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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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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不是該得意得像只神氣的公雞嗎?怎麼反而像喪家之犬似的?」

「我想是累了。」

「還有呢?」

我聳聳肩。「不知道。」我說,「昨天晚上和瑟曼聊了幾個小時,雖不至於喜歡這個惡棍,但也不到幸災樂禍的地步。一星期前,瑟曼看起來還是個冷酷的犯罪天才,可是現在我卻發現他只是個被兩個變態狂牽著老二走的大傻瓜。」

「你為他難過?」

「才不,他自己就是個手腕高超的混蛋,只不過碰上斯特德這個比他還厲害的角色罷了。而且他昨晚告訴我的那些話,我也不全相信,他倒沒撒什麼彌天大謊,可是他把自己講得太好了,我敢打賭,阿曼達一定不是他第一個殺害的人。」

「你有什麼根據?」

「因為斯特德也不笨。如果瑟曼的妻子真在那種情況下被殺,警察一定會把瑟曼烤得直到兩面都焦掉為止。就算他們不懷疑他也涉入此案,也會追問所有可能得到一點蛛絲馬跡的問題,對任何可查出兇嫌的可能絕不放過。斯特德一定要先訓練他習於殺人,才不會露出馬腳。萊韋克被殺的時候,他在場,而且還是助手。除此之外他和其中的一人或三個人一定還殺了許多女人。如果我是斯特德,我就會這麼做。」

「還好你不是他。」

「關於他的良心譴責,我也是半信半疑。我想他是怕了,這部分我看倒是真的。一旦最後一筆錢交出去,斯特德便沒理由再留他這個活口了,除非他還想要更多錢,這不是不可能。我以為那才是瑟曼真正害怕的原因,他不想失去剩下那些錢。」

「如果他坦承了一切,也沒辦法留下那筆錢啊?」

「他並沒想要懺悔。」

「你不是才說要說服他自首嗎?」

「我會試試看,我希望能像斯特德玩他一樣地控制他。」

「你想帶我去幫他吹喇叭?」

「那倒不必了。」

「那就好。」

「我看,是他想控制我,也許要我替他殺掉斯特德。聽起來很誇張,但並非不可能。也許他想安排斯特德被墨西哥人宰掉,而且留下的證據顯示斯特德是自作自受。如果他安排妥當,而斯特德無話可說,那他就高枕無憂了。」

「可是他給你的那些證據——」

「可惡,都到喬·德金那兒去了。」

「怎麼啦?」

「現在才十一點半,我得等到四點才能見到他,昨天晚上我應該盯緊他,不該給他時間回去好好想。當時我們都太累了,本來想改在今天早上,可是他開始胡扯說要開會,要處理公事,我想告訴他把所有約會都取消吧,你已經玩完啦,可是我卻不能打草驚蛇,因為他昨天下午打了幾次電話可是都不敢出聲。」

「你跟我講過了。」

「如果我早跟他見面的話現在案子早破了,可是我也就不能從‘男孩’丹尼口中得知斯特德的事。」我嘆了口氣,「我想事情應該不會出岔吧。」

「每次不都這樣嗎?寶貝,你何不躺下睡一兩個小時,上床去躺著,還是要我把沙發攤開來?」

「不用了。」

「沒關係,在你去喬那裡裝竊聽器管線之前,我會留充裕的時間叫醒你。」

「說起來好像我身上已經綁了好多線了。」

「這正是我的重點所在。」

中午我趕去參加聚會。回旅館的路上在一家站著吃的披薩店停下來,我點的是義大利香腸披薩,好確定我的飲食中包含了四大類基本食物。

也許是中午的聚會讓我放鬆了下來,也或許是補充營養的結果,等我回房間已經很困了,想小睡個一小時。我把鬧鐘撥到兩點半,又在前臺留了話以防萬一,然後踢掉鞋子,和衣倒在床上,眼睛還沒合攏就睡著了。

