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自己講,貢瓦爾,」馬丁·貝克說,「關於這件事,他一定想了很多。」
倫德格林委屈地看了馬丁·貝克一眼。他看起來既疲倦又害怕。此時,他已經威風不起來了。
安靜,貢瓦爾,馬丁·貝克心裡想。
貢瓦爾·拉爾森保持安靜。
搶劫犯沉默地坐了一兩分鐘,頭埋在雙手當中。然後他說:
「我一直在想這件事。自從那時候起,每天都在想。」
無人應答。
「我試著回想。我知道我曾經看見那個孩子在遊樂場裡面,她是自己一個人,時間一定是差不多在我抵達之後沒多久,大約七點十分或十五分。我沒有很注意,你知道的,只是一個小孩子嘛,再說,我也沒打算在遊樂場旁邊做案。太靠近街道了,
我是指那條西維爾路。所以當時我沒有太注意她。如果她是在水塔旁邊的那個遊樂場,情況就不一樣了。」
「你也看到她去過那裡嗎?」貢瓦爾·拉爾森問。
「沒有,沒有……」
「你有沒有跟蹤她?」
「沒有,沒有,請你弄清楚,我對她一點兒興趣也沒有,可是……」
「可是什麼?」
「那晚公園裡麵人不多。天氣很壞,隨時都有可能下起傾盆大雨。我正打算放棄要回家時,那個老太婆……那個女士剛好來了。可是……」
「可是什麼?」
「我想說的是,我曾經看見過那個女孩子,而且時間一定是在接近七點十五分的時候。」
「這你已經講過了。你看見誰和她在一起?」
「沒人啊,她自己一個人。我的意思是說,在那一整段時間裡,我看見的人大概有十幾個。我……我非常小心。我做案時並不希望被抓住,所以我會提高警覺。我的意思是說,也許我看到的那些人當中,有一個……」
「嗯,你看到了什麼人?」
「我看見那兩個條子……」
「警察。」
「是的,我的天啊。一個紅頭髮,穿著一件風衣,另一個戴了運動帽,穿夾克和長褲,臉瘦瘦長長的。」
「埃克賽爾松和林德。」勒恩自言自語。
「你的觀察力非常好。」馬丁·貝克說。
「是的,好得很,」貢瓦爾·拉爾森說,「把其他的人都講出來吧。」
「那兩個條子……不,不要插嘴,老天爺……他們從不同的方向走進公園,在裡面待了大約十五分鐘。但是,那是在我看見女孩子很久以後的事情。一定過了一個半鐘頭了。」
「還有呢?」
「然後就是另外那兩個人。那個和女孩子摟摟抱抱的傢伙。
那是在更早一點兒的時候。我跟蹤他們,差點就幹了……」
「幹了?」
「是的,在……不,老天爺,我不是指性侵犯啊。女孩子穿著一件迷你裙,黑白相間,那個傢伙穿著一件運動衣,看起來屬於上層階級,可是她沒有帶手提包。」
他沉默下來。貢瓦爾·拉爾森、馬丁·貝克和勒恩等著下文。
「她穿著白色蕾絲的三角褲。」
「你怎麼有辦法在她看不見你的情況下看到那個?」
「她什麼東西也看不見,那個傢伙也一樣。就算有一頭河馬在那裡,他們也看不見。他們甚至連彼此都看不見。他們來的時候,大概是……」他停下來,然後問:「條子在那裡的時候是幾點鐘?」
「八點三十分。」馬丁·貝克很快地說。
搶劫犯臉上幾乎泛出勝利的表情,接著說:
「十分正確。那會兒,那兩個年輕人已經離開至少有十五分鐘了。他們兩個最少在公園裡停留了半個鐘頭,也就是說,從七點四十五分到八點十五分。剛開始時我跟蹤他們,可是後來我就溜走了。站在那裡看他們摟摟抱抱?我才不幹呢。但是他們來的時候,小女孩兒已經不在那裡了。無論是他們到來還是離開的時候,她都不在遊樂場了。如果她在的話,我會看到,我會注意到。」
