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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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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有一堆天殺的玩意兒,包括一些他們想檢驗也無從檢驗起的,因為他們還完全不知道那是什麼玩意兒。近年來我對血液的來源實在談不上有信心,常常你是別無選擇,但如果你只是少了一品脫,我寧可讓身體自己來造血補充。說到這裡,你知道我要你們怎麼做嗎?」

「怎麼做?」

「出去弄個菜汁機回來,然後——」

「我們已經有了。」埃萊娜告訴他。

「我說的不是擠橘子汁那種,是打蔬菜汁那種機器,這你們有嗎?」

「有。」

「哦,那就好。」他說。

「我們不常用,但——」

「你應該常用才對,很多東西比等重的黃金還有價值。去買些甜菜和胡蘿蔔,有機栽培的最好,如果你找不到地方買——」

「我知道哪裡能買到。」

「甜菜汁是最好的造血材料,但別光給他吃這個。一半甜菜一半胡蘿蔔,要給他喝之前再打,這不像輸血那樣立竿見影,但這也就不會讓他染上肝病。」

「我知道甜菜汁被當成造血材料,」她說,「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這節骨眼上想到它,而且我也沒想到會得到醫生的親口證實。」

「絕大多數醫生連聽都沒聽過,也聽都不想聽,但親愛的,我可不像絕大多數的醫生。」

「你當然不是。」

「絕大多數的醫生也不會像我這樣保養自己的身體,絕大多數的醫生到我這歲數不會看起來真的感覺像我這麼好,我都七十八了,我敢說我看起來不像。」

「的確不像。」

「你應該看我沒被半夜叫醒、睡個好覺之後的樣子,那可比現在氣色好多了。我要價比較高,但我白天黑夜都出診,這整個費用得花你兩千塊。」

「沒問題。」

「你瞧她,她連眼睛都不眨一下,這好像是個很荒謬的收費,但有些事比這還荒謬。如果你把這小夥子送到醫院去,出來的時候,你付的一定不止這個數字。」

我不必四處去找這筆錢,事實上我原本就帶在身上,打算給珀維斯的。此刻我又掏了出來,遞給了弗勒裡希醫生。

「謝謝,」他說,「我沒法給你收據,但我也不會報上去的,包括警方和國稅局。這個錢包含了後續的治療費用,明天下午我還會來一趟,做個檢查並重新包紮。你們每兩個小時幫他量一次體溫,痛的時候就給他吃阿斯匹林,如果熱度忽然高起來就立刻打電話給我。萬一這樣的話,但我想應該不會。還有千萬別忘了甜菜汁,甜菜加胡蘿蔔,各一半的分量,只要給他吃這個就行了。再看到你真是開心,埃萊娜,我常常想到你,想你現在變成什麼樣了,你還是美麗如昔啊。」

「更美麗了。」我說。

他抬起頭來,又看看她。「你知道嗎?」他說,「我想你說得對。」

「我不知道,」醫生走後我說,「也許我該直接送他去醫院。」

「你聽到弗勒裡希的話了,tj可能還是留在家裡更好,喝甜菜汁而不要去輸什麼血。」

「現在知道了當然好,」我說,「但問題在於我當時並不知道。我看到血流得並不多,認為他不會有生命危險,如果找了醫生來,說必須儘快送醫院,那也還有時間再送。」

「有道理啊。」

「槍傷必須上報,」我說,「而我不想發生這事,tj是在警方沒有任何記錄的黑人,這是沒有天大理由你不會想破壞的東西。」

「我知道他一定很高興沒去醫院。」

「我可能也同時考慮到我自己。這個慢吞吞的弗勒裡希從他身上取出來的可能是個好紀念品,但如果由貝爾維醫院或羅斯福醫院或布魯克林猶太醫院來取,他們不會交給tj自己儲存。他們得送到警方去,如此,通過彈道檢驗後可能就會出現一個有趣的結果對比了。」