接下來是電話鈴聲。我坐起來看看手錶,才兩點鐘,抓起話筒正準備對前臺咆哮一番,卻聽見tj的聲音,「喂,老大啊,你怎麼老不在家?如果找不到你我怎麼跟你說我查到了什麼事呢?」

「你查到什麼?」

「那小男孩的名字。我遇到另一個認識他的小男孩,說他名字叫博比。」

「那他姓什麼?」

「在迪尤斯,誰知道誰姓什麼啊,老大。有時候連名字都不知道。大家用的都是街頭的諢名,你知道嗎?什麼酷呆啦、大帽啦、劍林啦之類的。博比嘛,他在街上還是新手一個,所以沒有諢名。那個告訴我他是誰的小子說,博比是聖誕節前後才溜到街上來的。」

他並沒講很久。我想告訴tj說已經沒關係了,那個和博比在一起的男人馬上因為另一件事要被關起來,他會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可能再接近他們了。

「不知道他打哪兒來的。」tj說,「有一天從一輛公車下來。一定是從那種專門讓男人幹小白臉的地方來的,因為他一開始就找這種門路,而且後來有一個皮條客拉著他到處招攬生意。」

「什麼皮條客?」

「還要我幫你査出來嗎?當然可以,不過那二十塊好像已經用光了。」

有必要嗎?斯特德已經將要因為阿曼達·瑟曼的謀殺案被捕,屍體、人證,甚至還有物證,這類證據在博比那個小男孩的失蹤,甚至被謀殺的案件中都沒有,誰還沒事去找什麼皮條客?

「看看你能查到什麼。」我聽到自己說,「錢我照付。」

三點鐘我準時出現在城中北區分局,我脫去夾克和襯衫,讓一名叫韋斯特伯格的警員替我裝上竊聽器。「你以前就裝過,就是報上稱做‘死亡天使’的女房東那次吧?」德金說。「對。」

「那你應該知道怎麼用了,跟瑟曼我想是沒問題。就算他要跟你上床,只要你還穿著襯衫就行了。」

「他才不會,他討厭同性戀。」

「好啦好啦,理查德最正常了。你要穿防彈背心嗎?我想你該穿一件。」

「穿在這些電線上?」

「那是凱弗勒牌的,應該不會干擾吧,重點是它能替你擋子彈。」

「哪來的子彈,喬?目前為止還沒人用到槍,況且防彈背心也擋不了刀子。」

「有時候可以。」

「那纏在脖子上的玻璃絲襪呢?」

「唉呀,我只是不想讓你一點保障都沒有的去出任務罷了。」他說。

「你沒派我出任務,我也不聽你命令列事,我只是個獨立的公民,帶了竊聽器盡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罷了。我們這是警民合作,你不必負責保障我的安全。」

「好吧,等你被裝進屍袋的時候,我會記得告訴法官這些話。」

「我才不會那樣。」我說。

「要是今天早上瑟曼醒來,發現自己昨晚說得太多而想除掉你呢?」

我搖搖頭,「我是他最後一張王牌,也是他的靠山,唯有靠我他才能確定自己不會被斯特德殺掉。而且是他僱我,喬,他不會殺掉我。」

「他僱你?」

「昨天晚上啊,他還給了我訂金,堅持要我收下。」

「他給你多少?」

「一百塊,一張嶄新百元大鈔。」

「嘿,不無小補嘛。」

「我沒收。」

「什麼意思,你沒收?你又還他了是嗎,這樣他怎麼能再相信你?」

「我沒有還他,只是扔掉了。」

「幹嘛和錢過不去,錢就是錢。它才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

「也許不是這樣的。」

「錢不認主人,這是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你怎麼扔掉的?」

「回家的路上,我們在第九大道交五十二街那裡分手,之後我把錢塞進我看到的第一個乞丐的杯子裡。他們現在人手一隻那種保麗龍咖啡杯,對著你伸過來。」

「這樣人們就不用碰他們手了。你把一百塊給了街上某個遊民?你叫他怎麼花?誰會跟他換零錢?」

「這個,」我說,「就不是我的問題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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