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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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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七。我就會把他的信件給他。」

「如果他收到信,信封上不會有名字嗎?」

「我沒注意。」

「如果你聽到名字,能知道嗎?」

「或許吧,不知道。」

「那個名字是大衛·湯普森嗎?」

「不知道。不會是荷西·西曼內茲這種西班牙語的名字。他的母語是英語,我只知道這麼多。」

她去招呼另一個客人。回來後她說:「付錢租這個服務的人,就會拿到一個號碼。我們會把名字登記在本子上,就寫在號碼旁邊。」

「結果登記簿上一二一七號旁邊沒有名字。」

「對。也許他來租信箱的時候是別人值班,忘了把他的名字寫下來。這樣不對,可是……」她聳聳肩,搖搖頭。我覺得這件事她比我還煩心。

我身上帶著露易絲給我的那張照片,掏出來讓她看。她眼睛一亮。

「沒錯!」

「是他嗎?」

「是他,一二一七。」

「可是你不知道他的名字。」

「對。」

我給了她一張名片。告訴她,下回如果有他的信,請她打電話給我,把信封上的名字念給我聽。她答應了,像捧著一件價值連城的珠寶似的拿著我那張名片。她伸長脖子,又看了那張照片一眼。

她說:「這個人做了壞事嗎?」

「我不知道,」我說,「我只是得查出他是誰。」

我比埃萊娜早到家。她打電話回來說她會稍微晚一點,問我能不能先在爐子上放一鍋水。我照辦了,把爐火開啟,她走進門時,水已經燒開了。她拌了沙拉,煮了義大利麵,我們吃完把碗盤放在水槽裡,走第九大道到四十二街一個外百老匯戲劇的表演處,我們拿到了一場臺詞排演的票,劇名叫《里加》,是講拉脫維亞猶太人的屠殺。我知道劇作家也在場,這就是我們去的原因,落幕後我們去向他道賀,告訴他劇情很震撼人心。

「就是太震撼人心了,」他說,「所以沒有人想投資製作。」

回家的路上,埃萊娜說:「老天,我無法想象怎麼會有人放棄製作這部戲的機會。為什麼,這出戲真是讓人全身舒暢呢。」

「不過我還是很高興我們來看了。」

「我不知道自己高興或不高興。只是很擔心這一切又會再度重演。」

「你不是認真的吧。」

「不是才怪呢。《紐約時報》有好多版我現在都看不下去了。任何國內或國外新聞都不看了。文藝版我還可以忍受,只不過有一半的書評和新聞報道一樣糟糕。星期二的科學版沒問題,星期三有食譜和餐廳報道的也可以。我從沒想過要去他們報道的餐廳或照那些食譜做菜,不過純閱讀我還可以忍受。」

「可惜你對體育沒興趣。」

「是啊,否則我就可以看得懂,而且看了也不會想到抗憂鬱劑百憂解。tj會看商業版嗎?」

「我想會吧。」

「也許我們老了可以靠他,如果我們能活到那麼老的話。」

我走到人行道邊緣,舉起一隻手。有輛計程車靠邊停了下來。

她說:「我還以為我們要散步回家。怎麼了,你覺得不舒服嗎,親愛的?」

「還沒舒服到可以走五十個街區。」我請司機走第十大道,然後接阿姆斯特丹大道,到九十三街街口。

「藍調母親?」

「我今天下午離那兒就幾個街口,」我說,「可是那個時間去不合適。要到晚上才會有音樂。」

「還有丹尼男孩。」

「除非今天晚上他在普根酒吧。不管他在不在,我想我們應該去聽聽音樂。」

「我想你說得沒錯,」她說,「我想這總比我們回家自殺要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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