線索,原意就是要將其當作假線索,刻意嫁禍康拉德,以誤導警方偏離正確的調查方向。

「然而,當這不再是一個故事,而變成真實生活時,情況改觀了。某人把小說情節當作真實犯罪的模式來跟隨。在本案中,指向約克的香草線索,也變成了假線索!因為約克死了,現在他在這個計謀當中根本已經不成要素。那麼為什麼兇手會那樣做,使用兩條假線索指向兩個不同的人?任何成人若處在傑奇的立場,會選擇康拉德的鞋子作為穩當的假線索,而捨棄指向死人的香草味。至少,會在兩者中選擇其一,不會一視同仁地兩樣都用。假使選擇鞋子,也不會像傑奇一樣當真穿起來,只會把毒藥淋在其中一隻的鞋尖上,然後把鞋子留在康拉德的衣櫥裡,這就夠了。但是,又一次,因為對暗示和明白的指令都缺乏成熟的理解能力,在大綱並未說明必須穿著的情況下,傑奇當真把鞋子穿起來——打翻爽身粉,大綱裡並未提及,純粹是個意外,這也證明了穿上鞋子的目的並非留下腳印——而這是穿鞋子唯一可能的理由。這一切指出,這名兇手在面對僅需一般成人的智慧即足以應付的情況時,卻不辨輕重。再一次,如我所說,這被證明是幼童之舉。

「最後,那場大火。在讀到大綱之前,那場火災使我很困惑。其實,在我讀到大綱之前,很多事情都讓我很困惑,因為我一直想給每件事情都找出理由來,而事實上根本全無理由可言!所有的事都是盲目做出來的。大綱裡對那場火災的目的如此說明:使之看起來像有人意圖謀害約克·哈特,因而讓約克顯得無辜。但是哈特一死,以他的臥室為中心的火災就變得沒有意義,任何成人或者會因此將這一步全然放棄,或者將之改為與自己相關聯的策略——也就是說,在他自己的房間或在接近他自己的某處縱火。成人大概會乾脆放棄,因為即使在約克的小說裡,那也是一個蹩腳的手法,並不是一個特別聰明的偵探故事的素材。

「那麼,我們面對的是什麼?一份虛構的犯罪故事的大綱,被鉅細靡遺且愚蠢地從頭到尾遵循——在每一項需要原創性或進行選擇性思考的行動上,遵循者都表現得不成熟,像個小孩。這些事情使我確信傑奇是兇手,而且會和說服我一樣說服你們。傑奇對他所全心遵循的大綱的微妙與複雜,一點兒也不理解,他唯一能理解的,就是對要做什麼事的清楚和特定的說明。至於做這些事情的理由,他並不理解。他的腦袋唯一明白的地方是:遵循大綱。他知道約克是罪犯,知道約克已經死了,便打定主意自己來當約克,或者說罪犯。所以每當大綱說約克或者y必須做什麼的時候,傑奇就把自己當作約克,然後去做,甚至連那些約克在大綱裡刻意安排給自己——即罪犯——脫罪的指示,他都照做不誤!而且每次傑奇必須靠自己的判斷行事,或必須解析某件沒被具體指出來的事物時,他的反應都很合乎本性——做出幼稚的舉動,把自己暴露出來。」

「那要命的第一次下毒,」薩姆清了清喉嚨,說,「我看不出來——」

「耐心點兒,巡官,我正要提及這點。我們當時並不知道那次下毒是不是蓄意謀命,然而,當我們由謀殺案推知第二次下毒無意謀命以後,大概也可以假定第一次沒有那個意圖。在知道那是約克的計謀之前,當我想到傑奇可能是兇手的時候,我問自己:‘蛋奶酒被下毒,看起來似乎是傑奇意外阻止了慘劇的發生,那麼,是否有可能他喝下蛋奶酒並非意外,而是故意的?倘若如此,是為了什麼?好,如果第二次下毒的目的不是殺人,第一次下毒的目的也不是殺人,那麼兇手要如何使路易莎連一口蛋奶酒也不喝,而同時又能把蛋奶酒被下毒的事實顯露出來?畢竟,僅在飲料裡下毒,比如說,假裝無意地把它打翻,並不能顯出裡面有毒的事實——小狗的出現完全是意外。所以,如果路易莎不可以喝那飲料,而又必須讓人知道其中有毒,兇手不得不採取大膽的對策。事實上,傑奇自己喝下了一些,就是他在遵照某種指令行事的重要證據——他不可能自己將它下毒,然後又故意喝一口致病——這根本不是小孩的行事方式。他照此行事的事實,使我確信他是在遵循一個並非由他策劃的計謀。

