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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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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邊的速度遙遙領先——電腦找姓道林的比我撥電話要快多了——這讓他可以爬上床去抬抬他的腳。在我兩個電話的空當,他說:「老實告訴你,今天下午我打了個電話給那個女孩。」

「那個女孩是哪個女孩?」

「天殺幫的小寶貝,記得嗎?黑人爸爸和越南媽媽那個啊。她說她正納悶我怎麼沒跟她聯絡。」

「所以你就告訴她你捱了一槍。」

「告訴她我感冒了。吃維生素,她說。是,夫人,我說,那你有沒有找到關於那個月亮臉傢伙的什麼訊息呢?只找到他在街上用的綽號。大哥,你要不要猜一猜呢?」

「月亮。」我說。

「月亮,古在阿提加監獄的朋友,大家知道的就只有這麼一點。我說謝謝了,等你那些痘子消了,記得打個電話給我。」

「你不會真這麼說吧。」

「當然不會,」他抬起頭來,看著我,「你打電話一定打煩了,是不是?找點其他事做吧,電話交給我來打,我一邊打還可以一邊抬高我這條該死的腿。」

我從旅館出來,朝住宅區走去,從霍瓦特太太那幾塊好心的花生奶油餅乾之後,我就再沒吃任何東西了。我停在一家中餐館門前,這是在百老匯上,林肯中心後面一到兩個街區。從十天前我和吉姆最後的晚餐以來,我就再也沒辦法吃中國菜了。我再不可能和吉姆一塊兒用餐了,可能我也再沒有吃中餐的心情了。

哦,讓它過去吧。一個聲音說道,那是吉姆的聲音,但這不是什麼靈異體驗,僅僅是我的想象,想象他會給我什麼樣的回答和諫言。當然,他說得對,不是食物,不是餐廳,只是那傢伙帶了一把槍走進來,而他再也不可能這樣了。

但我仍然不可能吃著中餐而不想到吉姆,我吃了酸辣湯和椰菜牛肉,我想起他告訴我,一定要在死前再吃一次素鱔糊那個情景。

食物還不錯,不是特別好,但也不難吃。我灌下了一整壺茶,然後吃了幾塊橙子,最後掰開幸運餅。

「你正行走在你的幸運之旅上。」幸運簽上這麼說。我結了賬,留了小費,重新開始我剩下的普根酒吧之旅。

「打你那傢伙是唐尼·斯卡佐,」丹尼男孩說,「我正想著這次要一無所獲了,馬修,但立刻有個看了畫像的傢伙跳了出來,說他認識這個人。斯卡佐是布魯克林小孩,而且我猜他這輩子沒過橋出布魯克林多少次,但跟我說的這個人成長在貝森赫斯特,離斯卡佐家很近,而且我想,他們是被同一所文法學校給趕出來的。」

「我希望這發生在他們學會文法句型之後。」

「他們現在還教這個嗎?我還記得我八年級的老師站在黑板前畫著線,把句子給拆開,再重新組合起來,這樣,一個附屬子句就沒了,改由一個介詞什麼的來撐住整個句子,你們在學校學過這個嗎?」

「學過,但我永遠不懂那到底是什麼鬼東西。」

「我也不懂,但我敢打賭現在他們再不這樣教學生了,這也算又一樣失傳的技藝,對唐尼來說,這其實是一門很有用的學問,因為他才剛從監獄裡給放出來,他的刑期1是五到十年,那他一定有空好好溫習他的老文法了。這傢伙現在一肚子火無處發洩,因此我猜你一定不是唯一一個挨他拳頭的人。」

1刑期的英文是sentence,同時也是「句型」的意思。

「你該不會正巧知道他在哪裡服刑吧?」

「給你一個暗示,往北,但不是丹尼摩拉監獄,不是綠色天堂監獄,猜猜是哪裡?」

「阿提加?」

「答對了,阿提加。」

我回到家,打電話給tj。「阿提加,」他說,「我們名單上有不少這個地方的電話,但太晚了,不好打。」

「光打電話可能不行,」我說,「我想我得跑一趟,找人問問談談。」

「阿提加,」他又重複一次,讓這個字在他舌頭上打轉,好像又想找一個跟它同韻的字,「好吧,你怎麼知道的?」

「全世界最簡單的事,」我說,「只要找家酒吧,走進去。」

米克打電話過來,想知道我這邊有沒有湯姆·希尼的訊息,他怎麼都聯絡不到湯姆。我說我沒有,但每個打電話給我的人都得先面對應答機,湯姆這個人,我指出,連和真人他都不怎麼說話。我也跟米克說我查出來的事——關於月亮的、唐尼·斯卡佐的,以及,加里·艾倫·道林的。

