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這麼做不可。」
「對。」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我不能收下這筆錢了。」
「是,現在我明白了。」
「他說不定能逃過這一劫,你知道的,那傢伙就是運氣好,遇難呈祥。前幾天晚上,他趾高氣昂地從我的酒吧裡走出去,好像那地方是他的一樣。現在咱們就瞧瞧,這個演員能不能靠他的演技撿回一條命。」
我沒說話。
「這有可能,他就是有這種死裡逃生的狗運氣。」
「可能吧。」
他用手背擦了擦眼睛。「我愛這個傢伙,」他說,「我想,我想,他也愛我。」他深深吸了一口氣,緩緩地吐了出來。「從現在開始,」他說,「我再也不會愛任何人了。」他站了起來,「我想他總有機會逃過吧,對不對?他應該沒那麼倒霉。」
「可能吧。」
但他沒逃過。沒有一個人逃過。週末之前,所有的人——加里·阿特伍德、李·大衛·卡特勒、羅伯特·魯斯蘭德,這三個人的屍體在城中三個地方被發現,他們的臉被黑布矇住,手被電線綁在背後,頭部被一顆點二五口徑的子彈貫穿。麗塔·多妮真的屍體躺在卡特勒的旁邊,死狀跟其他人一模一樣。我想她是運氣不好,湊巧碰上了。
在我看到這些新聞的時候,那個信封裡還有錢,那時我沒決定該怎麼花。我不知道我究竟有沒有想清楚這一大筆錢該怎麼分配。不過,第二天我就把五百塊捐給聖保羅教堂,而且我還點了一大堆蠟燭。一部分錢寄給我的前妻,一部分我存進銀行。被我這麼一安排,這筆錢的血腥味洗去不少,倒像是一筆家用,一筆普通的錢。
我想這事應該是到此為止了。我一直這麼想,但我錯了。
午夜時分,電話鈴響了。我那時已經睡了一兩個小時,不過,我還是翻身接了電話。我起碼花了一分鐘的時間,才弄清電話那端的人是誰。
是卡羅琳·奇塔姆。
「我一定要打個電話給你,」她說,「因為你喝波本,是個紳士。我覺得我應該打個電話給你。」
「怎麼啦?」
「我們共同的朋友把我給甩了,」她說,「他還把我給開除了,現在,他不用一天到晚在辦公室裡面對著我了。他不要我就甩了我,你知道他是用電話通知我被開除的訊息嗎?」
「卡羅琳——」
「事情的原委都在紙條上,」她說,「我留了一張紙條。」
「喂,你先不要那麼衝動。」我跳下床胡亂抓了兩件衣服,「我馬上就過去,我們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你阻止不了我的,馬修。」
「我沒有想要阻止你啊,我們先聊一聊,然後你愛幹什麼都可以。」
我的耳邊是掛電話的聲音。
我套上衣服,衝出房門,希望她是吃安眠藥,那樣就還來得及。我一拳打破她公寓大門的玻璃,伸手進去扭開門把,然後再用一張舊信用卡扳開彈簧鎖。我想,如果她把門反鎖,我就只好一腳把門踢開。幸好,門沒反鎖,事情簡單多了。
門開啟之後,我聞到一股火藥味,往裡走,更是硝煙瀰漫。她躺在椅子上,頭倒向一邊,槍還握在手裡。她的太陽穴上有一個黑洞。
咖啡桌上一瓶空的波本酒瓶下壓著一張從筆記本里撕下來的紙條。空瓶旁還有一個空酒杯。從紙條上的字跡看來,這份遺言是她在濃濃酒意中寫成的。
我讀了那張紙條。站了一會兒,想了一下,然後到廚房拿條抹布把瓶子跟酒杯擦乾淨。我又拿了桌上另一個同樣的杯子,沖洗乾淨,擦了擦,放回櫃子上擺廚具的地方。
我把紙條放進口袋。我把那把小槍從她手裡拿過來,習慣性地試了試卡羅琳的脈搏,接著找了個枕頭裹住手槍消音。
我朝卡羅琳的胸腔跟嘴巴各開了一槍。
我把槍放進口袋裡,離開現場。
他們在蒂勒裡家沙發的坐墊中間,找到了那把槍。槍支表面的指紋早就擦得乾乾淨淨了,但是在彈夾上卻有個清楚的指紋,經過査證之後,是湯米的。
彈道分析指證無誤,卡羅琳是死在這把槍下。子彈如果打在骨頭上,可能會被撞得粉碎,但是貫穿卡羅琳胃部的那發子彈沒碰上任何骨頭,完整無缺。
這條新聞上了報紙之後,我拿起電話打給德魯·卡普蘭,「我不大明白,」我說,「他好不容易才免掉一場牢獄之災,為什麼要跑到那邊去把他女朋友給殺了呢?」
「你自己去問他吧。」卡普蘭說,他的聲音聽起來很不高興,「你想知道我的想法嗎?他是神經病。不,我剛才是胡說的。我覺得他妻子可能是他殺的,當然也可能不是,我的責任不是去查明這事的真相,對吧?但我相信這傢伙有點殺人傾向。」
「那個女孩一定是他殺的?」