「等我讀了大綱,一切就瞭然了。在故事裡,y在蛋奶酒裡下毒以後,自己有意小啜一口,微感不適。如此可以一箭三雕,既不傷害路易莎,又使情況看起來像有人要謀害她,最後,還把自己擺在最無辜的位置——因為下毒的人怎麼可能故意陷害自己?哈特的計劃很高明——從小說的角度來說。如果他策劃的是一個真正的殺人陰謀,顯然即使為了掩人耳目,他也不至於考慮自己服毒。」

雷恩嘆了口氣。「傑奇讀了大綱,看到y給蛋奶酒下毒,然後自己啜了一小口。傑奇知道大綱上說y做什麼,他就一定要照做不誤,所以只要他的膽量——以及情勢允許,他就照章行事。事實上,傑奇在第一次下毒時喝下蛋奶酒,以及在第二次案件中自己既下毒又殺人,這些都有力地證實,他只是盲目地遵從一個異想天開、不符合事實的計謀,對其中所隱含的任何意義當然從來都沒了解過。」

「動機呢?」薩姆有氣無力地問,「我仍然想不通為什麼一個小孩會謀殺他的祖母。」

「棒球是一個理由。」布魯諾故意語氣滑稽地說。

薩姆瞪了他一眼。布魯諾說:「畢竟,那樣的家庭,很容易理解嘛,薩姆。嗯,雷恩先生?」

「是的,」雷恩面帶哀傷地微笑,「你早就知道答案,巡官。你自己明白,這個家庭的魔鬼血統是怎麼造成的。雖然才十三歲,但傑奇的血管裡有他父親和祖母的病態血液,可能出生的時候他就已經具有殺人的潛力。也就是說,除了所有的小孩在某種程度上都具有的執拗、搗蛋和殘忍的傾向——他的這些傾向特別大——他還繼承了哈特家血統的弱點。你們記不記得他對小傢伙比利幾近瘋狂的欺壓?他熱衷於搞破壞——踐踏花草,差點兒淹死一隻貓,全然不受管教。除此之外,根據我的猜測,但大概也八九不離十:哈特家族沒有所謂的家庭溫暖,家人之間的仇恨與整個哈特家族的習性並無矛盾之處。老太太經常毒打那個男孩,事實上,案發前三個星期,還因為他偷了路易莎的一個水果鞭笞過他。那個男孩曾經聽到他媽媽馬莎對老太太說‘我希望你死掉’之類的話。孩子氣的仇恨日積月累,加上腦子裡的劣根性煽風點火,他可能在讀到大綱,看見家中所有人裡面他最討厭的敵人,也是他母親的敵人,‘埃米莉祖母’,要被計劃殺掉時,立即產生了靈感……」

此時,曾經多次出現在雷恩臉上的衰老、憔悴的表情再度出現,使得他的臉色異常陰暗。「因此,不難理解,當這個因遺傳因素和環境而心靈扭曲的少年,發現一個以他假想中的敵人為謀殺物件的計劃時,會覺得多麼合心意。而且在採取第一個步驟——下毒——以後,沒有被逮到,他看不出有任何道理不繼續往下做,他的犯罪衝動因成功而增強。這些令人困惑的罪行,和多數罪案一樣,因種種不在約克·哈特的計劃之內,或因幼齡罪犯參與所造成的意外而更趨複雜,如床頭櫃上的粉盒被打翻,傑奇踮著腳站定時被路易莎摸到,可以證實下毒者身高的髒汙指印的存在。」

雷恩停下來喘口氣,布魯諾趕緊開口問:「佩裡,或者說坎皮恩,在這裡面的角色呢?」

「巡官以前就揭示過答案。」雷恩回答道,「佩裡,埃米莉前夫的兒子,對她心懷怨恨,因為她個人應對他父親的慘死負責。無疑他心中有某種犯罪意圖,否則何必改姓在這個家裡謀職。無論是真是假,總之他想以某種方法讓哈特太太吃苦頭。然而當老太太被殺,他就身處險境了,可是他不能離開。也許他早在謀殺案發生以前就斷絕了原來的念想——他似乎因為與芭芭拉親近而受到極大的影響。他真實的意圖可能永遠沒有人知道。」

