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是一堆紙而已。」
「它能幫你解決所有麻煩,你信不信?」
「不見得吧?」
「我也不覺得。」他把點四五手槍放在鈔票上,可是又覺得古怪。他把鈔票挪了挪,挪出個空隙,把槍安置好,關上手提箱。
「等我們上車之後,我再把槍拿出來。」他說,「我可不想像加里·庫柏在《正午》裡那樣,彆著把槍在街上走。」他把他的t恤又塞進褲子裡。他在路上說:「街上的人一定會盯著我瞧。我穿得像個小癟三,手裡卻拎了個銀行家用的皮箱。去他媽的‘紐約人,我如果穿套猩猩裝上街,說不定還沒人正眼瞧我呢。記得提醒我,上車之後把槍從手提箱裡拿出來。」
「好啦。」
「如果他們抄起傢伙朝咱們開槍,我覺得就夠糟了,如果再用我自己的槍殺我,我絕對死不瞑目。」
他的車停在五十五街。他給停車的人一塊錢,把車開過街角,停在一個消防栓前。他開啟手提箱,拿出手槍,再把彈簧鎖鎖好。
斯基普把槍放在我們中間,接著他想了一會兒,又把槍塞進坐墊後面,斯基普開的是一部雪佛蘭黑羚,有點老,車身很長,底盤很低,彈簧都鬆了。車子是白色的,內部裝潢則是以白色跟褐色為主。車身髒得要命,好像它從底特律出廠之後就沒好好洗過似的。菸屁股塞滿了菸灰盒,車子到處都是啤酒罐。
「這車跟我的人生差不多,」車開到第十大道,路燈燈光射進車子裡,他說,「亂七八糟,但是很舒服。現在我們要怎麼辦?跟卡薩賓他們走同一條路線嗎?」
「你知道比較近的路嗎?」
「近不近無所謂,只要不一樣就行了。現在我們走西側道,不要上高速公路,我們走布魯克林的道路。」
「比較慢,不是嗎?」
「可能吧,讓他們先到。」
「你說了算。有什麼特別的理由?」
「這樣的話比較容易知道有沒有人在跟蹤我們。」
「有人會跟蹤我們?」
「我現在沒發現徵兆,因為他們不知道我們要到哪裡去,不過我可想不出辦法來搞清楚我們面對的到底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
「那倒是真的。」
「下個街角右轉,從五十六街轉到大路上去。」
「瞭解。馬修,你要不要什麼?」
「你這話什麼意思?」
「我說你要不要喝點什麼?把置物箱開啟裡面應該有些喝的。」
裡面果然有一瓶酒,剩了不到十分之一,喝不了幾口。瓶子是綠色的,有點弧度,放到口袋裡不會覺得不舒服。
「我不知道你怎麼樣,」他說,「但我是興奮得不得了。我不想說什麼屁話,但是我覺得讓自己有點精神也不壞。」
「反正用不了多少時間就可以解決。」我同意他的說法,扭開了瓶蓋。
我們從西側路轉到卡納爾路,沿著曼哈頓橋橫穿布魯克林,再走平林大道,終於開到海洋公園大道。我們每遇紅燈必停,有好幾次,我發現他的眼睛盯著前座置物箱看。不過他卻沒說什麼,因此除了先前一人喝了一小口之外,那瓶酒始終擱在那裡沒動。
斯基普把玻璃窗搖到底,把胳膊肘擱在窗邊,手指按在車頂,還不時敲出點聲響。有的時候我們會講一兩句話,但絕大部分時間,我們都在沉默。
斯基普在路上說:「馬修,我想知道這是誰搞的,應該是自己人吧,你說是不是?有人知道這兩本賬本中有玄機,知道有利可圖,所以就下手偷走了。一定是以前在店裡工作過的人,只是我不明白他們是怎麼混進來的。就算我開除了幾個混蛋、醉醺醺的酒保和幾個常常不來的小妹,然後他們想要報復,但他們又怎麼混進辦公室,偷走我的賬本呢?你倒想想看。」
