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雪茄抽了一口,但已經熄掉了。他用一根火柴點燃它,看著火柴幾乎要燒到手指頭了,才把火柴搖滅,丟進菸灰缸。我咬了一口丹麥麵包嚼著,然後喝了一口咖啡將它嚥下。
我可以少喝點酒——當我想起富爾曼,我本來可以接他的電話,或者當我想起曼區和他的墜地而死。我的電話不可能置曼區於死地,哈德斯蒂一直在對他施壓,多年來他一直揹負很多的罪惡。但是我卻沒有幫他,如果我沒有打電話給他——除非你能讓自己不這樣想。你必須做的是提醒自己,你抓住了一個殺人兇手,並且讓一個無辜的人遠離監獄。你永遠不會全盤勝利,當你輸掉其中一局時,你不該責備自己。
「馬修?」
我看著他。「前幾天晚上我們談過的事,在你常去的那個什麼酒吧?」
「阿姆斯特朗。」
「對,阿姆斯特朗。我說了一些不必要的話。」
「哦,誰他媽的在乎那些,艾迪。」
「沒有讓你不舒服?」
「當然沒有。」
他停頓了一會兒。「嗯,有幾個傢伙知道我今天會過來,我知道你可能會在這裡,於是他們就要我告訴你,他們並非對你有什麼不悅,整體來說,從來沒有。當時他們只是希望你不要跟布羅菲爾德扯在一起,如果你懂我的意思。」
「我想我懂。」
「而他們希望你對警局不會有不好的感覺,就這樣。」
「完全不會。」
「嗯,我也是這樣想。不過我想我寧願攤開來說,並且確定一下。」他把手伸到額邊,撥他的頭髮。「你真的想少喝點酒嗎?」
「可能會試試。幹嘛?」
「我不知道。也許你準備好再次加入人類競爭了?」
「我從沒退出過,我有嗎?」
「你知道我在說什麼。」
我沒說話。
「你證明了某些事情,你知道。你依然是個好警察,馬修,那是你真正擅長的。」
「所以呢?」
「當你帶著警徽的時候,比較容易做個好警察。」
「有時候反而更難。如果過去這一週我有警徽的話,可能有人會叫我鬆手。」
「對,有人這樣告訴你,你也不會聽。不管你有沒有警徽,你都不會聽,我說的對嗎?」
「也許,我不知道。」
「要有個好警局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好警察留在那裡,我他媽的真希望看到你回到警界。」
「我想我不會了,艾迪。」
「我不是在叫你做決定,我是說你可以考慮一下。接下來你可以好好想一陣子,不是嗎?當你一天的生活不是醉醺醺地度過,也許這個提議會變得有點道理。」
「有這個可能。」
「你會考慮嗎?」
「我會想一想。」
「嗯。」他攪拌著他的咖啡。「最近跟孩子們聯絡了嗎?」
「他們很好。」
「嗯,那就好。」
「這個星期六我會帶他們出去,童軍團有個親子活動,吃橡皮雞似的晚餐,然後去看網隊的球賽。」
「我永遠不會對網隊有興趣。」
「他們應該會是支不錯的隊伍。」
「對呀,別人也這樣告訴我。嗯,即將見到孩子們是件很棒的事。」
「嗯。」
「也許你和安妮塔——」
「別說了,艾迪。」
「是啊,我說得太多了。」
「反正,她已經有別人了。」
「你不能期待她坐在那裡等。」
「我沒有,我也不在乎,我自己也有別人了。」
「哦,認真的嗎?」
「我不知道。」
「我猜是,慢慢來,看事情會怎麼發展吧。」
「就是這樣。」
那天是星期一。接下來的幾天,我常常走很長的路散步,並且花很多時間待在教堂裡。我會在晚上喝幾杯酒,讓自己容易入睡,但是不管怎麼說,我喝得算不上很多。我四處走,享受好天氣,持續地注意我的電話留言,並且在早上看《紐約時報》,在晚上讀《郵報》。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我開始懷疑為什麼我沒有接到我在等待的電話留言,但是我沒有難過到拿起電話來,自己打過去。
星期四下午兩點左右,我獨自走著,沒有特別要去哪裡。當我經過一家在五十七街處第八大道轉角的報攤時,剛好看到《紐約郵報》的頭版標題。我通常會等著買比較晚印的版本,但是那個標題吸引我買了它。