此時,他是真的想幫忙了。
「所以七點十五分的時候她在遊樂場,但是到七點四十五分的時候就不是了?」貢瓦爾·拉爾森說。
「正確。」
「那麼這段時間你在做什麼?」
「觀察啊,可以這麼說。我在西維爾路和富雷吉路的拐角閒晃。這樣我可以看見從那些方向進入公園的人。」
「等一下,你說你總共看見大約十個人?」
「在公園裡面?是的,大概有這麼多。」
「兩個警察、這對年輕的伴侶、被你搶劫的女士,還有小女孩兒,這一共是六個人。」
「我還跟蹤一個帶著一條狗的男人。我一直跟蹤他,但是他只在斯蒂芬教堂靠街那一帶行走,大概只是在等狗撒尿之類的。」
「這個男人是從哪個方向走過來的?」馬丁·貝克問。
「他從西維爾路那邊過來,經過糖果攤。」
「在什麼時間?」勒恩問。
「那是在我到達以後不久。他是那個帶女朋友的傢伙之前我唯一考慮過的物件。他……等等,他從糖果攤旁邊走過來,帶了一隻那種瘦骨嶙峋的小狗。那時候小女孩兒在遊樂場裡面。」
「你確定嗎?」貢瓦爾·拉爾森說。
「確定。等一下……我一直跟蹤他,他在那裡待了十分或十五分鐘,到他離開的時候,小女孩子一定已經走了。」
「你還看見什麼人?」
「只有幾個人渣。」
「人渣?」
「對,我連考慮都不考慮他們。有兩三個吧,他們穿過公園。」
「看在老天的分上,仔細想一想。」貢瓦爾·拉爾森說。
「我在試啊。我看見有兩個人走在一起,他們從西維爾路過來,向水塔的方向走去。無業遊民,相當老。」
「你確定他們是一起的?」
「幾乎可以這麼說,我以前見過他們。現在我想起來了,他們拿了一瓶酒或幾罐啤酒什麼的,要在公園裡享受一下。但是,這是在那兩個還在那裡的時候,就是穿蕾絲內褲的女孩和她男朋友摟來摟去的那兩個,而且……」
「怎麼樣?」
「我還看見另外一個人,他從另一個方向過來。」
「也是人渣,根據你的說法?」
「呃,總之,不是什麼值得注意的人物,至少就我看來。他從水塔那邊過來。現在我可以相當清楚地記起來了,我記得那時心裡想,他一定是從英格瑪斯路那邊的階梯上來的。那裡陡得要死,直直走上來,然後又要直直走下去。」
「再走下去?」
「是的,他往下走到西維爾路。」
「你在什麼時候看見他的?」
「在那個帶狗的人走掉以後不久。」
房間中一片肅靜。他們一個個頓時明白,倫德格林所說的正是那個人。
倫德格林是最後一個醒晤過來的。他抬起眼睛,直視著貢瓦爾·拉爾森。
「基督耶穌,就是他!」
馬丁·貝克覺得體內某個地方震了一下。貢瓦爾-拉爾森說:
「概括起來,我們可以這麼講:有一個上了年紀、穿著體面的男人,在七點十五分和七點三十分之間帶著一條狗,從西維爾路的方向進入瓦納迪斯公園。他走過糖果攤和遊樂場,當時女孩子還在那裡。帶狗的男人在公園裡介於斯蒂芬教堂和富雷吉路中間的地帶待了大約十分鐘,頂多十五分鐘。你一直在跟蹤他。等他走回來,出了公園,又經過糖果攤和遊樂場時,女孩子已經不在遊樂場裡了。
「幾分鐘後,一個男人從水塔那邊出來,往西維爾路走出去。你假定他是從英格瑪斯路那邊怛水塔後面的階梯上來的。然後他穿過公園,往西維爾路的方向出去。但是這個男人有可能是在十五分鐘前——也就是當你在跟蹤帶狗男子的時候,從西維爾路的方向進來的。」
