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不知道你是不是真有這筆錢。」
「你是不知道。」
我想了一下。「好吧。」最後我說,「一個禮拜後先給我八千塊。但是剩下的部分,我絕不要等一年。」
「也許我能變幾個把戲,」她說,「譬如一甩手就變出四百二十張的百元大鈔來。」
「或是四千兩百張十元大鈔。」
「你這雜種。」她說。
「八千塊,從今天算起一個禮拜。」
「你會拿到的。」
我提議送她上計程車,她說她能自己走,這次可以讓我付飲料的賬。她走後,我又坐了一會兒,然後付賬出門。我過馬路回旅館,問本尼有沒有留言。沒有,但有一個男的打電話來沒有留下名字,我猜會不會是那個威脅我,要把我丟到河裡去的人。
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找我的老位子坐下。就禮拜一來說,這個地方人多了點,大部分都是熟面孔。我要了波本和咖啡,喝到第三杯時我瞥到一張臉,好像見過但又不熟。等特里娜再一次在桌間巡迴的時候,我勾勾手指,她向我走來,眉毛揚了揚,這表情使她的臉更顯得慧黠。
「別轉身,」我說,「在吧檯前面,戈爾迪和那個穿厚棉夾克人的中間。」
「他怎麼了?」
「也許沒什麼。現在別去,再過一會兒,你能不能經過他旁邊看他一眼?」
「然後呢,警察大人?」
「然後向總部彙報。」
「遵命,長官。」
我維持兩眼盯著門看的姿勢,並集中注意使他在我的視線範圍內。後來發現的確不是我想象力太豐富,他不斷朝我這邊瞄。因為他坐著,所以身高不太容易估計,但看來是打籃球的個子,還有一張經常在戶外活動的臉,以及時髦的、淺棕色的長髮。我無法仔細描述他的特徵——因為我們各據屋子的兩頭——但他給我的印象是冷酷、非常強壯。
特里娜飄然回來,帶了一杯我沒點的飲料。「這是偽裝。」她說,然後把它放在我面前。「我已經好好瞧了他一遍。他幹了什麼?」
「我不知道。你以前見過他沒?」
「我想是沒有。事實上我確定沒有,否則我會記得。」
「為什麼?」
「他在人堆裡就像是鶴立雞群。你知道他看起來像誰?——那個萬寶路人。」
「廣告上的人?他們不是用過好幾個人拍廣告?」
「當然。他看起來就是那類人。長統生皮靴、寬邊帽、聞起來一股馬騷味,手臂上還有刺青。不過,他既沒穿皮靴戴帽子,也沒弄刺青,但就給人那種印象。別問我他身上有沒有馬騷味,我可沒湊那麼近去聞。」
「我沒打算問。」
「到底怎麼回事?」
「我不確定是不是這個人,我覺得我剛才在波莉看見過他。」
「也許他正在閒晃。」
「啊哈,跟我一樣在閒晃。」
「怎樣呢?」
我聳聳肩,「或許啥事也沒有。不管怎樣都謝謝你的監視工作。」
「我會獲得獎章嗎?」
「外加一枚戒指。」
「去你的。」她說。
我等著他離開。他確實是在注意我,而我不知道他是否察覺我同樣對他有興趣。我不想正面看著他。
他可能在波莉就跟上我了。我不確定是否在那兒就見過他,只是覺得在某個地方曾注意到過這個人。如果他是在波莉盯上我的,那麼把他跟貝弗利·伊斯瑞奇聯絡在一起就一點也不困難。她訂這個約會可能就是為了讓人跟蹤我。但就算他曾在波莉現身,那也不能證明什麼。他可能早就盯上我,跟著我到那兒去的,因為我並沒有躲躲藏藏地讓人找不到。每一個人都知道我住在哪裡,而且我成天都在這一帶打轉。
我注意到他的時候,大概是九點半,也許接近十點,等到他結束盯梢離開時,已經差不多十一點了。我本來打算讓他先走,然後如果必要的話,自己一直坐到比利下班為止。沒過多久,我就覺得沒必要。那個萬寶路人看起來不像那種喜歡在第九大道酒吧等待機會的人,更何況是阿姆斯特朗這種酒吧。他精力旺盛,西部風格十足,擅長戶外活動,十一點鐘,他跨上馬,向日落的方向賓士而去。
過了一會兒,特里娜走過來,坐在我對面。她還沒下班,所以我不能請她喝一杯。「我還有些事報告,」她說,「比利從來沒見過那個人,他說希望再也不要碰到那個人,因為他不想賣酒給有那種眼睛的人。」
「什麼樣的眼睛?」
「他沒說,或許你可以問問他。還有什麼?噢,對了,他點了啤酒,幾個鐘頭才喝了兩瓶。他喝沃斯柏格黑啤酒,如果這你也在意的話。」
「一點不在意。」
「他還說——」
「狗屎。」
「比利很少說‘狗屎’。他說‘他媽的’,就是很少說‘狗屎’,不過他現在也不說了。怎麼回事?」
