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回事?」
「啊,屎蛋。」說著他把手伸下去,從身旁把錄影帶拿出來,扔在桌子上。錄影帶滑下桌子落到了我膝蓋上。「別摔了。」他說,「我好不容易才把它拿回來,他們想沒收,不還給我。」
「出了什麼事?」
「可是我也不是省油的燈。」他繼續說,「我說,嘿,如果你們不玩遊戲的話,就把球拍和球還給我。他們雖然覺得話不中聽,可是比起忍受我藉機發作,還不如交還給我容易些。」他把酒喝乾,砰的一聲把酒杯放在桌上,「忘了斯特德吧,這個案子根本不能成立。」
「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案子不成立。我跟警察們談過,也跟一個地方檢察官談過,你手上那些東西根本就沒什麼鳥用。」
「可是你有一樣東西。」我說,「兩個人犯下謀殺罪的影像記錄。」
「哈,是啊,」他說,「這就是我所看到的,也是深植在我腦中揮之不去的影像,更是我為什麼到城裡最爛的狗屎洞來喝最爛的威士忌的原因。但這又算什麼呢?那傢伙頭上戴了一頂兜帽,遮住了大部分臉孔;而她呢,戴了一個面具。他們是誰?你說他們是伯根和奧爾佳,我說很可能你是對的。但是你能夠想象,讓他們站在被告席上,然後請陪審團根據那盤錄影帶來指認人犯?‘法警,請你將女性被告的衣物除去,好讓我們能仔細查對她的乳房是不是和錄影帶上吻合?’因為那是唯一能在影片中看清楚的東西。」
「也可以看到她嘴巴。」
「對啊。而且通常都有東西在裡面。重點是,你永遠沒辦法讓陪審團看到那盤錄影帶,因為那太有煽動性。任何一個被告的律師都會試著阻止這件事,而且通常他們都能夠成功。就連我看了那盤帶子之後,都被燒出一肚子鬼火,想把那兩個混帳推進牢裡,再把牢房門給焊起來。」
「可是陪審團卻看不到。」
「很有可能。在事情還沒進展到那種程度的時候,他們就會告訴你,根本連起訴都沒機會。你要呈什麼東西給大陪審團看?首先,誰被殺了?」
「一個小孩子。」
「一個我們一無所知的孩子,也許他叫快樂,也許他是從德州還是南卡或什麼常常打高中足球賽的某個州來的。屍體呢?沒有人知道,你所聲稱的謀殺案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沒有人知道,他真的被殺了嗎?這就更不知道了。」
「你看到了,喬。」
「這種東西我在電視和電影上看多了。這玩意人們稱為電影特效。什麼傑森啦,弗雷迪啊,這些英雄們,在不同的電影裡大開殺戒。告訴你,他們可以做得跟伯根和奧爾佳一樣好。」
「我們看的是自制錄影帶,那上面沒用到電影特效。」
「這我知道。然而我更知道,這盤錄影帶不足以證明誰犯下了一樁謀殺案。況且沒有何地,何時,誰被殺害了的證據,你上法庭根本拿不出東西。」
「那萊韋克呢?」
「什麼萊韋克?」
「他被人謀殺是有記錄的。」
「我還沒說完呢。阿諾德·萊韋克和斯特德夫婦之間,根本扯不上關聯。唯一勉強能算是證人的理查德·瑟曼,趕巧又很‘方便’地死了,他也是在私底下告訴你的那些話,旁邊沒任何證人。這種耳聞來的小道訊息,法庭上是不承認的。而且就算是瑟曼本人,也無法讓斯特德與影片扯上關聯。萊韋克想用那盤錄影帶勒索斯特德,但他也說了,如果斯特德拿到了帶子,一切就都結束了。你在心裡有十足把握說我們手上的就是那盤錄影帶,而萊韋克正是親眼看著小男孩的鮮血流進水管的攝影師,但那並不是證據。在法庭上,你才開口講這些事,就會有律師跳進你嘴裡塞住你的喉嚨。」
「那麼另一個男孩呢?博比,就是年紀比較小的那一個。」
「老天爺啊。」他說,「你手上有什麼呢?一幅根據你在拳擊場看到的他坐在斯特德旁的畫像?還有一個小傢伙說認得他叫博比,但是他姓什麼,打哪兒來,又發生了什麼事就完全不清楚了。又有另一個孩子說,博比以前跟個皮條客混一起,那個皮條客常常威脅要把孩子們送到很遠很遠回不來的地方。」
「他叫朱克,想要追查他應該不太難。」
「事實上他是個比較能掌握的人。人們總是在抱怨電腦系統,可是電腦確實幫了很大的忙,這個叫朱克的,本名是華特·尼克森,又名吉克或者吉克·博克斯。他的外號來自第一次犯案。他敲壞了1臺自動售貨機,之後又因為強暴、協助未成年少男犯罪、不道德地拉客,以及妨害風化罪名被捕,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娼妓集團,有一整班的小娼妓被捕。」
「你不能去拘捕他嗎?很可能是他把博比拉給斯特德的。」