「要進你的辦公室並不難,斯基普。只要知道酒吧有隔間的人,就很容易從浴室溜進你的辦公室,保證不會驚動任何人。」
「可能吧。其實我運氣並不壞,幸好他們沒溜到我的吧檯上,撒泡尿,再寫個到此一遊。」他從胸前口袋裡抽出一根菸,在方向盤上敲了敲。「我欠約翰五千塊。」他說。「怎麼回事?」
「贖金啊。他拿三萬,我拿了兩萬。雖然他的私房錢比我多得多,但是我知道他在別的地方又花了五萬塊,所以雖然他只比我多拿五千塊,也夠他受了。」他踩下剎車,讓一輛計程車超過我們。「看看那個王八蛋,」他的口氣裡沒有絲毫怨氣,「全世界的人都這樣開車,還是隻有在布魯克林才是這個德性?好像在過橋的時候,大家都喜歡胡亂開車。我剛才說到哪裡了?」
「你說到卡薩賓的那筆錢。」
「對了,所以他每個星期都會從我那份錢里扣下來一部分,直到湊齊五千塊為止。馬修,我在銀行存了兩萬塊,現在卻放在皮箱裡等著拱手讓人,再過幾分鐘,我又是一無所有了。我實在覺得這不是真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想我明白。」
「所以我不覺得那只是一堆紙而已。如果那只是一堆紙,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為它抹脖子上吊了。錢放在銀行裡,你覺得好像你什麼都沒有,要把錢給了別人,你就真的是什麼都沒有了。我一定要知道這是誰幹的,馬修。」
「也許我們會知道這是誰幹的。」
「我他媽的一定要知道。我相信卡薩賓,你知道的,幹我們這行的,如果連合夥人你都信不過,那你就玩完了。兩個人在吧檯前,你盯著我,我盯著你,沒半年,兩個人都瘋了。就算你一天能盯他二十三個小時,剩下的那一個小時,他照樣可以玩花招。天哪,負責採買的是卡薩賓啊,如果你想上下其手,光是採買,你知道你能撈多少錢嗎?」
「你到底想說什麼,斯基普?」
「我想說的是:最近有人告訴我,這是約翰設下的陷阱,想從我手裡榨出兩萬塊。你說這種話好不好笑?這行業本來就是我們兩個合作投資的,他自己也投下不少現金,他為什麼要用這種方法從我這裡弄錢?我除了相信他之外,也找不到理由不相信他。他那個人直來直往,如果他想從我這裡弄個兩三萬塊錢,他會用比較簡單的辦法,而且我連一點感覺都沒有。可是在我聽到這種風聲之後,我相信他也聽到,因為我發現他看我的眼神有點古怪,可能我在看他的時候也有點古怪。這種感覺比賠錢還糟糕,我沒騙你,再這樣下去,我們的店遲早會關門。」
「我想前面就是海洋公園大道。」
「是嗎?開了六天六夜總算是到了。我應該在海洋公園大道上左轉嗎?」
「你應該右轉。」
「你確定?」
「確定。」
「我老是在布魯克林迷路,」他說,「我沒騙你,一定有人在布魯克林繞來繞去怎麼也出不去,就索性在這裡落地生根,再把下水道挖一挖,電接一接,就這麼過起日子來了。」
在埃蒙斯大道上有好幾家以海鮮聞名的餐廳,比如說,倫迪海鮮店,真正的吃家都知道到這能吃上最好的海鮮大餐。我們的目的地是卡洛蠔屋。在兩條街外,一個貝殼般的霓虹燈一開一合,閃閃發光。