「和射殺吉姆·費伯的彈頭一致?」

「不是,那把槍他丟棄在現場了,但這把可能會在布魯克林某個公寓裡找到,另外還有一具死屍和屍體裡的兩個彈頭,從點三五左輪射出的彈頭。哦,這可提醒我了,我得儘快處理掉這把槍才對。」

「因為會直接牽連到布魯克林那個死人,所以你要我把槍帶出去,找個排水溝扔了?」

「不,得等我找一把來代替之後,我想過把它留在現場,帶走他那一把,但我要那支可笑的小點二二幹什麼?」

「男人總是要那種男人用的槍,」她懶洋洋地說,「跟你說,有件東西你該馬上處理掉,那就是你身上穿的衣服。上面還有彈孔呢,呃,不該說彈孔,因為子彈並沒穿透過去,該叫彈痕,但這件外套該怎麼辦呢?不,不能丟,你喜歡這件,可是上頭有血漬啊,還有你的褲子上也有。你何不現在去洗個澡,我把這些衣服丟到洗衣機裡去?還是說這樣只是浪費時間呢?我可以把血洗掉,但不是照樣會被檢驗出來嗎?」

「有可能。」我說,「但如果這些血漬淡到一般肉眼看不出來,那就沒問題了。就算哪天弄到他們得搜查我的衣櫃去做血液鑑定,他們就算查出某種結果我也不怕,tj是流了點血在塔普斯科特街的地上,他們也可能會拿這個作為dna比對的樣本,然而我大可不必擔心那種肉眼看不見的血漬問題。」

我衝了澡,換了乾淨衣服,去看了看tj,他正呼呼大睡,臉色看來也好多了,我伸手試試他額頭,有點溫度,但不怎麼燙。

起居室裡,埃萊娜告訴我大可不必如此費事地還穿上衣服。「因為你也得睡了,」她說,「你可以在沙發床上歪幾個鐘頭,由我來陪他。等商店開門之後你再接手,我去買甜菜和胡蘿蔔。剛才弗勒裡希跟我講甜菜汁時,我險些一頭栽倒在地,」她停了好半晌,輕輕地說,「他幫我做過一次人流,在那之前他是我的顧客。」

「我不會追問這個的。」

「我知道,但為什麼要讓你瞎猜呢?說到瞎猜,你認為他死了嗎?布魯克林那邊那個人?」

「我離開時他正要上路,依我看現在可能已經死了。」

「除非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

「不太可能,就算這樣,我猜他已死在現場或最多死在急診室裡。」

「這讓你困擾嗎?」

「你是說他死了這事?」

「是說你沒救他這事。」

「不會,」我說,「我不覺得,你知道,殺吉姆的就是他。」

「我知道。」

「你可能以為我站在他面前時,仇恨一定會湧上來,但不是這樣。他只是一個我必須解決的問題,他有我要的資訊,或至少我當時以為他有,但結果他什麼也不知道。他指認第一張畫像時還讓我燃起希望,但等我給他看我和雷做試驗、而我根本只有模糊印象那一張時,他居然也點頭指認了。要是我給他看的是達賴喇嘛的照片,他也一樣會說就是這個人花錢要他殺我的。」

「他一心只想去醫院。」

「沒錯。但問題在於,我並非帶著復仇之心去的,我真的打算給他那兩千塊錢,並沒計劃開槍打他,如果他不先開火,我的槍根本不會離開我的肩帶。」

「但他開火了。」

「是的,他先開火了,所以我只好把這混蛋給幹了,然後他要我送他去急救。去他媽的,就算我有這念頭,我想我也不會真的去做,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我是沒要殺死他,但我很希望他死。」

「他是自找的。」

「這句話你也許可以用在很多人身上,但判這傢伙死刑是再適合不過了。他開槍打我完全是殺人不眨眼的態度,他誰都殺,只要有人付錢,天知道他這輩子殺了多少人,吉姆很可能也不是最後一個。至少,如果我不是穿了背心的話,就絕對不會是本週最後一個。」

「我也一直這樣想,」她說,「但我決定不要讓自己再多想那些以‘如果’開頭的事,這太多了,而且太讓人沮喪了,你活著,感謝上帝,tj也活著,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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