好長一段時間,薩姆巡官都以一種非常奇怪的深思神情看著雷恩。「為什麼……」他問,「在整個調查過程中,您都這麼噤若寒蟬?您自己說在搜查實驗室以後就知道是那個孩子,可您為什麼要這麼神秘兮兮的?這對我們不太公平,雷恩先生。」

良久,雷恩都沒有答話,等他終於開口,那沉重的語調充滿了難以言傳的感情,薩姆和布魯諾都為之震懾。「讓我向你們大致剖析一下,在調查進行期間,我自己的感觸。當我知道那個孩子是罪犯,一次又一次的證實驅走我最後的懷疑時,我就面對一個可怕的問題。

「無論從任何社會學的觀點來看,都不應該要求那個男孩對他所犯的罪行負道德上的責任。他是他祖母罪惡的受害者,我要怎麼辦?揭發他的罪狀嗎?如果我揭發了,你們的態度會如何——你們,曾經宣誓維護法律的專職人員?你們沒有選擇的餘地,那個孩子一定會被逮捕,可能要被送進監牢關到他長大成人,然後因他在道德上不應負責任的年紀所犯的謀殺罪受審判。假設他沒有被判犯了謀殺罪,然後呢?充其量他也只能以心理不正常的理由請求釋放,然後在精神病院度過餘生。」

他嘆了口氣。「所以,我既然並未宣誓護衛字面上的公正,既然罪惡的源頭並非那個男孩,既然無論是罪案的策劃或犯罪衝動都不是出自他本人,既然就廣義來說,他是悲慘環境的受害者——就應該給他一個機會!」

雷恩凝望著池面靜謐的波紋和悠遊的黑天鵝。「從一開始,甚至在我讀到大綱之前,當我以計謀是由成人構思的假設為基礎進行調查時,我就預測到可能還有一次謀害路易莎的行動。為什麼?因為,由於前面兩次都不是當真的,由於哈特太太的死才是主要的目的,根據邏輯,陰謀者應該會再安排一次以路易莎為物件的‘企圖’,以加強殺人動機是針對她,而不是針對她母親的假象。倘若這名新的陰謀者真的要殺死路易莎,我懷疑這第三次企圖可能當真會致命。無論如何,我相當肯定會有另一次行動。

「當我在煙囪牆上的秘洞裡找到一試管的毒扁豆鹼——這個計謀中還沒有被用上的毒藥,想法便得到證實。基於兩點理由,我用牛奶取代了毒扁豆鹼:以防萬一,並且給傑奇一個機會。」

「恐怕我不太理解怎麼——」布魯諾開口說。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能告訴你們,我在什麼地方找到大綱的原因。」雷恩把他的話擋了回去,「等到你們瞭解,就太遲了。你們會設陷阱,當場逮住他,把他緝捕起來。我要用什麼方法給他一個機會?就是用這個方法。我找到手稿時,發現裡面不止一次說明,無論如何,絕對沒有要毒死路易莎的意思,這一點一再重複,正如你們所讀到的,那裡面說不要殺死她。因此我用一試管無害的液體取代,讓傑奇有機會實行大綱上的最後一項指令,即對路易莎進行第三次假下毒,而不造成任何惡果。我很確定他會不顧一切地遵照大綱的指令做到底。我問自己:等他依照大綱的指示對脫脂奶下毒以後,他會做什麼?大綱對這點並未完整說明,y只說他會或者引起她注意脫脂奶不太對勁,或者用某種方法避免路易莎喝下去。所以我在旁邊觀察。」

他們俯身向前,神情緊張。「他做了什麼?」檢察官輕聲問。

「他從窗臺溜進臥室,拿著他以為裝著毒藥的試管。據我所知,大綱要求在脫脂奶裡滴十五滴毒藥。傑奇猶豫了一下,然後把整支試管的毒藥都倒進了玻璃杯。」雷恩停下來,沮喪地望了一眼天空,「這看起來很糟糕。這是第一次他故意不遵照大綱的說明。」

「然後呢?」薩姆粗聲問。

雷恩疲憊地望著他。「雖然計劃中指示,要在路易莎喝下去以前引人注意奶中有毒,但他並沒有如此做。他任由她喝下去,事實上,我看見他從窗臺外偷看,而且,看見她喝下脫脂奶以後沒有任何痛苦掙扎的表現,他臉上有失望的表情。」