卡薩賓的車停在對街,距離並不太遠。我們把車靠了上去。博比坐前座,比利·基根坐後座,卡薩賓當然坐駕駛座。博比說:「這裡不錯吧?如果出了什麼事,可不容易看到這裡。」
斯基普點了點頭。我們又往前開了一點,在一個消防栓旁停了下來。「拖吊車不會來拖吧?」他說,「會不會?」
「我想不會吧?」
「現在我們要的就是……」他說。我們關掉引擎,交換了一個神秘的眼神,隨後我們都把眼光瞄向置物箱。
他說:「你見到基根沒有?他是不是坐後座?」
「是吧。」
「他在出發之後大概就喝了一兩杯。」
「大概吧。」
「我們再等一會兒,等慶功的時候再喝。」
「好。」
他把手槍插回腰際,把t恤拉出來,蓋好它。「在這裡就該這樣穿。」他開啟車門,拎起手提箱,「羊頭灣,輕鬆穿著的所在。緊張嗎,馬修?」
「有一點。」
「很好,有點緊張不是壞事。」
我們穿過寬闊的街道,往餐廳走去。這實在是一個舒服的夜晚,你可以聞到鹹鹹的海風。我遲疑了一會兒,我是不是該把那把槍拿過來?我也懷疑,到時候他會不會開槍,或者,他只是帶著槍求個心安而已。我真不知道那把槍對他究竟有沒有好處。沒錯,他在軍隊裡服過役,但那並不代表他會用手槍。我很會用手槍,至少瞄得準。
「你看看這個招牌,」他說,「貝殼一開一合,夠猥褻了吧。‘來吧,寶貝,讓我看看你開啟的貝殼裡有什麼東西?’這裡面怎麼空蕩蕩的?」
「今天是星期一,而且現在很晚了。」
「只有在這個地方才會覺得現在很晚。這槍重得要命,你有沒有注意到,我的褲子好像隨時都會掉下來似的。」
「你想不想把槍放在車上?」
「你開什麼玩笑?‘這是你的傢伙,當兵的,它能救你一命。’我沒事,馬修。我只不過是有點緊張而已。」
「我知道。」
他把門開啟了,讓我先進去。這並不是太高階的地方,用的建材都是薄薄的塑膠板跟不鏽鋼,左邊有一個長條桌,右邊則是一排小板凳。餐廳後面有許多散座。四個小夥子坐在前面的桌子邊,用手抓盤子裡的炸薯條吃。再遠一點,一個灰髮、滿手都是戒指的婦人,在翻閱一本從圖書館借來的精裝書。
櫃檯後面站了一個又高又壯的禿頭男子。我猜他的頭一定剛刮過。他的前額滿是汗水,衣服也溼了。可是這地方已經夠涼快的了,更何況空調也開得很足。櫃檯前有兩個顧客:一個是身材壯碩、穿了一件短袖襯衫的男子,看起來很像失業的會計師;另外是一個腿很粗、皮膚很差、神情呆若木雞的女子。櫃檯後面是正在找機會抽根菸休息休息的女招待。
我們在櫃檯前找個位子坐了下來,點了兩杯咖啡。有人把一份《郵報》扔在鄰座上。斯基普把它拿過來,胡亂翻了起來。
他點了一根菸,抽了兩口,又往門邊望了兩眼。我們兩個喝了口咖啡,斯基普拿起選單來看。「他們起碼有幾千種菜,」他說,「你隨便說一樣,這上面就能找得到。我這是在幹什麼?我又不餓。」
他又點了一支菸,把盒子放在櫃檯上。我拿了一支,銜在雙唇之間。他的眉毛揚了揚,但是卻沒有說什麼。他替我點了火,我抽了兩三口,就把煙熄掉了。
我早就聽到電話鈴響了。那個女招待終於走過去接了起來,我還以為這裡的人都是聾子呢。那個小姐走到壯漢面前,問他是不是阿瑟·德沃。那傢伙被這句話嚇了一跳,覺得這話問得很怪。斯基普去接電話,我緊跟其後。
他把電話接了過來,聽了一會兒,然後作手勢要我把鉛筆跟紙遞給他。我掏出筆記本,把他告訴我的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