「沒有什麼東西要挾他的話,很難讓他從嘴中吐出什麼來。而且像他那種街頭痞子,要別人相信他所說的也很困難。不過你什麼都甭做了,那個人渣剛好死了。」
「斯特德干的。」
「不是斯特德,是他自己——」
「就像瑟曼的下場一樣,在別人還來不及抓他之前先殺人滅口。該死的,我應該趕緊著手查這個事兒,如果不是我非要等什麼週末——」
「馬修,朱克一個禮拜前就死了,跟斯特德沒有關係,恐怕連斯特德自己也不知道這件事。朱克和另一名‘大自然的貴族’的人在裡諾大道上的俱樂部中互相射擊,送掉了性命,為了一個十歲的小女孩。能讓兩個大男人為她爭風吃醋互射而死,肯定是個夠勁的辣妹,是吧?」
我沒有搭腔。
「知道嗎?我恨死了這種事。昨天晚上我就接到了訊息,今早去的時候,又繼續努力了一陣,他們沒錯。他們是對的,但是也錯了。一直等到今天晚上,我才打電話給你,因為實在不想告訴你這些,信不信由你。若是其他情況,我是很樂意和你同一陣線的,唉。」他在杯子裡倒了更多的威士忌,一陣酒味飄來,不過我並不想喝它,如同皮特的美國佬裡的惡臭對我也不起作用。
我說:「喬,我想,我能夠了解。瑟曼死的時候,我就知道沒啥希望了。」
「如果瑟曼還活著,我想我們十之八九都能逮住他們,現在瑟曼一死,我們沒戲唱了。」
「但假若你開始進行全面調查——」
「天老爺,你怎麼還搞不懂?」他說,「我們要用什麼理由去進行調査?原告在哪裡?申請拘票的正當理由又是什麼?我們有的只是一堆派不上用場的垃圾。那個男人沒有前科,局裡也就查不到他的檔案,更不用說調査了。他的記錄乾乾淨淨,住中央公園南面的豪華公寓裡,買賣外幣,過著美好的生活」
「那是洗錢。」
「那是你的說法,有證據嗎?他繳稅,捐錢給慈善機關,還對政治團體有重要貢獻——」
「哦?」
「別這種反應,這又不是什麼抓不了他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和什麼重要人士掛鉤我們才査不下去,沒這回事兒。他並不是那種被人牽著鼻子走的街頭流浪兒。非得要有充分證據才能抓他上法庭。你想知道什麼才叫有力的證據嗎?說五個字就夠了。想不想聽那五個字?沃里納·麥迪遜。」
「哦。」
「沒錯。‘哦!’沃里納·麥迪遜,布朗克斯的恐怖分子。販毒不說,光確定是他乾的事來說,他就殺了四個毒販,另外有五個人的死也懷疑跟他有關,就在他們終於在他媽媽的公寓圍捕他的時候,他一口氣宰掉了六個警察。在沒上手銬前,殺了六個警察。」
「我記得這事。」
「還有那個雞巴格魯利奧去替他做辯護律師。你知道他幹了什麼事?他每次都這樣,反咬警察一口,說什麼警察利用他當線民,又把查收的古柯礆交給他去賣,最後還要殺他滅口。他媽的你能相信嗎?六個配槍的警察,卻沒有一顆子彈打在沃里納身上,他還說這是整個警察局串通好的陰謀要殺掉他。」
「陪審團相信了?」
「操他的布朗克斯陪審團,就算是希特勒他們也會把他放了,再叫輛計程車送他回家,何況只是個區區毒販。大家都知道他有罪也沒用。你能想象用這一樁證據不足的案子去告一個正派公民斯特德嗎?馬修,你到底聽懂了沒?還是要我再說一遍?」
我聽懂了,不過我們還是從頭再過濾了一遍。講了不一會兒,波本開始發生作用,喬的眼睛失去了敏銳的焦距’說話也開始含混不清。很快地,他重複自己說過的話,也失去了自己的論點。
「我們離開這裡吧。」我說,「你餓不餓?咱們去吃點東西,也許喝點咖啡什麼的。」
「這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不介意吃點東西。」
「去你的馬屎。你這個狗孃養的,少跟我來這套,我不需要你的照顧。」
「我沒有。」
「操你的沒有才怪。是不是那些聚會教你,當人家想喝悶酒的時候,怎麼樣才能做一個討厭鬼?」
「不是。」
「不要因為自己是個無法承受酒精的甜心,就認為上帝派你來勸全世界的人都戒酒。」
「你說的沒錯。」
「坐下。你要去哪裡?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給我坐下吧。」
「我該回家了。」我說。
「馬修,對不起,剛才我太過分了,好嗎?我真的沒別的意思。
「沒關係。」
他又跟我道歉,我又說不要緊。然後呢,酒精又開始作怪。他說不喜歡我剛才說話的音調,「等一下。」我說,「待在這兒別動,我馬上就回來。」說完走出酒館,回家去了。
他喝醉了,酒還剩下大半瓶呢。他的紅色警鈴放在座墊上,車子停在街邊的消防栓旁,看起來挺危險的,可是上帝並沒指派我來讓他媽的全世界人戒酒,也沒要我確定每一個人都能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