「上帝慈悲。」布魯諾大為震驚。

「不是位很慈悲的上帝,」雷恩沉重地說,「起碼對那個可悲的小傢伙不怎麼慈悲。此時我的問題是:傑奇會做什麼?確實,他在好幾方面都沒有服從大綱的安排,而現在大綱已經結束了,他會就這樣罷手嗎?如果他到此為止,如果他沒有再企圖毒害路易莎或任何人,我下定決心絕口不提他的罪狀,佯裝無法破案,從此退出這出戲,這樣這個男孩可以有機會改邪歸正。」

薩姆巡官的表情很不自在,布魯諾瞪著一隻搬了一小片幹葉子,忙亂地沿著小土丘爬上去的螞蟻。

「我看住實驗室,」雷恩的聲音毫無生氣,「那是傑奇可以取得更多毒藥的唯一地方——如果他需要的話。」他稍稍停頓了一會兒,「他需要。我看見他潛入房間,刻意拿下一個標明有毒的罐子,裝滿一支小瓶子,然後離開了。」

雷恩一躍站起來,用腳尖踢起一團泥土。

「傑奇給自己定了罪,兩位先生。對流血和謀殺的慾望已經深植於他的腦袋。當時他已經開始根據他自發的意念,跨越現成和特定的指示——事實上,違背了大綱。這時我知道,他已經無可救藥。如果不引人懷疑地活下去,他會一輩子都是社會的害蟲。他不適宜再活下去,同時,如果我告發他,繼之而起的,將是一個社會報復十三歲大男孩犯罪的慘烈局面。至於他所犯的罪,最後分析起來,其實是社會本身的……」雷恩沉默不語了。

等他再度開口,語氣已然不同。「整個悲劇事件,你們可能會說,正是y的悲劇——正如他所自稱的。約克·哈特以寫作小說的意圖計劃一起犯罪,卻在自己孫子的心裡創造出一頭自我毀滅的怪物,後者把計劃承接過來,一步步實踐到叫人毛骨悚然的地步,甚至遠超過y在小說裡的意願。當那個孩子死亡時,我選擇演出眾人中的一角,彷彿我也被這悲劇嚇壞了——而不揭露他的罪狀。揭發能對誰有好處嗎?對所有關心他的人來說,永遠不公開這男孩的罪狀是比較好的選擇。如果我當時揭露他的罪狀,在你的上司和新聞界都在叫囂要求一個結果的時候,很自然你會將事實公佈出來。」

薩姆想要說什麼,但雷恩又接著講:「還有傑奇的母親馬莎,也要列入考慮之中,更重要的是,小傢伙比利,總要給他一個機會……同時,巡官,我沒有意思要害你受苦。假使,譬如說,你因為逮不到兇手而被降級,那麼我將不得不出面,讓你用這功績保住職位,那是我欠你的,巡官。」

「謝謝。」薩姆淡淡地說。

「但是經過兩個月,抗議的風暴平息了,你的地位安穩如前。我再沒有理由隱藏事實不讓你們兩位知道——提醒一下,我是把你們當朋友,而非執法的官員。我唯一的希望是,你們能從人道的立場來理解我在這整樁難纏事件中的所有動機,並繼續把傑奇·哈特可怕的故事保密到底。」

布魯諾和薩姆沉重地點點頭,兩人都顯得心事重重,情緒低落。薩姆又自顧自地點了幾次頭。突然,他在草地上坐直身子,把兩個肥大的膝蓋抱在寬厚的胸前。「您知道,」他隨口說,「這檔事最後有個地方我不明白。」他扯起一片葉子,放在嘴裡咀嚼起來,「那孩子在最後一次下毒的時候竟然犯錯,自己喝下了他原來要給坎皮恩那女人的毒牛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嗯,雷恩先生?」

雷恩沒有回答。他的臉稍微避開薩姆,默然地把手探進口袋,抓出一把麵包屑,把麵包屑投向池面。天鵝優雅地向他游來,開始啄食麵包屑。

薩姆靠向前去,不耐煩地輕敲雷恩的膝蓋。「嘿,雷恩先生,您沒聽到我說什麼嗎?」

布魯諾檢察官忽地起身,粗魯地捶了薩姆的肩膀一拳。巡官嚇了一跳,仰頭看他,布魯諾臉色蒼白,下巴僵硬。

雷恩緩緩轉過身來,以痛苦的眼神望著兩位男士。布魯諾語調怪異地說:「走吧,巡官,雷恩先生累了,我們最好上路回城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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