特里娜沒講完我已經起身走向吧檯。比利晃了過來,手裡正用毛巾擦拭一隻玻璃杯。他說:「就一個大個子而言你動作很快,陌生人。」
「我的腦筋慢。那個客人——」
「那個萬寶路人,特里娜這麼叫的。」
「就是他,你不會正好還沒洗到他的杯子吧?」
「洗啦,我已經洗好了,就是這一隻,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把杯子拿給我看,「看到沒?光光溜溜。」
「狗屎!」
「我沒洗杯子時,吉米也是這麼說。怎麼回事?」
「除非這雜種戴了手套,否則就是我做了件蠢事。」
「手套。哦,指紋?」
「正是。」
「我以為那要實驗室裡才能採到。」
「如果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就不必,譬如說,印在啤酒杯上。他媽的,希望他再來也許是奢望——」
「我會用毛巾把杯子拿起來,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
「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你先告訴我……」
「我知道,我應該早想到這一點的。」
「我希望是最後一次看到他。我就是不喜歡像那樣的人,尤其是在酒吧裡。兩瓶啤酒喝了至少兩個小時,還好,我也不希望他多喝,他喝得越少就越早離開,我就越高興。」
「他有沒有講話?」
「只開口點啤酒。」
「有沒有聽出什麼口音?」
「沒注意。我想想看。」他閉上眼幾秒鐘。「沒有,標準的美國腔。我通常對聲音敏感,聽不出他的聲音有什麼特別的。我不相信他是紐約人,但那有什麼意義?」
「是沒什麼。特里娜說你不喜歡他的眼睛。」
「真是不喜歡。」
「為什麼?」
「純粹是感覺。很難形容,我甚至說不上來那是什麼顏色,我想比黑色淺一點,但似乎有點不一樣,那顏色好像只在表面上。」
「我不太瞭解你的意思。」
「看起來沒有深度,幾乎像是玻璃眼珠。你看過水門事件1的報道沒?」
1水門事件,1972年6月美國共和黨候選人尼克松競選班子刺探民主黨的競選政策,在民主黨總部水門大樓安裝竊聽器,之後此事被揭發,進而掀起彈劾尼克松的浪潮,最終導致美國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的總統辭職。
「看了一點,不多。」
「那些混蛋中的一個,有德國名字的——」
「他們都有德國名字,不是嗎?」
「不是,只有兩個有。不是哈爾德曼,是另外一個。」
「埃利希曼。」
「就是他。你看過他嗎?有沒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深不見底。」
「一個萬寶路人有著像埃利希曼的眼睛。」
「這不會跟水門事件有關吧,馬修?」
「只在本質上有點像。」
我回到座位上喝了杯咖啡。我喜歡用波本使咖啡更醇,但我覺得現在最好不要。萬寶路人不會打算在今晚對付我,這裡有太多人可以指認他。這只是一個初步勘察,如果他想要幹什麼,會另外再挑個時間。
情況大致如此,但我也還沒有肯定得敢讓自己喝太多酒才走回家。我的判斷應該沒錯,但我不想冒這個險。
我把我看到的,埃利希曼的眼睛再加上比利的印象,試著去拼湊出一個形象來,但沒什麼用。他可能是普拉格某個工程中的一個健壯建築工,也可能是貝弗利·伊斯瑞奇身邊的一匹年輕有勁的種馬,或者是哈森達爾為了這件事特別僱用的職業殺手。指紋本可以讓我佔到上風,但我的反應太慢以致錯過了這個機會。如果我能查出他的身份,就可以順藤摸瓜逮住他。但是現在我卻必須由他去主導這出戲,並且必須跟他正面相對。
我結賬離開時約十二點半。我很小心地開門,又感覺這樣作有點蠢。我仔細看了第九大道的兩個方向,沒看到那萬寶路人或任何有威脅性的東西。
我朝五十七街方向走過去,第一次有被當成靶子的感覺。我故意讓自己走這條路,看來也的確是個好主意,但是萬寶路人出現後事情就不太一樣了,現在是玩真的了,這也正是最不一樣的地方了。
我前方的一個店門前有動靜。我提高了警覺,認出是那個老婦人。只要天氣還可以,她總是在麗紗特服飾店前乞討。通常我會給她一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