那晚我早早上床,次日早上九點我已經到達菲莉斯·賓厄姆的旅行社。菲莉斯坐在辦公桌後面,我跟她說我得馬上去一趟水牛城。她對著電腦查詢時問我,埃萊娜這次的採購之旅是否順利。當然了,她是看到了埃萊娜店裡窗戶上掛的那個牌子,就在旅行社朝北走沒幾步路。但我一下子沒明白她在說什麼,只含糊地隨口說還不錯。她講,十點紐瓦克機場大陸航空的班機,她可以把我弄上去,但這樣我可能就沒法回家收拾行李。我說,沒有行李。她於是幫我訂了機位,並預訂今天下午三點半的班機回程,如果沒趕上,兩小時之後還有一班。

「我猜你不是去看瀑布的。」她說。

出了旅行社,我立刻叫了計程車,我甚至沒央求司機加快速度趕去紐瓦克機場,他就開開心心地加快了速度。於是我順利登機,還提前了幾分鐘,又過了一小時,我就在水牛城著陸了。我租了輛車開去阿提加,但莫名其妙又讓我花了一個小時,原因是我轉錯了一個彎,多跑了一段冤枉路。我近中午時進入阿提加,兩個小時後出來,這兩個小時我二話不說直奔加里·艾倫·道林,把其他什麼古、月亮和唐尼等人先放在一邊。回頭趕回水牛城機場,這次只花了四十分鐘,因此我有充裕的時間先去還了車,吃了頓飯,才安安心心地乘飛機回紐約。

紐瓦克機場外面有很長一排等計程車的人,因此我決定省幾個錢,先乘大巴到賓州車站,再轉地鐵回家。我進門時,埃萊娜說:「你說你會趕回家吃晚飯,我不信,但可能你還是沒法待在家裡吃飯了。」

喬治·威斯特這回親自上門,她告訴我,但她只回答我不在,拒絕放他進來;他不死心又帶了個夥伴和一張搜查令,但她先聯絡了雷·格魯利奧。威斯特再次現身時,格魯利奧先一步趕到陪她等著,這回她放他們進門,威斯特搜了半天證實我的確不在,和格魯利奧兩人一陣惡言相向後離去。

「他們在找一把槍,」她說,「我知道你不會帶槍弄得機場的金屬偵測器哇哇作響,我找遍全屋子才發現在你放襪子的抽屜裡,我把槍帶到地下室,鎖進我們的雜物箱裡,等他們走了,我才又下樓去拿回來,還有肩帶。所以現在仍放你的襪子抽屜裡。」

「那不是同一把槍,」我說,「還有一把很小的,一定還在我的外套口袋裡,就是我那晚上穿的那件。」

我看了看衣櫥,果然還在那裡,這回我放進我身上的外套口袋,又從襪子抽屜拿出大槍和肩帶佩上。這一整天我都有種莫名的脆弱感,沒帶傢伙四處走著。更莫名其妙的是,帶槍也不過才一星期不到就這樣,過去我一直是赤手空拳的。

她說搜查證上的罪名是妨礙公務,雷說這是狗屁,只意味著威斯特有個聽話的法官罷了。他準備反擊,正式要求取消,或諸如此類的。

我說我打電話給他,才向電話跨出一步,埃萊娜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先別打電話,」她說,「有個留言你得聽一下。」

我們進房間,她按開應答機,留言的聲音我沒聽過,他說:「斯卡德嗎?我跟你無冤無仇,你立刻退出此事,包管你無病無傷。」

她又重放一遍,我仔細聽著。「這個電話差不多在六點半左右,」她說,「接到之後,我就把話機拿起來了。」

「不讓他再打進來。」

「不,是因為這樣你可以打回去,只要按星號六九——」

「那就可以回撥最後一個來電的號碼,你想確保他是最後一個電話。」

我拿起話機,按了斷線的按鈕,再按*69,足足響了十二聲,我放棄了,結束通話電話。

「媽的。」她說。

我按了重撥鍵,又讓它響十二次。「響得腦漿都被震出來了,」我說,「現在問題在於怎麼找出這部電話的地點。」

「這很難嗎?不是所有的電話都會自動記錄嗎?」

「只有接過的電話才會。」

「那可不可以從我們接的電話來追?我們的應答機接了啊?」

「那樣的話要有個好朋友在電話公司做事,我們才能弄到這個資料。港家兄弟那次幫我的便類似於這個,但我沒他們那種本事,更何況現在電話公司的電腦比當時還難侵入,而且就算找到了,你知道結果會如何嗎?」

「會如何?」

「他們打的會是公共電話,這對我們有什麼用?」

「真掃興,」她說,「我還以為我很機靈呢。」

「你處理得很好,只是追下去是死路一條而已,但事情仍然有可能性,我們稍後再想辦法。」

「那要把話筒一直拿起來嗎?」

「不用,只要我們先不打出去就行了,這樣你隨時按重撥鍵都會重新連線到這個號碼。但如果你真要用電話,那就打吧,別擔心這些,因為我對使用這條途徑追到他們並不抱厚望。」

「討厭,」她又開啟應答機,再聽一遍留言。「你知道嗎?」她說,「他騙人。」

「我知道。」

「他要你別再追下去,這是個好資訊,不是嗎?表示你很接近了;他只是要你放鬆戒備。但他還是想殺你。」

「聰明。」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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