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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00:11(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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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維爾抖肩,甩掉那隻討厭的手,眼睛注視著麥考利。這兩人看起來像是兩隻嚇壞了的金魚──嘴巴微微張開,眼中滿是驚愕和不可置信。而我可以想見哈維爾體內那團恐懼的泡泡即將爆炸。汗水濡溼了他的臉,他拿袖子擦著前額。

如果是特別探員林奇,那等於卡洛琳·哈維爾毫無可能活著逃出那個無底深淵。

「我絕不允許……」哈維爾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彷彿都鍍上了憤怒與抗拒。他垂下右手,慢慢移到身後。他與我見過的那些走投無路者毫無二致。他知道林奇即將帶著他救回女兒的唯一希望離開,而他絕不能讓此事發生──他要去拿塞在腰帶上的那把該死的貝瑞塔手槍,我的計劃眼看就要分崩離析,如果腦袋不轉快一點,眼前的局面將演變為槍林彈雨。

「你不參與交贖金,對所有人都比較安全。」林奇說。

「我想哈維爾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陪同贖金到交付點,並在交換前讓錢待在我的視線範圍,他就同意。特別探員林奇,這樣你可以接受嗎?」我說。

哈維爾的手緊握住擱在身後的手槍槍柄。桌子對面的麥考利亦將他外套的側邊翻領拉開,露出擱在肩掛槍套中的手槍尾端。

麥考利身側的那把槍是對哈維爾的無聲提問:我們現在要用蠻力把錢拿過來嗎?

這種決定是會賠上性命的。

我溫和但堅定地將哈維爾的手拉開,以唇語說出那三個字:相信我。

箱子上的鏈子長約30釐米,因此,林奇在發現無法將拉桿拉到最長後,只好把拉桿又收起來,改為抓住行李箱一側的皮革把手,將它提了起來。

「我沒有異議,但弗林先生必須跟我們一起走,而且我們一進入車站,他就不能再跟著──交贖金只能由一個人進行。這是綁匪的條件。」林奇說。

「由你決定,林奇探員。」瓦爾特將手銬的鑰匙交給他。我看著林奇用右手接下鑰匙,放進褲子口袋。

「我再次致歉。」瓦爾特向哈維爾伸出了右手。

哈維爾沒握瓦爾特的手──我懷疑他甚至都沒有禮貌性地看那個瑞典人一眼。他無法把眼神從我身上移開。瓦爾特將簽了名的檔案收拾好、折起來,放進平板電腦保護套的夾層,朝房門走去。

「我會在走廊上等著。」林奇說。

他跟瓦爾特一起離開,兩人將書房的門在身後關上。

「我們完了。」麥考利嘶聲說。

「不,我們沒有。」我說。

那兩人盯著我,一副覺得我腦子壞掉的模樣。我也無法責怪他們。父親曾教我怎麼當個高手:怎麼扒皮夾,怎麼將手伸進包裡偷出錢包,諸如此類。經過練習,我的技巧變得十分高超,父親認為我有著與生俱來的天賦,他稱之為手感。他說那就和偉大的高爾夫球手、檯球選手或魔術師擁有的一樣──他們都有靈活的雙手。那是某種熟練、輕巧、堅定且快得不見影的動作,而且是一般人學不來的。你必須天生就擁有這種才能,再經過後天的培養,才會讓它出類拔萃。練習能讓神經突觸反應更快,使肌肉獲取記憶而變得更強壯,技巧、速度和表現都能進步。

父親曾告訴我,我是他見過最厲害的扒手之一。現在我年紀大了,應該比起十三四歲每天練習時慢上許多。

我不禁想著,如今那些技巧能給我多少幫助呢?在不被當事人發現的情況下從那人的外套扒走皮夾是一回事,偷偷調換銬在聯邦探員身上的行李箱?

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萊納德,你的手機號是多少?」

他看看手機,說:「我發給你。」

「不用麻煩──告訴我號碼就好,我會記著。」我說。他朗聲背出自己的手機號碼。

「你不打算把號碼輸入你的手機嗎?」他問。

「不需要,我記下來了。我會從探員的車上打給你。跟著我。」

「你打算怎麼做?」麥考利問。

我從桌子下方拿起行李箱,「我打算把你的1000萬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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