「應該是他殺的吧。那把槍是相當有力的證據。在沙發坐墊裡找到槍,跟被人發現手裡拿把冒煙的槍,有什麼不同?白痴。」
「他留著那把槍幹什麼?」
「也許他還有什麼想殺的人。你怎麼會知道一個神經病想幹什麼?除了那把槍之外,有人還打電話給警方說,在槍擊案之後,他見到有人跑出大樓,衣著打扮跟湯米的日常裝束一模一樣。如果他穿他那件邋遢的紅色運動衣,人家就會以為他是那裡的小弟了。」
「這麼聽來證據是相當有力了。」
「這次換別人去吧,」卡普蘭說,「我告訴他說,我這次不適合替他辯護,不管怎樣,我是不想再沾惹他了。」
當我回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在報紙上看到赫雷拉日前出獄的訊息。他在監獄裡度過了十年的煎熬歲月,好在他沒惹什麼麻煩,總算是平安出獄了。
湯米·蒂勒裡因為殺人,入獄兩年三個月,但最近他卻被一把廚房用的菜刀殺死,兇手不明。我猜想是赫雷拉在報仇,但我也懶得追究,也許是他在坐黑牢的時候,湯米沒有按時寄支票到他老家去。也許是湯米又用電話招搖撞騙,但是在面對面的時候,沒有辦法解釋清楚。
許多事都變了,許多人也不見了。
街角的那家希臘酒吧不見了,現在是一家韓國人開的水果攤。波莉酒吧現在被改作五十七餐室,內部裝潢搖身一變,從低俗改為高雅,以前那個讓人有點噁心的猩紅桌布跟霓虹燈全部不見了。火焰和藍橙鳥也都不見了。在以前麥加文酒吧的地方開了一家牛排館。小貓小姐在他們拿回賬本之後的一年半關門了。約翰和斯基普把店面頂了出去,新主人在原地開了個同性戀俱樂部,不過也只撐了兩年,又換人經營。
我跟斯基普碰面的那家健身房也開不下去了。後來,有人在那裡開了一家舞蹈教室。兩年前,那幢樓被拆了,原地蓋了一幢新大樓。我與弗蘭共進晚餐的那家法國餐廳現在也沒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時髦的印度餐館。另一家格調比較高的法國餐廳倒還在,不過,我還是沒進去吃過。
滄海桑田。
傑克·迪博爾德死了。心臟病。我知道這個訊息時,他已經死了六個月了。蒂勒裡的那個案子之後,我們沒怎麼聯絡。
跟斯基普把店賣掉之後,約翰·卡薩賓離開了紐約。我聽說他在漢普頓開了酒吧,而且結了婚。
七七年底的時候,莫里西酒吧也關門了。雖然被控走私軍火,但是蒂姆·帕特卻逃過被起訴的命運,他的兄弟也不見了。奇怪的是一樓的劇場倒還在經營。
斯基普死了。在小貓小姐關門之後,他有點失魂落魄,待在公寓裡的時間也越來越長。有一天,他在餐桌邊,死於急症。
七六年初,比利·基根離開阿姆斯特朗酒吧,也揮別了紐約市。我最後一次聽到有人提他,說他在舊金山,賣蠟燭、絲花或是什麼跟酒吧完全不相干的東西。一個月前,我在第五大道一家書店裡碰到丹尼斯,他手裡抱著一疊瑜伽、精神主義和心靈學之類的書。
艾迪·凱勒兩年前從紐約警察局退休。頭兩年,我還接到他寄來的聖誕卡,他那個時候好像是在佛羅里達州的一個小漁村。最近我就沒有他的音訊了,或許是因為我始終沒回信的緣故。大部分的人在寄出卡片,卻沒有收到迴音之後,就會把名單上的那個人劃掉。
天哪,真的過了十年了嗎?我的一個孩子上了大學,一個在軍隊裡服役。我完全不記得上一次我是什麼時候跟他們一起去打球,逛博物館。
安妮塔又結婚了。她還住在老地方,只是我不再寄錢給她。
這麼多的變化,一點一滴,使得這個世界跟以前完全不一樣。去年夏天,最後一家地下酒吧也關了。阿姆斯特朗的租約到期了,吉米無意續約,一定是該死的中國餐館乘虛而入。吉米在五十七街跟第十大道的拐角處重新營業,但是距離我住的地方就太遠了。
不過,這也不打緊,因為我已經不喝酒了。有沒有地下酒吧,對我來說,完全沒分別。我很少去點蠟燭,但卻常常待在教堂地下室裡,用保麗龍的杯子喝沒摻波本的咖啡。
回頭看看這十年的往事,我相信我現在會用不同的方法處理以前的事了。可是,現在什麼事都不同了,真的,改頭換面,全然不同了。我現在還是住在相同的旅館裡,在相同的街道活動,偶爾去看場球賽或是拳賽。可是十年前我喝酒,現在我卻滴酒不沾。我不會為我喝進去的任何一滴酒感到後悔,但我非常感謝上帝,現在不用再靠那玩意兒了。
因為這樣,你看,我在人生的旅途上不是少走了許多冤枉路嗎?我發現我現在完全變了個人。對啊,完全不同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