「對。」倫德格林呼了一口大氣說。
「他有可能在穿過遊樂場時,引誘那個小女孩兒和他一起去水塔那邊。他有可能在那裡殺了那個女孩子,因此當你看見他時,他正好是走回來。」
「對。」倫德格林說,呼了更大一口氣。
「你有沒有看見他住哪個方向走?」馬丁·貝克問。
「沒有,我只知道他走出公園,如此而已。」
「你有沒有機會就近打量他?」
「有,他就從我身邊走過,我當時站在糖果攤後面。」
「很好,我們來聽聽你對他的描述,」貢瓦爾-拉爾森說,「他長什麼樣子?」
「他不是很高大,也不算很矮小,頗為邋遢,有一隻大鼻子。」
「他的穿著如何?」
「很邋遢,淡色的襯衫,我想是白色的。沒有領帶。暗色長褲,灰色或者棕色,我猜。」
「他的頭髮呢?」
「有點兒稀薄,往後梳。」
「他沒穿外套嗎?」勒恩插嘴問。
「沒有,沒穿夾克,也沒穿大衣。」
「眼睛的顏色呢?」
「什麼?」
「你有沒有看到他眼睛的顏色?」
「沒有,我猜是藍色或者灰色。他是屬於那種型別的,淡色髮膚的那種。」
「大約多大年紀?」
「嗯,四十到五十歲之間。比較接近四十,我想。」
「鞋子暱?」勒恩說。
「不知道。不過,大概是那種平常的黑鞋子吧,人渣通常穿的那種。但這只是我的猜測。」
貢瓦爾·拉爾森總結:
「一個年紀大約四十歲的男人,平常體格,中等身高,稀薄的頭髮往後梳,有一隻大鼻子。藍色或灰色的眼睛。穿白色或淡色的襯衫,沒扣好釦子。棕色或深灰色的長褲,可能穿黑鞋子。」
馬丁·貝克似乎隱約想起什麼,但是那個念頭才升起,馬上就消失了。拉爾森繼續說:
「假定穿了一雙黑鞋子,橢圓臉型……很好。還有一件事,你必須看一些照片。把風化組的相簿拿來。」
羅爾夫·艾弗特·倫德格林把登記在案的性騷擾犯一頁頁看過。他仔細檢視每一張照片,每一次都搖頭。
他找不到一個人看起來和自己在瓦納迪斯公園看見的那個男人相像。而且他很確定,他看見的那個男人並不在檔案照片裡頭。
已經半夜了,貢瓦爾·拉爾森說:「你吃點兒東西,然後睡覺去吧。明天見,今天就到此焚止。」
他似乎變得快活起來。
搶劫犯在被帶走前講的最後一句話是:
「想想看,我看見了那個龜孫子!」
他似乎也變得快活起來。
然而他自己曾經差點兒害死好幾個人,而且僅僅在十二個小時前,如果有機會的話,還準備開槍打死馬丁-貝克和貢瓦爾·拉爾森兩人呢。
馬丁·貝克思索著這點。
同時他想,他們有一個證人了。一個相當模糊的描述——吻合的人有好幾千個。可是無論如何,這總是個開始。
抓捕行動已經進入第七天。
馬丁·貝克覺得心中深處有某個東西在蠢動,但他不知道是什麼。
回家以前,他和勒恩、貢瓦爾·拉爾森一起喝了杯咖啡。
他們交換了一些意見。
「你們覺得盤問的時間太長了嗎?」貢瓦爾·拉爾森說。
「是的。」馬丁·貝克說。
「是的,我也這樣覺得。」勒恩同意。
「哎呀,你們得明白,」貢瓦爾·拉爾森自傲地說,「你必須在開始的時候步步為營,這樣才能建立互相信任的關係嘛。」
「是啊。」勒恩說。
「坦白說,我還是覺得tmd太長了。」馬丁·貝克說。
然後他開車回家,又喝了一杯咖啡,之後上床睡覺。
他清醒地躺在黑暗中思考。
思考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